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從飄窗上失重摔死了。小偷家屬以飄窗上沒設防護欄為由要求房主賠償,您怎麼看?

10 個回答
秦川农家
2019-07-13

這種類似事例,在電視和網上看到不少報道,真是氣憤。

這種碰瓷更可怕,碰瓷一般訛詐數目不大,其性質無非就是賴皮,可這種小偷因入室盜切,不慎自己摔死,家屬狀告失主,純屬硬碰瓷和硬訛詐,要不是小被摔死,失主的損失誰賠償?又該告誰?難道要求小偷,留下姓名地址,偷盜成功,失主告小偷,不慎出事,小偷告失主嗎?笑話!

我不是律師,對法律細則不知,只是處於情理對此種案例說明自己想法。

倒是失主和小偷摔落地點的商業主人可以狀告小偷家屬,索要賠償。

因為,

失主:以小偷從自己飄窗摔下,己是偷盜行為,而切對自己的家庭構成了精神損失和心理侵犯,房子那麼貴,用一生心血購置,若有死人的影子籠罩著家庭,屬不祥之兆,破壞了家的風水人脈。其價格可按房價算。

落點主人:理由大致相同,若是商部,也可以破壞人脈財運財源為由,索要賠償。

兩方聯合上告小偷家庭,子不教父之過,是他們管教和監管失職,應賠償。

再付注點看法,

小偷狀告失主,可能是這年些,律師審考不嚴,混進了一些不良品德的人,為了掙錢,喪失律師道德,暗中主使小偷家屬狀告房主,從中獲取利益分紅。最後的付注屬個人想法,否則小偷怎麼會告失主,不是自己打臉嗎?難道小偷做廣告不付費還賺錢?

巴山夜雨涮锅
2019-09-17

謝謝邀請。小偷入室盜竊摔死了,反而要起訴房主沒裝防護欄。這個事件本身無可厚非,畢竟任何人都有起訴的權力,我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林志玲嫁給日本人傷害了我的愛國心。但是,法院怎麼判,是不是和稀泥讓房主出個幾萬塊錢,這就很有講究了。

最近這類新聞很多,大概都是同一類型,就是壞人(違法或者犯罪的嫌疑人)在幹壞事或者逃亡途中,因為某些意外因素導致死亡。然後,因為這些死亡與原本的受害人有一定關係(例如吃了受害人種的水仙花;從受害人的窗口摔下來;被受害人或見義勇為者追趕時出車禍等等),就轉而要求賠償損失。

在壞人的親友一方,這種選擇可以理解。反正人都死了,能訛幾個算幾個,哪怕訛到幾百塊錢,也夠買點香燭紙錢了。

但對受害者或見義勇為者來說,這是很噁心的事情。自己本來就遭遇了違反犯罪,結果卻被倒打一釘耙。

謝謝邀請。小偷入室盜竊摔死了,反而要起訴房主沒裝防護欄。這個事件本身無可厚非,畢竟任何人都有起訴的權力,我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林志玲嫁給日本人傷害了我的愛國心。但是,法院怎麼判,是不是和稀泥讓房主出個幾萬塊錢,這就很有講究了。

最近這類新聞很多,大概都是同一類型,就是壞人(違法或者犯罪的嫌疑人)在幹壞事或者逃亡途中,因為某些意外因素導致死亡。然後,因為這些死亡與原本的受害人有一定關係(例如吃了受害人種的水仙花;從受害人的窗口摔下來;被受害人或見義勇為者追趕時出車禍等等),就轉而要求賠償損失。

在壞人的親友一方,這種選擇可以理解。反正人都死了,能訛幾個算幾個,哪怕訛到幾百塊錢,也夠買點香燭紙錢了。

但對受害者或見義勇為者來說,這是很噁心的事情。自己本來就遭遇了違反犯罪,結果卻被倒打一釘耙。

之所以這種風氣比較流行,實際上和前段時間一些法官的和稀泥作風有關。簡單說就是人死為大,覺得犯罪分子死了,是一個很慘烈的損失,那麼受害者損失沒那麼大的,拿出幾個錢來安撫下家屬,維繫穩定,也是不錯的。

