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曝光臺'

轎車 靈臺縣 交通 貨車 靈臺公安交警 2019-09-15
""【五大行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曝光臺

“隴風3號”除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期間,靈臺縣公安局各部門通力協作,對各類違法行為採取“嚴執法”、“出重拳”的高壓態勢,為大慶安保工作順利開展做出巨大貢獻,8月份上半月共查獲酒駕醉駕嚴重違法行為9起,現予以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共同營造良好交通秩序。

飲酒後駕駛車輛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01日06時20分,杜某傑飲酒後駕駛甘LC3015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什千路5公里400米處(靈臺縣什字鎮羅家莊村南頭社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杜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09日22時55分,賀某兵飲酒後駕駛川CVE129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政府巷口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賀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4日22時10分,劉某軍飲酒後駕駛陝AS269J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靈臺縣世紀花園C區門前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劉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6日21時45分,張某祥飲酒後駕駛甘LR2746號小型轎車行駛至什千路16公里400米處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張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6日23時20分,何某紅飲酒後駕駛甘LU6831號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靈臺縣東風橋北900米處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何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8日23時15分,周某鋒飲酒後駕駛甘LE1667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靈蒲路18公里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周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9日11時08分,鞏某飲酒後駕駛陝AG7E00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靈獨路3公里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鞏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醉酒後駕駛車輛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9日01時12分,彌某永飲酒後駕駛陝DAR399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交通局十字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彌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吊銷駕駛證。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22日21時51分,孔某明飲酒後駕駛陝AD10W7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靈臺縣上良鎮右集村城門社硬化路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孔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吊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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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隴風3號”除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期間,靈臺縣公安局各部門通力協作,對各類違法行為採取“嚴執法”、“出重拳”的高壓態勢,為大慶安保工作順利開展做出巨大貢獻,8月份上半月共查獲酒駕醉駕嚴重違法行為9起,現予以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共同營造良好交通秩序。

飲酒後駕駛車輛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01日06時20分,杜某傑飲酒後駕駛甘LC3015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什千路5公里400米處(靈臺縣什字鎮羅家莊村南頭社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杜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09日22時55分,賀某兵飲酒後駕駛川CVE129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政府巷口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賀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4日22時10分,劉某軍飲酒後駕駛陝AS269J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靈臺縣世紀花園C區門前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劉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6日21時45分,張某祥飲酒後駕駛甘LR2746號小型轎車行駛至什千路16公里400米處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張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6日23時20分,何某紅飲酒後駕駛甘LU6831號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靈臺縣東風橋北900米處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何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8日23時15分,周某鋒飲酒後駕駛甘LE1667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靈蒲路18公里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周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9日11時08分,鞏某飲酒後駕駛陝AG7E00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靈獨路3公里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鞏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醉酒後駕駛車輛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9日01時12分,彌某永飲酒後駕駛陝DAR399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交通局十字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彌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吊銷駕駛證。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22日21時51分,孔某明飲酒後駕駛陝AD10W7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靈臺縣上良鎮右集村城門社硬化路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孔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吊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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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隴風3號”除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期間,靈臺縣公安局各部門通力協作,對各類違法行為採取“嚴執法”、“出重拳”的高壓態勢,為大慶安保工作順利開展做出巨大貢獻,8月份上半月共查獲酒駕醉駕嚴重違法行為9起,現予以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共同營造良好交通秩序。

飲酒後駕駛車輛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01日06時20分,杜某傑飲酒後駕駛甘LC3015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什千路5公里400米處(靈臺縣什字鎮羅家莊村南頭社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杜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09日22時55分,賀某兵飲酒後駕駛川CVE129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政府巷口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賀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4日22時10分,劉某軍飲酒後駕駛陝AS269J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靈臺縣世紀花園C區門前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劉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6日21時45分,張某祥飲酒後駕駛甘LR2746號小型轎車行駛至什千路16公里400米處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張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6日23時20分,何某紅飲酒後駕駛甘LU6831號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靈臺縣東風橋北900米處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何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8日23時15分,周某鋒飲酒後駕駛甘LE1667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靈蒲路18公里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周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9日11時08分,鞏某飲酒後駕駛陝AG7E00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靈獨路3公里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鞏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醉酒後駕駛車輛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9日01時12分,彌某永飲酒後駕駛陝DAR399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交通局十字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彌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吊銷駕駛證。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22日21時51分,孔某明飲酒後駕駛陝AD10W7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靈臺縣上良鎮右集村城門社硬化路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孔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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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案情:2019年08月01日06時20分,杜某傑飲酒後駕駛甘LC3015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什千路5公里400米處(靈臺縣什字鎮羅家莊村南頭社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杜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09日22時55分,賀某兵飲酒後駕駛川CVE129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政府巷口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賀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4日22時10分,劉某軍飲酒後駕駛陝AS269J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靈臺縣世紀花園C區門前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劉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6日21時45分,張某祥飲酒後駕駛甘LR2746號小型轎車行駛至什千路16公里400米處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張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6日23時20分,何某紅飲酒後駕駛甘LU6831號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靈臺縣東風橋北900米處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何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8日23時15分,周某鋒飲酒後駕駛甘LE1667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靈蒲路18公里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周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9日11時08分,鞏某飲酒後駕駛陝AG7E00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靈獨路3公里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鞏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

醉酒後駕駛車輛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19日01時12分,彌某永飲酒後駕駛陝DAR399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交通局十字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彌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吊銷駕駛證。

簡要案情:2019年08月22日21時51分,孔某明飲酒後駕駛陝AD10W7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靈臺縣上良鎮右集村城門社硬化路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該孔進行呼氣時酒精檢測,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結果:吊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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