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男教師因師生衝突投江自殺,家屬擬起訴校方及學生家長;生前被家長要求在全班面前道歉並賠償。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随便看看微笑不语
2019-07-19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一個現象沒有:通過很多的家校矛盾事件我們可以發現有這樣一個特點——很多時候明明好像應該處於弱勢一方的家長,往往處於強勢一方。

你看,在這些矛盾中,從下往上理論上家長需要面對的分別是教師、校領導、教育局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是以一己之力挑戰一個“系統”。按說這個難度是非常大的才是……

但是令人想不通的是,往往家長可以僅憑一己之力就可以輕而易舉的把這一整套系統徹底鑿穿!

而且這個過程家長几乎不需要太多的技術操作,往往只需要依靠鬧和打就夠了……

當教育失去了尊嚴,教師也就失去了依靠

早在去年陳寶生部長做客《部長之聲》時提出:

“一定要認識到,教育質量是尊敬出來的,不是誰抓出來的,就是說成才自尊師始,你想成才就從尊敬老師開始,你想國安就從重視教育起步。”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一個現象沒有:通過很多的家校矛盾事件我們可以發現有這樣一個特點——很多時候明明好像應該處於弱勢一方的家長,往往處於強勢一方。

你看,在這些矛盾中,從下往上理論上家長需要面對的分別是教師、校領導、教育局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是以一己之力挑戰一個“系統”。按說這個難度是非常大的才是……

但是令人想不通的是,往往家長可以僅憑一己之力就可以輕而易舉的把這一整套系統徹底鑿穿!

而且這個過程家長几乎不需要太多的技術操作,往往只需要依靠鬧和打就夠了……

當教育失去了尊嚴,教師也就失去了依靠

早在去年陳寶生部長做客《部長之聲》時提出:

“一定要認識到,教育質量是尊敬出來的,不是誰抓出來的,就是說成才自尊師始,你想成才就從尊敬老師開始,你想國安就從重視教育起步。”

我想很多人把這句話當成了說給“家長們”聽的了,作為教育管理工作的校領導、局領導不知道是否也曾意識到這句話本身也是在告誡自己?

我們都知道在生活中存在著這樣的一種現象:

夫妻一方長期不夠尊重另一方,動輒辱罵、譏諷,而另一方無論是基於什麼原因總是處於被動接受的狀態下,孩子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起來其性格必然是有問題的。對內孩子極有可能同時憎惡夫妻二人,而對外孩子則會表現出諸如暴躁、霸道、易怒又或者是另外一個極端,而這種影響有可能是一生的。

那麼再教育這個問題上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教育管理者作為教育從業人員的“父母”,其行為不是尊重、呵護、幫助,反而是一出事就往外推,一有問題就試圖犧牲自己人以達到息事寧人的目的——很奇怪的一點是教育圈子裡出現的很多問題總是喜歡以自己的方式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通過法律、法規來解決!

在當下,處分教師成為了很多管理者的“維穩”管理的主要手段!

不要把“群眾”想成小白了,日照市五蓮二中的楊老師,被當地教育局“三連殺”的處分成功的激怒了民眾!

意不意外?

驚不驚喜?

他們是不是認為所有的網民都是“鍵盤俠”,所有的網民都是激情一族而沒有思維能力?

粗暴的家長,會讓孩子疏遠整個家庭,粗暴的管理必然會讓教師徹底喪失歸屬感和認同感,最終把“教師”徹底當成是一份職業,而任何的要求、管理等等都成為了一種“任務”而不是“學習提高”!

終究大家都在表演罷了,只不過一個在臺上,一個在臺下罷了……

父母不理智的干預學校教育,最終受害的還是孩子

山東日照五蓮二中的楊老師因為對逃課學生實施懲戒而被當地教育局“三連殺”;

安徽銅陵小學教師周老師因制止打架學生而時候承受絕大心理壓力令人痛心的選擇了跳江自殺。

……

我們有理由相信最近的這兩期事件中教師收到的傷害終將影響到其他教師和他們的孩子們!

“兔死狐悲”的道理不難理解,我們沒有能力去抗爭什麼的時候我們可不可以選擇消極?

試問誰敢教這樣的孩子?

不是孩子的錯——因為孩子的錯的背後幾乎都是父母的錯,孩子們本身也是受害者。但是孩子們卻必須要去承受這樣的負面影響。

我自問如果是我,我絕對不敢教這樣的孩子!

我縱然沒有能力替這兩位老師“出口氣”,我單純為了“自保”我也不敢對其多上心……

因為代價太大了!

我曾經有過很多的夢想和理想,我願意放棄、犧牲所有的時間而只為了能夠讓多一個孩子沒有虛度光陰……但是現實教會了我,這一路上,我只能靠我自己……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一個現象沒有:通過很多的家校矛盾事件我們可以發現有這樣一個特點——很多時候明明好像應該處於弱勢一方的家長,往往處於強勢一方。

你看,在這些矛盾中,從下往上理論上家長需要面對的分別是教師、校領導、教育局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是以一己之力挑戰一個“系統”。按說這個難度是非常大的才是……

但是令人想不通的是,往往家長可以僅憑一己之力就可以輕而易舉的把這一整套系統徹底鑿穿!

而且這個過程家長几乎不需要太多的技術操作,往往只需要依靠鬧和打就夠了……

當教育失去了尊嚴,教師也就失去了依靠

早在去年陳寶生部長做客《部長之聲》時提出:

“一定要認識到,教育質量是尊敬出來的,不是誰抓出來的,就是說成才自尊師始,你想成才就從尊敬老師開始,你想國安就從重視教育起步。”

我想很多人把這句話當成了說給“家長們”聽的了,作為教育管理工作的校領導、局領導不知道是否也曾意識到這句話本身也是在告誡自己?

