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禮的禮義和程序

國學 禮記 孔子 論語 中華百家姓起源故事 中華百家姓起源故事 2017-11-05

按照從人生歷程來安排禮儀程序的方法,人死通過喪禮而歸其所歸後,人的亡靈在天。所以,在喪禮之後,每到年節或者每年逝者逝世的日子均要進行祭祀。祭祀禮儀即是對逝去的人之亡靈,或者更偉大的神靈給予禮敬和崇拜的禮儀。祭祀的對象可以有很多,但最重要的是三類祭祀:一是祭祀自己的祖先;二是祭祀作為文化傳統核心人物孔子的釋奠禮和公祭其他值得祭祀的重要人物;三是,祭祀神性上天或祭祀天地。我們將分別闡發這三類祭祀。本文主要論述祭祖禮,其他兩類祭祀另文論述。

祭祖禮的禮義和程序

一、祭祀禮儀的基本禮義和原則

祭祀禮儀具有十分重要的禮義。首先,在儒教傳統中,祭祀是人在精神上維繫和延續與神靈和祖先關係的宗教禮儀形式,有表達歸宗、認同和領受自身來源及其傳統教化的精神意義。人通過祭祀而確立和加強著自己作為人和特定的個體在其所宗承和秉持的精神、生命、族群和文化譜系中的關係、地位及其權利和義務。在這個意義上說,儒教的祭祀就是“宗什麼而教之”這一宗教涵義的實現。把自己置於祭祀所建立的精神關係中,就是把自己置於一個宗教系統中來獲得基於這種宗教系統的意義及其對人的問題的迴應。 比如,祭祀上天,即是表明人作為天之所生的子民而受賜著人的生命、天性,並虔誠地宗服和遵循被歷代聖賢所闡發的人的天命及其法則,承擔著,讓天德流行世間、讓天道天理準則和主導一切的道德義務,進而領受其教化。這便迴應了人從何而來,人奉行何種原則和道德,乃至追求何種目標和人生意義的重大問題。祭祀祖先,即是表明某人認同自己作為某祖先的後代,繼承和領受著祖先的血脈、事業和教化,從而明確自己生活的歷史基礎,並承擔著把祖先的傳統發揚光大,並不斷創新,以致光宗耀祖的責任。祖先作為生活形式、事功業績和文化傳統的開創者和積累者,乃是我們生活基礎的一部分。在古代,神性上天或天地永恆的至上性和精神信仰,以及對祖先開創和積累的文化傳統的效法,乃是釐定天下秩序和世道人心的基本方法。通過祭祀而表達的“敬天法祖”,構成了華夏人民建構自己生活的一個重要維度。《禮記》說:

天垂象,聖人則之,郊所以明天道也。帝牛不吉,以為稷牛。帝牛必在滌三月,稷牛唯具,所以別事天神與人鬼也。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禮記·郊特牲》)

這便明確地指出了祭祀要表明的人與天、人與祖先的精神關係,乃是 “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就是說,神性上天乃是萬物的本源。“天生萬物”,“天生烝民”,乃是對上天宗其所後之本源意義的表達。“天命之性”,乃是我們被上天賦予人性和德性,從而,在上天宗其所性的關係中,確立人在萬物序列中具有的獨特天命價值,及其不可被他人侵害的基本原則。這便是所謂“立人極”。以此“神道設教”,便是宗天命而教之,便是居處於天命本性的自身價值,走在上天釐定和指示的法則、道路及方向上,中天命之性而道中庸,修孔孟之道而成教化。在傳統上,表達這一切,須通過祭祀來建立、確認和加強自己與神性上天的上述宗教精神關係。祭祀是人神關係的一個儀式化的溝通方式和皈依形式。同樣,對祖先的祭祀,也在另一個層次上表達著對“人本乎祖”的認同意義。受儒教影響的人無論離家多遠,都忘不了自己的祖先,而祭祀祖先是維繫和秉持這種身份認同而非精神上荒生流浪的儒教方式。相對於基督教而言,基督教用在教堂“禮拜”上帝耶穌的方式來表達精神的歸化,而儒教則用祭祀神性上天和祖先的方式來表達精神的歸化。基督教反對崇拜祖先,只是因為它擔心上帝的意志被任何祖先崇拜所僭越和擾亂。儒教則較好地處理了天命與祖先在精神生活中不相沖突的意義,並在天命高於人意的基本原則上,協調了儒教的價值系統。基督教在西方造成了家庭關係疏遠的症候,儒教則可以療救其偏失。

第二,祭祀表達著人們內心對神靈的敬畏和對祖先的“追養繼孝”,進而塑造著人的道德情感和態度。對神靈的敬畏表現為一種身心虔誠的順服(“順天從道”),對其之於人類超凡影響的感恩(頌“元亨利貞四德”)和畏懼(“畏天命”),從而,這種情感和態度通過禮儀化的祭祀獲得表達與塑造。對祖先作為後代生活和文化之歷史基礎的理解和體會產生了基於孝道的道德情感和義務。在儒教的精神世界中,既然逝去的祖先“在天有靈”,而非一切消失,那麼,子女對逝去父母和祖先的孝敬便仍然需要一種儀式化的禮儀來表達和鞏固。祭祀作為一種“追養繼孝”的禮儀形式,乃是祭祀祖先的一個重要禮義。它具有“慎終追遠,民德厚望”的道德塑造意義。

