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民起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沒有審批手續的廣告牌為啥不拆

建築 瀋陽 經濟 遼寧資訊發佈 2019-07-13

既然是違法建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也下達了強制拆除告知書,可為什麼最後卻又不拆了?

近日,瀋陽市民劉女士反映,自己花巨資購置的門市房,因為樓外廣告牌遮擋,出租遇到困難,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然而至今仍未能解決。

瀋陽市民起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沒有審批手續的廣告牌為啥不拆

劉女士介紹,他的門市房位於瀋河區文萃路4號誠大數碼廣場一期。在2017年時,他向和平區城市綜合執法局投訴。

瀋陽市民起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沒有審批手續的廣告牌為啥不拆

經執法局調查後,確認此處外牆上的巨型廣告牌沒有審批手續,並在2017年8月4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限7日內由違建單位自行拆除,如逾期不拆,將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瀋陽市民起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沒有審批手續的廣告牌為啥不拆

但處罰決定書下達後,現狀卻沒有改觀,門市外牆上的廣告仍然存在著。無奈之下,劉女士繼續投訴,在2017年11月13日,和平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又下達了“強制執行催告書”,限令10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將強制履行。

瀋陽市民起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沒有審批手續的廣告牌為啥不拆

可是,這張措辭嚴厲的催告書下達後,還是沒有引起任何迴應。

在2018年初,劉女士再督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去強制執行時,卻得知這個廣告牌不能拆了,理由是這個牌子內容改成了公益性宣傳內容,而且有南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情況說明。

對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給出的說法,劉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公益性宣傳怎麼了?有南湖街道的情況說明怎麼了?難道因為宣傳內容不同了,它就不是違法建築了?”劉女士說道。

最終,劉女士對和平區行政執法局提起訴訟。

對於為何不拆這處沒有審批手續的廣告牌,執法局在法院答辯中稱:這處樓體外牆上的廣告位,是依規劃而建設,在大樓建成之時就存在,而且這個廣告位已被用於公益宣傳,不再用於發佈廣告。因此,之前下達的處罰決定中,關於限期拆除廣告位的內容,已無需再執行。

瀋陽市民起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沒有審批手續的廣告牌為啥不拆

最終,法院駁回了劉女士對和平區行政執法局的起訴。

無審批手續的廣告位用於公益宣傳,為什麼就不需要拆除了?

對於這個問題,二三裡資訊聯繫到和平區執法局,據工作人員回覆稱:“一切以法院判決結果為準。”

未經審批的建築,通常來說,就是違法建築。對於違法建築,拆除應該是最恰當的處理方式。但在和平區執法局的處理方式中,違法建築應不應該拆,似乎還要考慮它的用途。

由於未能得到和平區執法局的正面回覆,目前關於違法建築拆不拆與其用途之間的關係,仍需進一步調查。

(二三裡編輯 羅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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