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這次改革,影響了中國的千年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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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匡胤在湖南推行的第一項行政改革叫取消支郡,設置直轄州。支郡是節度使的轄州。控制的支郡越多,節度使的權勢越大。按照慣例,宋朝吞併湖南,應該在這片廣袤的土地上,設立多個節度使。當年南唐攻滅南楚時,就是這樣處置的。

然而,趙匡胤並未在湖南設立節度使,原本應該成為節度使支郡的州則直隸中央。這也並非無例可循,五代時期即有先例。更何況,節度使的轄區從來就不是一級正式的地方行政單位,那不過是朝廷對分裂這一既成事實的默認。如今,趙匡胤不再默認這個事實,改變已經不可逆轉地開始了。

自從湖南成功取消了支郡,新徵服的州直屬朝廷便成為大宋的慣例,這對宋朝重塑中央集權意義重大。因為隨著對外兼併戰爭的全面展開,宋軍征服的土地越多,朝廷直轄的州也就越多。而節度使的地盤不能擴張,只能在日益強大的朝廷威壓下,漸漸枯萎。到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年),所有節度使的支郡均被取消,困擾中央政府近兩百年的藩鎮割據問題終於得到徹底解決。

湖南政改的第二項措施是朝官知州。州的行政長官本來是刺史,理論上由朝廷任免。但由於節度使割據地方,一些支郡的州刺史實際是由節度使任免的;即便是由朝廷任命的刺史,懾於節度使的淫威,往往對藩鎮侵政不聞不問。節度使通過對刺史的控制,在轄區內發號施令,割據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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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匡胤在湖南推行的第一項行政改革叫取消支郡,設置直轄州。支郡是節度使的轄州。控制的支郡越多,節度使的權勢越大。按照慣例,宋朝吞併湖南,應該在這片廣袤的土地上,設立多個節度使。當年南唐攻滅南楚時,就是這樣處置的。

然而,趙匡胤並未在湖南設立節度使,原本應該成為節度使支郡的州則直隸中央。這也並非無例可循,五代時期即有先例。更何況,節度使的轄區從來就不是一級正式的地方行政單位,那不過是朝廷對分裂這一既成事實的默認。如今,趙匡胤不再默認這個事實,改變已經不可逆轉地開始了。

自從湖南成功取消了支郡,新徵服的州直屬朝廷便成為大宋的慣例,這對宋朝重塑中央集權意義重大。因為隨著對外兼併戰爭的全面展開,宋軍征服的土地越多,朝廷直轄的州也就越多。而節度使的地盤不能擴張,只能在日益強大的朝廷威壓下,漸漸枯萎。到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年),所有節度使的支郡均被取消,困擾中央政府近兩百年的藩鎮割據問題終於得到徹底解決。

湖南政改的第二項措施是朝官知州。州的行政長官本來是刺史,理論上由朝廷任免。但由於節度使割據地方,一些支郡的州刺史實際是由節度使任免的;即便是由朝廷任命的刺史,懾於節度使的淫威,往往對藩鎮侵政不聞不問。節度使通過對刺史的控制,在轄區內發號施令,割據一方。

湖南的這次改革,影響了中國的千年進程!

趙匡胤

趙匡胤既然取消了支郡,改革直轄州的行政長官也就成了配套舉措。雖然名義上,刺史仍然是直轄州的正式長官,但已經不到地方赴任,或者根本就不授予人;而改派知某州軍州事(簡稱知州)的差遣官,實際到地方主持州務。

從唐朝開始,官職發生了重大變革。許多官職僅僅用來區別品級高低、俸祿多少、官員資格等,成為虛銜,沒有實際掌管的事務;而真正主管事務的官員,則另行委派,稱為差遣。

知州作為一種朝廷委派到地方的差遣官,最早始於唐代宗時,五代時期日漸流行,但其制度還非常不成熟,難以擔當整肅地方、重塑集權的重任。

趙匡胤改良後的知州則完全不同。這些知州不僅由朝廷正式委派,而且均由文職朝官擔任。他們是隸屬於中央的官員,而非地方官;他們直接受朝廷領導,而不受地方節制。趙匡胤在湖南的政治改革,並非止於一隅,而是要為日後在全國推行做準備。如果他仍然任命刺史作為州長官,那麼這種“湖南模式”就根本無法對北方的政局產生半點影響,因為在人們的潛意識裡,刺史就是節度使的屬官。