我們都知道在生活中存在著這樣的一種現象:

夫妻一方長期不夠尊重另一方,動輒辱罵、譏諷,而另一方無論是基於什麼原因總是處於被動接受的狀態下,孩子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起來其性格必然是有問題的。對內孩子極有可能同時憎惡夫妻二人,而對外孩子則會表現出諸如暴躁、霸道、易怒又或者是另外一個極端,而這種影響有可能是一生的。

那麼再教育這個問題上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教育管理者作為教育從業人員的“父母”,其行為不是尊重、呵護、幫助,反而是一出事就往外推,一有問題就試圖犧牲自己人以達到息事寧人的目的——很奇怪的一點是教育圈子裡出現的很多問題總是喜歡以自己的方式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通過法律、法規來解決!

在當下,處分教師成為了很多管理者的“維穩”管理的主要手段!

不要把“群眾”想成小白了,日照市五蓮二中的楊老師,被當地教育局“三連殺”的處分成功的激怒了民眾!

意不意外?

驚不驚喜?

他們是不是認為所有的網民都是“鍵盤俠”,所有的網民都是激情一族而沒有思維能力?

粗暴的家長,會讓孩子疏遠整個家庭,粗暴的管理必然會讓教師徹底喪失歸屬感和認同感,最終把“教師”徹底當成是一份職業,而任何的要求、管理等等都成為了一種“任務”而不是“學習提高”!

終究大家都在表演罷了,只不過一個在臺上,一個在臺下罷了……

父母不理智的干預學校教育,最終受害的還是孩子

山東日照五蓮二中的楊老師因為對逃課學生實施懲戒而被當地教育局“三連殺”;

安徽銅陵小學教師周老師因制止打架學生而時候承受絕大心理壓力令人痛心的選擇了跳江自殺。

……

我們有理由相信最近的這兩期事件中教師收到的傷害終將影響到其他教師和他們的孩子們!

“兔死狐悲”的道理不難理解,我們沒有能力去抗爭什麼的時候我們可不可以選擇消極?

試問誰敢教這樣的孩子?

不是孩子的錯——因為孩子的錯的背後幾乎都是父母的錯,孩子們本身也是受害者。但是孩子們卻必須要去承受這樣的負面影響。

我自問如果是我,我絕對不敢教這樣的孩子!

我縱然沒有能力替這兩位老師“出口氣”,我單純為了“自保”我也不敢對其多上心……

因為代價太大了!

我曾經有過很多的夢想和理想,我願意放棄、犧牲所有的時間而只為了能夠讓多一個孩子沒有虛度光陰……但是現實教會了我,這一路上,我只能靠我自己……

但是走著走著,我感覺到越來越孤獨,越來越恐懼……

當蠻橫無賴戰勝了規則底限,文明必將倒退

錢文忠教授在他的《教育,請別再以愛的名義對孩子讓步》一文中寫到:

孩子畢竟不是成年人,孩子必須管教、必須懲戒。我們要告訴孩子,犯了錯誤就一定要付出代價。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一個現象沒有:通過很多的家校矛盾事件我們可以發現有這樣一個特點——很多時候明明好像應該處於弱勢一方的家長,往往處於強勢一方。

你看,在這些矛盾中,從下往上理論上家長需要面對的分別是教師、校領導、教育局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是以一己之力挑戰一個“系統”。按說這個難度是非常大的才是……

但是令人想不通的是,往往家長可以僅憑一己之力就可以輕而易舉的把這一整套系統徹底鑿穿!

而且這個過程家長几乎不需要太多的技術操作,往往只需要依靠鬧和打就夠了……

當教育失去了尊嚴,教師也就失去了依靠

早在去年陳寶生部長做客《部長之聲》時提出:

“一定要認識到,教育質量是尊敬出來的,不是誰抓出來的,就是說成才自尊師始,你想成才就從尊敬老師開始,你想國安就從重視教育起步。”

我想很多人把這句話當成了說給“家長們”聽的了,作為教育管理工作的校領導、局領導不知道是否也曾意識到這句話本身也是在告誡自己?

我們都知道在生活中存在著這樣的一種現象:

夫妻一方長期不夠尊重另一方,動輒辱罵、譏諷,而另一方無論是基於什麼原因總是處於被動接受的狀態下,孩子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起來其性格必然是有問題的。對內孩子極有可能同時憎惡夫妻二人,而對外孩子則會表現出諸如暴躁、霸道、易怒又或者是另外一個極端,而這種影響有可能是一生的。

那麼再教育這個問題上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教育管理者作為教育從業人員的“父母”,其行為不是尊重、呵護、幫助,反而是一出事就往外推,一有問題就試圖犧牲自己人以達到息事寧人的目的——很奇怪的一點是教育圈子裡出現的很多問題總是喜歡以自己的方式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通過法律、法規來解決!

在當下,處分教師成為了很多管理者的“維穩”管理的主要手段!

不要把“群眾”想成小白了,日照市五蓮二中的楊老師,被當地教育局“三連殺”的處分成功的激怒了民眾!

意不意外?

驚不驚喜?

他們是不是認為所有的網民都是“鍵盤俠”,所有的網民都是激情一族而沒有思維能力?

粗暴的家長,會讓孩子疏遠整個家庭,粗暴的管理必然會讓教師徹底喪失歸屬感和認同感,最終把“教師”徹底當成是一份職業,而任何的要求、管理等等都成為了一種“任務”而不是“學習提高”!

終究大家都在表演罷了,只不過一個在臺上,一個在臺下罷了……

父母不理智的干預學校教育,最終受害的還是孩子

山東日照五蓮二中的楊老師因為對逃課學生實施懲戒而被當地教育局“三連殺”;

安徽銅陵小學教師周老師因制止打架學生而時候承受絕大心理壓力令人痛心的選擇了跳江自殺。

……

我們有理由相信最近的這兩期事件中教師收到的傷害終將影響到其他教師和他們的孩子們!

