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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 文物 時政 我的泉城我規劃 201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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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大、市政協要求,2017年4月7日至4月13日,市規劃局在全市“兩會”人大議案組、政協提案組現場駐會,對涉及規劃的建議提案及時溝通辦理。2017 年省、市兩會期間市規劃局共計收件 99 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議 2 件,省政協委員提案 10 件,市人大代表建議 34 件,市政協委員提案 53 件。內容主要涉及城鄉空間發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道路交通規劃、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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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集中面復會針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比較集中的重要熱點問題,進行面對面答覆交流。下面大家一起來聽聽這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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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教育資源優化配置 推動我市義務教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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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劃編制情況。

2009年會同教育局編制完成了《濟南市基礎教育專項規劃》,對中心城普教設施規劃用地進行了統籌安排、規劃預留。2014年底,教育局會同我局啟動教育專項規劃修編,對普教設施規劃布點、配置標準及規模進一步分析論證。

在基礎教育專項規劃編制過程中,首先通過對人口發展、人口年齡結構變化、暫住人口的變化趨勢進行預測分析,確定千人指標,計算各類學校規模總量,明確各類學校的合理規模、班額標準、服務半徑。特別針對人口政策調整、外來務工子女入學、教育資源不均衡等重點問題,實行千人指標的區域差異化。通過對現狀在校生髮展形勢分析,根據各區域現狀發展情況(外來務工密集區、年輕人群居多區等),結合城市發展需求(如西客站、空港等城市未來發展區域),城鎮化發展趨勢,結合市、各區教育局意見,適當提高人口密集區以及需求激增區的學校配置數量與規模。

2、規劃審批和建設實施情況。

規劃審批。對於單獨建設的學校,我局隨時配合教育部門需求,對新增學校選址建設和既有學校改擴建及時提供各類規劃服務;對於約定由建設項目關聯代建的新增學校,我局要求住宅與基礎教育設施設計方案同步申報、同步審批。

建設實施。為切實解決教育設施緊缺的問題,以新建社區配建學校實施情況為切入點,我局在對我市各個階段學校實施模式進行梳理基礎上,對典型片區展開持續性調研,並對我市2013-2015年城區居住用地和學校用地供地和關聯代建情況進行了彙總分析。研究教育用地拆遷、熟化、供地、設施建設、移交等各環節問題,提出對措建議。

3、結合提案建議,繼續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規劃管理嚴格落實片區控規和基礎教育專項規劃。規劃管理中出具居住用地規劃意見或規劃條件時,將嚴格落實基礎教育專項規劃空間布點要求以及片區控規中的用地規模要求,一併出具其周邊規劃中小學用地規劃意見或規劃條件。

配合建設主體做好擬建學校的規劃審批工作。對於已熟化、建設主體擬建設中小學用地,依據單位申請,規劃部門將全力配合,儘快辦理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推動學校儘快建設實施並投入使用。

積極推進新建基礎教育設施實施機制的優化。在前期與教育部門銜接中瞭解到,基礎教育專項規劃報規委員審議、市政府審批時,擬將基礎教育設施的實施意見一併提報研究。下一步我局將積極銜接教育部門,結合當前中小學建設實施方面出現的問題,將實施機制優化內容充實完善至實施意見內容中,理順基礎教育設施建設實施機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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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近現代歷史優秀建築應保護性向公眾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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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推動歷史建築的保護與開放工作,市規劃局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1、加強歷史建築的保護工作。

加強歷史建築的保護工作。按照統籌兼顧、綜合保護的原則,將歷史建築保護納入濟南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框架中,構建“市域文化遺產-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建築-名泉-非物質文化遺產”多層次保護體系。我局於2016年開展了濟南市歷史建築普查和名錄編制工作,在全市域範圍內全面摸清建築分佈情況和基礎資料,建立了380處建議歷史建築名錄與檔案。依據普查建築的使用功能,將濟南歷史建築分為傳統民居類建築(268處)、工業遺產類建築(29處)、商業辦公類建築(38處)、宗教文化教育類建築(22處)、其他類建築(23處)等5種類型。

2、加強歷史建築的管理工作。

以普查歷史建築名錄為基礎,按照“量力而行、循序漸進”的方式,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分批向社會公佈歷史建築。2016年啟動首批24處建議歷史建築保護圖則的編制工作,為每處歷史建築“量身定做”保護規範,對歷史建築的日常維護、使用和修繕管理提供依據,並提供保護整修、使用的技術指南;劃定保護範圍,明確建設活動控制,提出修繕維護要求和保護使用要求;現已形成初步成果。今年擬啟動第二批約50處建議歷史建築保護圖則的編制工作。

3、在建設項目規劃策劃和管理中將歷史建築保護作為一項重要工作。

規劃策劃環節,對有保護利用價值的歷史建築,結合策劃方案合理確定保護利用的方向,提出保護利用的具體要求,加強歷史建築的活化利用。

4、結合提案建議,做好以下工作:

加強法制保障。研究制定《濟南市歷史建築保護管理辦法》,使歷史建築保護性開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局在已完成立法研究及調研報告的基礎上,儘快形成草案與起草說明,履行相關程序。

強化圖則指引。推進保護圖則編制工作,對歷史建築提出保護要求,保護與整治歷史建築及其周邊環境,引導合理活化利用,適當注入文化演藝、博物展示、旅遊服務等功能,通過功能轉換,使得歷史建築保護與旅遊開發、人居環境改善相得益彰,促進歷史建築的保護性開放。

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積極爭取各級關於歷史建築保護與利用等方面的補助資金,建議由市、區、縣人民政府分別設立歷史建築保護資金專門賬戶,用於研究編制歷史建築保護的相關標準和技術指引、歷史建築的掛牌保護等。積極吸納社會資金參與歷史建築保護工作,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立歷史建築保護基金或以捐贈等形式資助歷史建築保護。

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意義重大,是接受社會監督、保障科學決策、提高規劃水平的重要途徑,市規劃局認真落實辦理責任,不斷創新辦理方式,積極推動辦理落實,努力以建議提案的高標準辦理促進規劃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為全力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市規劃局積極行動,強化落實,創新辦理方式方法,確保工作有效開展。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融入全局工作,強化監督考核。對所交辦建議、提案逐件登記,落實承辦處室,建立了《2017 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臺帳》,將接收到的建議提案分發至各相關處室(單位),彙總相關情況並提出辦理要求,明確辦理時限,嚴格督辦。

二是加強溝通協商,推動建議提案落地實施。辦前抓好調查研究,辦中加強溝通協商,辦後注重辦理實效。通過多種方式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銜接,充分聽取意見建議。在現有電話、郵箱等溝通方式基礎上,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規劃群、政治協商規劃群加強溝通,並主動與其他承辦單位做好溝通銜接,確保建議提案辦理成效。

三是創新辦理方式,切實提高辦理質量。完善機制,規範辦理流程;形成分件、承辦、面復、跟蹤回訪全程問效機制;創新形式,通過集中面復會、提案辦理“回頭看”等方式,不斷創新改進辦理工作,努力實現“三個轉變”;公開答覆,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堅持將提案辦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解決問題、取得實效上,努力把好的意見建議轉化為工作決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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