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寧夏再錄取機關公務員36名,這次可千萬別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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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拓寬優秀基層幹部職業發展渠道,持續優化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4〕14號)、《關於開展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中組發〔2008〕24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和《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等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錄職位、名額和編制

本次共計劃招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36名,具體名額如下:

(一)鄉鎮機關公務員。計劃招錄26名。

1.計劃從在職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招錄6名。其中銀川市、石嘴山市合併招錄1名,吳忠市1名,固原市3名,中衛市1名。具體職位以最終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鄉鎮為依據確定。根據總成績以地級市為單位排序(銀川市和石嘴山市合併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計劃從在職大學生村官中招錄20名。其中銀川市(含寧東鎮)、石嘴山市合併招錄2名、吳忠市招錄6名、固原市招錄9名、中衛市招錄3名,具體職位以最終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鄉鎮為依據確定。根據總成績以地級市為單位排序(銀川市<含寧東鎮>和石嘴山市合併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街道機關公務員。計劃招錄10名。

計劃從在職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中招錄,其中銀川市招錄5名、石嘴山市和中衛市合併招錄2名、吳忠市招錄2名、固原市招錄1名,具體職位以最終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街道為依據確定。根據總成績以地級市為單位排序(石嘴山市和中衛市合併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三)人員編制。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錄用的公務員,佔本人所在縣(市、區)的鄉鎮(街道)行政編制,本人所在鄉鎮(街道)沒有空缺行政編制的,在本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編制中進行調劑。

經資格審查,各職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與招錄名額比例低於3:1的,減少或者取消該報考職位的考錄名額。

二、考錄對象和條件

(一)考錄對象

1.各地級市所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在職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職時間滿3年。

2.各地級市所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在職的大學生村官,且任職時間滿3年。

上述對象不包括區、市、縣機關、企事業單位或鄉鎮(街道)下派掛(任)職的在職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任職時間按滿年滿月的方式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週歲以上,40週歲以下(1978年10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風紮實,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7.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的,應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報考街道機關公務員的,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8.目前在職的任職時間滿3年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先後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的任職時間可以連續計算,累計滿3年即可;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職務滿1年以上、中間有間斷、後又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的,可以合併計算任職時間;

9.目前在職的任職時間滿3年的大學生村官。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或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上訪事件的;

3.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本人受處分不宜報考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被開除公職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在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

9.屬於《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寧組發〔2015〕44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錄工作程序

(一)報名

1.8月下旬,向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下發《關於印發<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縣(市、區)接到通知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村(居)幹部進行動員。

2.8月23日—30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經本人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同意後,按照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其任職所在地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報名。

3.報考人員需領取並如實填寫《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式3份),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任職文件(大學生村官可提交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開具的證明,內容包括選聘時間、聘期、表現情況等)、受表彰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一式3份),6張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交報名處,3張貼報名登記表)。

4.報考人員如果因為畢業證書遺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要有原畢業學校提供的相應學歷證明,並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加蓋公章。原畢業學校開具證明時,要寫清楚證明依據,以備核查。

5.受到表彰但沒有證書只有獎牌的,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聯繫相關單位審核,並提供表彰單位下發的文件複印件。因同一項工作受到多次表彰的,只提供最高層次的表彰證明材料,其他表彰情況在《報名登記表》中詳細註明。

(二)資格審查

1.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在組織報名時,要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審查,分別徵求縣(市、區)紀委監委、計生、綜治、安監、教育、公安、法院、檢察院的意見(必須簽署書面意見),並在初審合格者報名登記表上籤署資格審查意見。初審完成後,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將《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和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按人裝袋,一式2份,封面註明姓名)、《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附件2)、《2019年從在職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中考錄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冊》(附件3)、《2019年從在職大學生村官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附件4)(紙質材料一式2份,另附電子版)報地級市黨委組織部進行復審。

2.地級市黨委組織部進行復審後,於2019年 9月3日前將《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和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1份(按人裝袋,封面註明姓名),《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2019年從在職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中考錄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冊》、《2019年從在職大學生村官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提供1份並附電子版)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終審。

