天天提去產能,到底什麼是“產能過剩”?

經濟 投資 金融 曹建海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 2017-04-04

導 讀

2008年金融危機後,過剩產能問題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嚴重桎梏,理論界開始重新思考界定產能過剩的概念。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課題組綜合國內外文獻,認為產能過剩可從微觀和宏觀視角、總量與結構視角、體制與非體制視角界定其不同內涵。

此外,本文還釐清了產能過剩與一些相近概念的異同。對於產能過剩的成因,本文從市場缺陷、地方政府幹預、產業政策偏差、要素價格扭曲四個方面做了文獻綜述。

以下節選自《產能過剩的衡量與原因分析——一個文獻綜述》,系CF40內部課題的部分成果。課題負責人為CF40成員、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司長紀志宏,本文執筆為紀敏、趙奕然。

產能過剩的衡量與原因分析——一個文獻綜述

產能過剩的定義

產能過剩(overcapacity)這一概念,從字面上很容易理解,就是指產能供給大於需求,供給能力存在一定閒置。綜合國內外文獻,產能過剩可從微觀和宏觀視角、總量與結構視角、體制與非體制視角界定其不同內涵。

(一)產能過剩的微觀定義

就微觀層面而言,產能過剩的概念最早出現在張伯倫(1933)《壟斷競爭理論》一書中。書中提出壟斷競爭導致平均成本線高於邊際成本線,從而使得企業產品供給能力大於均衡價格下的市場需求,表現出持續性產能過剩狀態(曹建海、江飛濤,2009)。1947年張伯倫首次從微觀經濟學的角度,對這一概念進行了系統闡述,認為完全競爭下的產出水平是“完全產能”,而壟斷競爭情況下的產出水平是偏離“完全產能”的經濟組織效率損失。隨後許多學者根據這一定義,對產能過剩的概念展開研究和討論。Kamien&Schwartz(1972)指出,產能過剩是處於壟斷競爭或不完全競爭行業的企業,其生產效率低於最小平均成本的狀態。Kirkley,Paul&Squires(2002)認為產能過剩主要由資本和可變投入要素的過度投資造成,而資本存量是決定產能水平的關鍵變量。

從上述西方學者的研究可以看出,西方國家主要從微觀層面企業競爭角度考慮產能過剩的定義,普遍認為其是由於壟斷競爭或不完全競爭形成的實際產出小於最優產出的情況。定義之間的不同之處更多體現在“產能”的界定,張伯倫(1947)認為完全競爭條件下的產出水平是產能,Kamien&Schwartz(1972)則指出平均成本最小的產出水平為產能,Kirkley等(2002)指出在充分使用固定投入量且無限使用可變投入量時的產出水平為產能。

企業產能過剩的原因,可以分為非戰略性因素和戰略性因素兩類。一般而言,已經達到利潤最大化的企業,保有過剩產能的目的屬於非戰略性因素,經濟的週期性波動導致市場對企業產品的需求發生變化,企業可以通過持有一定的過剩產能保證生產更具彈性,即使經濟不景氣也不需要調整生產規模和投入要素,避免了頻繁的成本調整(Fair,1985)。而戰略性產能過剩主要基於阻止新的市場進入者,或者為了比現存競爭者更早搶佔市場先機(Lieberman,1987)。企業具有過剩產能,一方面可以通過擴大產能或者降低價格威脅恐嚇潛在進入者,使其進入後無利可圖,進而保證自身的市場壟斷地位(Eaton&Lipsey,1979;Spulber,1981;Lieberman,1986)。另一方面,隨著市場需求的上升,企業的早期投資可以阻止現有競爭對手擴大規模,從而獲取更大的市場份額和利潤(Porter&Spence,1982;Ghemawat,1984;Lieberman,1987)。

綜上所述,西方經濟學界一般從微觀層面界定“產能過剩”的內涵,普遍認為其是指由於壟斷競爭或不完全競爭形成的實際產出小於最優產出的情況。定義之間最大的不同體現在對“產能”的解釋上。

(二)產能過剩的宏觀定義

與國外學者從微觀層面分析產能過剩不同,國內理論界更多從宏觀角度研究產能過剩,並賦予了該定義強烈的中國特色。早期的學術研究大多界定中國存在的產能過剩為週期性產能過剩,其中最常見的定義可以概括為經濟週期性波動過程中出現的,市場上產品實際生產能力大大超過有效需求的狀態,且超過部分大於維持正常生產和市場競爭所需的閒置產能界限,表現出勞動力就業不充分、資本市場配置錯位、資源未被充分利用和社會福利損失等(李江濤,2006;王嶽平,2006)。這種強調市場供給需求的定義方法,從本質上揭露了過剩產能產生的原因,而判斷過剩產能的標準,是將現有產能和潛在產出水平進行比較,若前者低於後者,就可以斷定該時期內出現了產能過剩問題(張曉晶,2006)。

