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太難了!法官,我2.5萬買的貓先天缺一隻腎,能索賠嗎?'

布偶貓 上海 法律 體檢 上海高院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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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太難了!法官,我2.5萬買的貓先天缺一隻腎,能索賠嗎?


買新房房屋漏水

買家電操作不靈

買方便麵沒有調料包

但是

你聽說過買寵物缺少內臟的嗎?

這簡直就應了

本季度網民頻繁說的那句口頭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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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太難了!法官,我2.5萬買的貓先天缺一隻腎,能索賠嗎?


不久前,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奉賢法院)調解了一起寵物貓先天缺少一隻腎的案子。

本期主角:布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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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太難了!法官,我2.5萬買的貓先天缺一隻腎,能索賠嗎?


不久前,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奉賢法院)調解了一起寵物貓先天缺少一隻腎的案子。

本期主角:布偶貓

案件聚焦:太難了!法官,我2.5萬買的貓先天缺一隻腎,能索賠嗎?

我以為“信得過”,高價買貓!


金女士想養一隻寵物布偶貓,在網上搜索後看到了一家上海的貓舍。該貓舍的官網宣傳中除了介紹了貓的品種和貓舍的養貓條件外,還提到會對售出的貓進行“健康體檢”和“傳染病篩查”,在完全健康的情況下才簽訂“銷售合同”。


仔細瀏覽過網站信息並跟其他店家比對之後,金女士覺得這家貓舍的貓品種純正,店鋪服務完善,能“信得過”。於是她來到該店,現場選中了一隻價格為2.5萬元的布偶貓,並且當場交付了3000元定金。由於這隻貓當時有輕微的耳蟎問題,金女士便和寵物公司約定,等貓的耳蟎治好後再來領貓。幾天後,金女士如約來到店裡籤合同,付清了餘下的2.2萬元並領回了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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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奉賢法院)調解了一起寵物貓先天缺少一隻腎的案子。

本期主角:布偶貓

案件聚焦:太難了!法官,我2.5萬買的貓先天缺一隻腎,能索賠嗎?

我以為“信得過”,高價買貓!


金女士想養一隻寵物布偶貓,在網上搜索後看到了一家上海的貓舍。該貓舍的官網宣傳中除了介紹了貓的品種和貓舍的養貓條件外,還提到會對售出的貓進行“健康體檢”和“傳染病篩查”,在完全健康的情況下才簽訂“銷售合同”。


仔細瀏覽過網站信息並跟其他店家比對之後,金女士覺得這家貓舍的貓品種純正,店鋪服務完善,能“信得過”。於是她來到該店,現場選中了一隻價格為2.5萬元的布偶貓,並且當場交付了3000元定金。由於這隻貓當時有輕微的耳蟎問題,金女士便和寵物公司約定,等貓的耳蟎治好後再來領貓。幾天後,金女士如約來到店裡籤合同,付清了餘下的2.2萬元並領回了貓。


案件聚焦:太難了!法官,我2.5萬買的貓先天缺一隻腎,能索賠嗎?

花2.5萬,我的貓先天缺少一隻腎?

買回去之後,金女士對這隻布偶貓越看越喜愛。在她的悉心照料之下,小貓以看得見的速度成長起來。三個月後,金女士想要給貓做節育手術,於是便帶著貓來到醫院進行體檢。

出乎意料的是,術前體檢的結果顯示,這隻貓有一項指標不正常,醫生建議給貓做B超檢查進行確認。B超結果顯示貓的“左腎偏大,形態欠佳;未見右腎”。

金女士不敢相信,又給貓做了回B超,兩次B超的結果均顯示貓先天缺少一隻腎。


“花了2.5萬買來,養在身邊3個月了,現在跟我說貓少了一隻腎,這叫我怎麼接受?”金女士認為貓舍故意欺詐,因此要求寵物公司退還購貓款並三倍賠償。

貓舍“以次充好”能否“退一賠三”

金女士斷定貓舍“以次充好”,貓舍負責人則“坦言”自己並不知情。面對這一局面,調解這起案件的上海奉賢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林慶強法官捋了捋線索,“根據法律規定,退一賠三的前提是貓舍存在欺詐行為,而是否存在欺詐,也是解開雙方矛盾的關鍵。”


在經過細緻調查後,林法官發現,這隻布偶貓在售出之前,貓舍的確按照網頁宣傳所介紹的,對貓進行了包括體表檢查、“貓瘟”篩查等項目的體檢,但確實沒有對貓進行B超檢查。這隻貓是經過簡單體檢,在雙方都確認健康的情況下,才根據合同約定交付給原告的。


此外,據瞭解,對買賣前的寵物應該做哪些體檢項目, 目前並無相應的行業規定。根據查明的事實,可以確定貓舍對該貓先天缺少一隻腎並不知情,也就是說貓舍主觀上並不存在故意隱瞞或欺詐。

儘管如此,貓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賣給金某缺少一隻腎的貓是客觀事實,貓的現實情況跟合同中約定的“完全健康”也並不一致,據此,法院認為貓舍在履行合同方面存在瑕疵,應該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之後,經過林法官多次與原、被告雙方做工作,溝通事實並釋明法律,金女士作了讓步,貓舍負責人也認為自己負有一定的責任。最終,雙方自願在林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金女士退還寵物貓給貓舍,貓舍退還2.5萬元購貓款並補償1.5萬元給金女士。

法官說法

民法上的欺詐是指,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因為欺詐存在的主觀惡意大,所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該行為苛以嚴格的法律責任,即我們通常所說的“退一賠三”。

審判實踐中,要注意區分“欺詐”與“合同違約”,並非所有的合同違約都等同於欺詐,而是要從合同履行的各方面因素綜合判斷違約方是否存在“欺詐”的主觀惡意,這樣才能做到適法準確、不枉不縱。

現實生活中,豢養寵物越來越普遍,而目前對寵物交易並無行業標準和規範。

因此,法官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高檔寵物時:

一是要選擇正規商家,看看商家是否具有出售寵物的相關資質,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實地考察;

二是購買的寵物如果涉及血統問題,還需要查看寵物的相關證書;

三是對寵物或體檢項目有特殊要求的話,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避免糾紛發生後,雙方責任不清。



來源|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

文:林慶強、胡巧玲

圖片均源於網絡

責任編輯 | 邱悅

聲明|轉載請註明來自“浦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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