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基金 國投瑞銀基金 瑞士銀行 投資 證券時報 2017-05-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現將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表決結果、決議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情況

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於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5月5日15:00期間以通訊方式召開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審議了《關於調整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相關事項的議案》(以下簡稱“本次會議議案”)。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額共計4,709,520,107.64份,佔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權益登記日為2017年4月12日,權益登記日本基金總份額4,795,296,915.64份)的98.21%,超過了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規定的有關持有人大會(通訊方式)的召開條件。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了本次會議議案,並由參加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對本次會議議案進行表決,表決結果為:同意本次會議議案的基金份額為4,709,520,107.64份,佔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額的100%;反對本次會議議案的基金份額為0份,佔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額的0%;棄權份額為0份,佔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額的0%。同意本次會議議案的基金份額達到參加本次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額總數的50%以上,滿足法定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議案獲得通過。

本次持有人大會的計票於2017年5月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並由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對計票過程及結果進行了公證,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對本次大會決議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列入基金費用,由基金資產承擔。經本基金的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確認,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明細如下表所示: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情況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決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於2017年5月8日表決通過了《關於調整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相關事項的議案》,本次大會決議自該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將自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將表決通過的事項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事項實施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與本基金的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5月8日起對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實施調整後的管理費率和託管費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費按基金資產淨值的0.30%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30%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30%÷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 為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核對一致後,由基金託管人於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託管人的基金託管費

基金託管人的基金託管費按基金資產淨值的0.10%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財產淨值的0.10%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 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核對一致後,由基金託管人於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託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

四、備查文件

1、《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

2、《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5、《公證書》

特此公告。

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9日

附件:《公證書》

公 證 書

(2017)京中信內經證字33735號

申請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638號7層,營業執照(副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73883903XW。

法定代表人:葉柏壽,男,1962年6月8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10102196206082314。

委託代理人:許春妮,女,1989年11月14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50623198911141845。

公證事項:現場監督

申請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申請人”)於2017年3月31日委託許春妮向我處提出申請,對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會議過程和會議有關事宜進行公證監督。申請人向我處提交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公證申請書、身份證、《關於調整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相關事項的議案》等證明材料。

經審查,申請人是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為了維護份額持有人利益,申請人與該基金的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決定召開該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於調整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相關事項的議案》。為了維護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申請人決定以通訊方式召開該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於調整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相關事項的議案》,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就該議案進行表決。我處受理了申請人的申請並指派本公證員具體承辦。

申請人經與有關部門協商,確定了召開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具體操作方案。按照該方案,申請人進行了包括但不限於如下內容的操作過程:

1、申請人就召開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上述議案的事項於2017年4月5日通過有關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發佈了正式公告,進行了有關信息披露,並確定2017年4月12日為本基金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

2、申請人就上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事項在媒體分別於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28日發佈了提示性公告。

3、申請人於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5月5日15:00通過上述公告載明的方式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審議上述議案的事項進行了告知並取得了有關授權,並且於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5月5日15:00向該基金的份額持有人徵集了表決票。

我處對申請人收集、統計有關授權意見、表決票的數據及結果進行了檢查,其結果未見異常。

2017年5月8日上午9:00,本公證員及公證人員崔健雄在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28號榮超經貿中心46層荊州會議室出席了關於調整國投瑞銀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相關事項的持有人大會通訊會議的計票會議。監督了申請人的授權代表林偉鑫、許春妮對截止至2017年5月5日15:00的授權、截止至2017年5月5日15:00的表決票進行彙總並計票,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權代表秦威出席了計票會議並對計票過程進行了監督。

經我處審查,截止至權益登記日,該基金總份額共有4,795,296,915.64份,參加本次大會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總計持有4,709,520,107.64份,佔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98.21%,達到法定召開持有人大會的條件,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在上述表決票中表示同意意見的表決票代表的基金份額為4,709,520,107.64份,佔參加本次大會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100%;表示反對意見的表決票代表的基金份額為0份,佔參加本次大會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0%;表示棄權意見的表決票代表的基金份額為0份,佔參加本次大會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0%。

依據上述事實,茲證明,本次持有人大會對會議通知列明的審議事項進行了表決,未對會議通知未列明的事項進行表決,會議表決結果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並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規定的會議議案通過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中信公證處

公證員 甄真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於旗下基金估值調整的公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關於發佈中基協(AMAC)基金行業股票估值指數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經與相關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自2017年5月8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業指數作為計算依據,對旗下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除外)持有的停牌股票603108 潤達醫療 採用“指數收益法”進行估值調整。

本公司將綜合參考各項相關影響因素並與基金託管人協商,自上述相關股票復牌且其交易體現了活躍市場交易特徵後,恢復按市價估值方法進行估值,屆時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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