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聯手工商行政打擊商標侵權

法律 法制 時政 中國法院網 2017-06-01

中國法院網訊(王書林 田偉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簽署《合作共建打擊商標侵權協調機制備忘錄》,5月初實施《關於加強合作共建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協調機制的實施意見》,共建打擊商標侵權協調機制當前在全區落地生根。

記者瞭解到,新疆高院與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堅持雙重關注、相互配合、優勢互補原則,共同制定《關於加強合作共建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協調機制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規定了人民法院與工商管理部門共同打擊商標侵權行為方式,聯合建立重大案件情況通報、商標侵權案件訴調對接、信息共享合作以及相互協助取證和送達5項制度,構建起共同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協調機制。5月初共同簽署《合作共建打擊商標侵權協調機制備忘錄》,啟動了打擊商標侵權行動。

建立共同打擊商標侵權協調機制,標誌著商標保護和打擊侵權工作進一步深化,對維護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促進新疆市場競爭秩序正常序開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共建打擊商標侵權協調機制啟動至今,形成了宣傳預防在先、糾紛提前介入、調判結合,以及判後相互配合並持續跟蹤的商標權利保護新格局,有力地敦促知識產權權利人增強維權意識、淨化市場不正當競爭,快速解決商標侵權類知識產權糾紛。更好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新疆高院副院長蔣新華表示,人民法院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合作,共建打擊商標侵權協調機制,能夠充分發揮雙方各自職能優勢,更好地維護公平公開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保護商標權人合法權益。是創新打擊商標侵權行為模式的有益探索。我們要加強合作,為全區知名品牌培育和成長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為技術創新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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