3.經縣、市、區三級聯審合格者,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發放筆試准考證。

(三)考試考察

1.筆試。採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全區統一命題,分鄉鎮、街道2類,各設《綜合能力測試》1卷,分值為100分。9月上旬統一組織考試,考場設在銀川市。具體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2.表彰獎勵加分。為更好地樹立重實幹重實績,不簡單唯分取人的導向,對任職期間表現優秀,本人受到鄉鎮以上黨委、政府工作性質的綜合性表彰獎勵,在筆試總成績基礎上予以加分。表彰獎勵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21日。

具體標準為:受到黨中央、國務院表彰獎勵的加10分;自治區黨委、政府或國家部委表彰獎勵的加7分;區直部門或地級市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加5分;市直部門或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加3分;縣直部門或鄉鎮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加1分。受到多項表彰獎勵的,加分不累計計算,以最高的一次為準。

表彰獎勵加分情況的審核,由各縣(市、區)、市委組織部在資格審查時一併進行,審核結果和相關證明材料同時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筆試成績和表彰獎勵加分在寧夏黨建網公佈,並通知本人。

3.面試。根據筆試得分和表彰獎勵加分相加後的成績,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分數並列者一併列入)。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公佈。面試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採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擬於9月下旬在銀川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察。筆試、面試結束後,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筆試成績(含獎勵加分)佔50%、面試成績佔50%的比例,計算個人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並列時,按面試分數排序),以招錄人數與考察人數1:1.5比例(四捨五入)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公佈。

各地級市黨委組織部需結合實際制定《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考察辦法》,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後,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各地級市要選派政治立場堅定、公道正派、責任心強,熟悉考察工作,瞭解招錄崗位性質和要求的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至少由3名成員組成,從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熟悉基層組織建設和幹部人事工作的同志中抽調,可邀請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參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派員全程監督。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考察資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總成績並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合併招錄的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考察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考察工作。

考察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含獎勵加分)佔30%、面試成績佔30%、考察得分佔40%的比例,計算每個考察對象的綜合得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錄人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體檢

體檢對象由所在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到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嚴格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空缺職位從考察合格人選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錄用審批

1.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地級市黨委組織部審核後,按要求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對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審核後,在寧夏黨建網以及本人所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分別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3.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經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備案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空缺職位不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錄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取消後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錄用人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公佈。

四、後續工作

(一)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應及時組織新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進行初任培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二)新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予以任職定級,並按程序辦理公務員登記。被錄用人員可以繼續留在本人所在村(社區)兼任原職,也可以在鄉鎮(街道)機關適當崗位安排工作。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在所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必須滿5年(含試用期)方可交流。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從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會同自治區編辦、自治區人社廳共同組織實施。全程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監督。各市、縣(市、區)組織、編制部門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為便於工作開展,成立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考錄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沈 凡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副組長

景 瑜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徐鳳琴 自治區紀委監委組織部部長

計 軍 自治區黨委編辦副主任

劉智謀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成 員

宋弘陽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部務委員兼組織一處處長

宋晉鈞 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紅軍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組織二處處長

張永紅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處長

王 成 自治區黨委編辦綜合處處長

李偉武 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負責考務工作。

(二)認真組織報名。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要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審核把關。要通過召開在職村(居)幹部會議等形式,將報考資格條件等進行廣泛深入宣傳,動員和支持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積極參與競爭。原則上凡是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都必須報名參加。

(三)嚴肅工作紀律。從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涉及到廣大基層幹部的切身利益。按照有關規定,各個環節都要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考試中徇私舞弊或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影響考試公平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的報考或錄用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錄工作,不向報考人員收取報名費。考務工作產生的費用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申請財政專項經費承擔。報考人員體檢等費用由本人承擔。錄用人員初任培訓等費用由各縣(市、區)財政承擔。

(二)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項或本工作方案未盡事宜,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政策諮詢電話:0951-6669379 6669384

附件:

1.《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

3.《2019年從在職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中考錄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冊》

4.《2019年從在職大學生村官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

來源:寧夏公務員考試中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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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拓寬優秀基層幹部職業發展渠道,持續優化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4〕14號)、《關於開展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中組發〔2008〕24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和《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等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錄職位、名額和編制

