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學發展史》古羅馬文學之八:賀拉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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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學發展史》古羅馬文學之八:賀拉斯2

古羅馬文學之八:賀拉斯2

在文藝的社會功能方面,賀拉斯提出" 寓教於樂" 的原則。他肯定詩人能給人以教育和智慧,指出詩人的願望在於給人益處或樂趣,或既給人以快感,又對生活有幫助。他說:" 詩人的願望應該是給人益處和樂趣,他寫的東西應該給人以快感,同時對生活有幫助。在你教育人的時候,話要說得簡短,使聽的人容易接受,容易牢固地記在心裡。一個人的心裡記得太多,多餘的東西必然溢出。虛構的目的在引人歡喜,因此必須切近真實;戲劇不可隨意虛構,觀眾才能相信,你不能從飽餐一頓之後的拉米亞肚皮裡取出一個活生生的嬰兒來。如果是一出毫無益處的戲劇,長老的' 百人團' 就會把它驅下舞臺;如果這齣戲過於嚴肅,高傲的青年騎士便會掉頭不顧。寓教於樂,既勸諭讀者,又使他喜愛,才能符合眾望。這樣的作品才能使索修斯兄弟賺錢,才能使作者揚名海外,留芳千古。"

在形式上,賀拉斯主張保持傳統,當然他也不反對獨創。他認為:" 或則遵循傳統,或則獨創;但所創造的東西是自相一致。譬如說你是個作家,你想在舞臺上再現阿喀琉斯受尊崇的故事,你必須把他寫得急躁、暴戾、無情,寫他拒絕受法律的約束,寫他處處要求訴諸武力。寫美狄亞要寫得凶狠、慓悍;寫伊諾要寫她哭哭啼啼;寫伊克西翁要寫他不守信義;寫伊娥要寫她流浪;寫俄瑞斯忒斯要寫他憂鬱。假如你把新的題材搬上舞臺,假如你敢於創造新的人物,那麼必須注意從頭到尾要一致,不可自相矛盾。"

賀拉斯認為詩的內容值得推敲,比如在舞臺上演出,有些不該讓觀眾看的內容就不要演出,如:不必讓美狄亞當著觀眾屠殺自己的孩子,不必讓罪惡的阿特柔斯公開地煮人肉吃,不必把普洛克涅當眾變成一隻鳥,也不必把卡德摩斯當眾變成一條蛇。你若把這些都表演給我看,我也不會相信,反而使我厭惡。無論如何要使觀眾相信內容,即使是虛構的,也要接近事實。賀拉斯強調,把形式和內容配合起來,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達到得體性。

賀拉斯重視戲劇佈局,認為結局應是情節的自然發展,而不是請出神來解決劇尾的糾紛。他強調性格、語言要切合人的年齡、性別和身份。他認為佈局、風格描寫、韻律等都要適當。他說:" 如果你希望你的戲叫座,觀眾看了還要求再演,那麼你的戲最好是分五幕,不多也不少。不要隨便把神請下來,除非遇到難解難分的關頭非請神來解救不可。也不要企圖讓第四個演員說話。" 歌唱隊應該承擔它作為一個演員的作用和重要職責。它在幕與幕之間所唱的詩歌必須能夠推動情節,並和情節配合得恰到好處。它必須贊助善良,給以友好的勸告;糾正暴怒,愛護不敢犯罪的人。它應該讚美簡樸的飲食,讚美有益的正義和法律,讚美敞開大門的閒適(生活)。它應該保守信託給它的祕密,請求並禱告天神,讓不幸的人重獲幸運,讓驕傲的人失去幸運。"

賀拉斯要求詩人遵從古典,勤學苦練。寫出優秀的作品的人是天才、還是苦學出來的呢?他認為:" 有人問:寫一首好詩,是靠天才呢,還是靠技藝功夫?我的看法是:苦學而沒有豐富的天才,有天才而沒有訓練,都歸無用;兩者應該相互為用,相互結合。在競技場上想要奪得渴望已久的錦標的人,在幼年時候一定吃過很多苦,經過長期練習,出過汗,受過凍,並且戒酒戒色。在阿波羅節目的音樂競賽會上的吹簫人,在這以前也經過學習,受過師傅的斥責。今天他可以說:我寫出了驚人的詩篇;讓落在後面的人心癢難搔吧;我不屑於落在別人後面,我也不願承認我沒有學過,所以我確實不知道。"

賀拉斯是羅馬最重要的文藝理論家。他針對當時詩壇上的不良作風和作品的萎靡空洞提出補救辦法,但未能奏效。然而《詩藝》對後世歐洲文藝理論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這些理論都被文藝復興、古典主義時期的作家視為經典,作為寫詩的準繩,但往往被人誤解,成為僵化的教條,限制了詩人的創作。

繼賀拉斯的《詩藝》後,羅馬文學中一篇比較重要的文藝理論作品是《論崇高》,也是用書信體寫的,用希臘文寫成。作者相傳是公元1 世紀的朗吉努斯。作者提出:崇高的風格主要決定於莊嚴、偉大的思想和強烈、激盪的感情,然後藉助技巧,才能產生偉大作品。那些認為財富、名譽、權勢是幸福的人不可能有偉大的靈魂,產生偉大的作品。作家若只是注意修辭就等於詭辯或存心欺騙。他認為當代文學所以敗壞,是因為作者內心被情慾所支配。論文還強調作品應為更廣大讀者接受,表明作者順應民主潮流的文藝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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