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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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大家都很熟悉,這句話傳達出和我們喜聞樂見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完全相反的一種態度。

不過中國歷史幾千年來,由這句話衍生出來的“八議”,一直是在封建王朝中實行的,直到清末民初的進步思想家將西方法制思想傳入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才在中國第一次被規定在憲法中。

何為“八議”?

“八議”是指法律規定的以下八種人犯罪,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奏請皇帝裁決。這八種人是:議親,指皇親國戚;議故,指皇帝的故舊;議賢,指依封建標準德高望重的人;議能,指統治才能出眾的人;議功,指對封建國家有大功勳者;議貴,指上層貴族官僚;議勤,指為國家服務勤勞有大貢獻的人;議賓,指前朝的貴族及其後代。

也就是說,封建王朝的“刑”可不止不上大夫,這八種人都是司法機關無法直接問審的。從春秋起到清末,都是如此,貴族和高層的特權一直存在,下層老百姓都覺得沒有尊卑和特權反而不正常了,不但不痛恨這些特權階層,反而充滿了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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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大家都很熟悉,這句話傳達出和我們喜聞樂見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完全相反的一種態度。

不過中國歷史幾千年來,由這句話衍生出來的“八議”,一直是在封建王朝中實行的,直到清末民初的進步思想家將西方法制思想傳入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才在中國第一次被規定在憲法中。

何為“八議”?

“八議”是指法律規定的以下八種人犯罪,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奏請皇帝裁決。這八種人是:議親,指皇親國戚;議故,指皇帝的故舊;議賢,指依封建標準德高望重的人;議能,指統治才能出眾的人;議功,指對封建國家有大功勳者;議貴,指上層貴族官僚;議勤,指為國家服務勤勞有大貢獻的人;議賓,指前朝的貴族及其後代。

也就是說,封建王朝的“刑”可不止不上大夫,這八種人都是司法機關無法直接問審的。從春秋起到清末,都是如此,貴族和高層的特權一直存在,下層老百姓都覺得沒有尊卑和特權反而不正常了,不但不痛恨這些特權階層,反而充滿了羨慕。

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所以魯迅先生說中國五千年曆史,寫得滿滿的都是吃人。這實在是一針見血的話語。只是老百姓們習以為常,擺脫不了奴性思維罷了。

不過“刑不上大夫”這句話本意卻非如此,是被有目的曲解了。

我們今天自由民主,和諧昌盛,自然要結合原文上下文重新來理解。解釋句子,不看上下文,都是耍流氓。

這句話出自《禮記·曲禮》: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人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禮不下庶人

什麼是“國君撫式”?“式”通“軾”,就是車廂前面橫著的扶手。國君為什麼要撫摸車廂前面的扶手?因為他路遇了大夫,而出於禮節,就像我們今天的領導看見下屬,會揮揮手打個招呼。這是《禮記》,記的就是各種禮節。而“大夫下之”呢,出於尊卑,領導給你打招呼,你該如何回禮?大夫就得下車,表示對國君的尊重。

所以這幾句話實際上是指:國君遇到大夫,國君撫式,大夫下車。而大夫遇到士人,大夫撫式,士人則下車。這是明確階層尊卑的禮節。

至於國君或士大夫路遇“庶人”(老百姓),那就不必有上述禮節。此之謂“禮不下庶人”。這才是這半句話的正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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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大家都很熟悉,這句話傳達出和我們喜聞樂見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完全相反的一種態度。

不過中國歷史幾千年來,由這句話衍生出來的“八議”,一直是在封建王朝中實行的,直到清末民初的進步思想家將西方法制思想傳入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才在中國第一次被規定在憲法中。

何為“八議”?