“兔死狐悲”的道理不難理解,我們沒有能力去抗爭什麼的時候我們可不可以選擇消極?

試問誰敢教這樣的孩子?

不是孩子的錯——因為孩子的錯的背後幾乎都是父母的錯,孩子們本身也是受害者。但是孩子們卻必須要去承受這樣的負面影響。

我自問如果是我,我絕對不敢教這樣的孩子!

我縱然沒有能力替這兩位老師“出口氣”,我單純為了“自保”我也不敢對其多上心……

因為代價太大了!

我曾經有過很多的夢想和理想,我願意放棄、犧牲所有的時間而只為了能夠讓多一個孩子沒有虛度光陰……但是現實教會了我,這一路上,我只能靠我自己……

但是走著走著,我感覺到越來越孤獨,越來越恐懼……

當蠻橫無賴戰勝了規則底限,文明必將倒退

錢文忠教授在他的《教育,請別再以愛的名義對孩子讓步》一文中寫到:

孩子畢竟不是成年人,孩子必須管教、必須懲戒。我們要告訴孩子,犯了錯誤就一定要付出代價。

馬雲在馬雲鄉村教師和鄉村校長正式結業上說:

“素質教育是我們追求的方向,但是素質教育不是低質教育。素質教育不等於可以放鬆教育的標準,素質教育並不等於教育不需要嚴格。”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一個現象沒有:通過很多的家校矛盾事件我們可以發現有這樣一個特點——很多時候明明好像應該處於弱勢一方的家長,往往處於強勢一方。

你看,在這些矛盾中,從下往上理論上家長需要面對的分別是教師、校領導、教育局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是以一己之力挑戰一個“系統”。按說這個難度是非常大的才是……

但是令人想不通的是,往往家長可以僅憑一己之力就可以輕而易舉的把這一整套系統徹底鑿穿!

而且這個過程家長几乎不需要太多的技術操作,往往只需要依靠鬧和打就夠了……

當教育失去了尊嚴,教師也就失去了依靠

早在去年陳寶生部長做客《部長之聲》時提出:

“一定要認識到,教育質量是尊敬出來的,不是誰抓出來的,就是說成才自尊師始,你想成才就從尊敬老師開始,你想國安就從重視教育起步。”

我想很多人把這句話當成了說給“家長們”聽的了,作為教育管理工作的校領導、局領導不知道是否也曾意識到這句話本身也是在告誡自己?

我們都知道在生活中存在著這樣的一種現象:

夫妻一方長期不夠尊重另一方,動輒辱罵、譏諷,而另一方無論是基於什麼原因總是處於被動接受的狀態下,孩子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起來其性格必然是有問題的。對內孩子極有可能同時憎惡夫妻二人,而對外孩子則會表現出諸如暴躁、霸道、易怒又或者是另外一個極端,而這種影響有可能是一生的。

那麼再教育這個問題上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教育管理者作為教育從業人員的“父母”,其行為不是尊重、呵護、幫助,反而是一出事就往外推,一有問題就試圖犧牲自己人以達到息事寧人的目的——很奇怪的一點是教育圈子裡出現的很多問題總是喜歡以自己的方式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通過法律、法規來解決!

在當下,處分教師成為了很多管理者的“維穩”管理的主要手段!

不要把“群眾”想成小白了,日照市五蓮二中的楊老師,被當地教育局“三連殺”的處分成功的激怒了民眾!

意不意外?

驚不驚喜?

他們是不是認為所有的網民都是“鍵盤俠”,所有的網民都是激情一族而沒有思維能力?

粗暴的家長,會讓孩子疏遠整個家庭,粗暴的管理必然會讓教師徹底喪失歸屬感和認同感,最終把“教師”徹底當成是一份職業,而任何的要求、管理等等都成為了一種“任務”而不是“學習提高”!

終究大家都在表演罷了,只不過一個在臺上,一個在臺下罷了……

父母不理智的干預學校教育,最終受害的還是孩子

山東日照五蓮二中的楊老師因為對逃課學生實施懲戒而被當地教育局“三連殺”;

安徽銅陵小學教師周老師因制止打架學生而時候承受絕大心理壓力令人痛心的選擇了跳江自殺。

……

我們有理由相信最近的這兩期事件中教師收到的傷害終將影響到其他教師和他們的孩子們!

“兔死狐悲”的道理不難理解,我們沒有能力去抗爭什麼的時候我們可不可以選擇消極?

試問誰敢教這樣的孩子?

不是孩子的錯——因為孩子的錯的背後幾乎都是父母的錯,孩子們本身也是受害者。但是孩子們卻必須要去承受這樣的負面影響。

我自問如果是我,我絕對不敢教這樣的孩子!

我縱然沒有能力替這兩位老師“出口氣”,我單純為了“自保”我也不敢對其多上心……

因為代價太大了!

我曾經有過很多的夢想和理想,我願意放棄、犧牲所有的時間而只為了能夠讓多一個孩子沒有虛度光陰……但是現實教會了我,這一路上,我只能靠我自己……

但是走著走著,我感覺到越來越孤獨,越來越恐懼……

當蠻橫無賴戰勝了規則底限,文明必將倒退

錢文忠教授在他的《教育,請別再以愛的名義對孩子讓步》一文中寫到:

孩子畢竟不是成年人,孩子必須管教、必須懲戒。我們要告訴孩子,犯了錯誤就一定要付出代價。

馬雲在馬雲鄉村教師和鄉村校長正式結業上說:

“素質教育是我們追求的方向,但是素質教育不是低質教育。素質教育不等於可以放鬆教育的標準,素質教育並不等於教育不需要嚴格。”

我們一面在強調教育是有“尊嚴”的,可是我們自己又一遍一遍的踐踏尊嚴;

我們一面在強調教育是有“規律”的,可是我們自己又一遍一遍的破壞規律;

我們一面在強調教育是有“溫度”的,可是我們自己又一遍一遍的澆滅熱情;

回顧歷史,什麼時代蠻橫可以戰勝文明?而戰勝文明之後帶來的又是怎樣的黑暗,這點我想從事教育工作的尤其是教育管理工作的人不會不知道吧?

