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公司股權設計的神奇模式?

創業 投資 經濟 風投 一路光明 一路光明 2017-11-07

創業公司股權設計的神奇模式?

一、誰應該作為大股東或創始人?

公司的發展可以大概分為三個階段:

創立:在這個階段,公司的資金都是創始人投入的,外部沒有什麼融資。公司很可能會失敗,你投入的錢很可能會損失掉。你也會因為創業而失去工作,失去工資,最後公司失敗了還得再找工作。

啟動:公司有錢了,可能是投資人投資的,也可能是產生了一些營收。這些資金讓你每個月都能有一點收入。當然,你的工資比你在大公司裡工作要少。在這個階段,50% 的公司會失敗,然後你需要再找一份工作。這樣的情況下,你不僅失去了一份工作,而且因為你之前的工資低於大公司的正常工資水平,所以你其實工資上也會有損失。

正常運行:你獲得了跟求職市場差不多水平的工資。公司應該不會失敗掉,即使失敗了,你也只是像正常的“失業”那樣,而不會有更多的損失。

所以,確定誰是創始人的方法是:如果你為一家公司工作,這家公司很初創,以至於都不能付工資給你,那麼你就應該是創始人。如果你從一開始就領工資,那麼你就不是創始人。

二、創始人的身價如何確定

創始人的定義是,為公司服務、但公司無力支付工資的人。創始人的主要工作,就是為公司創造收入——或者是投資,或者是營收。所以,創始人的價值由兩個因素決定:他們的貢獻與市場的認可。

貢獻反映了公平性的原則,認可則反映了經濟因素。現在,讓我們來建立股權分配的公式。可以以此作為借鑑。

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權)

我們給每個人創始人100份股權。有些初創企業從一開始就在迅速發展,所有的創始人一開始就加入了公司。加入公司現在有三個合夥人,那麼一開始他們分別的股權為100/100/100。

召集人(股權增加5%)

如果某些初創企業的聯合創始人都是某個合夥人(召集人)牽頭召集起來的。儘管這個合夥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來創業,他就應該多獲得5%股權。那麼,現在的股權結構為105/100/100。

執行更重要(股權增加5%)

“點子毫無價值,執行才是根本”這個說法雖然不那麼正確,但是跟實際情況也差不多。如果創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創業點子,那麼他的股權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後就是110.25%)。注意,如果創業點子最後沒有執行下來,或者沒有形成有價值的技術專利,或者潛在地發揮作用,那麼,實際上你不應該得到這個股權。

邁出第一步最難(股權增加5%-25%)

為創業項目開闢一個難以複製的灘頭陣地,可以為公司探索出發展的方向、建立市場的信譽,這些都有利於公司爭取投資或貸款。如果某個創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經著手實施,比如已經開始申請專利、已經有一個演示原型、已經有一個產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對吸引投資或貸款有利的事情,那麼這個創始人額外可以得到的股權,從5%到25%不等。這個比例,取決於“創始人的貢獻對公司爭取投資或貸款有多大的作用”。

CEO應該持股更多(股權增加5%)

通常大家都認為,如果股權五五對分,那麼實際上公司無人控制。

如果某個創始人不信任CEO,不能接受他持有多數股份,那麼這個創始人就不應該和他一起創業。一個好的CEO對公司市場價值的作用,要大於一個好的CTO,所以擔任CEO職務的人股權應該多一點點。雖然這樣可能並不公平,因為CTO的工作並不見得比CEO更輕鬆,但是在對公司市場價值的作用上,CEO確實更重要。

全職創業最有價值(股權增加200%)

如果有的創始人全職工作,而有的聯合創始人兼職工作,那麼全職創始人更有價值。因為全職創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項目失敗的情況下冒的風險也更大。

此外,在融資時,投資人很可能不喜歡有兼職工作的聯合創始人。這可能導致你在融資上遇到障礙。所以,所有全職工作的創始人都應當增加200%的股權。

信譽是最重要的資產(股權增加50-500%)

如果你的目標是獲得投資,那麼創始人裡有某些人的話,可能會使融資更容易。如果創始人是第一次創業,而他的合夥人裡有人曾經參與過風投投資成功了的項目,那麼這個合夥人比創始人更有投資價值。

在某些極端情況下,某些創始人會讓投資人覺得非常值得投資,如果他參與創業、為創業項目做背書,那麼就會成為投資成功的保障。(這種人很容易找到,可以直接問投資人,這些人的項目你們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願意投資嗎?如果投資人說“是”,那麼這些人就值得招募過來作為合夥人)。

這些超級合夥人基本上消除了“創辦階段”的所有風險,所以最好讓他們在這個階段獲得最多的股權。

這種做法可能並不適用於所有的團隊。不過,如果存在這種情況,那麼這些超級合夥人應當增加50-500%的股權,甚至可以更多。這個增加的比例取決於他的信譽比其他聯合創始人高多少。

現金投入參照投資人投資

先設定一個理想的情況,即每個合夥人都投入等量的資金到公司,然後加上他們投入的人力,構成了最初的平均分配的“創始人股份”。

但是,很可能是某個合夥人投入的資金相對而言多的多。這樣的投資應該獲較多的股權,因為最早期的投資,風險也往往最大,所以應該獲得更多的股權。這樣的投資應該獲得多少股權呢?可以參照通常投資的估值算法,找一個好的創業企業律師來幫助你計算。

例如,如果公司融資時的合理估值是五十萬美元,那麼投資五萬美元可以額外獲得10%股權。

最後進行計算

現在,如果最後計算的三個創始人的股份是為200/150/250,那麼將他們的股份數相加(即為600份)作為總數,再計算他們每個人的持股比例:33%: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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