“八議”是指法律規定的以下八種人犯罪,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奏請皇帝裁決。這八種人是:議親,指皇親國戚;議故,指皇帝的故舊;議賢,指依封建標準德高望重的人;議能,指統治才能出眾的人;議功,指對封建國家有大功勳者;議貴,指上層貴族官僚;議勤,指為國家服務勤勞有大貢獻的人;議賓,指前朝的貴族及其後代。

也就是說,封建王朝的“刑”可不止不上大夫,這八種人都是司法機關無法直接問審的。從春秋起到清末,都是如此,貴族和高層的特權一直存在,下層老百姓都覺得沒有尊卑和特權反而不正常了,不但不痛恨這些特權階層,反而充滿了羨慕。

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所以魯迅先生說中國五千年曆史,寫得滿滿的都是吃人。這實在是一針見血的話語。只是老百姓們習以為常,擺脫不了奴性思維罷了。

不過“刑不上大夫”這句話本意卻非如此,是被有目的曲解了。

我們今天自由民主,和諧昌盛,自然要結合原文上下文重新來理解。解釋句子,不看上下文,都是耍流氓。

這句話出自《禮記·曲禮》: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人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禮不下庶人

什麼是“國君撫式”?“式”通“軾”,就是車廂前面橫著的扶手。國君為什麼要撫摸車廂前面的扶手?因為他路遇了大夫,而出於禮節,就像我們今天的領導看見下屬,會揮揮手打個招呼。這是《禮記》,記的就是各種禮節。而“大夫下之”呢,出於尊卑,領導給你打招呼,你該如何回禮?大夫就得下車,表示對國君的尊重。

所以這幾句話實際上是指:國君遇到大夫,國君撫式,大夫下車。而大夫遇到士人,大夫撫式,士人則下車。這是明確階層尊卑的禮節。

至於國君或士大夫路遇“庶人”(老百姓),那就不必有上述禮節。此之謂“禮不下庶人”。這才是這半句話的正確理解。

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清代張廷玉給玄燁講課的時候說:“至於庶人,有事則假士禮以行之”,意思是沒事兒的話就各行其道,如果有事相求,那對庶人也要行禮。

刑不上大夫

說完禮節,再說“刑”。

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按照孔子的理想設置,國君任賢選能,如果大夫出現了犯法的事,說明這個人道德不行,進一步說明這是國君選人的過錯。所以,大夫必然是選出來的道德典範。而道德高尚的人,是無須用“刑”來控制的。

只要做官的是好人,那還要對大夫用什麼刑?所以,“刑不上大夫”並非說“不應該對士大夫動用刑法”,而是說在理想狀態下,是用不著對士大夫動用刑法的。

“刑人不在君側”則是說明如何杜絕這種事情的發生,即“有前科的人不能任命官職”。這和咱們今天進行公務員政審是一個意思,從源頭上嚴格審核,打擊需要上刑的苗頭。

《禮記》成於西漢,涉及到的眾多關於“禮”的說法,僅僅是儒家的一種思想觀念。

實際上有史以來,對士大夫的用刑從未缺失,該殺的殺,該剮的剮,該流放的流放,五馬分屍都時常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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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大家都很熟悉,這句話傳達出和我們喜聞樂見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完全相反的一種態度。

不過中國歷史幾千年來,由這句話衍生出來的“八議”,一直是在封建王朝中實行的,直到清末民初的進步思想家將西方法制思想傳入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才在中國第一次被規定在憲法中。

何為“八議”?

“八議”是指法律規定的以下八種人犯罪,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奏請皇帝裁決。這八種人是:議親,指皇親國戚;議故,指皇帝的故舊;議賢,指依封建標準德高望重的人;議能,指統治才能出眾的人;議功,指對封建國家有大功勳者;議貴,指上層貴族官僚;議勤,指為國家服務勤勞有大貢獻的人;議賓,指前朝的貴族及其後代。

也就是說,封建王朝的“刑”可不止不上大夫,這八種人都是司法機關無法直接問審的。從春秋起到清末,都是如此,貴族和高層的特權一直存在,下層老百姓都覺得沒有尊卑和特權反而不正常了,不但不痛恨這些特權階層,反而充滿了羨慕。

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所以魯迅先生說中國五千年曆史,寫得滿滿的都是吃人。這實在是一針見血的話語。只是老百姓們習以為常,擺脫不了奴性思維罷了。

