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控制了海洋,即控制了貿易;誰控制了世界貿易,即控制了世界財富。因而控制了世界。”——[英]華爾特·雷利 眾所周知,大英帝國的擴張是建立在軍事上擊敗其對手西班牙、荷蘭和法國的基礎上的。從16世紀西班牙“無敵艦隊”的覆滅開始,直至18世紀以後,英國在歐洲大陸和印度、北美對法國進行了半個多世紀的戰爭,才終於確立了“日不落”帝國的優勢地位。到第三次英荷戰爭結束為止,英國已經變成世界上的商業和海軍強國——這無可否認地得益於英國在奪取制海權方面所取得的軍事勝利。 記得《海權論》的作者馬漢曾在書中提到:“如果說英格蘭是為大海所吸引的話,荷蘭卻是被趕向大海的。沒有大海的存在,英國或許會一蹶不振,而荷蘭則會敗亡。” 此言明顯道出了這三次戰爭的主動方與被動方。 尼德蘭(今荷蘭)在16世紀前期還是西班牙的屬地,1566年爆發了資產階級革命,到1581年才在尼德蘭北部建立起獨立的荷蘭國家。其面積僅4萬多平方公里,自然資源貧乏,據說是“不太可能養活其八分之一的居民”。“土地的貧瘠與海岸無險可守的本質驅使荷蘭人首先從事了漁業。隨後,加工保存魚類方式的發現給予他們除了進行國內消費以外還能用以出口的物質,並由此奠定了他們財富的根基。”或許正是有了“上帝造海,荷蘭人築堤”的精神,至16世紀到17世紀中葉,荷蘭資本主義發展迅速,以商業和海上運輸業為主,尤其是它的造船業使之成為了當時最大的海洋運輸國家:1637年,荷蘭擁有了製造排水量高達1500噸、裝有100門大炮的三層甲板的戰艦“海上君主”號的能力。到1644年,荷蘭擁有1000多艘各類船隻作為戰艦保護商業順暢,1000多艘大型商船進行海上貿易,6000多艘小型商船用於捕魚業和內陸運輸業,並擁有8萬多名堪稱世界上最為優秀的水手。17世紀上半葉,它已經發展到擁有商船1.6萬艘,據當時的英國經濟學家貝提的統計,1670年船舶的總噸位是:荷蘭90萬噸,英國50萬噸,西班牙、葡萄牙共25萬噸,法國15萬噸。商業上的霸權以炮艦為後盾,荷蘭人壟斷了世界的貿易,充當各地貿易的中介人、承擔商品的轉運業務。當時歐洲南方和北方國家之間的貿易,歐洲與東方之間的貿易幾乎全部掌握在荷蘭人的手裡。五大洲的各個角落遍及了他們的足跡,亦難怪他們會被稱為“海上的馬車伕”。 像“17世紀標準的資本主義國家”那樣,荷蘭人還大力發展海外殖民地事業,奪取了廣闊的海外殖民地(以東方為主):1595年,荷蘭商人組織商船到達印度的果阿、印度尼西亞的爪哇和摩鹿加群島等地。1602年,荷蘭商人、貴族建立“聯合東印度公司”,公司據說擁有商船隊、軍隊和統治的權力。荷屬東印度公司成立後,在印度各地不斷擴張:1603年在爪哇、1606年在馬六甲打敗西班牙、葡萄牙海軍;1605年,搶佔了盛產香料的帝汶島;1619年,荷蘭興建了巴達維亞城(今雅加達)作為據點,後又到了蘇門答臘、錫蘭(今斯里蘭卡)、蘇拉威西;1621年,荷蘭建立西印度公司,勢力擴張到美洲;1624年,荷蘭殖民者侵佔中國臺灣(後於1661年為中國民族英雄鄭成功收復);1642年,塔斯曼尼亞島為荷蘭航海家發現;1640年,荷蘭從葡萄牙人手中奪取了馬六甲;1648年(另說1652年),荷蘭在南非建立了好望角殖民地;在北美以哈得遜河流域為基礎,建立了新尼德蘭殖民地,並在河口奪取曼哈頓島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在南美洲,荷蘭殖民者佔領了安得列斯群島中的一些島嶼。 荷蘭的大規模海上殖民擴張與西班牙不可避免地發生矛盾,但同大肆擴張、正處於上升階段的英國則發生了劇烈的衝突。 英國,正如眾人熟知的那樣,掠奪殖民地的活動與荷蘭大體上為同一個時間段。早在1584年,英國人就在北美建立了第一塊殖民地——弗吉尼亞(按:弗吉尼亞為“處女”意,伊莉莎白女王未婚之故。)1588年,打敗了西班牙的“無敵艦隊”,為海外擴張拓寬了道路。1600年,英國成立東印度公司。1607年,在印度佔領了第一塊殖民地。1609年、1610年、1619年,英國先後在蘇拉特、岡比亞、馬德拉斯建立了自己的商站。1620年,著名的“五月花號”到達今美國東北的馬薩諸塞州,一批為逃避斯圖亞特王朝迫害的清教徒按民主制建立了他們的殖民組織。至1640年,英國的貿易總額已經超過17世紀初的一倍多。 然而荷蘭在海上的霸權嚴重威脅到了英國的利益,雙方的矛盾尖銳起來。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受到荷蘭的排擠,為爭奪印度尼西亞的香料,兩國貿易公司連連在海上發生武裝衝突。161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打敗了英國東印度公司,雙方締結協議,規定荷蘭有權輸出東方香料的三分之二,而英國公司僅能輸出剩下的三分之一,迫使英國的殖民重心轉向了印度,此充分顯示了當時兩國實力的對比。6000艘荷蘭船隻在波羅的海張帆遨遊,幾乎完全封閉了英國與北歐各國的貿易途徑,使得英國在木材、樹脂、大麻等方面物資奇缺。荷蘭商人到處排擠英國商人:不僅在北美殖民地到地中海和西非沿岸地區,甚至在英國西印度群島的殖民地上,據說僅僅與巴巴多斯進行貿易的荷蘭商船就是英國商船的兩倍。尤其令英國人惱怒的是,荷蘭人在英國周圍海域大面積自由捕魚,並將捕到的魚置於英國市場銷售,此嚴重影響了英國捕魚業的發展。據統計到17世紀上半葉,荷蘭的海外投資比英國多了15倍,船隻多了10倍。如果單一國家構成世界格局的說法能夠成立的話,此時的荷蘭無疑已經取代了葡萄牙、西班牙重組了世界體系。