予惟聞汝眾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尚書·湯誓》)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 (《論語·季氏第十六》)

天保定爾,亦孔之固。俾爾單厚,何福不除?俾爾多益,以莫不庶。天保定爾,俾爾戩穀。罄無不宜,受天百祿。降爾遐福,維日不足。天保定爾,以莫不興。如山如阜,如岡如陵,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吉蠲為饎,是用孝享。禴祠烝嘗,於公先王。君曰:卜爾,萬壽無疆。神之吊矣,詒爾多福。民之質矣,日用飲食。群黎百姓,遍為爾德。如月之恆,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壽,不騫不崩。如松柏之茂,無不爾或承。(《詩經·小雅·天保》)

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莫。(《詩經·大雅·皇矣》)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孝者,畜也。順於道、不逆於倫,是之謂畜。

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禮記·祭統》)

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禮記·祭義》)

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禮記·祭統》)

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禮,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禮記·祭統》)

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鹹在,示盡物也。外則盡物,內則盡志,此祭之心也。是故天子親耕於南郊,以共齊盛。王后蠶於北郊,以共純服。諸侯耕於東郊,亦以共齊盛。夫人蠶於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身致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孔曰:“慎終者,喪盡其哀。追遠者,祭盡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歸於厚也。”)(《論語·學而第一》)

《禮記·祭統》強調“禮有五經,莫重於祭”。祭祀“非物自外至者也”,乃是“自中出生於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禮”,是隻有“賢者能盡祭之義”的根本。內心情感態度上對神靈和祖先的敬畏或“心怵”,是產生祭祀的心理情感機制。一個藐視神靈和祖先的人不會產生要去祭祀神靈和祖先的行為。但在孔子看來,這只是因為“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祭祀始終是一個需要盡內心情感態度之義的事情。離開這一點,任何形式都將失去意義。無論是歌頌天德,還是“追養繼孝”,這都只能首先是內心虔誠的表達和情感的需要,並在祭祀活動中塑造忠敬和孝梯的情感與道德。此所謂“身致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 孔子說:“吾不與祭,不如不祭。”(《八佾第三》)就是說,如果你在情感態度上不贊同祭祀,或者說內心中沒有要通過祭祀來表達一種情感態度的那種想法,那麼,你不如不去祭祀。

第三,通過祭祀所塑造的情感和態度讓祭祀者受福和順緒。《禮記·祭統》說: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謂之備,言內盡於己,而外順於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上則順於鬼神,外則順於君長,內則以孝於親,如此之謂備。唯賢者能備,能備然後能祭。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安之以樂,參之以時,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為,此孝子之心也。

《禮記·祭統》認為“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但這個“受其福”又並非是世俗所謂的“福”(“非世所謂福也”),而是說“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謂之備,言內盡於己,而外順於道也。” 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真正虔誠地祭祀上天和祖先,那麼,他一定在自己的內心中尊重和遵從天道性理,並有仁愛之心,合仁義之道。既然他能夠“內盡於己,而外順於道”,那麼,他當然就是“順”的。因為他面臨的社會文化傳統和制度恰恰是建立在被他所認同、尊重和遵從的天道性理及其價值原則之上的。相反,一個缺乏對上天和祖先的尊重和內心產生真誠的道德情感與價值立場的人,那麼,他對生活於其中的環境及其人生不可逃避的天道性理和價值原則也就缺乏尊重,從而,他一定會在他生活中這樣那樣的問題上出現許多麻煩和困難。這當然就不“順”了。“順”意味著各種事業的興旺,從而能夠在各方面的物質和精神條件上完備起來。這叫“備”。有完備的條件,這便是有“福”了。由於這段話中,“備”和“順”互釋(“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謂之備”)。我們也可以調整一下論說順序,認為祭祀對人的道德情感的塑造作用能夠使人具備順利完成各種事業應當有的精神條件和道德關係,從而在“順”的收穫中得“福”。所以,祭祀對祭祀者來說有一個“祭”則“順”,“順”則“備”,“備”則“福”,或者“祭”則“備”,“備”則“順”,“順”則“福”的邏輯。這種邏輯常常被人們表達為被祭祀的神靈和祖先對祭祀者的保佑和賜福。這多少有點“君子以為文,百姓以為神”的味道。從神學的義理講,這個邏輯,仍然可以看成是神性上天設置的一個對祭祀者的回報機制。祭祀不是一種精神賄賂,不是向神靈敬獻了多少祭品,就能夠得到多少好處和回報的直接交換關係或精神的商業,而是一種通過祭祀活動對人的道德塑造作用而有可能展現在現實生活中的“理順”和成功,進而“得福”。這一點,必須得到澄清。

第四,祭祀有在其活動中呈現和表達倫理秩序的禮義。祭祀活動不僅按照祭祀者與祭祀對象之間倫理關係的要求來安排,而且,祭祀者之間也仍然按照倫理關係的秩序來安排其禮儀中的地位。比如,什麼樣的人可以祭祀什麼樣的對象,這便有禮規的約束。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讒也”(《論語·為政第二》)。並非什麼樣的逝者都要去祭祀,也不是該祭祀的可以不祭祀。一般來說,五服制度內的親戚關係,既是喪禮中服喪的規範,也是祭祀禮儀中要依據的祭祀選擇。祭祀中安排誰是主祭和參祭者,及其在禮儀中的排列順序和致辭都有著體現和遵循倫理秩序原則的禮義。大體上講,按照《《禮記?祭統》的說法,祭祀可以呈現十大倫理關係及其意義。此所謂“十倫”。這是指:

