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佔用農用地 長沙一男子被判刑

長沙縣 長沙 建築 合作社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 2019-06-09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6月6日訊(全媒體記者 鄧豔紅 通訊員 張琴 朱紫英)6月5日,由長沙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蘇某某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一案,在長沙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院當庭判處被告人蘇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並撤銷2018年7月蘇某某因犯敲詐勒索罪判處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三萬元的緩刑部分,數罪併罰,決定執行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蘇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非法佔用農用地 長沙一男子被判刑

被告人蘇某某2014年2月份至2016年12月初,以長沙縣某種植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名義,從長沙縣湘龍街道某社區二十餘戶村民手中租用合計37畝耕地。在未取得佔用農用地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將該耕地填土整平、用混凝土硬化了其中的15餘畝耕地,用於搭建食用菌大棚。2016年5月26日,被告人蘇某某所建的食用菌大棚和板房屬於違規建築,被長沙縣行政執法部門決定要求限期拆除。該地表的建築被拆除後,被告人蘇某某於2016年12月1日經村民集體同意,將該片土地轉租給一設備租賃公司,作為停放及維修工程設備的場地,該公司轉租該片土地後,又另將3餘畝耕地硬化。經長沙市國土資源局鑑定:長沙縣湘龍街道某社區19畝多集體土地上進行建設的行為,造成該處耕地耕作層被硬化破壞,耕地質量損毀程度為特別嚴重。

“雖然被告人繳納了罰款及復墾保證金,對破壞的農用地也積極復墾,但是給耕地帶來的破壞非一朝一夕能夠恢復。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希望通過這個案件能夠讓更多人認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檢察官吳蘭林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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