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法律 刑法 不完美媽媽 華盈城市教育 2019-07-01

前兩年發生的讓人痛絕人寰的江歌案,很多網友都噴像陳世峰這樣的“壞人”,律師為什麼要為他辯護?法律人常常會受到這樣的指責:你明知被告是犯罪者,為什麼還要接受他的委託?為什麼要為惡魔辯護?江歌案開庭,網絡上罵聲一片,陳世峰的辯護律師也遭到了無數網民的圍攻。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對此,小編的觀點是:如果你是一名律師,你拒絕為陳世峰辯護,沒問題,你不應該受到譴責;如果你是一名律師,你願意為陳世峰辯護,並且非常努力盡責為他辯護,也沒問題,你也不應該受到譴責。

為什麼?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不知大家有沒有發現,我們有一個常見的心理習慣:看待一件事物的時候,總是會下意識地把自己想象代入為“受害”的一方。這樣的意識,算是一種“同情弱者”的善良天性吧。但是代入這樣的意識,最大的弊端是:我們往往就會只看到“受害者”描述的世界,而忽視另外一方聲音甚至整個社會宏觀的利益。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我們心裡的潛意識是:“我才不會違法犯罪呢!我的親朋好友才不會違法犯罪呢!”然而,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和我們所愛之人,永遠都會是“絕對正義”的一方,永遠都不可能面臨別人的控訴嗎?如果有一天,我們的父母、子女、愛人站上被告席,我們難道只會說“活該!做錯事怎麼處罰都不為過!”而不是想盡量證明他的清白、保護他的權益?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當你站上刑事法庭被告席的那一刻,面對的是強大的國家暴力機器、激憤的被害人及家屬、洪水猛獸的輿論民情……你作為一個普通人,如何冷靜、專業、牙齒不打顫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學過法律的都知道,刑法書上第一章就寫了:“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憲章,也是犯罪人的大憲章。”是的,刑法懲罰犯罪,但同時也保障人權。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

“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

當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法律還規定必須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法律為什麼要這樣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章第二條:

刑事訴訟的任務,除了“懲罰犯罪分子”,還包括“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權”……

如果沒有辯護人,誰來實現以上這些?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未經法院判決,被告只能被稱為“嫌疑人”,而不是“犯人”,因為他可能無罪。雖然概率很小,但確實有可能。即使在法律制度已經比較完善、偵查科技已經相當發達的今天,每一年仍然有不少冤假錯案,導致很多無辜的人平白遭受殘酷刑罰。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而這些蒙冤者,當初所有人都認為他是有罪的。如果不為“壞人”提供辯護,而且是充分有效的實質辯護,那你想一想,這世上會有多少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的冤魂?只有上帝才知道真相。法律人不認為自己是上帝。所以,即使是萬分之一、十萬分之一的可能性,辯護律師也會盡自己所能,避免更多無法挽回的後果。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如果嫌疑人不是冤枉的,他確實有罪呢?那為什麼還要為他辯護?

因為他有可能受到不應當的責罰。哪怕一個人犯了罪,也不能隨便什麼罪名都往他身上扣。如果人們指控一個人搶劫,但實際上他只構成盜竊;那麼,辯護律師為這個小偷辯護,可以幫助他避免遭受過當的責罰。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舉個例子,一樁殺人案,大家都覺得應該殺人償命,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受害人、旁觀者,都強烈主張處以死刑,但是——假如這個犯罪人只有十幾歲呢?假如他是你的孩子呢?這個時候,除了辯護人,誰還有能力為這個小孩奮力抗爭?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如果被告確實犯罪了,而且控方指控的罪名也很合理合法,那為什麼還要為他辯護?

舉個例子:

如果檢方人員誘導提問、公安人員虐打嫌疑人、用非法方式獲取證據,被告難道不應該獲得專業人員的幫助嗎?

面對一些惡性事件,我們常常看到有人說:

“槍斃太便宜他了!應該把他五馬分屍、在菜市場公開凌遲!”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想象一下,如果在公元兩千年的現代文明社會,我們還在使用“五馬分屍”、在菜市場公開“凌遲”,將我們的一名同類以極盡凌辱的方式處刑,無論這個人有多麼十惡不赦,我們作為受過現代文明洗禮的人並不會感到“大快人心”,反而會感到背後發涼。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任何人都擁有基本的人權和尊嚴。犯罪人也一樣。

在這一刻,辯護人保護的,不是他作為一個犯罪者的權利和尊嚴,而是保護他作為一個人類的權利和尊嚴。換言之,法律人是在維護整個人類的尊嚴。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律師給“壞人”辯護,萬一產生壞的結果呢?

萬一犯罪人和辯護人想方設法,逃避了應有的處罰呢?

——你當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專業人員、受害人方請的代理人,都是吃素的啊?!

他們不會想方設法,讓犯罪人得到應有的處罰嗎?

——你當那些每年處理幾百件案子,什麼奇葩人和事都見過的法官也是吃素的啊?!

他們不會審查證據,根據案件事實作出專業判斷嗎?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正義不是單由哪一方來維護的。如果控方全面佔盡優勢,僅僅為受害人主張權益,這不是真正的正義;控方和辯方各司其職、針鋒相對,極盡所能維護己方權益,審判者根據已有的證據事實做出判定,這才是真正的正義。我們不是神,總有可能冤枉好人,也有可能放過壞人;規則雖然不會完美,但卻能大大地減少這些後果。如果犯罪人因為有效的辯護而逃脫了責罰,這是犯罪人獲勝了嗎?

——不,這是現代社會的文明規則獲勝了。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如果這名律師,偽造證據、威脅受害者、賄賂法官,那麼他的確應該受到譴責,法律也明文規定了處罰;但是,任何一個人做這些行為都應受到譴責,而不是因為他是陳世峰的辯護律師。受害人方、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可以盡全力主張控訴(實踐中可能會耍一些小技巧),他們不應該受到責罰;辯護律師也可以盡全力為犯罪嫌疑人辯護(也可能耍一些小技巧),他也不該受到責罰。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有人說:

“搞法律的人就是說得好聽,還不是收了大額的律師費,不就是為了錢嗎?”

——是為了錢啊。

只要拿了錢,就是錯嗎?醫生為什麼要給“壞人”治病?菜場大媽為什麼要賣菜給“壞人”?律師作為一種普通的職業,努力工作,收穫相應的報酬,就應該被譴責?

如何看待為陳世峰這類人辯護的律師?看完你對法律有什麼疑慮?

如果你是一名律師,你拒絕為陳世峰辯護,沒問題,你不應該受到譴責;

如果你是一名律師,你願意為陳世峰辯護,並且非常努力盡責為他辯護,也沒問題,你也不應該受到譴責。

雖然小編的內心堅信陳世峰殺害了江歌,應該受到嚴厲的法律處罰;但是假如——假如最後沒有實質證據證明陳世峰是故意殺人,由於民眾的簽名請願書,控方主張處嫌疑人死刑;陳世峰方則認為不應處以死刑;那麼你認為,法官應該如何裁判才是正當的?

本文主要涉及:罪刑法定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辯護原則等法律原則與理論。如果你也認同辯護人的正當價值,請點贊支持一下。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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