夫祭有十倫焉:見事鬼神之道焉,見君臣之義焉,見父子之倫焉,見貴賤之等焉,見親疏之殺焉,見爵賞之施焉,見夫婦之別焉,見政事之均焉,見長幼之序焉,見上下之際焉。此之謂十倫。(《禮記·祭統》)

就是說,祭祀中要體現出人與鬼神的關係,遵循“事鬼神之道”;與祭祀對象存在君臣關係的,要體現出“君臣之義”; 存在父子關係的,要體現“父子之倫”;有地位身份貴賤差別的,要在祭祀的規格方面體現出“貴賤之等”;有親疏差別的,要體現“親疏之殺”(禮儀要求的減降);有特別封賞的地位和榮譽的,要體現出“爵賞之施”;是夫妻關係的,要體現“夫婦之別”;涉及政治事務方面的,要體現“政事之均”(政事的均等);有長幼差別的,要體現“長幼之序”;有上下關係的,要體現“上下之際”。祭祀中的“十倫”,反映了祭祀所涉對象和關係具有的倫理秩序和價值。在祭祀中呈現這樣的秩序,是祭祀活動塑造倫理關係的一個作用。

各種祭祀程序的安排也具有某種禮義。我們將結合為下文對祭祀程序的敘述加以闡發。

祭祀禮儀要遵循適當性原則。祭祀的禮義是整個祭祀活動的思想統率和價值意義規導。它與祭祀活動在禮儀形式和程序方面是相互支持和適應的關係。祭祀的禮義要通過形式化的祭祀程序及其禮規獲得表達和實現,不能憑空虛言;形式化的祭祀程序和禮規又必須圍繞禮義的落實來設計和安排,不能有無意義的禮規,或者雖然有意義,但其程序繁複,不便操作,或者不能適應時代條件的約束而無法進行。所以,祭祀禮儀要遵行適當原則。關於這一點,《禮記?祭義》開頭便指出:

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是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樂以迎來,哀以送往,故禘有樂而嘗無樂。 (《禮記·祭義》)

所謂“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就是說,祭祀不可太繁複,那會讓人產生厭煩情緒。厭煩了就失去禮敬心。祭祀也不能太荒疏。荒疏了就怠慢。怠慢了就會把祭祀的事情忘掉。這是強調祭祀活動的安排要適當,不能太繁複,也不可太荒疏。

在《論語》中,孔子還談到祭祀講究的奢儉問題: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與其易也,甯戚。”《論語·八佾第三》

孔子認為,祭祀活動與其奢侈,不如節儉;與其表面上操辦得很周到,不如內心有悲慼。可見,祭祀活動要注意節儉,不主張大講排場,奢侈浪費。要重視內心情感和精神意義的表達,而不要只在表面的程序上走過場。

祭祀禮儀的適當性原則,意味著我們可以對那些可能不再合適的禮儀形式進行損益。這便是“禮有損益”的儒教禮儀觀。禮的損益是在堅持和繼承禮儀傳統的基本禮義和程序的前提下,根據時代和環境條件的變化而對禮儀的程序和禮規進行增減變化,從而使之能夠適應實際的禮儀生活,或者更好地表達何種禮義。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與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論語·為政第二》)

可見,禮是在不斷損益中繼承和發展著的。後世儒家亦多有損益。強調禮的可損益性,為我們在繼承儒教禮儀傳統的基礎上,通過損益而確立現代禮儀規範提供了儒教思想傳統的依據。

二、祭祖禮

1、古代祭祀祖先的禮儀及其禮義

祭祖禮在《儀禮·特牲饋食禮第》中奠定了基本程序及其傳統。儘管它是諸侯之士在宗廟祭祀祖父、父親的禮儀,但基本上確立了祭祀祖先的規範。《禮記》中的“祭法” 、 “祭義”和“祭統”等篇則對其禮義作了闡釋。

在《朱子家禮卷五·祭禮》中,朱子給出了涉及祭祀對象、時間和地點等方面的禮儀,包括“四時祭”,“初祖”,“禰”(祭祀逝去父親),“忌日”,“墓祭”。 按照要求,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禰。在“忌日”要祭祀,到墓地亦要“墓祭”。祭始祖、先祖、禰以及“忌日”和“墓祭”的祭祀程序都大體上是按照四時祭的程序來進行的。這些程序與前面我們詳細介紹的“喪禮”中的“虞祭”、“卒哭”、“小祥”、“大祥”等祭有大體相近的基本結構(當然,也有不同的程序要求)。鑑於篇幅的限制,本書只給出《朱子家禮·祭禮》的文本,不再逐段解讀和闡發。通過閱讀,讀者可以大體瞭解古代祭祀祖先禮儀的基本狀況。