不過“刑不上大夫”這句話本意卻非如此,是被有目的曲解了。

我們今天自由民主,和諧昌盛,自然要結合原文上下文重新來理解。解釋句子,不看上下文,都是耍流氓。

這句話出自《禮記·曲禮》: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人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禮不下庶人

什麼是“國君撫式”?“式”通“軾”,就是車廂前面橫著的扶手。國君為什麼要撫摸車廂前面的扶手?因為他路遇了大夫,而出於禮節,就像我們今天的領導看見下屬,會揮揮手打個招呼。這是《禮記》,記的就是各種禮節。而“大夫下之”呢,出於尊卑,領導給你打招呼,你該如何回禮?大夫就得下車,表示對國君的尊重。

所以這幾句話實際上是指:國君遇到大夫,國君撫式,大夫下車。而大夫遇到士人,大夫撫式,士人則下車。這是明確階層尊卑的禮節。

至於國君或士大夫路遇“庶人”(老百姓),那就不必有上述禮節。此之謂“禮不下庶人”。這才是這半句話的正確理解。

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清代張廷玉給玄燁講課的時候說:“至於庶人,有事則假士禮以行之”,意思是沒事兒的話就各行其道,如果有事相求,那對庶人也要行禮。

刑不上大夫

說完禮節,再說“刑”。

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按照孔子的理想設置,國君任賢選能,如果大夫出現了犯法的事,說明這個人道德不行,進一步說明這是國君選人的過錯。所以,大夫必然是選出來的道德典範。而道德高尚的人,是無須用“刑”來控制的。

只要做官的是好人,那還要對大夫用什麼刑?所以,“刑不上大夫”並非說“不應該對士大夫動用刑法”,而是說在理想狀態下,是用不著對士大夫動用刑法的。

“刑人不在君側”則是說明如何杜絕這種事情的發生,即“有前科的人不能任命官職”。這和咱們今天進行公務員政審是一個意思,從源頭上嚴格審核,打擊需要上刑的苗頭。

《禮記》成於西漢,涉及到的眾多關於“禮”的說法,僅僅是儒家的一種思想觀念。

實際上有史以來,對士大夫的用刑從未缺失,該殺的殺,該剮的剮,該流放的流放,五馬分屍都時常發生。

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先秦儒家治國的理念,是以禮為先的。但經過戰國時期法家的蓬勃發展,到了漢代,儒家也不得不承認法家的作用,於是儒家開始出現法家化的傾向,其主要表現就是對“成文法”的接納。

這種思想交融的直接結果是,當時的儒法兩家相互妥協,形成了“禮”約束高層、“法”治理民眾的共識。禮法是防患於未然,刑法是其然後的措施。

到了後來,“禮不下庶人”和“刑不上大夫”兩句話就被單獨拿了出來,合成一句話,並進行了曲解,成為“不以禮儀過度要求普通民眾”,而“對士大夫犯法要寬以相待”,即前面提過的“八議”。

後來還引申出來一種意思,意思是受刑是士大夫的一種恥辱。一旦被調查、被質疑、被刑法處罰,不如自己自裁來得有骨氣。“士可殺不可辱”,就是這個意思。

中國幾千年來法律觀念的變化,讓這句話產生不同引申的意思,其實都沒有錯。因為時代是在變化的,我們對自身的權利要求也是產生變化的,對特權階層的反對也從被迫接受到義憤填膺。

這當然是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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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大家都很熟悉,這句話傳達出和我們喜聞樂見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完全相反的一種態度。

不過中國歷史幾千年來,由這句話衍生出來的“八議”,一直是在封建王朝中實行的,直到清末民初的進步思想家將西方法制思想傳入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才在中國第一次被規定在憲法中。

何為“八議”?

