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集團破產重整

上虞上市公司金盾股份董事長“墜樓”身亡一年半後,周建燦控制的金盾集團等8家公司,迎來了破產重整的日子。

金盾集團破產重整

6月28日,上虞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2018)浙 0604 破 2、3、 4、5、6、10、15、16 號),批准

浙江金盾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藍能燃氣設備有限公司、

浙江海豹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浙江格洛斯無縫鋼管有限公司、

浙江金盾壓力容器有限公司、

紹興上虞金盾壓力容器配件有限公司、

浙江格洛斯鋼管銷售有限公司的重整計劃。

金盾集團破產重整金盾集團破產重整

金盾集團成立於2004年,註冊資金5000萬元,是周建燦、周純父子全資控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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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發佈的相關公告顯示,金盾控股集團及集團相關企業涉及的包括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在內的債務總計約98.99億元,其中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債務額約39.59億元,以股份質押形式融資債務額約14.25億元。上市公司金盾股份被牽涉到的債務金額約29.11億元,涉及49位債權人。

7月5日,金盾股份公告:周建燦、周純父子合計持有的公司26.25%股份已質押給第三方機構,已被公安機關和多家法院採取刑事凍結、輪候凍結等措施,公司的實際控制權變更尚存在不確定性。

金盾集團破產重整

金盾股份同日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許昌中院下發的“(2018)豫 10 民終 3321、3322、3323、3371 號”民事判決,許昌中院判決駁回公司就四宗案件提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公司認為,在公安機關已有明確的印章鑑定結論的情況下,許昌中院二審判 決既無事實依據,也無法律依據,且存在審判程序違法的情形,公司將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金盾集團破產重整

金盾股份董祕:公司在河南遭受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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