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保險:二手車過戶不買車險,上高速出事,法院判賠百萬!

保險 二手車 法律 保險金融 2019-04-05

前幾天海哥遇到了一個事兒。小貨車把商家的伸縮遮陽棚給刮破了,圍觀的人建議走保險,結果海哥發現這個車主的車子還是一個二手車,掛的還是臨時牌照。一問之下,商業車險還是上一任車主的。報案時候,還要問上一任車主原來的車牌號……

這種因為車子過戶而產品的保險問題,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過。

本文就來說說一個因為二手過戶車保險問題產生的鉅額賠付。索賠金額高達百萬!

案例說保險:二手車過戶不買車險,上高速出事,法院判賠百萬!

案例始末

2018年某天,車主李某駕駛自己的車,開到京通快速路北京方向某處時。將車停在了快速路的應急通道上。車上人員張某下車後,試圖橫穿快速路。

結果,恰逢劉某駕駛的車從後方駛來,剎車不及,車頭撞倒了張某,張某當場死亡。

經過北京市朝陽區交通管理部門認定,①張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48.6mg/100ml,且張某進入城市快速路的行為為違法行為;②李某在非緊急情況下子應急車道停車,屬於違法行為;③劉某在本起事故中處置得當,無任何責任。

李某的涉案車輛系二手車,過戶之後,原車主已經將該車的商業保險進行退保處理。

由於涉及了人傷,因此產生了賠償糾紛。張某的女兒將李某以及李某車輛原先的保險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決李某和保險公司賠償各類損失一百萬餘元。

案例說保險:二手車過戶不買車險,上高速出事,法院判賠百萬!

法院認為:

1、李某從第三方非本人人員購買涉事車輛,購買後原車主將車輛商業車險退保,李某所有的涉事車輛目前處於無商業保險狀態。故保險公司主張不承擔商業保險範圍內任何責任,有事實依據。法院予以採納。

2、李某認為原車主退保應該通知李某,並形成書面協議。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以採納。

3、原車的交強險,根據保險法以及保險法司法解釋四之相關規定。即使被保標的轉讓,新的保險標的受讓人依舊有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權利。

綜上所訴,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僅在交強險保額內承擔賠償責任。而張某女兒主張的其它損失賠付則有李某承擔。

案例說保險:二手車過戶不買車險,上高速出事,法院判賠百萬!

海哥說險

1、買二手車,一定要在過戶後,拿到了行駛證就辦理保險,大不了這2天車子停在那兒不開。辦理保險,有及時生效和零時生效,建議直接給保險投保人員說要及時生效的,這樣投保後2個小時左右,保險就有效了。要知道新車出事兒的大有人在。零時生效就是投保當天晚上0點才生效,要多等些時間。兩種投保方式,保費一樣的。

2、海哥提醒各位讀者,賣了車,應該及時把商業保險去保險公司退保,免得後續各種麻煩,有時候法院會抽風。同時,在賣車時候,要給新車主明說,你將去退保,記得讓他即使投保。免得出事了產生各種糾紛。

3、海哥友情提醒,高速路應急車道,非緊急情況不要隨意停車,並且要注意放置警示三腳架。另外就是,切記喝了酒的人,不要輕易下車,畢竟喝酒誤事……

本案例來自中國保險報網。配圖來自網絡,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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