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

醉駕造成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對肇事車輛造成的人員傷亡予以賠付,但駕駛員是否就沒有責任了呢?

"

醉駕造成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對肇事車輛造成的人員傷亡予以賠付,但駕駛員是否就沒有責任了呢?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基本案情】

"

醉駕造成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對肇事車輛造成的人員傷亡予以賠付,但駕駛員是否就沒有責任了呢?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基本案情】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盧某醉酒後駕駛小轎車與許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許某受傷。交警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盧某醉酒駕駛車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盧某為其小轎車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承保期限內。

許某受傷後在醫院住院治療,出院後,其傷情經鑑定為左上肢六級傷殘、右股骨十級傷殘。許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盧某和保險公司賠償其損失。法院判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墊付責任,賠付12萬元給許某。保險公司將款項賠付給許某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盧某賠償其先行支付的12萬元。

"

醉駕造成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對肇事車輛造成的人員傷亡予以賠付,但駕駛員是否就沒有責任了呢?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基本案情】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盧某醉酒後駕駛小轎車與許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許某受傷。交警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盧某醉酒駕駛車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盧某為其小轎車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承保期限內。

許某受傷後在醫院住院治療,出院後,其傷情經鑑定為左上肢六級傷殘、右股骨十級傷殘。許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盧某和保險公司賠償其損失。法院判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墊付責任,賠付12萬元給許某。保險公司將款項賠付給許某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盧某賠償其先行支付的12萬元。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裁判結果】

"

醉駕造成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對肇事車輛造成的人員傷亡予以賠付,但駕駛員是否就沒有責任了呢?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基本案情】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盧某醉酒後駕駛小轎車與許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許某受傷。交警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盧某醉酒駕駛車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盧某為其小轎車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承保期限內。

許某受傷後在醫院住院治療,出院後,其傷情經鑑定為左上肢六級傷殘、右股骨十級傷殘。許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盧某和保險公司賠償其損失。法院判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墊付責任,賠付12萬元給許某。保險公司將款項賠付給許某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盧某賠償其先行支付的12萬元。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裁判結果】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乳源法院經審理認為,盧某醉酒後駕駛車輛導致許某人身受到損害,保險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許某履行了賠付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履行完賠償義務後,可向盧某主張追償權。據此,依法判決盧某償還保險公司12萬元。

一審宣判後,盧某不服提起上訴。韶關中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醉駕造成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對肇事車輛造成的人員傷亡予以賠付,但駕駛員是否就沒有責任了呢?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基本案情】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盧某醉酒後駕駛小轎車與許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許某受傷。交警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盧某醉酒駕駛車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盧某為其小轎車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承保期限內。

許某受傷後在醫院住院治療,出院後,其傷情經鑑定為左上肢六級傷殘、右股骨十級傷殘。許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盧某和保險公司賠償其損失。法院判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墊付責任,賠付12萬元給許某。保險公司將款項賠付給許某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盧某賠償其先行支付的12萬元。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裁判結果】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乳源法院經審理認為,盧某醉酒後駕駛車輛導致許某人身受到損害,保險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許某履行了賠付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履行完賠償義務後,可向盧某主張追償權。據此,依法判決盧某償還保險公司12萬元。

一審宣判後,盧某不服提起上訴。韶關中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法官說法】

"

醉駕造成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對肇事車輛造成的人員傷亡予以賠付,但駕駛員是否就沒有責任了呢?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基本案情】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盧某醉酒後駕駛小轎車與許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許某受傷。交警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盧某醉酒駕駛車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盧某為其小轎車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承保期限內。

許某受傷後在醫院住院治療,出院後,其傷情經鑑定為左上肢六級傷殘、右股骨十級傷殘。許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盧某和保險公司賠償其損失。法院判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墊付責任,賠付12萬元給許某。保險公司將款項賠付給許某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盧某賠償其先行支付的12萬元。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裁判結果】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乳源法院經審理認為,盧某醉酒後駕駛車輛導致許某人身受到損害,保險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許某履行了賠付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履行完賠償義務後,可向盧某主張追償權。據此,依法判決盧某償還保險公司12萬元。

一審宣判後,盧某不服提起上訴。韶關中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法官說法】

【以案釋法】醉駕釀事故,駕駛人終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我國實行的交強險制度,具有公益性、強制性和保障性的特點,其目的主要是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的救助。但投保人或者駕駛人不能認為買了保險,保險公司就會為自己的事故買單,“全包全賠”。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保險公司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可在其賠償範圍內向侵權人行駛追償權:(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三)駕駛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法官提醒:機動車駕駛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規範,文明安全駕駛,切莫自恃買了保險就肆意違法駕駛,否則發生交通事故後,即使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先予賠付,隨著保險公司的追償,最終承擔賠償責任的仍然是醉駕、無證駕駛或者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侵權人。

來源: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