本次共計劃招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36名,具體名額如下:

(一)鄉鎮機關公務員。計劃招錄26名。

1.計劃從在職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招錄6名。其中銀川市、石嘴山市合併招錄1名,吳忠市1名,固原市3名,中衛市1名。具體職位以最終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鄉鎮為依據確定。根據總成績以地級市為單位排序(銀川市和石嘴山市合併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計劃從在職大學生村官中招錄20名。其中銀川市(含寧東鎮)、石嘴山市合併招錄2名、吳忠市招錄6名、固原市招錄9名、中衛市招錄3名,具體職位以最終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鄉鎮為依據確定。根據總成績以地級市為單位排序(銀川市<含寧東鎮>和石嘴山市合併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街道機關公務員。計劃招錄10名。

計劃從在職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中招錄,其中銀川市招錄5名、石嘴山市和中衛市合併招錄2名、吳忠市招錄2名、固原市招錄1名,具體職位以最終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街道為依據確定。根據總成績以地級市為單位排序(石嘴山市和中衛市合併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三)人員編制。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錄用的公務員,佔本人所在縣(市、區)的鄉鎮(街道)行政編制,本人所在鄉鎮(街道)沒有空缺行政編制的,在本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編制中進行調劑。

經資格審查,各職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與招錄名額比例低於3:1的,減少或者取消該報考職位的考錄名額。

二、考錄對象和條件

(一)考錄對象

1.各地級市所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在職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職時間滿3年。

2.各地級市所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在職的大學生村官,且任職時間滿3年。

上述對象不包括區、市、縣機關、企事業單位或鄉鎮(街道)下派掛(任)職的在職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任職時間按滿年滿月的方式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週歲以上,40週歲以下(1978年10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風紮實,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7.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的,應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報考街道機關公務員的,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8.目前在職的任職時間滿3年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先後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的任職時間可以連續計算,累計滿3年即可;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職務滿1年以上、中間有間斷、後又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的,可以合併計算任職時間;

9.目前在職的任職時間滿3年的大學生村官。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或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上訪事件的;

3.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本人受處分不宜報考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被開除公職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在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

9.屬於《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寧組發〔2015〕44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錄工作程序

(一)報名

1.8月下旬,向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下發《關於印發<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縣(市、區)接到通知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村(居)幹部進行動員。

2.8月23日—30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經本人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同意後,按照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其任職所在地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報名。

3.報考人員需領取並如實填寫《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式3份),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任職文件(大學生村官可提交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開具的證明,內容包括選聘時間、聘期、表現情況等)、受表彰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一式3份),6張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交報名處,3張貼報名登記表)。

4.報考人員如果因為畢業證書遺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要有原畢業學校提供的相應學歷證明,並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加蓋公章。原畢業學校開具證明時,要寫清楚證明依據,以備核查。

5.受到表彰但沒有證書只有獎牌的,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聯繫相關單位審核,並提供表彰單位下發的文件複印件。因同一項工作受到多次表彰的,只提供最高層次的表彰證明材料,其他表彰情況在《報名登記表》中詳細註明。

(二)資格審查

1.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在組織報名時,要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審查,分別徵求縣(市、區)紀委監委、計生、綜治、安監、教育、公安、法院、檢察院的意見(必須簽署書面意見),並在初審合格者報名登記表上籤署資格審查意見。初審完成後,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將《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和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按人裝袋,一式2份,封面註明姓名)、《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附件2)、《2019年從在職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中考錄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冊》(附件3)、《2019年從在職大學生村官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附件4)(紙質材料一式2份,另附電子版)報地級市黨委組織部進行復審。

2.地級市黨委組織部進行復審後,於2019年 9月3日前將《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和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1份(按人裝袋,封面註明姓名),《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2019年從在職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中考錄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冊》、《2019年從在職大學生村官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提供1份並附電子版)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終審。