現在不同了,無論是實際上還是名義上,知州與節度使都兩不相干。待到時機成熟,趙匡胤便可以在北方通過分割支郡、設置直轄州,特別是任免知州的方式,逐漸削弱、架空節度使,最終完成削藩集權的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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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匡胤在湖南推行的第一項行政改革叫取消支郡,設置直轄州。支郡是節度使的轄州。控制的支郡越多,節度使的權勢越大。按照慣例,宋朝吞併湖南,應該在這片廣袤的土地上,設立多個節度使。當年南唐攻滅南楚時,就是這樣處置的。

然而,趙匡胤並未在湖南設立節度使,原本應該成為節度使支郡的州則直隸中央。這也並非無例可循,五代時期即有先例。更何況,節度使的轄區從來就不是一級正式的地方行政單位,那不過是朝廷對分裂這一既成事實的默認。如今,趙匡胤不再默認這個事實,改變已經不可逆轉地開始了。

自從湖南成功取消了支郡,新徵服的州直屬朝廷便成為大宋的慣例,這對宋朝重塑中央集權意義重大。因為隨著對外兼併戰爭的全面展開,宋軍征服的土地越多,朝廷直轄的州也就越多。而節度使的地盤不能擴張,只能在日益強大的朝廷威壓下,漸漸枯萎。到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年),所有節度使的支郡均被取消,困擾中央政府近兩百年的藩鎮割據問題終於得到徹底解決。

湖南政改的第二項措施是朝官知州。州的行政長官本來是刺史,理論上由朝廷任免。但由於節度使割據地方,一些支郡的州刺史實際是由節度使任免的;即便是由朝廷任命的刺史,懾於節度使的淫威,往往對藩鎮侵政不聞不問。節度使通過對刺史的控制,在轄區內發號施令,割據一方。

湖南的這次改革,影響了中國的千年進程!

趙匡胤

趙匡胤既然取消了支郡,改革直轄州的行政長官也就成了配套舉措。雖然名義上,刺史仍然是直轄州的正式長官,但已經不到地方赴任,或者根本就不授予人;而改派知某州軍州事(簡稱知州)的差遣官,實際到地方主持州務。

從唐朝開始,官職發生了重大變革。許多官職僅僅用來區別品級高低、俸祿多少、官員資格等,成為虛銜,沒有實際掌管的事務;而真正主管事務的官員,則另行委派,稱為差遣。

知州作為一種朝廷委派到地方的差遣官,最早始於唐代宗時,五代時期日漸流行,但其制度還非常不成熟,難以擔當整肅地方、重塑集權的重任。

趙匡胤改良後的知州則完全不同。這些知州不僅由朝廷正式委派,而且均由文職朝官擔任。他們是隸屬於中央的官員,而非地方官;他們直接受朝廷領導,而不受地方節制。趙匡胤在湖南的政治改革,並非止於一隅,而是要為日後在全國推行做準備。如果他仍然任命刺史作為州長官,那麼這種“湖南模式”就根本無法對北方的政局產生半點影響,因為在人們的潛意識裡,刺史就是節度使的屬官。

現在不同了,無論是實際上還是名義上,知州與節度使都兩不相干。待到時機成熟,趙匡胤便可以在北方通過分割支郡、設置直轄州,特別是任免知州的方式,逐漸削弱、架空節度使,最終完成削藩集權的大業。

湖南的這次改革,影響了中國的千年進程!

現代的湖南省地形圖

此外,以朝官為知州,也大大增加了知州的權威。這樣,他們不僅在處理地方事務時,脖子更硬;在面對節度使時,腰板也更直,也就敢於與節度使分庭抗禮,分藩鎮之權。這些朝官又都是文官,比起當時的武將,具有文化知識的他們也更懂得忠義,造反的概率大大降低;他們沒有自己的軍隊,甚至與武將、士兵互相看不順眼,也就缺乏在地方進行軍事割據的基礎;而他們長期處理政務,積累了大量的工作經驗,對地方的治理水平顯然又高於武人。所以,以朝官為知州,皇帝、朝廷、百姓皆受益。

對於大宋第一批知州的人選,趙匡胤也煞費苦心。他以戶部侍郎呂餘慶權知潭州,給事中李昉權知衡州,樞密直學士、戶部侍郎薛居正權知朗州。這些都是腹有詩書、辦事幹練的有識文士。

