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新規了!以後共享單車和電動車,都得這麼騎!

電動汽車 自行車 交通 社會 山西晉生活 山西晉生活 2017-08-26

太原現在主要的共享單車有:小綠酷騎,小黃ofo,小橘摩拜!

隨著,人們對他們的熟悉,共享單車對人們出行給予方便的同時,也在對太原的交通,和行人的安全造成這樣那樣的問題!比如說,共享單車壓站盲道、隨意停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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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壓佔盲道

壓佔盲道、侵佔人行道、擠佔快車道、隨意停放,這都是共享單車在帶來出行便利的同時,出現的一些負面影響。針對這一情況,太原迎澤區執法局暫扣的違規共享單車數量已達3000餘輛。

目前,太原市投放了14.3萬輛共享單車。其中包括2.5萬輛酷騎單車、5.2萬輛摩拜單車、6.5萬輛OFO單車和1000輛百拜單車。總註冊用戶已突破80萬人,並且這一數據還在繼續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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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停放

面對“來勢洶洶”的共享單車,太原市數字城管已經出臺了相關方案:車頭衝便道內側整齊擺放,不得壓佔盲道;禁止停放區域不允許擺放車輛。並要求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借鑑外地經驗,在未來設立電子圍欄,禁停範圍內無法租還車,進一步規範車輛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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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階段,數字城管平臺派信息採集員現場核查,確認處置結果後方可結案。共享單車損壞、停放位置不合理的處置時限為兩小時,遇特殊情形申請延時最多不超過3次。當市民遇到身邊共享單車損壞、停放位置不合理的現象時,也可以向太原數字城管12319反映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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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共享單車要管控。還有電動車出行!

在太原大大小小的街道上,我們總能看到穿著校服的孩子,騎著電動車從你身邊呼嘯而過以前也許沒人管,但現在可不行了,太原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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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中提出,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駕駛人年滿16週歲;隨車攜帶行駛證;遵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協管人員引導;過機動車道、人行橫道或者制動器失效時,下車推行;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靠車行道右側行駛;行駛受阻不能正常行駛時,在可以通行和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臨時借用相鄰的車道行駛,待行車道正常後應當立即返回規定行駛的車道;可以搭載一名12週歲以下兒童,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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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載物高度自地面起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電動自行車限速20公里標準等。

電動自行車應當在規定的地點按照標誌、標線停放;在未設定停車地點停車的,應當停放在不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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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是法律上的弱勢群體。《中華人面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事故,不管機動車有無過錯,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電動車如何避免交通事故:

一是電動車手在道路上行駛儘可能遠離大型車輛。

二是電動車手千萬不要與同方向行駛的大型車輛或者其他車輛長時間並排行駛,更不要行駛在大型車輛右則的後視鏡旁前後2-3米的範圍並行。

三是行駛至路口時,一定要看清楚左側車輛的行駛動態,不要輕易就左轉或變更車道

四是雨天穿雨衣駕駛電動車時,建議選擇顏色鮮豔的雨衣。

五是駕駛的電動車要保證良好的車輛狀況,制動燈光和後視鏡都要齊備有效。

六是電動車手駕車時不得酒後和醉酒駕駛電動車,不得超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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