《朱子家禮·祭禮》

四時祭

時祭用仲月前旬卜日(孟春下旬之首,擇仲月三旬各一日,或丁或亥。主人盛服立於祠堂中門外,西向。兄弟立於主人之南,少退,北上。子孫立於主人之後,重行,西向,北上。置卓子於主人之前,設香爐、香合、杯珓及盤於其上。主人搢笏,焚香,薰珓,而命以上旬之日,曰:“某將以來月某日諏此嵗事,適其祖考,尚餐。”即以珓擲於盤,以一俯一仰為吉。不吉更卜中旬之日,又不吉則不復卜而直用下旬之日。既得日,祝開中門,主人以下北向立,如朔望之位,皆再拜。主人升,焚香再拜。祝執辭跪於主人之左,讀曰:“孝孫某將以來月某日,祇薦嵗事於祖考,卜既得吉,敢告。”用下旬日則不言卜。既得吉,主人再拜降復位,與在位者皆再拜。祝閉門,主人以下復西向位。執事者立於門西,皆東靣,北上。祝立於主人之右,命執事者曰:“孝孫某將以來月某日,祗薦嵗事於祖考。”有司具修執事者應曰:“諾”,乃退。)

前期三日齋戒(前期三日,主人帥眾丈夫致齋於外。主婦帥眾婦女致齋於內。沐浴更衣,飲酒不得至亂,食肉不得茹葷。不弔喪,不聼樂,凡凶穢之事皆不得預。)

前一日設位陳器(主人帥眾丈夫深衣,及執事灑掃正寢,洗拭倚卓,務令蠲潔。設高祖考妣位於堂西,北壁下,南向,考西妣東,各用一倚一卓而合之。曾祖考妣,祖考妣考妣以次而東,皆如高祖之位。世各為位,不屬祔位,皆於東序西向北上或兩序相向,其尊者居西,妻以下則於階下。設香案於堂中,置香爐、香合於其上。束茅聚沙於香案前及逐位前地上。設酒架於東階上,別置卓子於其東,設酒注一,酹酒盞一,盤一,受胙盤一,匕一,巾一,茶合、茶筅、茶盞、託、鹽碟、醋瓶於其上。火爐、湯瓶、香匙、火筯於西階上,別置卓子於其西,設祝版於其上。設盥盆、帨巾各二於阼階下之東西,其西者有臺架,又設陳饌大床於其東。)

省牲滌器具饌(主人帥眾丈夫深衣省牲,涖殺。主婦帥眾婦女背子滌濯祭器,潔釜鼎,具祭饌。毎位果六品,菜蔬及脯醢各三品,肉魚饅頭糕各一盤,羮飯各一椀,肝各一串,肉各二串,務令精潔。未祭之前勿令人先食及為貓犬蟲鼠所汚。)

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饌(主人以下深衣,及執事者俱詣祭所,盥手,設果楪於逐位卓子南端,蔬菜脯醢相間次之,設盞盤、醋楪於北端,盞西,楪東,匙筯居中,設玄酒及酒各一瓶於架上。玄酒,其日取井花水,充在酒之西。熾炭於爐,實水於瓶。主婦背子炊煖祭饌,皆令極熱,以合盛出,置東階下大床上。)

質明奉主就位(主人以下各盛服,盥手,帨手,詣祠堂前,眾丈夫敘立如告日之儀。主婦西階下,北向立。主人有母,則特位於主婦之前,諸伯叔母諸姑繼之,嫂及弟婦姊妹在主婦之左,其長於主母主婦者皆少進,子孫婦女內執事者在主婦之後,重行,皆北向東上。立定,主人升自阼階,搢笏,焚香,出笏,告曰:“孝孫某,今以仲春之月,有事於皇高祖考某官府君,皇高祖妣某封某氏,皇曾祖考某官府君,皇曾祖妣某封某氏,皇祖考某官府君,皇祖妣某封某氏,皇考某官府君,皇妣某封某氏,以某親某官府君,某親某封某氏祔食。敢請神主出就正寢,恭伸奠獻。”告訖,搢笏,歛櫝,正位祔位各置一笥,各以執事者一人捧之。主人出笏前導,主婦從後,卑幼在後。至正寢,置於西階卓子上。主人搢笏,啟櫝,奉諸考神主出就位。主婦盥帨升,奉諸妣神主亦如之。其祔位則子弟一人奉之。既畢主人以下皆降復位。)

參神(主人以下敘立如祠堂之儀,立定,再拜。若尊長老疾者,休於它所。)

降神(主人升,搢笏,焚香,出笏,少退立。執事者一人開酒取巾,拭瓶口,實酒於注,一人取東階卓上盤盞立於主人之左,一人執注立於主人之右。主人搢笏,跪奉盤盞者亦跪,進盤盞,主人受之,執注者亦跪,斟酒於盞,主人左手執盤,右手執盞,灌於茅上,以盤盞授執事者,出笏,俛伏興,再拜,降復位。)

進饌(主人升,主婦從之,執事者一人以盤奉魚肉,一人以盤奉米麫食,一人以盤奉羮飯從升,至高祖位前。主人搢笏,奉肉,奠於盤盞之南。主婦奉麫食,奠於肉西。主人奉魚,奠於醋碟之南。主婦奉米食,奠於魚東。主人奉羮,奠於醋碟之東。主婦奉飯,奠於盤盞之西。主人出笏,以次設諸正位,使諸子弟婦女各設祔位。皆畢,主人以下皆降復位。)

