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卡方律師:非法集資與傳銷的區別是什麼?

傳銷 法律 刑法 投資 金融 證券投資基金 銀行 經濟 法律諮詢律師諮詢 2019-05-03

目前隨著社會的變遷,我們經濟水平的提高,有的不同種類的犯罪方式就出現,近年來最嚴重的就是傳銷分子和非法集資,那麼非法傳銷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麼呢?

周卡方律師:非法集資與傳銷的區別是什麼?

法妞網友諮詢:

非法集資跟傳銷的區別是什麼?

周卡方律師解答: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目前出現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 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就是一種新型騙局。[1]

1998年4月21日,中國政府宣佈全面禁止傳銷《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

全國公安機關堅持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零容忍”態度,繼續以重點案件、重點領域、重點地區為抓手,緊盯傳銷犯罪新手法、新動向、新趨勢,持續不斷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開展嚴厲打擊。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周卡方律師補充:

從緊密的情況來看,有很多傳銷是以傳銷形式的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傳銷的隱形目的。目前二者正逐漸呈現一種融合性的趨勢,對社會的危害也成倍數增加。但是傳銷又有自己的一些特點,就是說它組織結構是金字塔型的,非法集資雖然也有這種特徵,但是不明顯。有的時候它就是都是層面狀的。另外傳銷它是有精神控制和人身控制。而非法集資來講,沒有很明顯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

另外,一部分傳銷是搞傳人頭的,就是什麼也沒有,俗稱老鼠會。就是拉你一個人,就能給你多少回扣,沒有任何東西。這是傳銷常見的一種形式,而非法集資是沒有的。

周卡方律師結語:關於傳銷非法集資之間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因為傳銷和非法集資之間可以互相利用,從而達到傳銷和非法集資之家的各自目的,就能夠把傳銷和非法集資之間的犯罪面達到最廣,而作為普通民眾一定要注意傳銷和非法集資,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和自身的法律素養。

周卡方律師:非法集資與傳銷的區別是什麼?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