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證明“我孫子是我孫子”?!這回派出所怒了

慈利 張家界 湖南 法律 視覺中國 中國交通廣播 2019-06-17
還要證明“我孫子是我孫子”?!這回派出所怒了

證明我媽是我媽,證明自己還活著,證明自己是少數民族……諸如此類看似搞笑的“奇葩證明”背後,是老百姓為此跑斷兩條腿、往返奔波的無奈和辛酸。儘管近年來在國家大力簡政放權的背景下,類似證明已經大幅減少,但少數地方仍然有人“為難”辦事群眾,非要開類似的證明。

近日,湖南張家界慈利縣公安局巖泊渡派出所就被要求證明“楊某的孫子是其孫子”。為了讓老人辦事順利,派出所開出了一張力懟“奇葩證明”的證明。

還要證明“我孫子是我孫子”?!這回派出所怒了

△資料圖/視覺中國

此前,楊某和妻子田某在縣城買了房子,作為同戶人員的其孫子周某也擁有了在縣城讀書的資格,但學校偏偏要求他們開具一個“我孫子是我孫子”的證明。為了開證明,田某冒著高溫從慈利縣城坐了近1個小時的公交車,專程為孫子的上學情況開一份證明。

派出所怒懟校方:請你單位三思而後行

田某說明來意後,民警在翻看其戶口簿時發現,其同戶人員戶口本上清清楚楚登記有楊某與其孫子的親屬關係,並加蓋有派出所的戶籍專用章。

據公安部等12個部門於2016年聯合出臺的《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派出所民警完全可以不再為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係出具相關證明。看著老人求助的眼神,民警最終還是開出了證明,並在結尾補充了這樣一段話,力懟校方隨意甩鍋的行為——

“你單位要求巖泊渡派出所為轄區居民周某出具祖孫三代關係證明。中央三令五申嚴禁出具奇葩證明。周某與楊某、楊某平系同戶人員,周某的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卡上已登記有戶主或與戶主關係,且加蓋有巖泊渡派出所戶籍專用章,已具法律效力。為何還要求辦事群眾一而再地到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請你單位三思而後行。

還要證明“我孫子是我孫子”?!這回派出所怒了

△張家界慈利縣公安局巖泊渡派出開出了一張力懟“奇葩證明”的證明。(張家界慈利縣公安局巖泊渡派出所供圖)

“有情的證明單,有理的補充語。這個證明實在是又有溫度又有力度。”相關內容在張家界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出後,得到了網友的一致點贊和留言。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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