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最高1.3萬,10年內不得買賣!這個地房價還能瘋漲?

購房 社會保險 人力資源 恆大地產 滄州普法 2017-05-27

究竟什麼樣的辦法可以控制房價瘋漲?近日,我們的近鄰保定市相關部門制定了一項具體的政策——“雙限雙競”。

啥意思?就是限定土地最高價、最高房屋銷售平均價。先競土地價,未超土地最高限價則價高者得;超出,以土地最高價為基礎,以最高房屋銷售平均價為基準,向下競房屋銷售平均價,價低者得。

競得土地的競買人需告知購房人,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10年內不得買賣;最高土地限價1100萬元/畝;最高房屋銷售限價13000元/平方米。

滄州離保定這麼近,是否能借點“東風”?給滄州的房價降降溫……

房價最高1.3萬,10年內不得買賣!這個地房價還能瘋漲?

2017年5月份,保定市國土資源局掛牌30宗土地,其中15宗商服、14宗住宅、1宗科研教育用地。其中,2017-30號土地備受關注。

房價最高1.3萬,10年內不得買賣!這個地房價還能瘋漲?

買房人拿本後10年內不得買賣!

保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針對2017-30號宗地,專門出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須知”,並對競拍規則做出嚴格約束,首次採用“限房價競地價,限低價競房價”的“雙限雙競”出讓方式。

房價最高1.3萬,10年內不得買賣!這個地房價還能瘋漲?

“雙限雙競”競拍指的是,同時限定土地最高價、最高房屋銷售平均價,先競土地價,未超土地最高限價則價高者得;超出,以土地最高價為基礎,以最高房屋銷售平均價為基準,向下競房屋銷售平均價,價低者得。

須知要求,競得土地的競買人需告知購房人,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10年內不得買賣;最高土地限價1100萬元/畝;最高房屋銷售限價13000元/平方米;競得人競得土地後,在其建設完工後,不得自持自己開發的房產,應全部進行市場銷售等條款。

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城市要制定限購措施

最近,河北曾出臺統一限購政策,其中提到:

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制定和執行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購措施。

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已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與本實施意見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調整完善相關措施。

詳細內容可點擊下方文章題目觀看:

《重磅!河北出臺統一限購政策,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將這樣限購……》

隨後,河北省承德、秦皇島、唐山相繼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部分如下:

承德市

在市區(雙橋區、雙灤區、營子區、高新區)、興隆縣、灤平縣、豐寧縣、承德縣、平泉縣範圍內,能夠提供本市一年(含)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含)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上述區域內向其售房;對於引進人才和駐承單位、來承投資創業的外地戶籍人員等,經其服務所在地縣區政府認定後,可不提供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1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證滿二年後方可轉讓。補繳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秦皇島

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家庭、能夠提供一年內連續12個月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內連續12個月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全市範圍內向其售房。補繳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唐 山

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在我市連續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區、路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範圍內限購1套住房(所稱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我市連續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以上範圍內向其售房。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上籤約時間為準,補繳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審核工作機制,加強對購房人資格審查,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新聞多一點:

今年3月滄州曾拍出“地王”

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滄州市國土資源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成交公告

根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等有關規定,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的要求,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2017年3月24日、3月29日在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拍賣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中成交了9宗土地,具體公示如下:

一、地塊基本情況

(一)CTP-1701宗地

1、成交時間:2017年3月29日;

2、地塊位置:運河區重慶路南側、規劃吉林大道西側;

3、出讓面積:56941.31平方米(合85.4120畝);

4、出讓方式:拍賣;

5、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積佔總用地的7%-15%;

6、出讓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7、受 讓 人:滄州市天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8、成交價格:115500萬元;

9、向政府無償提供市場調控用房建築面積:36500平方米。

(二)CTP-1702宗地

1、成交時間:2017年3月29日;

2、地塊位置:運河區重慶路南側、規劃安徽大道東側;

3、出讓面積:57836.93平方米(合86.7554畝);

4、出讓方式:拍賣;

5、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積佔總用地的7%-15%;

6、出讓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7、受 讓 人:滄州市天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8、成交價格:118000萬元;

9、向政府無償提供市場調控用房建築面積:36000平方米。

(三)CTP-1703宗地

1、成交時間:2017年3月29日;