初獻(主人升,詣高祖位前。執事者一人執酒注,立於其右。主人搢笏,奉高祖考盤盞,位前東向立。執事者西向斟酒於盞,主人奉之,奠於故處。次奉高祖妣盤盞亦如之。出笏位前,北向立。執事者二人奉高祖考妣盤盞立於主人之左右。主人搢笏,跪。執事者亦跪。主人受高祖考盤盞,右手取盞,祭之茅上,以盤盞授執事者,反之故處,受高祖妣盤盞亦如之,出笏,俛伏,興,少退,立。執事者炙肝於爐,以碟盛之。兄弟之長一人奉之,奠於高祖考妣前匙筋之南。祝取版立於主人之左,跪讀曰:“維年嵗月朔日,子孝元孫某官某敢昭告於皇高祖考某官府君、皇高祖妣某封某氏:氣序流易,時維仲春,追感嵗時,不勝永慕,敢以潔牲柔毛,粢盛醴齊,祗薦嵗事,以某親某官府君、某親某封某氏,祇食尚饗。”畢,興,主人再拜,退,詣諸位,獻祝如初。毎逐位讀祝畢,即兄弟眾男之不為亞終獻者以次分詣本位所祔之位酌獻如儀,但不讀祝。獻畢,皆降復位。執事者以它器徹酒及肝,置盞故處。)

亞獻(主婦為之,諸婦女奉炙肉及分獻如初獻儀,但不讀祝。)

終獻(兄弟之長或長男或親賓為之。眾子弟奉炙肉及分獻如亞獻儀。)

侑食(主人升,搢笏,執注,就斟諸位之酒皆滿,立於香案之東南。主婦升,扱匙飯中,西柄,正筯,立於香案之西南。皆北向,再拜降復位。)

闔門(主人以下皆出。祝闔門,無門處即降簾可也。主人立於門東西向,眾丈夫在其後。主婦立於門西東向,眾婦女在其後。如有尊長,則少休於他所。此所謂厭也。)

啟門(祝聲三噫歆,乃啟門。主人以下皆入。其尊長先休於它所者亦入,就位。主人主婦奉茶,分進於考妣之前,祔位使諸子弟婦女進之。)

受胙(執事者設席於香案前。主人就席,北靣。祝詣高祖考前,舉酒盤盞,詣主人之右。主人跪,祝亦跪,主人搢笏受盤盞,祭酒,啐酒。祝取匙並盤,抄取諸位之飯各少許,奉以詣主人之左,嘏於主人曰:“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於汝孝孫,使汝受祿於天,宜稼於田,眉夀永年,勿替引之。”主人置酒於席前,出笏,俛伏興再拜,搢笏,跪,受飯嘗之,實於左袂?掛袂於季指。取酒卒飲。執事者受盞,自右置注旁,受飲,自左亦如之。主人執笏,俛伏興,立於東階上,西向。祀(黨為祝)立於西階上,東向,告利成,降復位,與在位者皆再拜。主人不拜,降復位。)

辭神(主人以下皆再拜。)

納主(主人主婦皆升,各奉主納於櫝。主人以笥歛櫝,奉歸祠堂如來儀。)

(主婦還監徹。酒之在盞注它器中者,皆入於瓶,緘封之,所謂福酒。果蔬肉食並傳於燕器,主婦監滌祭器而蔵之。)

(是日,主人監分祭胙品,取少許置於合,並酒皆封之,遣僕執書歸胙於親友。遂設席,男女異處,尊行自為一列,南面。自堂中東西分首,若止一人,則當中而坐,其餘以次相對,分東西向。尊者一人先就坐,眾男敘立,世為一行,以東為上,皆再拜。子弟之長者一人少進立,執事者一人執注立於其右,一人執盤盞立於其左。獻者搢笏,跪,起,受注斟酒,反注受盞,祝曰:“祀事既成,祖考嘉饗,伏願某親,備膺五福,保族冝家。”授執盞者,置於尊者之前。長者出笏,尊者舉酒畢。長者俛伏興,退復位,與眾男皆再拜。尊者命取注及長者之盞置於前,自斟之,祝曰:“祀事既成,五福之慶,與汝曹共之。”命執事者以次就位,斟酒皆徧。長者進跪受飲畢,俛伏興,退立。眾男進揖,退立,飲。長者與眾男皆再拜。諸婦女獻女尊長於內如眾男之儀,但不跪。既畢,乃就坐,薦肉食。諸婦女詣堂前獻男尊長壽。男尊長酢之如儀。眾男詣中堂獻女尊長壽,女尊長酢之如儀。乃就坐,薦麫食。內外執事者各獻內外尊長壽如儀而不酢,遂就斟,在坐者徧俟,皆舉,乃再拜退。遂薦米食,然後泛行酒,間以祭饌,酒饌不足則以它酒它饌益之。將罷,主人頒胙於外僕。主婦頒胙於內執事者。徧及微賤,其日皆盡,受者皆再拜,乃徹席。)

凡祭,主於盡愛敬之誠而已。貧則稱家之有無,疾則量筋力而行之。財力可及者自當如儀。

初祖 (惟繼始祖之宗得祭。)

冬至祭始祖

(程子曰:“此厥初生民之祖也。冬至一陽之始,故象其類而祭之。”)

前期三日齋戒(如時祭之儀)

前期一日設位(主人眾丈夫深衣,帥執事者灑掃祠堂,滌濯器具,設神位於堂中間北壁下,設屏風於其後,食床於其前。)

陳器(設火爐於堂中,設炊烹之具於東階下盥東,炙具在其南,束茅以下並同時祭。主婦眾婦女背子,帥執事者滌濯祭器,潔釜鼎,具果楪六,盤三,杅六,小盤三,盞盤匙筯各二,脂盤一,酒注、酹酒盤盞一,受胙盤匙一。 按,此本合用古祭器,今恐私家或不能辦,且用今器以從簡便。神位用蒲薦加草蓆,皆有縁,或用紫褥,皆長五尺濶二尺有半。屏風如枕屏之制,足以圍席三面。食床以扳為面,長五尺濶三尺餘,四圍亦以版,高一尺二寸,二寸之下乃施版,面皆黒漆。)