17世紀中期以前,英國的資產階級或許正忙於進行國內革命,無暇與荷蘭爭霸。但到了1649年查理一世被處死,英國宣佈為共和國之際,形勢發生了轉變。資產階級迫切要求開闢新的海外殖民地、拓寬海外市場,而荷蘭對於海上貿易的壟斷成了這種需求最大最直接的阻礙和威脅。英國“護國公”克倫威爾當政時期為此制定了控制海洋的戰略。他非常重視海軍的組建,專門成立了“海軍委員會”負責建造為海戰設計的新型戰艦。從此英國海軍一改了伊莉莎白女王時期戰時徵召武裝商船和海盜船的習慣做法,而將武裝商船和海盜船作為預備役用。英國海軍從1649年的39艘猛增至1651年的80艘,其中大部分是二層甲板、並擁有60至80門炮的巨型戰艦。據說規模最大的“海上主權”號,排水量為1500噸,四層甲板104門重炮,水兵800多人,最大的炮彈淨重60磅,一次齊射的炮彈重達一噸。另外,克倫威爾還加強海軍訓練和管理:改善水兵的薪餉膳食;制定所謂的“獎金”制度,犒勞俘虜或擊沉敵艦有功的士兵;還專門從陸軍中選出兵士擔任職業海軍軍人,並任命經驗豐富的職業軍官指揮海軍。陸軍軍官羅伯特·布萊克(1599-1657)就是此時被任命為海軍統帥,而後成為一代海軍名將的。這樣的海軍改革使得英國海軍在戰爭爆發之時實力遠遠超過了荷蘭:據說1652年,荷蘭僅有戰艦60艘,最大戰艦僅配備40至50門重炮。 有了強大的艦隊做後盾,英國人漸漸變得有恃無恐起來。165l年2月,英國議會派出兩位特命全權大使出使荷蘭,提出兩國應該結成更緊密、更真摯的同盟——即在戰爭與和平問題上,在國際條約和國際同盟中,兩國應該像一個統一的國家那樣採取行動,在某些場合下,甚至在內政問題上,荷蘭三級會議應服從英國議會的決定。這個建議自然遭到了荷蘭三級會議的斷然拒絕。於是1651年,著名的《航海條例》由英國議會頒佈。這是英國在完成戰備後對於荷蘭的公然挑釁,也是重商主義的典型產物。《條例》規定:凡從歐洲運到英國得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或原商品生產國的船隻運送;凡從亞洲、非洲、美洲運送到英國、愛爾蘭以及英國各殖民地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或英國有關殖民地的船隻運送;不許英國商人進口中介商品;只有英國船隻所捕的魚製成的魚品才許可在英國進口,從英國出口的魚品也必須由英國船隻運送,等等。此《條例》中的各款明顯是針對大量從事“中介貿易”和海運的荷蘭,是對荷蘭的嚴重挑戰。 荷蘭提出抗議要求英國廢除,遭英國斷然拒絕。於是雙方都意識到戰爭的不可避免性,劍拔弩張的形勢下秣馬厲兵式擴軍備戰展開了。英國在原有的基礎上緊急動員了125艘武裝商船;荷蘭也在1652年大量徵用商船,使海軍艦艇擴充至226艘。但正如上文所述,荷蘭的戰艦無論在數量還是質量方面都是難以和英國抗衡的。 第一次英荷戰爭(1652-1654) 第一次英荷戰爭可以說是海軍戰列線戰術的真正提出。 1652年,一次遭遇戰式的小衝突直接成為了這次戰爭的導火線:5月,英國海軍將領布萊克率領20多艘艦船在多佛爾海峽巡邏,與荷蘭海軍上將特羅普率領的42艘為商船護航的軍艦不期而遇。布萊克要求荷蘭海軍下降軍旗向英國國旗致敬,遭到拒絕。(按:自從13世紀以來,英國總是要求其他國家的船隻在經過多佛爾海峽時必須向遇見的英國軍艦行“升旗”禮。以示敬意,承認英國的所有權。原本這一要求無礙大局,但在兩國矛盾日趨尖銳、敵對氣氛日益加劇的情況下,摩擦自然不可避免地不斷髮生。)英國開炮轟擊,於是雙方互酬炮彈4個多小時,荷蘭損失了2艘戰艦,布萊克的旗艦“詹姆斯”號被射穿了70多個彈孔。第一次英荷戰爭的序幕被拉開了。7月28日,雙方正式宣戰。 第一次英荷戰爭由一系列規模空前的海戰組成,主要集中在多佛爾海峽戰區(包括北海在內)和地中海兩大戰區,其中又以多佛爾海峽戰區為主——這是由兩國所處的地理位置決定的。幾乎每次海戰雙方都要投入2-3萬名水兵6000-8000門大炮,而其作戰次數之多恐怕亦是歷史上所罕見的。據說有人作了次統計,僅在1652年5月至1653年8月的15個月之內,雙方艦隊作戰次數已經不亞於當時世界各海洋歷次戰役的總和。 英國方面制定的戰略主要是控制多佛爾海峽和北海,切斷荷蘭與外界的一切聯繫,迫使荷蘭人投降。為此,海軍艦隊司令布萊克採取了集中強大艦隊、攔截通過海峽的一切荷蘭船隻的戰術,以確保其的絕對制海權。他大膽地在海軍作戰中引進了陸軍作戰注意隊形和整體效果的戰法,發展了海軍戰術。戰爭的伊始,英國便將自己的艦隊分成紅、白、藍三個支隊以便於指揮。並頒佈了“第一個海軍紀律條令”,整頓軍紀。另外,他還派出艦隊到蘇格蘭北部襲擊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運銀船,到北海擊沉或捕獲荷蘭的捕魚船,甚至進入波羅的海,破壞荷蘭和北歐、東歐方面的海上貿易。毫無疑問,這種戰略戰術的運用對於荷蘭經濟方面的打擊是致命的