“八議”是指法律規定的以下八種人犯罪,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奏請皇帝裁決。這八種人是:議親,指皇親國戚;議故,指皇帝的故舊;議賢,指依封建標準德高望重的人;議能,指統治才能出眾的人;議功,指對封建國家有大功勳者;議貴,指上層貴族官僚;議勤,指為國家服務勤勞有大貢獻的人;議賓,指前朝的貴族及其後代。

也就是說,封建王朝的“刑”可不止不上大夫,這八種人都是司法機關無法直接問審的。從春秋起到清末,都是如此,貴族和高層的特權一直存在,下層老百姓都覺得沒有尊卑和特權反而不正常了,不但不痛恨這些特權階層,反而充滿了羨慕。

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所以魯迅先生說中國五千年曆史,寫得滿滿的都是吃人。這實在是一針見血的話語。只是老百姓們習以為常,擺脫不了奴性思維罷了。

不過“刑不上大夫”這句話本意卻非如此,是被有目的曲解了。

我們今天自由民主,和諧昌盛,自然要結合原文上下文重新來理解。解釋句子,不看上下文,都是耍流氓。

這句話出自《禮記·曲禮》: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人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禮不下庶人

什麼是“國君撫式”?“式”通“軾”,就是車廂前面橫著的扶手。國君為什麼要撫摸車廂前面的扶手?因為他路遇了大夫,而出於禮節,就像我們今天的領導看見下屬,會揮揮手打個招呼。這是《禮記》,記的就是各種禮節。而“大夫下之”呢,出於尊卑,領導給你打招呼,你該如何回禮?大夫就得下車,表示對國君的尊重。

所以這幾句話實際上是指:國君遇到大夫,國君撫式,大夫下車。而大夫遇到士人,大夫撫式,士人則下車。這是明確階層尊卑的禮節。

至於國君或士大夫路遇“庶人”(老百姓),那就不必有上述禮節。此之謂“禮不下庶人”。這才是這半句話的正確理解。

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清代張廷玉給玄燁講課的時候說:“至於庶人,有事則假士禮以行之”,意思是沒事兒的話就各行其道,如果有事相求,那對庶人也要行禮。

刑不上大夫

說完禮節,再說“刑”。

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按照孔子的理想設置,國君任賢選能,如果大夫出現了犯法的事,說明這個人道德不行,進一步說明這是國君選人的過錯。所以,大夫必然是選出來的道德典範。而道德高尚的人,是無須用“刑”來控制的。

只要做官的是好人,那還要對大夫用什麼刑?所以,“刑不上大夫”並非說“不應該對士大夫動用刑法”,而是說在理想狀態下,是用不著對士大夫動用刑法的。

“刑人不在君側”則是說明如何杜絕這種事情的發生,即“有前科的人不能任命官職”。這和咱們今天進行公務員政審是一個意思,從源頭上嚴格審核,打擊需要上刑的苗頭。

《禮記》成於西漢,涉及到的眾多關於“禮”的說法,僅僅是儒家的一種思想觀念。

實際上有史以來,對士大夫的用刑從未缺失,該殺的殺,該剮的剮,該流放的流放,五馬分屍都時常發生。

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先秦儒家治國的理念,是以禮為先的。但經過戰國時期法家的蓬勃發展,到了漢代,儒家也不得不承認法家的作用,於是儒家開始出現法家化的傾向,其主要表現就是對“成文法”的接納。

這種思想交融的直接結果是,當時的儒法兩家相互妥協,形成了“禮”約束高層、“法”治理民眾的共識。禮法是防患於未然,刑法是其然後的措施。

到了後來,“禮不下庶人”和“刑不上大夫”兩句話就被單獨拿了出來,合成一句話,並進行了曲解,成為“不以禮儀過度要求普通民眾”,而“對士大夫犯法要寬以相待”,即前面提過的“八議”。

後來還引申出來一種意思,意思是受刑是士大夫的一種恥辱。一旦被調查、被質疑、被刑法處罰,不如自己自裁來得有骨氣。“士可殺不可辱”,就是這個意思。

中國幾千年來法律觀念的變化,讓這句話產生不同引申的意思,其實都沒有錯。因為時代是在變化的,我們對自身的權利要求也是產生變化的,對特權階層的反對也從被迫接受到義憤填膺。

這當然是越來越好。

如何正確理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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