你們不應該僅僅應該是管理者,也應該是家校之間的溝通橋樑不是嗎?

语文教育杨柳依依
2019-07-18


這是繼五蓮二中楊老師事件的又一起讓人心疼的家校矛盾事件。我堅決支持家屬的做法,不能讓周老師走得不瞑目。

1.回顧事情。

6月19日,周老師發現班上的一位女同學和一位男同學起了衝突。周老師毫不猶豫地拉開了男同學,在拉扯過程中,因為那位男同學不服氣,與周老師發生了肢體衝突。 家長找到學校要求,要求周老師道歉,並支付930元的醫藥費。 周老師拒絕道歉,也拒絕支付醫藥費,後來是他岳母支付的醫藥費。

後來周老師為此事夜不能寐,離家出走,最後卻傳來噩耗,周老師投江自盡。

2.老師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

一個男同學和女同學打架,從力氣上來說,男同學更勝一籌,周老師在勸架的時候,只能拉開男同學,萬一打出了問題,後果將不堪設想。

老師的做法是完全沒有錯的,換做任何一個老師都會這樣處理。


這是繼五蓮二中楊老師事件的又一起讓人心疼的家校矛盾事件。我堅決支持家屬的做法,不能讓周老師走得不瞑目。

1.回顧事情。

6月19日,周老師發現班上的一位女同學和一位男同學起了衝突。周老師毫不猶豫地拉開了男同學,在拉扯過程中,因為那位男同學不服氣,與周老師發生了肢體衝突。 家長找到學校要求,要求周老師道歉,並支付930元的醫藥費。 周老師拒絕道歉,也拒絕支付醫藥費,後來是他岳母支付的醫藥費。

後來周老師為此事夜不能寐,離家出走,最後卻傳來噩耗,周老師投江自盡。

2.老師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

一個男同學和女同學打架,從力氣上來說,男同學更勝一籌,周老師在勸架的時候,只能拉開男同學,萬一打出了問題,後果將不堪設想。

老師的做法是完全沒有錯的,換做任何一個老師都會這樣處理。

3.學生的行為也讓人心寒。

好男不跟女鬥,一個男同學居然跟女生打架,可見這個男生平常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並沒有因為周老師的出現 停止和女生打架,可見這位學生是多麼的心高氣傲,老師勸架時理應拉開男生,但是這位男同學竟然還和老師發生肢體衝突, 這樣的學生該是怎樣的桀驁不馴?

4.熊孩子的背後是熊家長。

這次事件再次證明了熊孩子的背後一定是熊家長,孩子的家庭教育決定了孩子的成長。

學生桀驁不馴,脾氣暴躁,家長也好不了哪兒去。

家長多次到學校鬧事,他並沒有弄清老師為什麼會這樣處理。也沒有意識到,萬一他的兒子把這位女同學打傷了,後果將是他自己承擔。他只是認為老師和他的兒子發生了肢體衝突,老師就應該道歉,就應該支付醫藥費。這是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說的難聽一點,他就是想訛詐老師。

5.校方都做了些什麼?

男同學和女同學發生肢體衝突,老師來勸架,拉開男同學,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難道這件事情作為老師不該管嗎?或者是要等到向學校申請,聯繫家長,然後再去拉開打架的同學嗎? 那麼那個時候的後果又是由誰來承擔呢?老師的處理是完全正確的。

但是 校方為什麼一次又一次允許家長到學校胡鬧?他們的門衛室是做什麼的?家長一次又一次但學校滋事,這已經不是老師一個人的事情了,學校為什麼沒有及時制止? 校方的立場何在?如果是老師的確做錯了,老師可以道歉,但是在這件事情中,老師沒有任何的錯誤,為什麼也要讓老師道歉?如果是老師把孩子打傷了可以支付醫藥費,但是孩子並沒有被打傷,校方為什麼要息事寧人?

醫藥費並不是周老師出的,只是他的岳母不想讓把事情鬧大,出了930元錢。校方就不應該同意事情這樣處理,老師沒錯就是沒錯,不能背黑鍋,這是原則問題,而不是隻為將事情解決就結束了,一旦出了錢就承認老師錯了。

學校有沒有想過周老師都內心會是多麼煎熬?有沒有想過 以後遇到類似的事情,老師該怎麼處理?有沒有想過老師的權益應該有誰來保護?

學生有《未成年人保護法》當護身符,老師有教師“八不準”“六不”約束,但是當學生和老師發生衝突時,犧牲的絕對是老師。

一位負責的老師,一位有尊嚴的老師,不得不為了自己的尊嚴離開這個世界,用他43歲的生命來證明自己沒有錯。這個世界到底是怎麼了?周老師用最決絕的方式來向這個世界宣戰,來張邪惡宣戰,這其中的痛苦不是旁人能體會的。

所以,我堅決支持家屬的做法,替周老師討回公道。


這是繼五蓮二中楊老師事件的又一起讓人心疼的家校矛盾事件。我堅決支持家屬的做法,不能讓周老師走得不瞑目。

1.回顧事情。

6月19日,周老師發現班上的一位女同學和一位男同學起了衝突。周老師毫不猶豫地拉開了男同學,在拉扯過程中,因為那位男同學不服氣,與周老師發生了肢體衝突。 家長找到學校要求,要求周老師道歉,並支付930元的醫藥費。 周老師拒絕道歉,也拒絕支付醫藥費,後來是他岳母支付的醫藥費。

後來周老師為此事夜不能寐,離家出走,最後卻傳來噩耗,周老師投江自盡。

2.老師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

一個男同學和女同學打架,從力氣上來說,男同學更勝一籌,周老師在勸架的時候,只能拉開男同學,萬一打出了問題,後果將不堪設想。

老師的做法是完全沒有錯的,換做任何一個老師都會這樣處理。

3.學生的行為也讓人心寒。

好男不跟女鬥,一個男同學居然跟女生打架,可見這個男生平常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並沒有因為周老師的出現 停止和女生打架,可見這位學生是多麼的心高氣傲,老師勸架時理應拉開男生,但是這位男同學竟然還和老師發生肢體衝突, 這樣的學生該是怎樣的桀驁不馴?