荷蘭方面制定的戰略是以強大的艦隊為商船護航,強行通過多佛爾海峽,確保與外界的聯繫。決定於海軍實力的對比,這本就是多少有些消極的戰略,然而戰略部署的不當卻更使之陷入劣勢的境地:荷蘭在次要戰場,即地中海戰區投入了過多的兵力,從而使其在海峽爭奪方面的力量顯得十分薄弱。荷蘭海軍將領馬頓·特羅普(1579-1653)儘管在與法國海盜和西班牙海軍的長期作戰中積累了豐富的海戰經驗,具有很高的統率藝術,荷蘭水兵的戰鬥素質也比較高,但各艦常常缺乏協調能力,加之裝備、數量方面的欠缺,以致在軍事方面仍處於劣勢,使得英國的海上封鎖奏了效。 雙方海戰次數不計,但一般意義上規模較大的公認的有9次,多以發生地點命名。 多佛爾海峽和北海戰區: 這一戰區的戰鬥通常被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1652年5月-1653年2月)(按:說法不一,另一說為1652年5月-1653年5月) 階段特點:戰略相持,英荷雙方在這一階段互有勝負。 主要海戰: Ⅰ、普利茅斯海戰(1652年8月26日) 荷蘭艦隊護航商船通過英吉利海峽時受到英國艦隊(約40艘軍艦和5艘縱火船)攔截。荷蘭著名指揮官米歇爾·阿德林森·德·奈特(1607-1676)在普利茅斯港外投入了30艘軍艦和6艘縱火船與英軍作戰。此戰雙方實力相近,在艦隊指揮、艦船運轉技術、海戰技術、炮術方面都堪稱優秀,被認為是歷史上一次有名的棋逢對手、將遇良才的海戰。此役雙方互有傷亡,但荷蘭商船隊成功地通過了海峽。 Ⅱ、肯梯斯諾克海戰(1652年10月8日) 英國艦隊在布萊克指揮下打擊荷蘭捕魚船,使之損失慘重,約有900多名漁民被俘。於是荷蘭決心報復。普利茅斯一戰以後,荷蘭方面認為英國海軍戰鬥力不如其海軍,便在沒有從地中海抽調援兵的情況下,忽視兵力和火力都弱於敵方的現實,貿然發動攻擊。10月8日,雙方在泰晤士河口外的肯梯斯諾克不期而遇。英國方面艦船約68艘、荷蘭則為64艘,英艦數量略多且火炮亦佔優勢,雙方混戰兩天兩夜,最終荷蘭艦隊無法招架,有3艘被擊沉,數艘遭毀壞。英國艦隊大獲全勝。 Ⅲ、達格尼斯海戰(1652年12月10日)(按:又譯鄧傑內斯海戰) 英國在取得了肯梯斯諾克海戰的勝利後,可能出現了輕敵心理:將艦隊分成了幾個部分,並抽出20艘軍艦前往支援地中海戰區。如此一來,英國在多佛爾海峽戰區的軍艦僅剩下了42艘,在數量明顯處於了劣勢。另一方面,特羅普又重掌了荷蘭海軍的帥印,為荷蘭商船隊護航。12月10日,特羅普出動78艘戰艦替擁有300艘船隻的龐大商船隊護航,布萊克指揮英艦在英格蘭東南的達格斯坦海角攔截。雙方軍艦在數量上相差懸殊,加之特羅普與其副手德·奈特的正確判斷和果斷指揮,使得英國戰艦被擊沉3艘、被俘虜2艘。英國艦隊大敗,龜縮於英國南部港口,一時間將制海權拱手相讓。 Ⅳ、波特蘭海戰(1653年2月28日至3月2日)(按:又稱“海峽三日戰”或“三日海戰”) 前一次的戰敗使得英國將分散為幾部分的海軍力量重新集中,加之國內又新建了多艘戰艦,海峽方面雙方軍事實力的對比又發生了變化。2月28日,特羅普率領80艘戰艦護送約180艘商船在返回荷蘭的途中與英國艦隊(約70艘戰艦)遭遇。荷蘭艦隊投入攻擊,掩護商船前進,雙方在海上激戰了整整3天,特羅普才突破了英國的海上封鎖,將大部分荷蘭商船安全送回本國。但此役荷蘭海軍損失慘重,11艘戰艦與30艘商船或被擊沉或被繳獲,陣亡人員近2000。英國方面今損失1艘戰艦,傷亡1000多人。另外,布萊克本人也在此戰中受了傷,由蒙克繼任。 第二階段(1653年2月-1654年4月) 階段特點:英國取得戰略優勢。 波特蘭海戰之後,英國重新獲得了多佛爾海峽以及北海水域的制海權。英國海軍上將蒙克堅持集中兵力的原則,貫徹以優勢兵力封鎖海峽,切斷荷蘭對外聯繫的戰術。另外,英國國內動員了全國工業生產力集中趕製戰艦,而另一方面荷蘭工業基礎相對薄弱,損失戰艦難以得到補充,逐漸趨於劣勢。

需要一提的是英國海軍在1653年頒佈了兩個在海軍發展史上佔有相當重要地位的文件:《航行中艦隊良好隊形教範》(它明確規定:艦長在航行和逆風時,不得隨意搶佔有利的順風位置,而應保持隊形並遵從上級指揮;一名艦長決不能搶風到中隊長官的前面。另外它還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聯絡信號,用火炮、旗語、燈光等工具,通知各艦航向、航行位置以及停船、下錨、召集會議等事項。)和《戰鬥中艦隊良好隊形教範》(該教範共14條,第一次明確地確立了戰列線戰術的地位,並說明了保持一線隊列地各種戰鬥行動。)此新戰術無疑是將陸軍作戰方式運用於海軍,實踐證明是卓有成效的。這在海軍戰術的發展史上堪稱是“一個巨大的邁進”。而荷蘭方面仍然採用舊的戰術,則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失敗。第一次英荷海戰期間,英國海軍還有一個令人注目的變化,機按軍艦攜帶火炮的數量分成六個等級:第一級90門火炮以上;第二級80-90門火炮;第三級50-80門火炮;第四級38-50門火炮;第5級18-38門火炮;第六級18門火炮以下。但不久其他國家也開始師法英國海軍的做法。 主要海戰: Ⅰ、加巴德沙洲海戰(1653年6月12日至13日) 6月12日,特羅普指揮荷蘭艦隊(約軍艦104艘)從本土基地出發,試圖打破英軍的海上封鎖。蒙克、迪恩指揮115艘英國戰艦迎戰。初時,雙方力量接近,相持不下。