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
1)會議召開的時間
①會議時間:
②網絡投票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會議採取現場記名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四川省成都市建設路55號華聯東環酒店八樓華睿廳。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長李佔通先生。
6)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87,149,666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52.1845%。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其中:
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3人,代表股份156,892,328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43.7476%。
②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30,257,338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8.4369%。
③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指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下同)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7人,代表股份40,324,438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1.2440%。
2)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會議。
3)本公司聘請的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委派劉滸、唐琪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記名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
2、議案表決結果具體如下:
1)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
同意187,127,066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79%;
反對22,6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21%;
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40,301,838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440%;
反對22,6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60%;
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2)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通過了《關於對羅江天然氣合併商譽計提減值準備的議案》;
表決結果:
同意187,038,566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406%;
反對111,1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94%;
同意40,213,338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245%;
反對111,1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55%;
4)審議通過了《關於對港股亞美能源的投資計提減值準備的議案》;
5)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6)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7)審議通過了《2016年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摘要》;
8、審議通過了《關於簽訂河北燕郊和北京太和橋兩個數據中心分佈式
能源項目投資協議的議案》;
9、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公司部分條款的議案》;
10、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公司部分條款的議案》;
11、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公司部分條款的議案》;
12、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以上第9、10、11項議案屬特別決議事項,獲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3 以上審議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劉滸、唐琪
3、結論性意見:本所及經辦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