4.熊孩子的背後是熊家長。

這次事件再次證明了熊孩子的背後一定是熊家長,孩子的家庭教育決定了孩子的成長。

學生桀驁不馴,脾氣暴躁,家長也好不了哪兒去。

家長多次到學校鬧事,他並沒有弄清老師為什麼會這樣處理。也沒有意識到,萬一他的兒子把這位女同學打傷了,後果將是他自己承擔。他只是認為老師和他的兒子發生了肢體衝突,老師就應該道歉,就應該支付醫藥費。這是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說的難聽一點,他就是想訛詐老師。

5.校方都做了些什麼?

男同學和女同學發生肢體衝突,老師來勸架,拉開男同學,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難道這件事情作為老師不該管嗎?或者是要等到向學校申請,聯繫家長,然後再去拉開打架的同學嗎? 那麼那個時候的後果又是由誰來承擔呢?老師的處理是完全正確的。

但是 校方為什麼一次又一次允許家長到學校胡鬧?他們的門衛室是做什麼的?家長一次又一次但學校滋事,這已經不是老師一個人的事情了,學校為什麼沒有及時制止? 校方的立場何在?如果是老師的確做錯了,老師可以道歉,但是在這件事情中,老師沒有任何的錯誤,為什麼也要讓老師道歉?如果是老師把孩子打傷了可以支付醫藥費,但是孩子並沒有被打傷,校方為什麼要息事寧人?

醫藥費並不是周老師出的,只是他的岳母不想讓把事情鬧大,出了930元錢。校方就不應該同意事情這樣處理,老師沒錯就是沒錯,不能背黑鍋,這是原則問題,而不是隻為將事情解決就結束了,一旦出了錢就承認老師錯了。

學校有沒有想過周老師都內心會是多麼煎熬?有沒有想過 以後遇到類似的事情,老師該怎麼處理?有沒有想過老師的權益應該有誰來保護?

學生有《未成年人保護法》當護身符,老師有教師“八不準”“六不”約束,但是當學生和老師發生衝突時,犧牲的絕對是老師。

一位負責的老師,一位有尊嚴的老師,不得不為了自己的尊嚴離開這個世界,用他43歲的生命來證明自己沒有錯。這個世界到底是怎麼了?周老師用最決絕的方式來向這個世界宣戰,來張邪惡宣戰,這其中的痛苦不是旁人能體會的。

所以,我堅決支持家屬的做法,替周老師討回公道。

FCAT520
2019-07-18

只看到報道體罰,我想問問,老師不把孩子當親生的才不會恨鐵不成鋼。調皮搗蛋,作業不完成,欺凌他人等等行為難道你作為父母不會批評甚至打罵?我遇到過這樣的家長,孩子調皮人盡皆知,總算作妖把班上一個孩子的手摔斷了(別人正常跑步,他故意伸腳),老師調查後,孩子也承認了!結果家長來後,進門第一句話是“崽,別怕,媽來了!”孩子看到媽來了,立馬改口,我沒有伸腳………結果,家長責備老師故意誣陷他兒子,並且大鬧辦公室,打罵老師…再後來,警察介入,無奈的說,這個家長在派出所備案太多………無法想象這樣的家長能教務處怎樣的孩子!!!

刘铭223919603
2019-07-18

忍不住又想回復一下!今天跟家姐通話,說6年級剛畢業的外甥去私人補習班補課,男孩子沒完成作業都打手心了,回來淚眼婆娑,我姐姐、姐夫沒有認為老師有錯,前段時間他們學校班級也發生過老師懲戒學生(打手心,打脖子事情)!家長鬧到檢察院,他們班包括我外甥7名同學被單獨叫去問話:有麼有打?怎麼打的?回答都是沒有!實際是有的!後沒有對涉事老師懲罰。從此後!所以同學疏遠該學生,老師對其學習再未問津過!作為家長,你鬧一次你的孩紙就被孤立被老師放任自流!此後他的文化課你來操心,孩紙如果自閉症了你會後悔一輩子

唯心主义269
2019-07-17

這個假期為了評個職稱,天天早上忙到深夜,而且有幾個培訓任務,同時要抽時間去搞扶貧,這兩個星期上面什麼領導下來檢查,要天天到農戶家裡蹲著,同時假期裡還有一些材料要做,因為一開學就要檢查了,難怪這幾年都招不到人來當老師,縣裡面年年招70個左右的老師有編制哦,年年都只有30來個報名,現在連考試面試都免了,連那些沒有教師資格證的都招了,實在不夠,就返聘一些退休老師回來,這社會啊,這教育啊,不知道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難道就不能讓老師們純粹教書嗎?無關教育教學的雜事幹嘛那麼多,加上現在的熊家長熊孩子一大堆,什麼都賴老師身上

DKE老李
2019-07-20

我完全能夠理解周老師的感覺,因為我算是親身經歷過這種事情。

大概在十多年前,我剛參加工作,在湖北某地級市的高中當老師,當時我們一起過去了五個老師,兩男三女,高中比較一般,學生大多數家庭條件不錯,全封閉式管理。年輕男老師一般血氣方剛,很有激情,一天我同事上晚自習,出去了一下,回來班上特別鬧,有一個男生鬧得最凶,於是我同事就說了那個男生,那個男生直接頂嘴,我同事就拉著他的衣服讓他站到了外面,現在回想起來有點後怕,還好沒有扯到肉。後來學生家長找到學校,讓我同事當面給學生賠禮道歉,不然就要鬧到教育局,這件事情在我們五個年輕老師的內心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校領導不停給我同事做工作,讓他去道歉,說又不會少塊肉,但我們普遍覺得這樣太侮辱人了,管學生居然還要道歉,於是我同事當時直接辭職了,學期結束之後,我們剩下的四個也都辭職了。之後我就進入了教育培訓行業,相對簡單一點,學生不喜歡老師可以直接不來,不會發生激烈的衝突。