暮色已下之時,布萊克率18艘軍艦趕來增援,荷蘭艦隊在數量上居於劣勢,於13日開始撤退到佛蘭德淺灘,英國軍艦無法追擊。(荷蘭船隻噸位較小,船底較平,吃水不深,能夠停靠在像荷蘭海域那樣的淺水灘;英國軍艦則大多吃水很深,無法進入淺灘。)荷蘭此役有9艘軍艦被擊沉,11艘被俘,損失兵力1400多人。英國僅損失了1艘軍艦和400多人,但艦隊司令迪恩海軍上將陣亡。 Ⅱ、斯赫維寧根戰役(1653年8月8日至10日) 加巴德沙洲海戰戰敗後,荷蘭完全失去了英吉利海峽的制海權,其海岸受到英國海軍的嚴密封鎖,經濟一度陷入癱瘓。為了挽回敗局,荷蘭老將特羅普決定進行一次“敢死”式的決戰,他重新擴充軍隊,於英國海軍戰於斯赫維寧根海面。8月10日戰鬥正式開始,荷蘭海軍擁有戰艦106艘(其中特羅普指揮82艘,德·奈特指揮24艘),英國擁有戰艦100艘(蒙克指揮)。據說戰鬥從早晨7點一直持續到晚上8點,戰況十分激烈。特羅普中途中彈身亡,荷蘭人士氣大為受挫,25名艦長脫逃。這次海戰以荷蘭的慘敗告終,荷軍損失了15艘戰艦,傷亡4000多人,而英軍僅損失了2艘軍艦,傷亡1000多人。 斯赫維寧根海戰以後,荷蘭艦隊元氣大傷。英國對荷蘭實行絞殺式封鎖。多佛爾海峽和北海戰區再無大戰。 地中海戰區: 這一戰區的戰鬥從戰略層面觀之,對戰爭影響不大。 荷蘭集結了強大的艦隊,始終保持著對英國的優勢:範·蓋倫指揮的荷蘭艦隊有14艘戰艦組成,每艦配備26至30門火炮,另外還有22艘武裝商船作為增援。英國艦隊有15艘戰艦,每艦配備30至54門火炮,但英國艦隊分為兩部分,分別部署再地中海東部的裡窩那和厄爾巴島。這就給了荷蘭艦隊分而殲之的契機:荷蘭艦隊司令範·蓋倫巧妙集中兵力插入英國兩支分艦隊之間,切斷他們的相互聯繫,造成了局部優勢。 1652年8月28日,部署在厄爾巴島的英國分艦隊主動出擊與優勢的荷蘭艦隊交戰,遭受到重大損失。荷蘭軍隊繼而封鎖裡窩那長達6個月。1653年3月13日,裡窩那海戰爆發。範·蓋倫誘出部署於裡窩那的英國海軍並予致命的打擊——除了一艘脫逃外,其餘的全被擊沉或俘虜。荷蘭海軍雖然在此役中大獲全勝,但卓越的統帥範·蓋倫於激戰中陣亡。戰後,英殘艦撤出地中海,荷蘭海軍控制了此戰區的制海權。 儘管荷蘭海軍在地中海得到了制海權,然而對於整個戰爭的發展卻是於事無補的。在英國海軍絞殺式的封鎖之下,荷蘭經濟最薄弱的一面——過度依賴對外貿易,很快就暴露出來了。據說當年阿姆斯特丹街道上雜草叢生,乞丐遍地,將近1500所房屋無人居住。封鎖幾乎使得荷蘭處於一種民窮財盡的窘境,於是荷蘭被迫與英國進行和談。 1654年4月15日兩國簽訂了《威斯敏斯特和約》,根據和約,荷蘭承認英國在東印度群島擁有與自己同等的貿易權,同意支付27萬英鎊的賠款,同意在英國水域向英國船隻敬禮,並割讓了大西洋上的聖赫勒那島。

第一次英荷戰爭以英國的勝利告終。英國勝利之因固然離不開對方戰略部署的失當——在次要戰區集中優勢兵力,忽略了生死攸關的多佛爾海峽和北海戰區,但更為重要的恐怕是英國擁有雄厚的工業實力——能夠迅速補充戰力、戰略指導思想的正確和其海軍的裝備、數量、火力乃至戰術水平都要優於荷蘭所致。 第二次英荷戰爭(1665-1667) 第二次英荷戰爭爆發在英國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時期。 1660年查理一世之嗣查理二世在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與封建王朝殘餘勢力的妥協下回到英國,被立為國王。查理二世登上英王寶座不久就授予英國海軍為“皇家海軍”的稱號,並任命他的弟弟詹姆士-約克公爵為最高指揮官。新的更為苛刻的《航海條例》被頒佈,英國在海外向荷蘭殖民地展開了新的攻勢。然而此時的英國海軍實力已今非昔比了:克倫威爾軍事獨裁時期對內鎮壓反對勢力,對外遠征愛爾蘭、蘇格蘭,並與西班牙進行戰爭,使得國家揹負200萬鎊的債務。至1660年,由於政界和軍界的腐敗,欠外債高達100萬鎊。全年海軍撥款僅及海軍預算的2/3,造成船隻破舊失修,兵士匱薪,士氣低落,海軍戰鬥力被嚴重削弱。 第二次英荷戰爭中的海戰 荷蘭在第一次英荷戰爭戰敗後,對於《航海條例》如芒在背,臥薪嚐膽一直尋求著重奪制海權的時機。此時,德·奈特海軍上將在老將特羅普陣亡之後繼任成為荷蘭海軍統帥,他勵精圖治,改組海軍。並重整了海軍的戰略思想:即認識到單憑護航商船是無法擊敗英國的。只有改變這種被動戰略,拋開商船,以海軍主力尋求與英國艦隊決戰的機會,奪取制海權,才能取得戰爭的勝利。在這種戰略思想的指導下,荷蘭加緊建造大型戰艦。至1664年,海軍已擁有103艘大型戰艦,火炮4869門,官兵21631人。自從英國採用戰列線戰術後,其他國家的海軍也競相仿效。據說最早提出這一戰術思想的可能是荷蘭的老將特羅普。不過,真正大膽運用這種戰術則是在第二次英荷戰爭中。 英國的挑釁使得荷蘭覓到了復仇的良機:1664年4月,一支英國海軍遠征隊佔領了荷蘭在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並將其重新命名為紐約。1663年,英國得寸進尺,組織“皇家非洲公司”開始進攻荷蘭在非洲西岸的殖民地,並於1664年佔領,企圖從荷蘭人手中奪取一本萬利的象牙、奴隸和黃金貿易。