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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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桌論壇

任興洲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 研究員

芮明傑 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產業經濟學系主任、教授

關利欣 商務部研究院流通與消費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排名不分先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1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支持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措施。會議指出,互聯網平臺經濟是生產力新的組織方式,是經濟發展新動能,對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跨界融通發展和“雙創”、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尤其是增加就業,都有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平臺經濟蓬勃興起。要遵循規律、順勢而為,支持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為進一步瞭解國內平臺經濟發展現狀,闡釋未來政策鼓勵支持的發展方向,本報特邀請著名專家進行詳細解讀。

記者:此次提出的發展平臺經濟新業態,重點在哪些業態和平臺?

任興洲:近期,國務院加緊部署發展平臺經濟的任務。7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重點討論部署發展平臺經濟,提出要順應群眾需要,重點圍繞“互聯網+服務業”創新發展平臺經濟新業態。這些新業態主要包括醫療健康、教育培訓、旅遊休閒、養老托幼、家政服務等與廣大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在這些領域發展平臺經濟的新業態新模式,為群眾提供更多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供給。

這是因為,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居民群眾收入水平的穩步提高,以及居民工作生活節奏的變化,居民消費快速升級,在商品消費不斷增長的同時,對服務消費的需求更為旺盛。近些年來,服務消費需求的增長有明顯加快趨勢,服務消費已經佔整個消費需求的50%以上。面對快速增長的服務消費需求,服務供給則明顯不足,成為短板,需要在供給側發力;另一方面,現代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使“互聯網+服務業”有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撐,也為創新平臺經濟新業態和新的服務模式奠定了基礎。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服務模式為廣大群眾提供高質量、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務成為可能。

芮明傑:平臺經濟是指圍繞平臺、平臺之間、平臺上多方主體產生的一系列經濟現象及其外部性的總和。現代平臺經濟是指利用互聯網技術條件,結合一系列規則制度,促進產銷體制變革與創新,形成衍生服務和新的生態規則併產生經濟效益的經濟現象。平臺的外部經濟性是指圍繞平臺交易產生的各種衍生經濟行為,包括金融服務、供應鏈服務、物流服務以及電商服務商等。以電商平臺為例,平臺參與者便利化信息溝通、多樣化商品搜索、自由化交易選擇、優質化服務提供等經濟活動催生的支付、物流、信息服務,以及由此而導致全新價值創造、新型產業發展、就業崗位增長、技術創新和發展等都屬於平臺外部經濟的範疇。正因為如此,平臺經濟的發展才具有促進製造轉型、消費升級、服務創新、擴大就業等一系列重要的作用。

前不久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大力發展平臺經濟,主要考慮兩類新業態:一是所謂“互聯網+服務”,其實就是希望大力推進各類涉及民生的互聯網服務平臺規範化健康發展,如醫療健康、教育、旅遊、養老、家政、公共服務等方面平臺,使之服務民生促進消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同時帶動就業。二是工業互聯網,此類平臺與至今已有的平臺不一樣,工業互聯網是嵌入生產製造過程中的平臺,是生產製造轉型升級、生產智能化、產品高質量定製、製造服務融合的平臺,它的發展是傳統制造業轉型升級、先進製造業智能化發展的關鍵,具有極大的外部經濟性,對我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有重大意義。

關利欣:隨著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技術的創新應用,平臺經濟業態創新步伐加快,生產製造、物流配送、批發零售等不同的行業平臺大量湧現,B2B、B2C、C2C、C2M等多種電商平臺模式應運而生。隨著平臺經濟向縱深發展,生產領域的智能製造、定製化生產、協同創新等工業互聯網平臺,以及服務領域的醫療健康、教育、家政、養老、旅遊、體育等生活性服務平臺成為下一階段發展重點。

記者:發展“互聯網+服務業”,將催生什麼樣的民生消費前景?其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任興洲:一是平臺經濟新業態的創新和發展將為居民群眾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務消費場景。相對於傳統的服務業而言,新的信息技術驅動下的互聯網平臺經濟成為一種新的組織方式,通過互聯網平臺,對各類資源進行整合和重新配置,打破傳統服務供給的時空界限,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以網上遠程醫療為例,通過“互聯網+醫療”,將名醫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在線進行問疹、會疹、治療。這種組織方式使資源得到更大範圍和更大程度的利用,優化了社會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滿足了居民的需求。