2008年金融危機後,過剩產能問題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嚴重桎梏,理論界開始重新思考界定產能過剩的概念。通過與當前中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相結合,更傾向於將產能過剩定義為結構性產能過剩和體制性產能過剩。所謂結構性產能過剩,主要是指在產業發展過程中,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不相匹配,部分落後產能無法滿足市場需求而形成富餘產能,先進產能卻因為產業技術創新乏力而供給相對不足(周勁,付保宗,2011;翟東昇,2013)。而體制性產能過剩認為市場經濟體制不健全以及政府的過度干預,導致企業具有不完全成本,使得投資決策出現偏差,供給能力遠遠超過實際需求而產生產能過剩(王立國,張日旭,2010;王立國,周雨,2013)。江飛濤(2008)指出,我國經濟正處於計劃經濟向完全市場經濟轉軌的特殊時期,經濟發展的政府主導模式仍很突出,產能過剩問題就是這一特殊時期的特有現象。政府依靠投資拉動經濟增長、過度干預市場和經濟運行必然導致體制性產能過剩(馮俏彬,賈康,2014;高越青,2015)。從不同行業類型看,輕工業領域結構性產能過剩較為明顯,重工業領域體制性產能過剩特徵突出,部分新興產業則表現出結構性產能過剩和體制性產能過剩並存的特點(周勁,付保宗,2011)。

從我國目前實際來看,政策部門也賦予了產能過剩特定含義。就相關政策文件而言,大約可將產能過剩概括為:產能過剩是由於盲目投資、低水平重複建設形成的生產能力遠遠大於市場需求的現象,最終導致產品價格下跌,庫存上升,企業和行業利潤下降,甚至嚴重虧損,金融風險加大,資源環境約束矛盾突出等,同時產能過剩還分為已出現的產能過剩和潛在產能過剩。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結合政策文件的定義可以發現,產能過剩並不是指在市場經濟週期波動中暫時性的產能富餘,而是指在經濟轉型升級過程中特有的、存在較長時間的生產能力遠遠大於市場需求的現象。

(三)產能過剩與其他概念的異同

為進一步加深對產能過剩的理解,以下列舉一些與之密切相關的概念,釐清其異同。

(1)產能過剩與重複建設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中並未收錄“重複建設”詞條,說明其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經濟術語。作為我國從計劃經濟一直伴隨到現在的經濟現象,在政府部門文件和學術文獻中重複建設經常與產能過剩同時出現。

周民良(1995)將重複建設定義為“一定階段內某種商品已形成與即將形成的生產能力之和超過今後幾年市場最大可能需求能力的背景下,多種經濟主體繼續擴大該種商品供給能力的投資行為”。魏後凱(2001)指出“由於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數量過多,造成全國總體生產能力出現過大,生產設備出現閒置的現象”,稱之為重複建設。衛新華(2003)則強調重複建設“是對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特別是1993年以來經濟結構中某些低水平生產能力過剩的特定現象的稱謂”,“由於某種不適當的體制或政府幹預政策而導致社會供給能力長期過剩因而使該行業處於低利潤率甚至負利潤率狀態”,國家統計局課題組(2005)認為這是超過社會需求、低水平、低效益的多個同類項目的建設,曾五一等(2002)將供求平衡、技術水平和規模及效益作為衡量一個項目在全社會同類項目是否存在重複建設。楊培鴻(2006)則將投資是否具有負外部性作為判定重複建設依據,如果存在負外部性就有可能是重複建設,並認為重複建設是針對政府投資行為而言。呂政(2004)則將新建項目的生產能力低於已有企業的經濟形態稱之為低水平重複建設,並表現為地區間產業結構趨同。江小涓(1999)卻認為不能簡單地將技術水平作為判斷不合理重複建設的依據。

不難發現,儘管對重複建設判斷標準有所不同,但都將“重複建設”理解為一種中性的投資行為,即相同的產品、產業在同一區域或不同區域間進行重複投資,只有當廠商生產供給能力大大超過消費群體需求能力時,市場均衡則異化為嚴重的生產能力過剩(曹建海、江飛濤,2010),才屬於不合理重複建設的範疇,需要加以抑制和治理。

