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海峽對岸的臺灣妹子口述
我婚後與公婆同住九年搬出來住九年。
老公家中排行最小,老大是姊姊還有一個哥哥,家中開瓦斯行。
我與老公會認識是因為我與他的國中同學在二專是同學。
而他在同地讀另外一所大學夜間部的。
他大學讀了七年,我與他在我畢業後第二年同居。
在我25歲那年懷孕了所以他在家中年紀最小也最早結婚。
我在婚前因為害喜瘦了13公斤。
所以辭了工作,之後因為家中做生意的關係也無法外出找工作.
在婚宴時我幾乎無法站立更別說笑臉迎人了。
他媽媽在我們婚前婚後都沒有喜歡過我。
我婚後挺個大肚子要煮三餐料理家務。
直到約三年後與他哥在家同居約兩年的大嫂進門。
因為婆婆說他大嫂要上班所以他無法煮飯所以也免了我煮三餐以及料理家務的工作。
他大嫂的嫁妝有一輛車子。
所以關店門前都會將該輛車子開進店裡面。
他大嫂進門的那一年的除夕家中遭小偷。
這個小偷什麼都不偷也沒破壞門窗。
只偷準備找零的零錢約三萬和我的電腦主機。
我說要報警公公說不準報警。
事後到處跟人說我自導自演。
我不會開車也沒車又要獨自一人照顧兩歲半以及剛滿週歲的女兒。
家中只給我一間房連間廚房都沒有。
我都不知道我一個人從南部嫁到中部人生地不熟的。
偷那些東西我能藏哪裡而不被發現。
他們只要將房子的貸款繳清就過戶給他哥。
外面的人將話說得很難聽也跟我告狀。
還有婆婆到百貨公司買東西送給媳婦做衣服等等。
外人問我我都說:那不關我的事,沒有給我就是沒有。
話,也許酸,也許包含很多忌妒與羨慕之類的東西。
如果我說我不忌妒不羨慕公婆的不公平。
相信也沒人相信吧!
閒言閒語傳到他們的耳裡時。
就將我叫去罵,罵我不該跟外人講這些事。
因為大家都說是我說的。
可是我不懂,這些事情他們都承認是真的。
也都同意他們沒有人會將這些事情讓我知道。
那麼,我是怎麼知道的?
我是仙姑?!或是養小鬼囉?!
所以扇動我老公搬出來。
過了九年,他父母說"他們老了,要我們搬回去"
他的父母在這九年做了一件自以為很公平的事。
那就是有貸款的房子過戶給我老公,還有二代的,只付利息不還本金。
貸款繳完的就給他哥,因為婆婆的孃家的傳統是財產只能給長子長孫。
他父母的偏心我只能羨慕忌妒完全不敢有任何不該有的想望。
可是,為什麼我要因為他們的偏心。
三不五時被叫到全家人面前怒罵。
由原本的羨慕與忌妒被轉換成一種怨恨是我的錯嗎?
為什麼我還要在他父母年老時要回去照顧他們?
為什麼他麼可以如此自私?這麼地理直氣壯理所當然地要兒子媳婦回到他們的身邊照顧他們?
他們憑什麼?財產沒我們的分所有的債務都歸我們。
沒照顧過我沒疼惜過我連聘金說要在大媳婦進門時補給我也沒有!
卻在他們年老時強迫我們搬回去照顧他們。
網友們給我們的灣灣妹子評評理,怎麼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