忍無可忍的荷蘭開始採取行動:1664年8月,德·奈特率領8艘戰艦收復了被英國佔領的原荷屬西非據點;1665年2月22日,荷蘭正式向英國宣戰,第二次英荷戰爭於是爆發了。 第二次英荷戰爭期間,海戰的次數雖然大幅度減少,但規模更大了。雙方主要是以海軍主力決戰的形式、力圖按照戰列線戰術作戰來奪取制海權。由於炮火的改進荷射程以及殺傷力的提高,使得雙方在海戰中的損失大大提高。戰場主要是在英吉利海峽和北海地區,戰爭進程通常可以分為3個階段。 第一階段(1665年6月-12月) 階段特點:英國海軍佔據優勢。 英荷兩國宣戰後,並未立即投入戰鬥。主要原因是當時處於冬季,天氣條件不利於海戰,故直到春季來臨後才正式交戰。 主要海戰: 洛斯托夫特海戰(1665年6月13日) 1665年6月13日,英荷雙方艦隊在英格蘭東海岸外的洛斯托夫特展開海戰。荷蘭方面由於德·奈特遠征非洲未及返回而由沃森納爾和奧布丹指揮,大約有戰艦103艘,11艘縱火船以及7艘通訊船,合計4900門炮,2.1萬人。英國方面艦隊總司令是查理二世的兄弟約克公爵,擁有戰艦109艘,其中50門至90門火炮的戰列艦為35艘,武裝商船21艘,縱火船21艘,以及小型船隻7艘,合計4200門炮,2.2萬人。但英國海軍在艦艇大小與火炮威力方面都要優於荷蘭海軍。

戰端伊始,荷蘭處於有力的順風位置,但指揮系統未能掌握時機主動攻擊。(推測可能為是指揮高層的不協調性所致。)等到風向改變之後,荷蘭艦艇才頂風攻擊。雙方列陣齊射不久,隊形就開始散亂,繼而轉入混戰。在激戰中,荷蘭旗艦“伊恩德納赫特”號被擊中彈藥庫,發生爆炸,兩位艦隊指揮官沃森納爾和奧布丹雙雙陣亡。旗艦上409人僅有5人獲救。之後,荷蘭鉅艦“奧蘭奇”號遭俘虜,被焚燬。荷蘭船隻紛紛潰逃,損失慘重:至少17艘戰艦、3名海軍上將以及兵士4000多人。英國方面僅損失了2艘戰艦和800多名水兵。荷蘭人指揮系統的失誤以及旗艦的過早損失給了英國獲勝的機會,但其火炮射程的遠與海軍戰術水準的高都是不可忽視的原因。 洛斯托夫特海戰後,英國艦隊向北歐進發,企圖俘虜停在挪威卑爾根港內的70艘荷蘭商船,但為荷蘭人擊退。1665年8月6日,德·奈特返回荷蘭,臨危受命統率全國海軍。他率領荷蘭艦隊駛往挪威,護航停在卑爾根港內的商船隊回國,其中僅有10艘因為風浪掉隊而為英國海軍俘獲。 1665年的下半年,德·奈特依靠出色的指揮藝術,遊戈於英吉利海峽、巡邏於泰晤士河口外,有效地保護了荷蘭的對外海上貿易。但是英國的戰略優勢地位仍然存在,荷蘭僅僅是處於只能維護交通線的被動態勢。 第二階段(1665年12月-1666年9月) 階段特點:戰爭的擴大與戰略相持。 經過冬季的休戰之後,春夏之交雙方又恢復了戰鬥,但此時的形勢已經發生了變化。 肆虐於14-15世紀的黑死病(按:即鼠疫)在1664-1665年間又捲土重來,再度侵入英國。半年內由倫敦的西區擴及東區。從1665年5月至9月,倫敦死亡人數由43人迅速發展到31159人,增加了724倍!夏季發作,9月後開始流行,死亡人數劇增。據說倫敦人口的1/4、約10萬人死於這場災難。這使得英國國內一片混亂。 1661年1月,荷蘭又先後同法國、丹麥結成反英同盟。法、丹兩國開始向荷蘭提供各種援助。儘管法國並未積極參戰,但也迫使英國艦隊撥出20艘戰艦應付,使得英國海軍的總體實力受到削弱。 如此一來,英國的戰略優勢逐漸喪失。 這一階段,僅僅短短几個月的時間,雙方連續展開了五次海戰。激烈程度空前,雙方互有勝負,可以說是一場實力的拉鋸。 主要海戰: Ⅰ、四日海戰(1666年6月11日至14日)(按:又稱敦刻爾克海戰) 1666年6月11日,德·奈特率領擁有84艘戰艦、4600門大炮和2.2萬名官兵的艦隊出海。據說這是整個冬季荷蘭花費了1100萬荷蘭盾才得以組建的。蒙克(按:當時他已經是阿爾比馬比爾公爵了)率78艘戰艦、4500門火炮、2.1萬官兵的英國艦隊迎戰。 戰前由於情報工作方面的失誤,使得英國深信法國艦隊前來挑釁,於是派魯珀特親王率20艘戰艦前去截擊。僅給蒙克留下2/3的力量,作為支援魯珀特親王的預備隊。但意想不到的是蒙克艦隊迎頭撞上了荷蘭的主力艦隊,於是激烈的戰鬥就無可避免了。 第一天的激戰中,荷蘭艦隊憑藉數量上的優勢,不但搶佔了上風,更漸漸包圍了蒙克艦隊,給了處於逆風狀態的英國艦隊以沉重的打擊。但戰鬥的持續沒有使得荷蘭艦隊保住勝果,戰至黃昏,雙方各損失了幾艘戰艦,可以說是平分秋色吧。英國的“綏夫蒂秀爾”號遭到俘虜,艦隊司令貝克利陣亡。英艦“亨利”號重傷,頑戰。荷蘭的先遣艦隊司令艾弗森被流炮擊中,陣亡。 第二天,英國艦隊首先發難。荷蘭後衛艦隊想要搶佔上風,結果引起陣形混亂。但英國艦隊由於數量上屈居劣勢,無法抓住戰機打擊荷方,故雙方仍未打破僵持之局。 到第三天為止,英國方面僅剩下30艘戰艦擁有戰力,蒙克被迫西撤。英國先頭艦隊旗艦“皇家親王”號(按:又譯“太子”號,是英國參戰的最大一艘戰列艦,擁有90門火炮)被荷蘭艦隊包圍擱淺,艦隊司令阿伊斯秋投降,該艦被荷蘭人焚燬。但到這一天,戰局又發生了變化:先前被派去截擊法國艦隊的魯珀特親王艦隊由於沒有找到法國艦隊蹤影,返航,與蒙克艦隊殘部會合。