具饌(晡時殺牲,主人親割,毛血為一盤,首、心、肝、肺為一盤,脂雜以蒿為一盤,皆腥之,左胖不用,右胖前足為三叚,脊為三叚,脅為三條,後足為三叚,去近竅一節不用,凡十一體。飯米一杅,置於一盤。蔬果各六品。切肝一小盤。切肉一小盤。)

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饌(主人深衣,帥執事者設玄酒瓶及酒瓶於架上,酒注、酹酒盤盞、受胙盤匙各一於東階卓子上。祝版、反脂盤於西階卓子上,匙筯各一於食床北端之東西相去二尺五寸,盤盞各一於筯西,果子在食床南端,蔬在其北。毛血腥盤切肝肉皆陳於階下饌床上。米實階下炊具中。十一體實烹具中,以火爨而熟之。盤一,杆六,置饌床上。)

質明,盛服就位(如時祭儀。)

降神,參神(主人盥,升,奉脂盤詣堂中爐前,跪告曰:“孝孫某今以冬至,有事於皇始祖考,皇始祖妣,敢請尊靈降居神位,恭伸奠獻。”遂燎脂於爐炭上,俛伏,興,少退,立,再拜。執事者開酒,主人跪,酹如時祭之儀。)

進饌(主人升,詣神位前。執事者奉毛血腥肉以進。主人受,設之於蔬北,西上。執事者出熟肉,置於盤,奉以進。主人受,設之腥盤之東。執事者以杅二盛飯,杅二盛肉湆不和者,又以杅二盛肉湆以菜者,奉以進。主人受,設之,飯在盞西,大羮在盞東,鉶羮在大羮東。皆降,復位。)

初獻(如時祭之儀,但主人既俛伏興,兄弟炙肝加鹽,實於小盤,以從祝,辭曰:“維年歳月朔日,子孝孫姓名,敢昭告於皇初祖考,皇初祖妣,今以中冬陽至之始,追惟報本,禮不敢忘,謹以潔牲柔毛,粢盛醴齊,祗薦嵗事。”)

亞獻、終獻 (如時祭之儀,但眾婦炙肉加鹽以從。)

侑食,闔門,啟門,受胙,辭神,徹,餕(如時祭及上儀。並如時祭之儀。)

先祖 (繼始祖高祖之宗得祭。繼始祖之宗則自初祖而下,繼高祖之宗則自先祖而下。)

立春祭先祖

(程子曰:“初祖以下,高祖以上之祖也。立春生物之始,故象其類而祭之。”)

前三日齋戒(如祭初祖之儀。)

前一日設位陳器(如祭初祖之儀,但設祖考神位於堂中之西,祖妣神位於堂中之東。蔬果碟各十二,大盤六,小盤六,餘並同。)

具饌 (如祭初祖之儀,但毛血為一盤,首心為一盤,肝肺為一盤,脂蒿為一盤,切肝兩小盤,切肉四小盤,餘並同。)

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饌 (如祭初祖之儀,但毎位匙筋各一盤,盞各二,置階下饌床上,餘並同。)

質明盛服就位降神參神 (如祭初祖之儀,但告辭改始為“先”,餘並同。)

進饌(如祭初祖之儀,但先詣祖考位,奉毛血首心、前足上二節、脊三節、後足上一節,次詣祖妣位奉肝肺、前足一節、脅三節、後足下一節,餘並同。)

初獻(如祭初祖之儀,但獻兩位,各俛伏興,當中少立。兄弟炙肝兩小盤以從。祝詞改“初”為“先”,“中冬陽至”為“立春生物”餘並同。)

亞獻,終獻(如祭初祖之儀,但從炙肉各二小盤。)

侑食,闔門,啟門,受胙,辭神,徹,餕 (並如祭初祖儀。)

(繼禰之宗以上皆得祭,惟支子不祭。)

季秋祭禰

(程子曰:“季秋成物之始,亦象其類而祭之。”)

前一月下旬卜日 (如時祭之儀,惟告辭改“孝孫”為“孝子”,又改“祖考妣”為“考妣”。若母在,則止雲“皇考告於本龕之前”餘並同。)

前三日齋戒前一日設位陳器 (如時祭之儀,但止於正寢,合設兩位於堂中西上,香案以下並同。)

具饌(如時祭之儀二分。)

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饌(如時祭之儀。)

質明,盛服,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寢(如時祭於正寢之儀,但告辭雲:“孝子某,今以季秋成物之始,有事於皇考某官府君,皇妣某封某氏……”)

參神,降神,進饌,初獻 (並如時祭之儀,但祝辭曰:“今以季秋成物之始,感時追慕,昊天罔極……”餘並同。)

亞獻,終獻,侑食,闔門,啟門,受胙,辭神,納主,徹,餕(並如時祭之儀。)

忌日

前一日齋戒 (如祭禰之儀。)

設位 (如祭禰之儀,但止設一位。)

陳器 (如祭禰之儀。)

具饌 (如祭禰之儀一分。)

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饌 (如祭禰之儀。)