(2)產能過剩與過度投資

過度投資分為微觀和宏觀兩個層面。從微觀層面來看,投資決策是企業理財的中心議題,過度投資強調企業行為特點。由企業實際投資決策受到信息不對稱、委託代理、政府幹預等多因素影響,經常出現過度投資行為,或稱“投資飢渴症”。它表現為企業投資項目淨現值為負(李維安、姜濤,2007),大量資本集聚沉澱,企業盈利能力持續惡化,投資效率惡化,投資效率缺乏。相關政府部門文件也認為,過度投資會引發行業性產能過剩與金融機構呆賬壞賬。從宏觀層面來看,也存在過度投資行為,側重總投資需求效應和供給效應的形成機理。早在1980年Komai就指出“投資飢渴症”是中央計劃型經濟行為之一,政府積極鼓勵投資以促進經濟發展,表現為投資過熱、固定資產投資迅速擴張(顧嚴,2005)、自由現金流融資約束弱化。尤其是基礎設施、自然壟斷行業、國家安全以及支柱產業等可以獲取更多絕對利潤的產業,過度投資傾向顯著。總體上看,過度投資有四大特點,(1)市場需求滯後於過度投資形成的生產能力;(2)資金供給能力與投資主體發展階段不相匹配,表現為過度融資、超額信貸供給,是一種非效率的投資行為;(3)投資風險超過投資主體所能承受範圍;(4)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應均較差的投資行為,存在較大規模投資的配置效率損耗和投資生產效率損失,如落後產能。

(3)產能過剩與過度競爭

1959年Bain在《產業組織》一書中,第一次界定了“過度競爭”。Bain根據哈佛學派“結構-行為-績效”分析範式,將非集中型產業尤其是原子型市場結構產業(如採煤、紡織、貿易等),這種市場集中度低、生產能力過剩且經濟績效較差的市場結構競爭定義為過度競爭。在這種市場競爭下的企業持續性過度供給,產品銷售價格長期低於產業平均成本,生產要素報酬和單個企業利潤均低於正常水平,並且生產要素和企業在較長時期內難以向其他產業轉移,是一種典型的慢性資源配置失調。曹建海(1998)在《過度競爭論》中指出,過度競爭“是指由於競爭過程內生或外部因素的作用,主要發生於非集中型或較高固定成本的寡頭壟斷市場結構等退出壁壘較高的產業中的企業數目過多、產業過度供給和過剩生產能力現象嚴重,產業內的企業為維持生存不得不竭盡一切競爭手段而將產品價格降低到接近或低於平均成本的水平,使整個產業中的企業和勞動力等潛在可流動資源陷於只能獲得遠低於社會的平均回報和工資水平的窘境而不能順利從該產業退出的不穩定均衡的狀況”。這是一種缺少制約與合作的自由競爭,生產供給、設備投資與價格機制均表現為“自殺性”競爭,嚴重超過生產機體、市場需求與價格規律內在運行的一般性限度,表現出延續性的低效率均衡狀態以及經濟效率和社會福利損失。由此可見,過度競爭指低集中度產業中,企業數目過多、產業過度供給和過剩生產能力現象嚴重,在一定競爭準則、遊戲規則以及其他侷限條件約束下,企業利潤率長期持續處於正常水平之下,並且由於存在較高的企業退出壁壘,導致生產要素和企業在較長時期內難以向其他產業轉移。

綜上所述,過度投資強調生產能力的過度投入,是過剩經濟形態發生前期;而產能過剩和重複建設,則是過剩經濟形態的呈現結果;過度競爭是前期結果的市場反應,表現為企業價格因素上的持續惡化,虧損增加等。近年來,學術界和政府部門文件都更傾向於將重複建設、過度投資和過度競爭等概念歸為產能過剩,產能過剩一詞的使用,變得更為頻繁和規範。

產能過剩的衡量標準

用產能利用率衡量產能過剩時,需要確定一個標準,即產能利用率為多少,產能才算過剩?除極少數行業外,市場經濟競爭狀態下多數行業產能總會出現一定閒置,產能利用率很難達到100%,有一定閒置並不意味著產能過剩。

