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涉罪老闆重新投資辦廠了 河南新蔡:依法對一名民企負責人作出不起訴決定'

"

來源:檢察日報

“檢察機關的誠意和擔當,讓我消除了顧慮,堅定了我在新蔡縣投資創業的信心。我一定珍惜機會,改正錯誤,繼續加大在新蔡的投資力度,為新蔡縣經濟發展作出自己的貢獻。”這是在河南省新蔡縣投資辦廠的浙江商人陳某,近日寫給河南省駐馬店市檢察院檢察長吳文立的感謝信裡的內容。

6月20日,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擺在了新蔡縣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楊凱的面前。翻開卷宗,這件因貪圖便宜而引發的刑事案件逐漸清晰。

時間回到2017年5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陳某接到一個外地的匿名電話,來電人告知他可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由於法律知識欠缺,陳某在沒有實際交易的情況下,讓外省某紡織有限公司為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5張,總金額50餘萬元,涉稅金額為7萬餘元。隨後,陳某用這些發票在新蔡縣稅務局進行申報抵扣稅款7萬餘元。新蔡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後,陳某主動投案自首,積極退贓並補繳稅款和滯納金。2018年8月9日,陳某被新蔡縣公安局取保候審。

陳某主動投案以及良好的認罪認罰態度,讓承辦檢察官感受到了他的悔意。承辦檢察官在對案件進一步認真審查後發現,涉案企業是新蔡縣的重點招商引資企業之一,陳某作為招商引資項目投資人,投資金額800餘萬元,已經在本縣生產經營多年。由於被新蔡縣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陳某還發動親朋好友相繼到新蔡縣投資了3家企業,拉動了當地紡織產業發展,帶動當地近1000名群眾就業。

案件如何辦理才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如果對涉案企業負責人進行刑事處罰,會不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帶著這些思考,承辦檢察官走訪了涉案企業,發現自從涉案被查辦後,陳某覺得自己作為一名企業家涉嫌犯罪,有損聲譽,情緒一度非常低落,甚至萌生了要將公司撤出新蔡的想法。

承辦檢察官瞭解到這一情況後,積極聯繫該招商引資項目聯絡人,共同商討該案處理意見。

8月1日,該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結合案件實際,依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依法對陳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在案件辦理期間,檢察官多次到涉案企業走訪,瞭解企業在發展中的司法需求,鼓勵陳某安心創業。檢察機關的誠意,終於消除了陳某的種種顧慮。今年初,陳某另起爐灶,在新蔡縣重新投資辦廠。

近日,承辦檢察官再次對陳某進行回訪。“新建的廠房已裝修完畢,工人正在調試生產設備,再過差不多兩週就能重新開始生產。”陳某的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