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潤溧”」“貪吃”變成階下囚,還有人敢“貪吃”嗎?

法律 刑法 法制 時政 溧水發佈 2017-04-01

【案情回顧】

A某,男,曾任某地某局副局長。在擔任副局長期間,多次接受在所分管轄區內承接工程的私營企業主和公司老闆的宴請,開始與這些老闆們稱兄道弟。隨著與老闆們“感情”的加深,A某漸漸的認為那些老闆都是“自己人”,於是開始收受老闆們所送蘇果購物卡、現金。並利用自己的權力為那些關係好的老闆“開路”,在一些工程上不走招投標程序,全權由A某指派給企業老闆,哪個關係跟他好,送的錢多,便指派給誰做。於是一傳十十傳百,越來越多的老闆們開始想方設法的與A某攀上關係聯絡感情,希望A某也能“關照關照”自己,短短几年之內,A某共計收受他人財物40餘萬元。最終,A某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兩規”,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隨後被開除黨籍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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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視窗】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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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剖析】

交友不慎,不守小節。案例中的A某在當地混得開,熟人多,在與朋友玩樂的同時,放鬆了自己的警惕,對不法商人的攀交不以為意,沒有釐清“朋友”關係,不守小節終累大德,最終淪為不法商人手中牟利的“開山斧”。目無法紀,為所欲為。作為可以左右工程招投標的領導,並非是他業務能力有問題,而是他將權力變成了自己的點金石,不走招投標程序,任意指派工程給關係好的老闆,工程的招標全憑一己之念,從而以權謀私。降底操守,自墜深淵。A某在悔過書中寫道“就是這樣一個條件和環境下,才使我一天一天地逐步走到今天這個境地”,從第一次伸手戰戰兢兢到來者不拒,A某把自己的錯歸咎於大環境如此,總認為其他領導都在“貪汙受賄”,如果自己清廉自守,吃虧的只有自己,沒有做到潔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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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與思考】

保持定力,時刻警醒。個別黨員幹部常常把“大環境”掛在嘴上,對一些違規違紀現象,總認為見怪不怪。“別人都吃我吃些沒啥,別人都收我收些沒啥”,在這種心態的驅使下,逐漸習以為常,由違紀走向違法。面對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的誘惑,為官者必須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和政治上的定力,從思想深處悟透為官之道,認清貪慾之害,避免自蹈於“溝壑”之中。嚴守規矩,自覺抵制。服務對象請吃飯,是“朋友間的聚會”還是“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吃請”?答案不言自明。公務人員不能接受監管服務對象的宴請,相關制度規定得非常明確,作為領導幹部更要嚴格要求自己,明確情與法的邊界,自覺淨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培養清新高雅的人生情趣。注重操守,崇廉尚德。廣大黨員幹部要堅持以學修身,以學潤德,多補精神之鈣,固思想之元,鑄金剛之軀。克服觀望心態,擺脫從眾心理,對官場上的時弊要旗幟鮮明地予以反對,絕不隨波逐流,更不能同流合汙。自覺嚴格要求本心,不放鬆自我要求,固守得住自己的精神家園,保持靈魂的高尚和純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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