6月14日清晨,雙方展開決戰。英國艦隊中先頭艦隊由於航行速度沒有掌握好,致使其與主力艦隊之間留有空隙,遭荷蘭艦隊切入。英國艦隊後衛為小特羅普(按:既老將特羅普之子)迂迴。德·奈特率主力猛攻入英國艦隊中央。英國艦隊陷入混亂,但仍堅持抵抗。荷蘭方面為了全殲英國艦隊,先後投入3萬人和6000門炮,但沒有達到目的。至夜幕降臨時分,天降大霧,英國趁機撤出戰鬥。荷軍也因彈藥耗盡,加之天氣因素,並未予以追擊。四日海戰就此落幕。英國損失了17艘艦船(包括三艘旗艦),陣亡和被俘官兵達到8000名(按:一說陣亡8000名,被俘3000人),其中有2名將軍和12名艦長陣亡。荷蘭方面僅損失了6艘戰艦,傷亡2500名官兵(按:一說2000名),其中包括3名將領。此役是英荷戰爭中規模最大的一次海戰,也是英國皇家海軍歷史上少有的幾次敗仗之一,但四日海戰並不是決定性的戰役。 Ⅱ、古德溫海戰(1666年7月1日至4日) 德·奈特在四日海戰之後雖然把泰晤士河封鎖了一段時間,但英國憑藉其強大的工業基礎,艦隊很快就修復完畢,又出現在了海洋上。7月1日,蒙克率60戰艦與小特羅普指揮的約100艘軍艦,其中71艘是戰列艦,遭遇,雙方激戰了兩天。3日,荷蘭援兵趕到,蒙克撤出戰鬥。但到了4日,魯珀特親王又率一支援軍趕到,蒙克遂發動攻擊,但為荷蘭艦隊擊退。此役規模不大,英軍損失10艘軍艦,死傷1700多人,被俘2000餘人。荷蘭相對損失較輕。 Ⅲ、聖·詹姆斯日之戰(1666年8月4日至5日)(按:又譯北福蘭角海戰,即多佛爾海峽北部之戰,英國人稱其為聖·詹姆斯紀念日之戰。) 德·奈特准備率荷蘭艦隊溯泰晤士河而上進攻英國首都倫敦。英國方面派出90戰艦和20艘縱火船迎擊。荷蘭方面兵力與之相當,約89艘戰艦和20艘縱火船,然而這次是列陣作戰,故在前幾次混戰中英國方面難以發揮的射擊的準確和射程的遠的優勢,在這次戰鬥中得以體現。此戰打響不久,荷蘭先頭艦隊中的7名將軍已經摺損了3名,先頭艦隊潰逃。而小特羅普突然駛出戰列線堵截英後衛,並對其窮追不捨,使得德·奈特指揮的中央艦隊遭到英國前衛艦隊和主力艦隊的圍攻。德·奈特採取機動戰術,邊打邊撤。直至8月5日清晨,小特羅普依然杳無蹤影,德·奈特只能用8艘軍艦掩護沿荷蘭海岸淺灘趕上來的掉隊船隻。後小特羅普幸喜藉助淺水海域掩護才未被切斷退路,安全返回本國。此役,英軍大勝,在僅損失1艘戰艦和2至3艘縱火船,傷亡不到300人的情況下(包括5名艦長),使得荷蘭損失了20艘戰艦,傷亡7000人,4位將軍陣亡。此役之後,英國重握制海權。 Ⅳ、“霍爾姆斯篝火”(1666年8月8日) “霍爾姆斯篝火”事件很難歸入海戰一類,但荷蘭所受到的損失超過了英國艦隊在整個戰爭期間給荷蘭造成的損失的總和。事情大致是這樣的:英國的霍爾姆斯受命率領一支小型分艦隊突襲荷蘭的弗利蘭島,卻出乎意料地發現了大量隱藏其間的荷蘭商船。英國艦隊在幾乎未遇任何抵抗的情況下,(按:據說當時僅有兩艘小型荷蘭軍艦前來迎擊,如飛蛾撲火皆被焚燬。)縱火焚燒了擠在一起的150多艘荷蘭商船。之後,英軍又劫掠了弗利蘭島,遂離去。 第三階段(1666年9月-1667年7月) 階段特點:荷蘭海軍取得優勢 無關乎艦隊實力或是國家總和國力,這一階段的海戰予人的感覺更像是德·奈特的個人華彩的演出。縱然這種說法有些所謂英雄史觀的偏頗,但個人於歷史的價值恐怕是難以否認的。 在聖·詹姆斯日之戰後,英荷雙方雖然沒有再進行過大規模的海戰,但戰爭卻也並未就此停息。兩年之久的海戰使得兩國國力虧空,元氣大傷。當1666年9月10日,一場罕見的火災降臨到倫敦,連續燒了4天4夜,將倫敦城毀去2/3,經濟損失超過800至1000萬鎊(按:經濟損失已經超過了兩次與荷蘭戰爭的費用)之後,英國無力再戰,從1667年1月開始,不斷與荷蘭方面取得聯繫,希望進行和平談判。 荷蘭方面的和談欲求並未如英國那樣強烈,國內對於“霍爾姆斯篝火”事件的復仇情緒依舊高漲。為了增加談判桌上的籌碼,荷蘭元首德維特在佈雷達會談期間,祕密下達了進行軍事行動的授權。克勞塞維茨認為“戰爭無非是國家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的繼續”,在這裡亦是得到了體現。 荷蘭海軍雖然在聖·詹姆斯日戰役中失利,但艦隊主力依舊健在,並未受到致命性的打擊。德·奈特通過這場在英國本土附近作戰的實踐,認識到了夜間偷襲的可能性,並利用間諜獲取了泰晤士河的潮汐、水位、航線等情況以及倫敦地區的軍事河經濟情報,還對水兵進行了夜間戰鬥的訓練。“萬事具備,只欠東風”,在得到元首的授權之後,他制定了一項大膽罕見的作戰計劃:先將艦隊在特塞爾島外緊急集合待命,然後覓機偷偷駛入泰晤士河口,沿梅德韋河溯流而上,直達英國艦隊的戰艦船塢查塔姆,然後將英國戰艦擊沉或焚燬。之所以謂之“大膽”主要因為這一計劃有著極大的風險:姑且不論沿途有英國的各種防禦設施,僅泰晤士河口和梅德韋河就多沙洲淺灘,只有漲潮且順風才能通過,稍一疏忽,錯過潮位或是風向不順、風力不夠,則軍艦就有擱淺的可能,況且英國海軍的全部戰艦未必都已進港不能作戰。另外,對於硬體的依賴也是英軍未能料到這次奇襲的原因之一:在梅德韋河口和查塔姆之間,設有一根長達800碼、重14.5噸的橫江大鐵鏈。任何人也未曾設想到,荷蘭艦隊竟敢深入敵腹,將戰火引至大英帝國的家門。都說戰爭是一場豪賭,那麼勝利女神大概常常會去眷顧那些敢於在關鍵時刻擲下巨注的人物,於是,世界海戰史上的奇蹟出現了。