二是平臺經濟新業態的創新和發展能夠更大範圍地催生共享服務的消費場景。平臺經濟的一個特徵就是具有共享性。通過資源共享,吸引各方資源的集聚,創造更大的價值。以互聯網的教育培訓為例,這種方式可以打破傳統的服務模式,通過在線服務,讓更多的受眾享受教育或培訓服務消費,並且可以在線進行快捷便利的溝通和交流,大大提高教育和培訓的效率。共享還包括平臺經濟聚集起來的生態圈的共享。

三是平臺經濟可以通過數字經濟為消費賦能。平臺經濟的驅動力是新的信息技術,平臺經濟的運行能夠產生海量的數據,通過平臺消費和大數據足跡的分析,可以更大程度地分析消費者的內心需求,進而促進精準的供給。

四是能夠為消費者提供交叉跨界的服務供給。在平臺經濟中,產業、專業邊界出現模糊的趨勢,通過平臺實現跨界融合的現象更為明顯,出現服務的跨界整合的供給趨勢。

平臺經濟還能夠提高信息的對稱性;能夠為創新創業提供載體,促進“雙創”,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增加就業。因此,著力發展平臺經濟勢在必行。

芮明傑:近年來,我國的“互聯網+服務業”即互聯網服務平臺已經有了許多發展,目前在出行服務、餐飲服務、旅遊服務、購物服務、房產中介服務等方面均有許多平臺,為消費者提供不少便利,這些平臺有的比較成功,有的問題很多,還有一些已經失敗被淘汰,也有一些是違法設置的,例如所謂的“套路貸”服務平臺。

總體來看,我國目前互聯網服務平臺的發展狀況,一是尚未全覆蓋民生服務需求的領域;二是服務的質量有待提高;三是平臺運行規範性不夠,其中政府監管也有一些空白。因此,提出加快發展“互聯網+服務業”,我認為將更好地催生例如健康養生、醫療服務、養老服務、農產品供應服務、家政服務、社交服務、旅行服務、學習服務、小額金融服務等諸多方面消費的增加與升級,從而繁榮市場帶動就業。

在推動“互聯網+服務業”發展時,首先應優化平臺經濟發展的營商環境,其中不僅僅是審核手續的便利,而且政府應該維持公平競爭的“互聯網+服務業”平臺發展市場環境;其次,研究平臺與平臺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建立良好的平臺經濟發展的法律與監管體系,維持平臺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最後,金融機構對平臺經濟發展的支持,應該建立在市場機制的基礎之上,切忌一哄而上。

關利欣:隨著“互聯網+服務業”發展水平的提高,各類互聯網平臺對住宿餐飲、文化旅遊、家政服務、交通出行等服務消費的滲透程度進一步加深,服務消費的智慧化、數字化水平將繼續提升。同時,隨著收入水平和消費層次的提升,消費者對於服務消費、品質消費、體驗消費、便利消費的需求越來越突出,服務平臺的逐步發展和完善將進一步促進居民服務消費潛力的釋放。2019年上半年服務消費在居民最終消費支出中佔比達49.4%,預期在“互聯網+服務業”的帶動下,我國服務消費佔比將進一步提升。為了更好地促進服務消費和“互聯網+服務業”發展,行業主管部門需要建立健全行業標準體系,加大宣貫力度,規範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加強家政、旅遊、養老等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推動信用信息公開公示,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健全消費者維權機制,簡化消費者維權程序,降低維權成本,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記者:優化平臺經濟發展環境,現在已有哪些政策?未來將有哪些政策可期?

