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基金 投資 國泰君安 法律 證券時報 2017-04-19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華商元亨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現將華商元亨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情況

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以通訊方式組織召開了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於降低華商元亨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以下簡稱“本次會議議案”),會議表決票收取時間為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17:00止,計票時間為2017年4月17日,本次計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託管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對計票過程進行了公證,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對計票過程進行了見證。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共計209072806.93份,佔本基金權益登記日(2017年3月31日)基金總份額210271090.62份的99.43%,達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華商元亨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提交有效表決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對本次會議議案進行了表決。提交有效表決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對應的基金份額共計209072806.93份,表決結果為:209065888.08份基金份額同意,0份基金份額反對,6918.85份基金份額棄權。同意本次會議議案的基金份額佔提交有效表決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對應的基金份額的99.997%,達到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 滿足法定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華商元亨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議案獲得通過。

根據《華商元亨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費用由基金資產列支。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證費2萬元,律師費2.5萬元,由基金財產承擔。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情況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的規定,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2017年4月17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將自該日起五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履行備案手續。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內容如下:

同意將本基金管理費年費率由1.2%降低至0.6%,並對本基金基金合同、託管協議、招募說明書等進行相應的修改和補充。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的上述事項及修改後的基金合同,將於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公告中載明的日期實施。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事項實施情況

(一)調整後費率的執行

自2017年4月17日起,本基金將執行調整後的管理費率,即2017年4月17日本基金的管理費按照2017年4月16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6%年費率計提。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訂

根據《關於降低華商元亨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與基金託管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對本基金基金合同、託管協議中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修訂內容自2017年4月17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將在本基金最近一期披露的招募說明書中對上述相關內容進行相應修訂。

四、備查文件

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

特此公告

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

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華商研究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新增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

機構的公告

為滿足廣大投資者的需求,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銀行”)協商一致,決定自2017年4月18日起新增河北銀行代理華商研究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銷售業務,投資者可在河北銀行辦理下述基金的開戶、認購等相關業務,相關事項具體規則如下:

一、適用基金範圍

注:本基金髮行期自2017年4月17日—2017年5月17日

二、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諮詢有關情況

1、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12-9999

公司網址:www.hebbank.com

2、華商基金管理有公司

客服電話:400-700-8880;010-58573300

公司網址:www.hsfund.com

三、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在投資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請務必考慮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投資收益。投資有風險,選擇須謹慎。敬請投資者於投資前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調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08]38號)、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關於發佈中基協(AMAC)基金行業股票估值指數的通知》(中基協發[2013]13號)等有關規定,為合理確定停牌股票的公允價值,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託管行協商一致,決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對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中文在線(300364)” 採用“指數收益法”進行估值,待停牌股票復牌且其交易體現了活躍市場交易特徵之日起,恢復採用當日收盤價進行估值,屆時不再另行公告。

投資者可登陸本公司網站(www.hsfund.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700-8880、010-58573300諮詢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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