對於這種事情,我認為根本原因就是學生家長霸道慣了,覺得你一個小老師還敢動她的孩子,他們發自內心的瞧不起老師,覺得老師應該像服務員一樣服務學生,更可笑的是,如果她孩子最後考不好,她還要再鬧,為什麼你們老師不負責,沒把她孩子成績搞上去,所以遇到這樣的家長只能惹不起躲得起。

我們培訓學校也會接觸到這樣的家長,只是我們一般就不收了,家長不配合的我們會婉拒,因為這就是雷,沒必要惹火上身。

希望這樣的家長們你們自己去辦一個學校,自己招一批自己喜歡的老師來教育自己的孩子,畢竟你們的孩子過於金貴,我們確實能力不足,伺候不起。

毫米
2019-07-21

周安員老師自殺前,曾與學生髮生過兩次衝突:

第一次,6月12日,因班上一男生未按時完成作業,周安員老師用小藤條抽打了學生小腿。家長髮現後,衝到教室,當著全班學生的面,摑打了周老師幾個耳光。在家長的逼迫和學校領導的要求下,周老師向家長道了歉。

第二次,6月19日,第三節數學課堂上,一女生與一男生為一支筆發生矛盾,致女生哭泣。周安員老師上前處置,與男生周某發生肢體衝突。男生回家後自訴身體不適,家長帶其到醫院做了CT等檢查。後續調解過程中,家長要求周安員老師道歉,並支付檢查費用930元。期間周安員老師曾電話報警。

周安員老師自殺前,曾與學生髮生過兩次衝突:

第一次,6月12日,因班上一男生未按時完成作業,周安員老師用小藤條抽打了學生小腿。家長髮現後,衝到教室,當著全班學生的面,摑打了周老師幾個耳光。在家長的逼迫和學校領導的要求下,周老師向家長道了歉。

第二次,6月19日,第三節數學課堂上,一女生與一男生為一支筆發生矛盾,致女生哭泣。周安員老師上前處置,與男生周某發生肢體衝突。男生回家後自訴身體不適,家長帶其到醫院做了CT等檢查。後續調解過程中,家長要求周安員老師道歉,並支付檢查費用930元。期間周安員老師曾電話報警。

周安員老師自殺,與這兩次師生衝突是否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因果關係,相關當事人在處理衝突事件中,有無明顯過錯,是判斷此案是否存在民事賠償、以及誰是民事賠償責任主體的關鍵。

首先,我們來分析,周安員老師自殺,與這兩次師生衝突是否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因果關係。

周安員自殺前,沒有證據顯示其患有抑鬱症等精神疾病,及遭遇其它重大精神打擊。6月28日,第二次師生衝突調解結束,周安員被迫接受了他不願意接受的處理結果。7月3日,家人發現周安員失聯。7月7日,周的屍體出現於長江無為劉家渡段。

從時間及邏輯上推理,周的自殺,第二次衝突的調解結果是直接誘因,第一次衝突的處理結果亦有潛在疊加效應。但周安員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明知投江會有死亡的後果仍實施投江,是導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自身應承擔主要責任。

然後,我們來討論,兩次師生衝突中,相關當事人有無明顯過錯。

第一次,周安員老師體罰了學生,應由學校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根據《中小學老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對其處理。家長衝進教室掌摑周老師的行為,屬於毆打和侮辱。學校應該報案,由公安機關對肇事者實施治安處罰。

但是,學校領導為滿足家長訴求,不但沒有追究家長實施校園暴力的責任,反而還逼迫周安員老師道歉,致其深感屈辱乃至絕望,是其自殺的一個潛在因素。

此事件中,學校領導處置不當,家長實施了人身攻擊,均應對周安員老師自殺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而且,學校有責任保護教師的職業安全,家長能夠衝進教室對老師實施毆打,是學校的安保工作存在不足,學校應該對後果負責。

第二次,通報中有兩個細節語焉不詳,筆者認為非常關鍵。

一是周安員老師處置兩學生矛盾時,與男生髮生的“肢體衝突”,到底是老師體罰了學生,還是學生毆打了老師,或者雙方對打。如果是周老師體罰了學生,使用的是什麼器具,體罰了學生哪個部位,造成了何種程度的傷害,CT檢查的結果怎樣。這些,都應該公開。如果是學生毆打了老師,或者是雙方對打,過程是怎樣的,誰先動手,誰負有主要責任,同樣需要查明。事發在教室,全班學生在場,將事實調查清楚是很容易的。

二是在調解過程中,周安員老師曾報警。他為什麼報警,期間發生了什麼,是否遭到威脅或攻擊,也是責任認定的關鍵。

因為這些細節沒有公開,我們只能從已有信息進行分析。學校領導在處理兩次衝突時,存在明顯的適用程序不當。老師體罰學生,是職業行為,學校才是責任主體。正確的處理程序應該是,學校與家長達成調解意見後,再根據相關規定對老師進行追責和處理,而不能讓家長與涉事教師當面協商,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也非常容易激化矛盾。

第二次衝突中,學校領導的不作為——由周安員老師與家長當面協商而不是學校出面協商,和亂作為——不作是非判斷而簡單粗暴地要求周安員老師賠償,是周安員老師自殺的重要誘因。

哀莫大於心死,你以為可以依靠的組織,為之付出所有的學校,關鍵時候,卻站在了自己的對立面,跟著外人一起欺負自己。絕望,也許才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不怕陷入深淵,只怕背後無人聲援。