1667年6月19日,德·奈特率領荷蘭艦隊(24艘戰列艦、20艘小型船、15艘縱火船)航行到泰晤士河口。趁黑夜漲潮之時,先遣艦隊順潮流溯入泰晤士河,一路炮擊,很快佔領了英國希爾內斯炮臺,奪取了貯存在此地的四、五噸黃金以及大量木材、樹脂等物質。荷蘭艦隊橫衝直撞,尋找並擊毀發現的英國艦船,一些最好的軍艦被俘虜準備作為戰利品帶回本土。荷蘭艦隊甚至還炮轟倫敦。22日,荷蘭艦隊長驅直入到達查塔姆船塢。據說當時英國在次停泊了18艘鉅艦,每艦都在1000噸以上,荷蘭艦隊進入後打啞了岸上的炮臺,登陸部隊以及縱火船人員拆除或毀掉了河上障礙,很快英國就損失了6艘鉅艦。其中蒙克的旗艦“皇家查理”號被荷蘭人帶回國內。憑恃著“紳士風度”的英國人自然不恥這樣的奇襲,英軍的一位目擊者寫道:“這些威武雄壯、戰績輝煌的戰艦的毀滅,是我生平所看見的事情中最令人心痛的。每一個真正的英國人見了都會傷心泣血的。”荷蘭艦隊橫行了三天,最後全部安全返航。之後,德·奈特便封鎖泰晤士河口長達數月。 這次奇襲給英國造成了近20萬鎊的損失,更使皇家海軍蒙受了奇恥大辱。英國遭此大敗,加之瘟疫和倫敦大火兩重災難,已無力再戰。奇襲加速了英荷兩國的談判進程。1667年7月31日,兩國簽訂了《佈雷達和約》,根據和約英國放寬了《航海條例》,放棄了在荷屬東印度群島方面的權益,並歸還了在戰爭期間搶佔的荷屬南美洲的蘇里南;荷蘭正式割讓哈得遜流域和新阿姆斯特丹,並承認西印度群島為英國的勢力範圍。這個和約實際上意味著英荷兩國在殖民角逐中劃分了勢力範圍。第二次英荷海戰隨之落下了帷幕。 第三次英荷戰爭(1672-1674) 第三次英荷戰爭實際上也是荷法戰爭的一個組成部分,是英荷海上爭奪的最後階段。戰爭使得歐洲的許多國家捲入其間。荷蘭是法國在歐洲建立霸權的障礙之一,法國國王路易十四早就圖謀瓜分荷蘭,並將現今屬於比利時的荷蘭領土作為法國的“天然邊界”,以鞏固法國大陸霸權的地位。英國方面也對上次戰爭的失敗心有不甘,希望捲土重來。於是,在法王路易十四的賄賂下,英王查理二世同意了共抗荷蘭的提議。1670年6月,兩國簽訂了《多佛密約》。該條約規定:查理二世有在英國恢復天主教,並與法國共同對荷蘭作戰的義務;路易十四有出兵鎮壓英國可能發生的“騷亂”的義務。 1672年法國對荷蘭宣戰,英國退出了與荷蘭、瑞典組成的三國同盟,援助法國對荷作戰。據說路易十四為此給了英王40萬鎊的賄賂。1672年3月,英國在沒有宣戰的情況下突然襲擊了一支荷蘭的商船隊,於是第三次英荷戰爭爆發了。 這次戰爭實際上已經擴大成為了一場國際戰爭,參戰的還有歐洲一些主要國家,如法國、丹麥、瑞典、西班牙等。 第三次英荷戰爭是一場海上和陸地同時進行的戰爭。法軍從陸地、英軍從海上兩方面向荷蘭發起了進攻。法國陸軍在孔代和蒂雷納等名將的指揮下充分顯現了歐洲第一流陸軍的實力,進攻荷蘭勢如破竹。正如人們通常所認為的那樣,荷蘭陸軍不過是象徵性的點綴,無論在作戰經驗、武器裝備或是戰鬥實力方面都遠不是法國陸軍的對手。荷蘭的格爾德蘭、奧弗賴塞爾和烏得勒支等省相繼淪陷,即使是久孚眾望得威廉將軍亦是無法抵擋路易十四騎兵的衝擊。法軍連連得勝,突破了埃塞爾河防線,直逼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無奈之中,剛出任荷蘭國家元首的奧蘭治的威廉(1672-1702)忍痛下令掘開保護荷蘭人世世代代休養生息的穆伊登堤壩。堤壩即開,洶湧的海水立時湧入了良田沃野,須德海和萊茵河之間成了一片汪洋大海,成千上萬的荷蘭人也被迫轉移到了船隻上,準備隨時撤離。法國先頭部隊後撤及時,免了遭受滅頂之災,陸上進攻卻也就此告了一個段落。但如此一來,荷蘭捍衛國家獨立的重任就落到了海軍的身上。 德·奈特此時已經是65歲高齡了,仍執掌荷蘭海軍帥印。他分析了敵軍情況後,認定敵軍的核心是英國海軍,法國海軍不僅力量小而且缺乏戰鬥經驗,不足畏懼。因此他制定了集中主力對付英軍、只分出一支小艦隊牽制法國艦隊的戰略。在戰術方面,他把主力部署在靠近荷蘭海岸的淺海中,為的是可以隨時尋求淺灘的掩護,覓機向英國艦隊發動進攻。後來證實這種戰術是十分奏效的。 主要海戰: Ⅰ、海峽之戰(1672年3月) 即1672年3月,英國在沒有宣戰的情況下對荷蘭商船隊發動的襲擊。英國海軍擁有12艘戰列艦以及6艘小型戰艦,荷蘭僅有5艘戰艦為72艘商船(按:其中有24艘是武裝商船)護航。荷蘭艦隊司令哈恩堅決與優勢英國艦隊周旋,終於抵擋住了英國艦隊的攻擊。在被擊沉1艘、被俘虜3艘商船的情況下,大多數荷蘭商船還是安全抵達了目的地。

Ⅱ、索爾灣海戰(1672年6月7日)(按:又譯索斯伍德灣海戰) 6月7日,德·奈特指揮荷蘭艦隊(大約130艘戰艦,其中大型戰艦為61艘,4500門炮和2.1萬名水兵)偷襲泊於英國東南部索爾灣的英法聯合艦隊。當時港內泊有聯合艦隊的各類船隻大約150多艘,其中有45艘英國戰艦和26艘法國戰艦,其餘的多為小型船隻、運輸船隻或是後勤補給船隻等,估計有5100門火炮以及3.3萬人。 荷蘭艦隊搶得先機,不但事先在港外佈置了封鎖線,更在戰初利用漲潮放出縱火船,造成聯合艦隊陷入混亂。 在荷蘭艦隊的炮擊之下,英國艦隊指揮官約克公爵憑藉其出色的軍事手腕,很快控制住了形勢。英艦在一時的混亂之後,迅速編成隊形出港迎戰。而法國艦隊則不願意消耗己身的實力,只居片隅遠射作勢,觀英荷雙方近距離炮戰虎鬥。戰略十分激烈,自中午至暮後。英國損失了4艘戰艦、2500多人;荷蘭則損失了2艘戰艦、2000多人。據說英國後衛艦隊指揮官桑德威治與荷蘭後衛指揮官範根特中將均在戰鬥伊始即告陣亡,但總體來說,此役就戰術層面而言,雙方各無重大建樹。 然而,這次海戰所帶來的戰略意義卻是不容忽視的。