不過,這些知州的差遣前都有一個“權”字,有“代理”“臨時”之意。本來,新官初任,先以代理的身份“實習”一段時間,合格後再轉正,這種地方官員任職的傳統方式至遲起自秦漢。然而,在趙匡胤這裡,“權”還有了新的意義。一個“權”字,似乎暗示地方官都是臨時差遣,提醒他們不要有盤踞地方的非分之想;又似乎在向天下藩鎮表明:朕設知州,只是權宜之計,是一個臨時官職,並沒有常設的意圖,以此來安撫北方的節度使們,避免恐慌。

湖南政改的第三項措施,是創設通判。為防止知州成為新一輪土皇帝,趙匡胤在知州之外,又設通判。這是一種比較蹩腳的官職。論官位,它在知州之下,似乎是一州的二把手;論職權,他不僅與知州同理一州之政,而且有對知州的監視之權,俗稱“監州”。通判與知州互相制約,難以一支獨大。第一位有史記載的通判是刑部郎中賈玭,他的兒子是宋初著名神童賈黃中。

由於湖南是一片沒有藩鎮割據的“淨土”,因此,趙匡胤的三大改革幾乎沒有遇到任何阻力,迅速在湖南展開。通過改革,朝廷權力延伸至地方乃至基層,併為今後的政權結構搭好了新架子,節度使賴以割據的政權基礎正在走向分崩離析。就像杯酒釋兵權一樣,湖南政改是趙匡胤逼軍人和平退出政治的另一種方式,它們為大宋的改革共同定下了一個基調——循序漸進,溫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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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匡胤在湖南推行的第一項行政改革叫取消支郡,設置直轄州。支郡是節度使的轄州。控制的支郡越多,節度使的權勢越大。按照慣例,宋朝吞併湖南,應該在這片廣袤的土地上,設立多個節度使。當年南唐攻滅南楚時,就是這樣處置的。

然而,趙匡胤並未在湖南設立節度使,原本應該成為節度使支郡的州則直隸中央。這也並非無例可循,五代時期即有先例。更何況,節度使的轄區從來就不是一級正式的地方行政單位,那不過是朝廷對分裂這一既成事實的默認。如今,趙匡胤不再默認這個事實,改變已經不可逆轉地開始了。

自從湖南成功取消了支郡,新徵服的州直屬朝廷便成為大宋的慣例,這對宋朝重塑中央集權意義重大。因為隨著對外兼併戰爭的全面展開,宋軍征服的土地越多,朝廷直轄的州也就越多。而節度使的地盤不能擴張,只能在日益強大的朝廷威壓下,漸漸枯萎。到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年),所有節度使的支郡均被取消,困擾中央政府近兩百年的藩鎮割據問題終於得到徹底解決。

湖南政改的第二項措施是朝官知州。州的行政長官本來是刺史,理論上由朝廷任免。但由於節度使割據地方,一些支郡的州刺史實際是由節度使任免的;即便是由朝廷任命的刺史,懾於節度使的淫威,往往對藩鎮侵政不聞不問。節度使通過對刺史的控制,在轄區內發號施令,割據一方。

湖南的這次改革,影響了中國的千年進程!

趙匡胤

趙匡胤既然取消了支郡,改革直轄州的行政長官也就成了配套舉措。雖然名義上,刺史仍然是直轄州的正式長官,但已經不到地方赴任,或者根本就不授予人;而改派知某州軍州事(簡稱知州)的差遣官,實際到地方主持州務。

從唐朝開始,官職發生了重大變革。許多官職僅僅用來區別品級高低、俸祿多少、官員資格等,成為虛銜,沒有實際掌管的事務;而真正主管事務的官員,則另行委派,稱為差遣。

知州作為一種朝廷委派到地方的差遣官,最早始於唐代宗時,五代時期日漸流行,但其制度還非常不成熟,難以擔當整肅地方、重塑集權的重任。

趙匡胤改良後的知州則完全不同。這些知州不僅由朝廷正式委派,而且均由文職朝官擔任。他們是隸屬於中央的官員,而非地方官;他們直接受朝廷領導,而不受地方節制。趙匡胤在湖南的政治改革,並非止於一隅,而是要為日後在全國推行做準備。如果他仍然任命刺史作為州長官,那麼這種“湖南模式”就根本無法對北方的政局產生半點影響,因為在人們的潛意識裡,刺史就是節度使的屬官。

現在不同了,無論是實際上還是名義上,知州與節度使都兩不相干。待到時機成熟,趙匡胤便可以在北方通過分割支郡、設置直轄州,特別是任免知州的方式,逐漸削弱、架空節度使,最終完成削藩集權的大業。

湖南的這次改革,影響了中國的千年進程!

