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新區檢察院首次公開宣告不起訴案件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保定高新檢察 2017-06-01

保定高新區檢察院首次公開宣告不起訴案件

保定高新區檢察院首次公開宣告不起訴案件

2017年5月26日,高新區檢察院對一起相對不起訴案件進行公開宣告,這是高新區檢察院首例公開宣告的不起訴案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偵查人員、被不起訴人及其家屬參加。

保定高新區檢察院首次公開宣告不起訴案件

據承辦案件的高新區檢察院檢察長李桂生介紹,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規則》的相關規定,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包括絕對不起訴、相對不起訴、存疑不起訴三種。其中,相對不起訴的適用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二是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本次公開宣告的相對不起訴的危險駕駛案,也是最高法出臺《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2017年5月1日試行)》以來,保定市首例公開開庭宣告的危險駕駛罪不起訴案件。被不起訴人劉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情節比較輕微,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良好,社會危害性不大。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最終作出不起訴決定。

保定高新區檢察院首次公開宣告不起訴案件

在公開宣告儀式上,李桂生檢察長向參會者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聽取了不起訴宣告參加人員的意見,闡述了對此案作出相對不起訴的理由和依據,並當場宣讀《不起訴決定書》,被不起訴人劉某某充分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嚴重後果,並當庭表示吸取教訓,絕不再犯。此次公開宣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