2、地塊位置:運河區重慶路南側、青海大道東側;

3、出讓面積:50229.18平方米(合75.3438畝);

4、出讓方式:拍賣;

5、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積佔總用地的7%-15%;

6、出讓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7、受 讓 人:滄州市天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8、成交價格:102000萬元;

9、向政府無償提供市場調控用房建築面積:35500平方米。

(四)CTP-1704宗地

1、成交時間:2017年3月29日;

2、地塊位置:運河區青海大道東側、規劃佛山東路北側;

3、出讓面積:47803.52平方米(合71.7053畝);

4、出讓方式:拍賣;

5、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積佔總用地的7%-15%;

6、出讓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7、受 讓 人:滄州市晟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8、成交價格:97300萬元;

9、向政府無償提供市場調控用房建築面積:89000平方米。

(五)CTP-1705宗地

1、成交時間:2017年3月29日;

2、地塊位置:運河區青海大道東側、規劃佛山東路南側;

3、出讓面積:31502.49平方米(合47.2537畝);

4、出讓方式:拍賣;

5、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積佔總用地的7%-15%;

6、出讓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7、受 讓 人:滄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8、成交價格:64000萬元;

9、向政府無償提供市場調控用房建築面積:30500平方米。

(六)CTP-1706宗地

1、成交時間:2017年3月29日;

2、地塊位置:運河區青海大道東側、廣州路北側;

3、出讓面積:76545.31平方米(合114.8180畝);

4、出讓方式:拍賣;

5、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積佔總用地的7%-15%;

6、出讓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7、受 讓 人:河北裕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8、成交價格:155500萬元;

9、向政府無償提供市場調控用房建築面積:28000平方米。

(七)CTP-1708宗地

1、成交時間:2017年3月24日;

2、地塊位置:運河區規劃路東側、規劃杭州路南側;

3、出讓面積:62293.07平方米(合93.4396畝);

4、出讓方式:拍賣;

5、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積佔總用地的7%-15%;

6、出讓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7、受 讓 人:滄州建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8、成交價格:85100萬元。

(八)CTP-1709宗地

1、成交時間:2017年3月29日;

2、地塊位置:運河區吉林大道東側、西寧路北側;

3、出讓面積:69164.98平方米(合103.7475畝);

4、出讓方式:拍賣;

5、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積佔總用地的7%-15%;

6、出讓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7、受 讓 人:恆大地產集團石家莊有限公司;

8、成交價格:121500萬元;

(九)CTP-1710宗地

1、成交時間:2017年3月29日;

2、地塊位置:運河區規劃新疆大道西側、西寧路北側;

3、出讓面積:27417.74平方米(合41.1266畝);

4、出讓方式:拍賣;

5、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積佔總用地的7%-15%;

6、出讓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7、受 讓 人:滄州中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8、成交價格:42900萬元;

二、公示期:2017年3月29日 至 2017年4月7日。

三、上述土地競得人與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已簽訂成交確認書,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相關事宜在合同中約定。

四、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滄州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中心

單位地址:運河區吉林大道與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運河區御河西路南側

郵政編碼:061001

聯 系 人:趙澤綺 尹廣通

聯繫電話:0317-2175597 2023058

特此公告。

3月滄州市進行了兩次土地拍賣,3月16日進行了首次土地拍賣,新掛牌的12宗地中,10塊住宅用地以61億熔斷,僅成交2塊商業用地。

而在3月21日的第二次拍賣中,參與競拍的10塊地最終只成交了CTP-1707一塊,其餘9塊全部繼續熔斷,價格72.34億。

當日拍賣結果一覽

房價最高1.3萬,10年內不得買賣!這個地房價還能瘋漲?

拍地時對房價和買賣時限做出限制,

保定的這個辦法在全省走在了前面,

這個辦法滄州是否可以借鑑,

給滄州的房價降降溫。

簡而言之,從現有的政策來看,

有些地方當地居民家庭已經不能再買第三套房了,

那像滄州這樣,

房價過高、漲幅過快地區將會怎樣呢?

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滄州的炒房客們歇了吧。

綜合:河北青年報、滄州市國土資源局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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