周安員老師自殺前,曾與學生髮生過兩次衝突:

第一次,6月12日,因班上一男生未按時完成作業,周安員老師用小藤條抽打了學生小腿。家長髮現後,衝到教室,當著全班學生的面,摑打了周老師幾個耳光。在家長的逼迫和學校領導的要求下,周老師向家長道了歉。

第二次,6月19日,第三節數學課堂上,一女生與一男生為一支筆發生矛盾,致女生哭泣。周安員老師上前處置,與男生周某發生肢體衝突。男生回家後自訴身體不適,家長帶其到醫院做了CT等檢查。後續調解過程中,家長要求周安員老師道歉,並支付檢查費用930元。期間周安員老師曾電話報警。

周安員老師自殺,與這兩次師生衝突是否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因果關係,相關當事人在處理衝突事件中,有無明顯過錯,是判斷此案是否存在民事賠償、以及誰是民事賠償責任主體的關鍵。

首先,我們來分析,周安員老師自殺,與這兩次師生衝突是否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因果關係。

周安員自殺前,沒有證據顯示其患有抑鬱症等精神疾病,及遭遇其它重大精神打擊。6月28日,第二次師生衝突調解結束,周安員被迫接受了他不願意接受的處理結果。7月3日,家人發現周安員失聯。7月7日,周的屍體出現於長江無為劉家渡段。

從時間及邏輯上推理,周的自殺,第二次衝突的調解結果是直接誘因,第一次衝突的處理結果亦有潛在疊加效應。但周安員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明知投江會有死亡的後果仍實施投江,是導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自身應承擔主要責任。

然後,我們來討論,兩次師生衝突中,相關當事人有無明顯過錯。

第一次,周安員老師體罰了學生,應由學校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根據《中小學老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對其處理。家長衝進教室掌摑周老師的行為,屬於毆打和侮辱。學校應該報案,由公安機關對肇事者實施治安處罰。

但是,學校領導為滿足家長訴求,不但沒有追究家長實施校園暴力的責任,反而還逼迫周安員老師道歉,致其深感屈辱乃至絕望,是其自殺的一個潛在因素。

此事件中,學校領導處置不當,家長實施了人身攻擊,均應對周安員老師自殺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而且,學校有責任保護教師的職業安全,家長能夠衝進教室對老師實施毆打,是學校的安保工作存在不足,學校應該對後果負責。

第二次,通報中有兩個細節語焉不詳,筆者認為非常關鍵。

一是周安員老師處置兩學生矛盾時,與男生髮生的“肢體衝突”,到底是老師體罰了學生,還是學生毆打了老師,或者雙方對打。如果是周老師體罰了學生,使用的是什麼器具,體罰了學生哪個部位,造成了何種程度的傷害,CT檢查的結果怎樣。這些,都應該公開。如果是學生毆打了老師,或者是雙方對打,過程是怎樣的,誰先動手,誰負有主要責任,同樣需要查明。事發在教室,全班學生在場,將事實調查清楚是很容易的。

二是在調解過程中,周安員老師曾報警。他為什麼報警,期間發生了什麼,是否遭到威脅或攻擊,也是責任認定的關鍵。

因為這些細節沒有公開,我們只能從已有信息進行分析。學校領導在處理兩次衝突時,存在明顯的適用程序不當。老師體罰學生,是職業行為,學校才是責任主體。正確的處理程序應該是,學校與家長達成調解意見後,再根據相關規定對老師進行追責和處理,而不能讓家長與涉事教師當面協商,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也非常容易激化矛盾。

第二次衝突中,學校領導的不作為——由周安員老師與家長當面協商而不是學校出面協商,和亂作為——不作是非判斷而簡單粗暴地要求周安員老師賠償,是周安員老師自殺的重要誘因。

哀莫大於心死,你以為可以依靠的組織,為之付出所有的學校,關鍵時候,卻站在了自己的對立面,跟著外人一起欺負自己。絕望,也許才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不怕陷入深淵,只怕背後無人聲援。

綜上,第一次衝突中掌摑周安員老師的家長、第二次衝突中逼迫周安員老師的家長,以及犯有多處錯誤的學校,應該為周安員老師的死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合理的責任劃分是:周安員老師自己60%,學校20%,兩次衝突中的家長分別承擔10%。

如果對筆者的分析有異議,請以“被老師批評學生自殺”為關鍵詞搜索,看看這些案例中,有沒有判決學校和老師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姑苏讲堂
2019-07-17

周老師逝去的消息得到了確認!這是一個令人哀傷而又悲憤的消息!

周老師是一位認真負責任的老師,班級裡兩位學生因一支筆而鬧了矛盾,一男一女打起來了。周老師作為班主任,很自然的要管,總不能看著孩子打的頭破血流而不管不顧吧?

周老師就去拉架,男孩子可能情緒激動了些,不依不饒,甚至和周老師“發生了肢體接觸”(警方通報語)。周老師也迅速的控制住了局勢,問題出在晚上。男孩子回家後,他的家長知曉情況後,很憤怒!隨即帶孩子去醫院一通檢查,甚至還做了昂貴的CT。(可能是覺得佔理了,不怕花錢。)第二天就氣勢洶洶找到了學校,提了幾條要求,要周老師當著全班同學的面道歉認錯!(我不知道周老師何錯之有?正常的履行班級管理責任,哪來的錯?)賠償,甚至還提出要開除周老師!被周老師和學校當場拒絕!

這事沒完,來學校糾纏了幾次,周老師無奈只好報警!警方支持了周老師的做法!認為不需要道歉,但是涉及醫療費用的賠償問題,由雙方協商,自行解決!