質明主人以下變服(禰則主人兄弟黲紗襆頭,黲布衫,布裡,角帶。祖以上則黲紗衫。旁親則皁紗衫。主婦特髻去飾,白大衣淡黃帔。餘人皆去華盛之服。)

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寢 (如祭禰之儀,但告辭雲:“今以某親某官府君逺諱之辰,敢請神主出就正寢,恭伸追慕”,餘並同。)

參神,降神,進饌,初獻 (如祭禰之儀,但祝辭雲:“嵗序流易,諱日復臨,追逺感時,不勝永慕……”,考妣改“不勝永慕”為“昊天罔極”。旁親雲:“諱日復臨,不勝感愴……”,若考妣則〈疑四庫缺文〉祝興主人以下哭盡哀,餘並同。)

亞獻,終獻,侑食,闔門,啟門 (並如祭禰之儀,但不受胙。)

辭神,納主,徹(並如祭禰之儀,但不餕。)

是日不飲酒,不食肉,不聼樂,黲布素服素帶以居,夕寢於外。

墓祭

三日上旬擇日,前一日齋戒(如家祭之儀。)

具饌(墓上毎分如時祭之品,更設魚肉米麵食各一大盤以祀后土。)

厥明灑掃(主人深衣,帥執事者詣墓所,再拜,奉行塋域內外,環繞哀省三週。其有草棘,即用刀斧鉏斬芟夷。灑掃訖,復位再拜。又除地於墓左,以祭后土。)

布席陳饌(用新潔席陳於墓前,設饌如家祭之儀。)

參神,降神,初獻(如家祭之儀,但祝辭雲:“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氣序流易,雨露既濡,瞻掃封塋,不勝感慕……”餘並同。)

亞獻,終獻(並以子弟親賓為之。)

辭神,乃徹,遂祭后土,布席,陳饌(四盤於席南端,設盤盞匙筋於其北,餘並同上。)

降神,參神,三獻(同上,但祝辭雲:“某官姓名,敢昭告於后土氏之神,某恭修嵗事於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惟時保佑,實頼神休,敢以酒饌,敬伸奠獻,尚饗。”)

辭神,乃徹而退。

二、現代祭祀祖先的禮儀

考慮到祭祀始祖、先祖和父親,都具有同樣的祭祀性質和大體相同的禮儀程序,所以,我們把《朱子家禮·祭禮》中的祭祀一併歸入祭祀祖先(列祖列宗)的範疇,給出一個相對簡約的單一禮儀程序,以適應現代社會可能沒有太多時間來分別地和頻繁地舉行祭祀活動的現狀。此外,《朱子家禮·祭禮》已經對《儀禮?特牲饋食禮》作了簡化的工作。比如,不再有“立屍”以讓某一活人代表逝者接受祭祀的程序。本書將延續《朱子家禮·祭禮》的簡化,並進一步強調祭祀禮儀的精神性方面,大福減少古代祭禮中對各種禮器和祭物的要求。

1、清明節祭祖 按照傳統,農曆冬至後第一百零五天是寒食節,第一百零八天是清明節。《曆書》:“春分後十五日,鬥指丁,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 從寒食節到清明節是一個從冬天到春天的轉換。唐玄宗開元二十年詔令天下“寒食上墓”。傳統上,古代通常在寒食節祭祖和掃墓。但由於寒食節與清明節靠得很近,所以,社會風俗上就逐步變成清明節祭祖掃墓了。鑑於可以確定一個統一的時間祭祖,所以,古代禮儀中涉及通過占卜來確定祭祀祖先時間的禮儀均可以省約。

2、前期一日齋戒 祭祀之前一天,祭祀者必須沐浴更衣,不喝酒,不吃葷,以示虔誠莊敬。古禮要求齋戒時,男女不可同寢。《朱子家禮》說:“主人帥眾丈夫致齋於外。主婦帥眾婦女致齋於內”。這樣的禮規可能很難實行。現代家庭沒有充分的居住條件,不太可能在祭祀前一日齋戒時讓男人到家外去睡。但若是為了表示虔誠莊敬,夫妻可以在齋戒那天晚上自覺停止發生性關係。

3、前一日治祭 由於現代社會不可能為每個家庭建祠堂或祖廟,所以,祭祀祖先的場所不象古代那樣在祠堂舉行,而是隻在祖先的墓地舉行。所以,《朱子家禮·祭禮》中的“墓祭”程序是本書參考的主要依據。祭祀祖先的前一日,要準備好所需的祭祀禮物。本書有意強調祭祀禮儀向更為精神化的方向傳承,所以,現代社會祭祀祖先的禮儀中應當精簡祭祀禮物,或者採取更為精神化的禮敬方式。祭祀在傳統上是為祖先“追養繼孝”,所以,古代傳統的祭祀程序往往需要“省牲滌器具饌”(《朱子家禮》),需要準備祭祀用的犧牲、酒和禮器等相關物品。現代祭禮則可以準備紙錢,香燭、鮮花和酒即可。燒紙錢旨在表達後人承擔著對祖先“追養繼孝”的精神道德義務,希望逝者能夠在另一個世界有相對寬裕的供給資源①。 香燭是傳統上認為青煙繚繞上天而有人神溝通作用的東西。鮮花是現代才興起的表達敬意的方式。敬酒則是延續傳統的禮儀,而且,在祭祀程序中有通過三獻來表達祭祀者序列之充分敬意的作用。