3.經縣、市、區三級聯審合格者,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發放筆試准考證。

(三)考試考察

1.筆試。採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全區統一命題,分鄉鎮、街道2類,各設《綜合能力測試》1卷,分值為100分。9月上旬統一組織考試,考場設在銀川市。具體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2.表彰獎勵加分。為更好地樹立重實幹重實績,不簡單唯分取人的導向,對任職期間表現優秀,本人受到鄉鎮以上黨委、政府工作性質的綜合性表彰獎勵,在筆試總成績基礎上予以加分。表彰獎勵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21日。

具體標準為:受到黨中央、國務院表彰獎勵的加10分;自治區黨委、政府或國家部委表彰獎勵的加7分;區直部門或地級市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加5分;市直部門或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加3分;縣直部門或鄉鎮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加1分。受到多項表彰獎勵的,加分不累計計算,以最高的一次為準。

表彰獎勵加分情況的審核,由各縣(市、區)、市委組織部在資格審查時一併進行,審核結果和相關證明材料同時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筆試成績和表彰獎勵加分在寧夏黨建網公佈,並通知本人。

3.面試。根據筆試得分和表彰獎勵加分相加後的成績,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分數並列者一併列入)。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公佈。面試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採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擬於9月下旬在銀川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察。筆試、面試結束後,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筆試成績(含獎勵加分)佔50%、面試成績佔50%的比例,計算個人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並列時,按面試分數排序),以招錄人數與考察人數1:1.5比例(四捨五入)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公佈。

各地級市黨委組織部需結合實際制定《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考察辦法》,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後,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各地級市要選派政治立場堅定、公道正派、責任心強,熟悉考察工作,瞭解招錄崗位性質和要求的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至少由3名成員組成,從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熟悉基層組織建設和幹部人事工作的同志中抽調,可邀請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參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派員全程監督。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考察資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總成績並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合併招錄的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考察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考察工作。

考察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含獎勵加分)佔30%、面試成績佔30%、考察得分佔40%的比例,計算每個考察對象的綜合得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錄人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體檢

體檢對象由所在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到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嚴格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空缺職位從考察合格人選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錄用審批

1.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地級市黨委組織部審核後,按要求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對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審核後,在寧夏黨建網以及本人所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分別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3.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經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備案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空缺職位不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錄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取消後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錄用人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公佈。

四、後續工作

(一)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應及時組織新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進行初任培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二)新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予以任職定級,並按程序辦理公務員登記。被錄用人員可以繼續留在本人所在村(社區)兼任原職,也可以在鄉鎮(街道)機關適當崗位安排工作。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在所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必須滿5年(含試用期)方可交流。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從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會同自治區編辦、自治區人社廳共同組織實施。全程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監督。各市、縣(市、區)組織、編制部門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為便於工作開展,成立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考錄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沈 凡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副組長

景 瑜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徐鳳琴 自治區紀委監委組織部部長

計 軍 自治區黨委編辦副主任

劉智謀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成 員

宋弘陽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部務委員兼組織一處處長

宋晉鈞 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紅軍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組織二處處長

張永紅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處長

王 成 自治區黨委編辦綜合處處長

李偉武 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負責考務工作。

(二)認真組織報名。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要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審核把關。要通過召開在職村(居)幹部會議等形式,將報考資格條件等進行廣泛深入宣傳,動員和支持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積極參與競爭。原則上凡是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都必須報名參加。

(三)嚴肅工作紀律。從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涉及到廣大基層幹部的切身利益。按照有關規定,各個環節都要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考試中徇私舞弊或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影響考試公平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的報考或錄用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錄工作,不向報考人員收取報名費。考務工作產生的費用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申請財政專項經費承擔。報考人員體檢等費用由本人承擔。錄用人員初任培訓等費用由各縣(市、區)財政承擔。

(二)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項或本工作方案未盡事宜,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政策諮詢電話:0951-6669379 6669384

附件:

1.《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居)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2019年從在職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

3.《2019年從在職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中考錄街道機關公務員報名冊》

4.《2019年從在職大學生村官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冊》

來源:寧夏公務員考試中心網

重要通知:寧夏再錄取機關公務員36名,這次可千萬別錯過!

責任編輯:王立平

審 核:王如林

主 辦

西吉縣馬蓮鄉黨政辦公室

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電話:0954-382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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