荷蘭先發制人的進攻不但粉碎了英國對荷蘭本土入侵的計劃,也使得普魯士打算從陸地侵入荷蘭的企圖落空。 此役之後,荷蘭艦隊依舊貫徹自己先前的戰略思想、戰術方針。而英法方面則蠢蠢欲動:1672年7月,英法聯軍因為陸上作戰不利,遂打算利用聯合艦隊運送了一支強大的登陸部隊企圖強行登陸荷蘭西北部的戰略要衝特塞爾島,以便建立前沿基地,進攻荷蘭本土。但由於有德·奈特艦隊的側翼牽制,計劃宣告破產。 1672年8月,威廉三世在此存亡之秋,擔任了荷蘭國家元首。他積極展開外交活動,終於在1673年的春天爭取到了奧地利和西班牙的支持。但幾乎同一時間,普魯士則同法國簽定了盟約。戰爭的規模得到了擴大。 Ⅲ、第一次庫內維爾海戰(1673年6月7日) 1673年6月7日,英法艦隊再次集結了艦隊輸送陸軍,打算登陸荷蘭本土。德·奈特率由89艘軍艦,其中有52艘戰列艦組成的荷蘭艦隊迎戰。英法聯軍大致擁有127艘各類船隻,其中包括54艘英國戰列艦和27艘法國戰列艦。英法聯軍數量佔優,但登陸計劃未能立時實現。雙方在各自損失了一些小型船隻之後,撤離戰場。 Ⅳ、第2次庫內維爾海戰(1673年6月14日) 在第1次庫內維爾海戰後,僅僅過了七天,雙方艦隊又一次展開了交鋒。但這一次進攻是荷蘭方面主動發起的:德·奈特趁著風向突變,荷蘭艦隊佔了上風,殺入聯軍陣內,迫使英法艦隊倉皇撤退,英法的此次登陸計劃遂不了了之。 Ⅴ、特塞爾海戰(1673年8月21日) 1673年8月,英法艦隊又一次糾集勢,企圖登陸特塞爾島。約摸2萬陸軍集結在英國,第一梯隊1萬人登艦,在魯珀特親王的率領下駛往荷蘭。這一次聯合艦隊準備充分,不但坐擁120艘艦船(其中主力艦90艘、縱火船30艘)(按:一說92艘戰列艦、28艘縱火船、23艘輔助船),將聯合艦隊分編為三個分隊:魯珀特親王指揮之下的中央分艦隊;德埃斯特雷指揮之下的法國先頭艦隊;斯普拉格指揮之下的後衛分艦隊,更仔細研究了德·奈特的戰術,並制定了相應的對策。 荷蘭艦隊事先得報,德·奈特亦將麾下艦隊分編為三個分隊:他本人指揮之下的中央分艦隊;班克特指揮之下的先驅艦隊;小特羅普指揮之下的後衛分艦隊。但荷蘭方面僅擁有75艘主力艦和30縱火船(按:一說75艘戰列艦、15艘巡航艦、18艘偵察通信艦、22艘縱火船),實力對比上明顯弱於英法聯合艦隊。 21日夜間,德·奈特指揮艦隊利用風向成功插入敵方艦隊與海岸之間的縫隙。拂曉時分,主動向英法聯軍發動進攻。於是雙方三個分艦隊非常有趣地捉隊撕殺,皆是一面南移一面相互用炮火應酬。儘管英法聯軍兵力佔了優勢,但荷蘭水兵士氣高昂,雙方戰鬥可謂空前激烈。德·奈特與英將拉帕爾3次更換旗艦,仍英勇作戰。但首先打破僵局的卻是雙方的前衛分隊:法國分艦隊的水兵訓練很差,作戰消極,而且有一旦部分軍艦受創後便忙於修理,不再參加戰鬥的陋習。指揮官德埃斯特雷本意圖以數量上的優勢包圍班克特分隊,但結果班克特突破了艦隊的戰列線,使得法國分艦隊全面陷入了混亂。或許是考慮到為了保存實力,法國分艦隊就此退出了戰鬥。於是班克特在留下部分船隻監視法國人的情況下,率領餘下戰力前往援助德·奈特率領的中央分艦隊。原本英國的魯珀特親王打算將適於淺海作戰的荷蘭艦隊向西引向深海,但此時後衛艦隊交戰的激烈程度引起了雙方中央分艦隊的注意:英國分艦隊指揮官斯普拉格在兩次轉換旗艦之後殉職。魯珀特親王與德·奈特雙雙率領麾下分艦隊趕來支援己方的後衛艦隊,而班克特指揮的荷蘭前衛艦隊也加入了戰鬥。這場海戰一直持續到了晚上7點,夜幕降臨之後英方認為登陸作戰無望,遂退出了戰鬥。此役雙方都未有戰艦被擊沉,但嚴重受創的船隻不計其數。(按:一說英軍損失9艘軍艦。)英法聯軍損失了2000多人,荷蘭方面傷亡了1000多人。此役後,荷蘭暫時消除了海上威脅,取得了制海權,大批東印度公司護航船安全返回。 戰後,魯珀特親王聲稱:“法國艦隊對這次失敗應負全責。”而英國曆史學家坎·貝爾曾高度評價了荷蘭在這場海戰中的成功:“荷蘭,因其艦隊司令精明強幹,使他們在這次戰鬥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他們使完全被封鎖的港口重新開放並戰勝了一次可能的入侵,而使敵人放棄了所有入侵的思想。” 無論如何,特塞爾海戰結束了荷蘭和英國之間為了控制海洋所進行的一系列曠日持久的戰爭,卻也導致了英法兩國的裂盟。海軍的失利與法國的日益強大,使得英國資產階級對政府參加法荷戰爭倍感不滿。在議會的削減軍費後,英國海軍無力再封鎖或入侵荷蘭,於是英國國會通過了與荷蘭單獨媾和的決議。1674年2月,英荷雙方簽定了《威斯敏斯特和約》,恢復了戰前狀態。和約規定1667年兩國簽定的《佈雷達條約》條約繼續有效,荷蘭同意給英國80萬克倫,承認英國在歐洲以外奪取的原荷蘭領地的所有權,英國則保證荷法戰爭的中立。在此之後,荷法戰爭依然持續。同年4月,德·奈特在一次交戰中身負重傷逝世,而法荷戰爭一直拖到了1678年才宣告結束。 英荷之間的三次戰爭則就此落下了帷幕。戰爭的結果對於以馬克思唯物主義歷史觀而言,是“商業資本主義從屬於工業資本主義”;對於海軍戰略來說,在這三次戰爭中,其基本內容則已轉變為了制海權的爭奪:誰控制了海洋,就等於控制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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