現代的湖南省地形圖

此外,以朝官為知州,也大大增加了知州的權威。這樣,他們不僅在處理地方事務時,脖子更硬;在面對節度使時,腰板也更直,也就敢於與節度使分庭抗禮,分藩鎮之權。這些朝官又都是文官,比起當時的武將,具有文化知識的他們也更懂得忠義,造反的概率大大降低;他們沒有自己的軍隊,甚至與武將、士兵互相看不順眼,也就缺乏在地方進行軍事割據的基礎;而他們長期處理政務,積累了大量的工作經驗,對地方的治理水平顯然又高於武人。所以,以朝官為知州,皇帝、朝廷、百姓皆受益。

對於大宋第一批知州的人選,趙匡胤也煞費苦心。他以戶部侍郎呂餘慶權知潭州,給事中李昉權知衡州,樞密直學士、戶部侍郎薛居正權知朗州。這些都是腹有詩書、辦事幹練的有識文士。

不過,這些知州的差遣前都有一個“權”字,有“代理”“臨時”之意。本來,新官初任,先以代理的身份“實習”一段時間,合格後再轉正,這種地方官員任職的傳統方式至遲起自秦漢。然而,在趙匡胤這裡,“權”還有了新的意義。一個“權”字,似乎暗示地方官都是臨時差遣,提醒他們不要有盤踞地方的非分之想;又似乎在向天下藩鎮表明:朕設知州,只是權宜之計,是一個臨時官職,並沒有常設的意圖,以此來安撫北方的節度使們,避免恐慌。

湖南政改的第三項措施,是創設通判。為防止知州成為新一輪土皇帝,趙匡胤在知州之外,又設通判。這是一種比較蹩腳的官職。論官位,它在知州之下,似乎是一州的二把手;論職權,他不僅與知州同理一州之政,而且有對知州的監視之權,俗稱“監州”。通判與知州互相制約,難以一支獨大。第一位有史記載的通判是刑部郎中賈玭,他的兒子是宋初著名神童賈黃中。

由於湖南是一片沒有藩鎮割據的“淨土”,因此,趙匡胤的三大改革幾乎沒有遇到任何阻力,迅速在湖南展開。通過改革,朝廷權力延伸至地方乃至基層,併為今後的政權結構搭好了新架子,節度使賴以割據的政權基礎正在走向分崩離析。就像杯酒釋兵權一樣,湖南政改是趙匡胤逼軍人和平退出政治的另一種方式,它們為大宋的改革共同定下了一個基調——循序漸進,溫和穩定。

湖南的這次改革,影響了中國的千年進程!

北宋地形圖

但也許就是因為改革的基調太溫和,趙匡胤在後世受到了一些人的非議,以至於很多人根本意識不到,他所開啟的是一場關係中國今後八百年命運的改革。

其實,五代時期,想一步到位的改革比比皆是。比如後梁梁太祖朱溫急於削藩,就曾在建國不久後,強行採取分鎮(肢解藩鎮)、移鎮(調換節度使)的手段,結果逼出了許多亂子。儘管靠著武力,朱溫將這些亂子悉數平定,但也因此消耗了大量國力後梁後唐。善於從前人教訓中吸取經驗的趙匡胤,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

改革是謀與略的結合,它既需要胸懷大略,需要“頂層設計”,保證改革的宏觀方向;又需要腹有良謀,需要“基層設計”,保證措施切實可行地推行下去。“釋兵權”是略,“杯酒”是謀;湖南政改是略,溫和穩定是謀。大宋立國三年,一個以四兩之輕撥千斤之重的改革家形象,在萬歲殿中,日漸清晰了。

湖南試驗田裡的三項政改措施茁壯成長,更加堅定了趙匡胤到北方推廣新政策的信心與決心。在北方的藩鎮裡,他也有一塊堪比湖南的試驗田,那就是符彥卿的轄地——天雄軍。但趙匡胤怎麼也想不到,“符彥卿”三個字,竟然在朝廷裡激起了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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