芮明傑:至今國家多部委、商務部等均出臺多個文件支持平臺經濟發展。根據我國目前互聯網服務平臺發展的現狀與問題,我個人認為近期需要出臺相關的政策規範,以規範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例如:互聯網服務平臺與平臺經濟發展的市場公平準則;我國工業互聯網發展促進製造業轉型的指導意見;互聯網人才創新能力培養政策等。

關利欣:在促進平臺經濟發展方面,現有政策主要集中在供應鏈體系建設、創新應用,以及推進商品交易市場發展平臺經濟等領域。2017年8月,商務部和財政部印發《關於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將“建設和完善各類供應鏈平臺,提高供應鏈協同效率”作為三大主要任務之一,提出建設流通與生產銜接的供應鏈協同平臺,資源高效整合的供應鏈交易平臺和專業化的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2017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鼓勵批發、零售、物流企業整合供應鏈資源,構建採購、分銷、倉儲、配送供應鏈協同平臺;鼓勵住宿、餐飲、養老、文化、體育、旅遊等行業建設供應鏈綜合服務和交易平臺,完善供應鏈體系,提升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2018年4月,商務部等8部門印發《關於開展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的通知》,提出以平臺為重要載體完善供應鏈體系,加強與上下游企業實現系統和數據對接,充分發揮供應鏈平臺的資源集聚、供需對接和信息服務等功能,構建跨界融合的產業供應鏈生態。2019年2月,商務部等12部門發佈《關於推進商品交易市場發展平臺經濟的指導意見》,明確平臺經濟正在成為以批發為主的商品交易市場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預期平臺經濟相關政策將進一步從生產向流通、從批發到零售、從商品到服務延伸。

記者:平臺經濟的監管方式,如何適應“互聯網+”的新狀況新需求?

芮明傑:平臺經濟是基於互聯網發展起來的新型經濟,它與目前的基於線下的市場經濟有一定的差異性,例如互聯網中的“贏者通吃”“邊際收益遞增”等規律更容易導致互聯網公司、互聯網平臺提供商追求行業中的壟斷以及壟斷帶來的超額利潤,可能損害平臺服務提供商或平臺消費者的利益,也可能不利其他後來者的發展。因此,在推進“互聯網+服務業”平臺與平臺經濟發展,政府如何通過立法設置市場公平法則,設立有效的監管體系非常重要,其中既要有統一的監管主體,也要有創新的監管方法。

總之,平臺經濟屬於新產業體系的組成部分,是一種新的交易組織模式,已經開始改變傳統交易供需見面的模式,改變生產分銷的組織形態,對供給與消費的連接有新的影響。今天的電商平臺主要是商品交易與服務的平臺,平臺尚未延伸至研發製造生產環節,一旦平臺延伸進入研發製造生產環節並與物聯網結合,則可能產生重大變革,從而對經濟新形態、新型產業發展帶來較大影響,改變產業鏈形態、競爭格局和價值鏈。

關利欣:平臺經濟是基於互聯網、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以多元化需求為核心,全面整合產業鏈、融合價值鏈、提高市場配置資源效率的一種新型經濟形態。平臺經濟迅速發展要求行政管理部門適應“互聯網+”新形勢,深入推動“互聯網+政務”,健全各類平臺運營的規則和標準,逐步完善平臺企業市場準入、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週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

記者:發展平臺經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任興洲:一是要探索適合平臺經濟運行的服務領域的新業態和新模式。與商品消費相比,服務消費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例如,服務具有無形性、不可分離性(生產和消費同時進行和完成)、服務品質的差異性以及不可儲存性等。如何把握服務業的規律,探索平臺經濟的業態和服務模式很重要。

二是要著力優化平臺經濟的發展環境。真正落實“放管服”的改革舉措,簡化平臺企業分支機構設立手續,放寬新興行業企業名稱登記限制;完善平臺企業用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相關政策;加強政府部門與平臺數據共享;鼓勵金融機構為平臺經濟發展提供支持等等。

三是要建立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的相關規則。平臺經濟具有虛擬經濟的特徵,這既是優勢,也容易帶來問題。平臺經濟在帶來便利、快捷的同時,一些負面效應也容易被放大並快速擴散,如網上欺詐、假冒偽劣等。因此,制定平臺經濟的相關規則是非常必要的。制定規則不是要束縛平臺經濟的發展,而是為了促進其健康規範地發展。

四是創新和完善對平臺經濟的監管方式。按照包容審慎的要求,探索適應平臺經濟新業態的特點、有利於公平競爭的監管辦法,推進“互聯網+監管”。科學合理界定平臺主體責任,依法懲處網絡欺詐、假冒偽劣、不正當競爭、洩露和濫用用戶信息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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