4、厥明灑掃 第二天早上,祭祀者著嚴肅服裝,前往墓所。拜。要恭敬地在墳墓區域內外行走。環繞墓碑哀省三週(無可環繞行走者,從略)。其有草棘,即除之;有灰塵,即去之,以保持乾淨整潔。這是掃墓的程序。掃墓旨在表明逝者墓地是一個有後人料理的地方,而不是一個棄之荒野而不顧的地方。這是孝心和善意的表現方式。灑掃畢,復位再拜。

5、陳祭 古禮的陳饌是指把新的清潔的席子陳於墓前,上面擺設祭祀用的犧牲、水果和酒等饌,亦即是把用於祭祀奉獻的禮物陳放在墓前。現代祭祀中,可以把鮮花放在墓碑旁,把紙錢和酒放在墓前臺階上。是為“陳祭”。

6、參神 即參拜逝者神靈。主人以下按照順序站立。立定,再拜。參拜行深鞠躬禮。本書在祭祀祖先禮儀中不提倡伏地叩首,除非祭天。

7、降神 由於參神只是表達參拜祖先的禮義,只具有給祖先打招呼的意義。但其後的祭祀程序在“追養繼孝”的禮義下,要進行旨在讓祖先神靈到墓地來享用祭物的禮儀,所以,這需要一個降神、奉獻和辭神的禮儀流程。降神就是通過一種儀式,把祖先的神靈從天上請降到墓地來享用祭品。其禮儀要求是,主人點燃香燭插於墓前香爐或地上。執事者一人開酒,或注酒於酒杯中。主祭者受酒杯,奉之,告曰:“恭請某某祖先蒞臨受祭”。撒酒於地。再拜覆位。

這個程序中,點燃香燭是遵循傳統上認為香燭的清煙繚繞上天,可以傳達降神者的請神意願,並以燭光明示地點。古禮通常由商祝來降神。他們被傳統認為是有特殊通神能力的人,所以一直被保留在古禮中承擔這類禮儀角色。但祭祀禮儀的經常性,使人們未必每祭必請商祝到場。按照《易傳》關於“精氣為物,遊魂為變”的生死教理,及其朱子關於“祭祀有感格之理”,亦即“祖考之精神魂魄雖已散,而子孫之精神魂魄自有些小相屬 。故祭祀之禮盡其誠敬,便可以致得祖考之魂魄”②(《朱子語類卷第三·鬼神》),祖先的後代與血緣祖先之間存在“同氣聯枝”的魂魄感通基礎,所以,祭祀禮儀中,由祖先後代的主祭者來降神,應當是合符儒教義理的。當然,禮儀形式上,要求執笏板以降神的禮規只是一種古代告諭示意的方式,並無特別禮義。所以,在現代祭祀禮儀中,可略去,直接口說即可。

8、初獻 由主祭者向祖先神靈敬酒。祭祀古禮中的三獻,通常要獻饌,亦即奉獻供祖先享用的肉食等禮物。前文指出,現代祭祀禮儀更加重視精神性方面,禮儀程序能夠表達祭祀者有“追養繼孝”的心意即可,並非將其看著是一個物理學意義上食物形態變化的消費過程,沒有也不需要有祭祀程序之後盤子裡的食物就被祖先吃掉而空盤的預期。所以,獻禮用酒和燒紙錢即可。初獻使祖先獲得敬酒和紙錢,以示孝敬。請祖先吃一頓飯的意思,那可以在家裡去舉行。初獻禮儀程序如下:主祭者詣祖先墓前。執事者西向斟酒於杯。主人奉之,奠於墓前故處。主人辭雲:“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氣序流易,雨露既濡,瞻掃封塋,不勝感慕……敢以醴酒,祗薦嵗事,以某親某官府君、某親某封某氏,祇食尚饗。”言畢三拜。酹酒於地。燒紙錢。退,復位。有兄弟在場者,可重複上儀祭獻,但不讀辭。

9、亞獻 由主婦來舉行第二次獻禮,如初獻儀,不讀辭。

10、終獻 由子弟或親賓舉行第三次獻禮。如亞獻儀。

11、辭神 三獻之後,即完成讓祖先享用祭祀,而表明祭祀者“追養繼孝”之心,故可辭別祖先神靈。祭祀者依次詣祖先墓前站立,三拜即退。

12、撤祭 撤除剛才擺放在祖先墓前的酒具。但不撤鮮花或其他旨在裝飾墓所的物品。此時,即已完成對祖先“追養繼孝”的祭祀。但祖先葬於地下,按照《朱子家禮·祭禮》的程序,此時還要祭祀后土神,以對后土神容葬祖先表達感謝。

13、遂祭后土 於墓所西向置酒瓶酒杯而陳饌。降神,參神,三獻如儀,但辭雲:“某官姓名,敢昭告於后土氏之神,某恭修嵗事於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惟時保佑,實頼神休,敢以酒饌,敬伸奠獻,尚饗。” 辭神,撤器而退。

此外,現代人祭祀祖先亦可在家裡以酒席前先讓祖先享用的方式表達“追養繼孝”之心。禮儀:置酒席於飯廳,設碗筷於席上。注酒於杯,盛飯於碗。主人曰:“恭請某某祖先用餐”。數分鐘後,即曰寬座,撒酒於地。撤祖先用碗筷。然後,家人坐席吃飯菜如常。此禮旨在表明當你吃飯的時候,仍然沒有忘記侍奉自己逝去的祖先,以明“追養繼孝”之心。(作者:楊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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