(一)相關經驗數據國際比較

從美國經驗看,自1960年以來,產能利用率的中值、高點、低點均出現系統性下降。1960-1970年期間,產能利用率的中值為83.8%,最高點為88.4%,最低點為74.4%;1980-90年代,中值為81%,最高點為85%,最低點為73%;進入本世紀以來,中值為77%,最高點80.6%,最低點67.2%。可見,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變化,產能利用率總體呈下降趨勢,相應的過剩標準也隨之變化。在七八十年代,產能利用率低於83%就算是過剩,但到了八九十年代,低於81%就算,進入本世紀,低於78%才算。

從歐洲經驗看,此次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前(1991-2008年),產能利用率中值為82.3%,高點為85%,低點為77.4%。危機爆發後,產能利用率急劇下降,即便在V型反彈的高點,產能利用率也不超過80.7%。

從新興經濟體看,2005-2012年期間,巴西產能利用率中值為81.6%,最高點為83.7%,最低點為78.4%。臺灣1981-2007年期間產能利用率中值為78.8%,最高點為83.4%,最低點為72.5%。

總括美國、歐洲、新興經濟體經驗,不同國家產能利用率中值水平有所差異,但基本上落在81-82%區間,高點在83-85%左右,低點一般低於75%。據此,雖然判斷產能過剩沒有一個通行衡量標準,但81-82%表明產能利用率基本正常,如果高於85%可視為產能嚴重不足,低於75%則表示嚴重過剩。

觀察不同時期的中國與美歐、部分新興經濟體產能利用率的波動幅度,不難發現一個有趣現象。中國與巴西在不同階段的產能利用率波動幅度較小;而美歐、臺灣的產能利用率波動幅度較大。如中國在2008-2013年期間產能利用率的最大波幅(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差額)為5.2個百分點;巴西在2005-2012年的最大波幅為5.3個百分點。美國在2000-2012年期間產能利用率最大波幅為13.4個百分點;歐盟在2009-2012年期間的最大波幅為11.2個百分點;臺灣在1981-2007年期間的最大波幅為10.9%。美歐和臺灣的產能利用率波幅較大可能由於這些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市場競爭較充分,市場配置資源的能力較強,政府對產能的行政干預較少,產能擴張和去產能由市場需求引導,因而產能調整較充分,產能利用率的波動幅度較大。中國地方政府對經濟干預程度較深,產能擴張動力較強,去產能過程中對地方經濟增長和就業的顧慮較多,導致在經濟上行階段產能擴張較快,產能利用率上升較快,而在經濟下行階段去產能進程較緩慢,產能利用率下降速度趕不上經濟擴張期產能利用率的上升速度。如中國在經濟上升的1999-2007年期間產能利用率的波動幅度為13.5%,而危機後的2008-2013年期間產能利用率的波動幅度為5.2%,不到美歐發達國家和中國經濟上升期間波動幅度的一半。

天天提去產能,到底什麼是“產能過剩”?

對我國產能過剩的判斷標準,國家發改委曾表示,近十幾年來,我國工業產能利用率波動較大,中值在80%左右,與世界主要經濟體的平均水平較接近,據此也認為我國產能利用率處於80%-85%比較正常。事實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適度的產能富餘能激發競爭,推進企業技術進步、提升管理水平改善供給。

與上述標準類似,盧鋒(2009)對不同區段產能利用率進行了初步分類(如圖1)。產能利用率以左端為0、右端為100%,共有八個性質不同的區間,其中30%以下為極度過剩,30%-60%為嚴重過剩,60%-75%為顯著過剩,75%-80%為輕度過剩,80%-85%為基本適度,85%-90%為顯著不足,90%-95%為嚴重不足,95%以上為產能瓶頸。

天天提去產能,到底什麼是“產能過剩”?

(二)經驗數據比較的侷限性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指標的參考價值不能絕對化,需要結合多種因素綜合判斷產能利用率狀況以及實際影響。一是不同行業的產能利用率差異較大。如平板玻璃行業屬於連續生產性行業,其產能利用率一般都較高,簡單進行行業對比並不科學。二是產能利用率與產業組織結構相關。如有的企業組織控制能力較強,雖然產能利用率不高,但產能不一定過剩。三是產能利用率與產能先進性以及競爭方式有關。以中、美鋼鐵產能利用率為例,我國一般在70%-80%,高點能達到85%,美國通常在60%-70%,經常在50%-60%。如果簡單比較,我國比美國好。但實際上,我國產能的先進性落後於美國,甚至越是成本低、汙染大的落後產能——如“地條鋼”等,產能利用率和競爭力反而越高。簡單比較產能利用率容易誤導。四是產能利用率與產業發展層次相關。產業發展層次越高,經濟越能承受較低的產能利用率,箇中差異在於產業層次決定的附加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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