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全面推行“543”工作法 實現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江蘇 法制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武威生態環境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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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報(見習記者夏寧博 記者範曉黎南京報道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執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面推行生態環境執法“543”工作法,規範生態環境執法行為。

《通知》要求建立執法任務清單制度,進一步釐清日常執法、專項執法、專案執法、執行監督和計劃外執法等五種執法任務。

根據《通知》,要細化執法準備、現場執法、處理處罰和執行落實四個關鍵環節。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在執行五類執法任務時均必須使用移動執法設備和執法記錄儀,按照定位報到、亮證告知、信息核實、現場檢查、筆錄製作、打印簽名、電子歸檔、任務完成“八步法”規範流程開展執法工作,如實記錄執法過程。對於涉嫌違反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及時立案調查。同時規定,不屬於本區域生態環境部門管轄的案件或涉及其他領域的違法行為線索應及時轉交相關部門。此外,還對案件移交移送程序進行了規範。對環境行政處罰、行政命令等具體行政行為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對排汙者解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後30日內進行跟蹤檢查。

此外,江蘇還將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執法制度,強化事前公開、事後公開,規範事中公示,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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