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酒駕遇上醉駕發生事故 醉駕者身亡酒駕者被拘'

交通 摩托車 急救 轎車 蘭陵縣 臨沂 在臨沂客戶端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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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20時40分許,在臨沂市蘭陵縣南橋鎮大橋村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二輪摩托車撞上一輛正在掉頭的小轎車,造成摩托車駕駛人當場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雙方駕駛人一個屬於醉酒駕駛,另一個是酒後駕駛。

經民警勘查調查,轎車駕駛人周某某在路旁一家飯店吃完飯準備回家,在倒車的過程中,剛剛欲掉頭向東行駛時,突然聽到一聲巨響,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摩托車直接撞向轎車的駕駛室,周某某意識到發生交通事故。由於車的左前門被撞壞,周某某從副駕駛上開門下車,發現摩托車駕駛人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周某某一邊現場實施人工呼吸急救措施,一邊讓女兒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隨後,120急救人員到達現場,發現摩托車駕駛人已經死亡。民警現場將駕駛人控制,並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發現駕駛人有酒後駕駛嫌疑。

經過進一步調查,摩托車駕駛人王某東在發生事故時也存在涉嫌飲酒嫌疑,遂對其進行抽血化驗。經檢測,王某東酒精含量為151.1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周某某的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50.4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在本次事故中,蘭陵交警大隊作出了責任認定,認定周某某涉嫌酒後駕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王某東醉酒駕駛且車輛後製動系統存在隱患,承擔了事故的次要責任。

9月6日,蘭陵交警大隊對周某某涉嫌酒後駕駛交通肇事,採取了強制措施,目前被依法刑事拘留。據辦案民警介紹,如果王某東不是醉酒駕駛,事故可能會避免。周某某在未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路況觀察不細實施車輛掉頭,是引發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且存在酒後駕駛違法行為。

民警提示,作為駕駛人一定要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莫心存僥倖。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請拒絕酒駕。

臨報融媒記者 範彩霞 通訊員 張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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