這種做法錯就錯在忽視了根本性的正義和非正義。犯罪分子盜竊搶劫,本身是違法之惡。對於這種惡,本來就不應姑息。如果說是受害人抓住犯罪分子後,再將其毆打致死,這種你可以說超過必要,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但實際上很多時候受害人並沒有這樣,只是採取正常的措施追趕罪犯或者呼叫抓賊。在這些正常行為中,犯罪嫌疑人意外身亡,責任並不歸咎於受害者。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犯罪在先,企圖逃脫制裁在後,這才招來的殺身之禍。

法官在這種情況下和稀泥,判受害者出錢,從個例上,看似給犯罪分子家屬以安慰,維持了穩定。但長遠來看,卻是鼓勵犯罪。反正犯罪死了家屬還可以拿錢,一些亡命之徒只會紛紛仿效,於是長遠來看,社會治安會變差。

法不容情。連正常的情感都不能踐踏法律,更何況是為了犯罪分子自身造的孽,要去非法地懲罰受害人?

潘茂生书法文化研究
2019-09-18

天意,該死! 家屬臭不要臉! 以為是僱傭關係嗎?如果這樣的案子家屬能勝訴,法官該死

一休寂寞
2019-09-17

首先業主不用承擔責任,因為小偷作業時,受聘於公司或者自己本人,從僱傭關係來說,業主不是僱傭關係,不具備提供安全作業條件的義務;其次小偷作業前沒有進行現場安全確認,勞動保護措施不足,未配備安全繩、安全帽、安全網,未開具登高作業票,屬於違章操作;再次,業主沒有僱傭任何人進行盜竊作業,而僱傭小偷進行盜竊作業的是盜竊公司或者本人,所以有義務承擔安全事故責任的主要責任方應該是盜竊公司或者小偷本人,其次是小偷本人!解答完畢😁😁

飞龙在天104729147
2019-09-19

還應該把公路局也捎帶告了,路面太硬,如果軟點就死不了了。建設局也有錯,沒設上護攔,小區物業沒有盡職,小偷都入戶了還看不見,屬於無作為,總之一句話,全社會都為小偷的死而買單。

姥爷260194351
2019-09-17

是這樣的,我的看法是他的死應該是活該,因為他是偷而摔死的。你家屬還找被偷者要賠償,你太不要臉了。你是不是交通法規看多了。但是,你不是弱者,你不但是偷,而且還帶著凶器,你是個強者。所以說你,你的家屬還得賠償被偷者家裡的損失。希望磚家們別總平均工資嘛的,乾點實事兒。像這禍害人的要殺雞敬猴。給老百姓一個平安的環境。

扬尘为云
2019-09-18

同情違法者,甚至替違法者謀取經濟賠償,是變相鼓勵違法,是直接打擊正義。關愛弱勢群體的違法者,應該由慈善組織去做,而不能拿法律的偏袒來體現對弱勢群體的違法者的關愛,這對正義行為的強勢者的打擊太大,甚至是把守法、正直的人推向奸詐,惡毒。

猫龙650
2019-09-19

闖入私人住宅,還偷東西,你犯法。與人家裝不裝護欄導致你失重沒有關係,難道人家要貼個指示牌請往這邊走?還要打開門讓你進來才合適?難道保險箱你打不開怪人家?難道黃金太重你拿不走怪人家?

手机用户53249081616
2019-09-19

應該賠償,房主有提醒危險的義務沒提醒而使小偷摔死!小偷家有父母老婆小孩的,房主應承擔小偷父母小孩扶養費,小偷老婆快樂生活精神費(本來要從一而終的,現在要變二婚)按照工傷條例,沒有賠60萬是不可能有的。

小视频小
2019-09-18

這樣的家屬就不要慣著,道德上應該同情他們,畢竟人死了!但是法律上對待這樣的人,要有相應的處罰,杜絕不良之風!

這樣的家屬就不要慣著,道德上應該同情他們,畢竟人死了!但是法律上對待這樣的人,要有相應的處罰,杜絕不良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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