整個六月份,該學生家長來學校多次,學校也多次做工作。最後採取息事寧人的做法,動員周老師賠錢了事。最後是周老師的岳母代替周老師出了這筆錢,930塊錢。(一說960多塊)

周老師感覺非常的憋屈,悶悶不樂,學校也多次找周老師談心,希望他能放下思想負擔,迴歸正常。

然而,校長又何曾懂得知識分子的錚錚傲骨?周老師被他們胡攪蠻纏,甚至還動粗,又怎能讓他在受了羞辱後,迅速釋懷?!

七月一日,周老師失蹤!直到今日,警方確認死訊!

周老師的死,可以說是為今天的教育亂象而死的!

教師現在就像待宰的羔羊,彷彿誰都可以來欺負一下,碰個瓷,訛詐一下!偏偏教育主管部門不是保護教師,出了事都是第一時間對教師痛下殺手!前段時間山東日照的楊老師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教師現在對孩子是管也不好,不管也不好!陷入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

周老師的死,既有學生家長的無恥“校鬧”所逼,也有學校不作為的“補刀”!

所以應該追求他們的責任!

剛剛我在另外一篇文章裡發佈“周老師家屬將起訴鬧事學生家長和學校”的消息,瞬間就收到一百多條支持的信息!

這也說明絕大多數的人還是能夠明辨是非的!大家議論紛紛,中心只有一個,周老師是為中國的教育而死的!不能讓他白死,要追究相關責任人,來告慰那憋屈的靈魂!

更希望周老師的死,能夠喚醒人們對教育的關注!能夠改變當今的教育亂象!

願周老師安息!天堂沒有屈辱與不公!

周老師逝去的消息得到了確認!這是一個令人哀傷而又悲憤的消息!

周老師是一位認真負責任的老師,班級裡兩位學生因一支筆而鬧了矛盾,一男一女打起來了。周老師作為班主任,很自然的要管,總不能看著孩子打的頭破血流而不管不顧吧?

周老師就去拉架,男孩子可能情緒激動了些,不依不饒,甚至和周老師“發生了肢體接觸”(警方通報語)。周老師也迅速的控制住了局勢,問題出在晚上。男孩子回家後,他的家長知曉情況後,很憤怒!隨即帶孩子去醫院一通檢查,甚至還做了昂貴的CT。(可能是覺得佔理了,不怕花錢。)第二天就氣勢洶洶找到了學校,提了幾條要求,要周老師當著全班同學的面道歉認錯!(我不知道周老師何錯之有?正常的履行班級管理責任,哪來的錯?)賠償,甚至還提出要開除周老師!被周老師和學校當場拒絕!

這事沒完,來學校糾纏了幾次,周老師無奈只好報警!警方支持了周老師的做法!認為不需要道歉,但是涉及醫療費用的賠償問題,由雙方協商,自行解決!

整個六月份,該學生家長來學校多次,學校也多次做工作。最後採取息事寧人的做法,動員周老師賠錢了事。最後是周老師的岳母代替周老師出了這筆錢,930塊錢。(一說960多塊)

周老師感覺非常的憋屈,悶悶不樂,學校也多次找周老師談心,希望他能放下思想負擔,迴歸正常。

然而,校長又何曾懂得知識分子的錚錚傲骨?周老師被他們胡攪蠻纏,甚至還動粗,又怎能讓他在受了羞辱後,迅速釋懷?!

七月一日,周老師失蹤!直到今日,警方確認死訊!

周老師的死,可以說是為今天的教育亂象而死的!

教師現在就像待宰的羔羊,彷彿誰都可以來欺負一下,碰個瓷,訛詐一下!偏偏教育主管部門不是保護教師,出了事都是第一時間對教師痛下殺手!前段時間山東日照的楊老師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教師現在對孩子是管也不好,不管也不好!陷入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

周老師的死,既有學生家長的無恥“校鬧”所逼,也有學校不作為的“補刀”!

所以應該追求他們的責任!

剛剛我在另外一篇文章裡發佈“周老師家屬將起訴鬧事學生家長和學校”的消息,瞬間就收到一百多條支持的信息!

這也說明絕大多數的人還是能夠明辨是非的!大家議論紛紛,中心只有一個,周老師是為中國的教育而死的!不能讓他白死,要追究相關責任人,來告慰那憋屈的靈魂!

更希望周老師的死,能夠喚醒人們對教育的關注!能夠改變當今的教育亂象!

願周老師安息!天堂沒有屈辱與不公!

指尖教育帝国
2019-07-18

銅陵陳瑤湖中心學校周安員老師,深愛著教育,從小的理想就是當一名好老師,打開他的電腦,裡面全都是他的備課,學生優缺點記錄,學生成績分析等等,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深愛教育的老師,在今年7月3日,他選擇從銅陵長江大橋縱身跳下,結果他19年的從教生涯,結果了他的生命。

7月15日,警方最終確定周安員老師是自殺,銅陵市郊區教育局和銅陵市公安局郊區分局也發出通報,對周安員老師的死作出了說明。但周老師的家人看了此通報卻表示分外失望,認為“與事實明顯不符,漏洞百出”。

那麼,從目前教育局和警方的通報來看,哪些情節與事實不符呢?據周家人爆料:

一、周安員老師在6月20日與學生及家長所發生的衝突中選擇報警,原因在於周老師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受到了嚴重威脅。而通報中將處理過程寫得很平靜,這不符合邏輯。

周老師的姐夫認為,教育局和警方發出的通報中將周老師與學生及家長髮生的第二次衝突的解決過程敘述的異常平靜,其實這不合邏輯,因為周老師第一次與學生家長髮生衝突時,學生家長首先衝到課堂上扇了周老師三個耳光,之後又追打到去辦公室的路上,在那樣激烈的衝突下,周老師都沒有選擇報警。

而第二次衝突,如果如校方和警方的說法那樣,周老師並沒有受到極大的欺辱和不公平對待,沒有發生激烈的衝突,周老師是不會選擇報警的,而周老師選擇報警的原因應該是自己的工作和人身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而且校方也不能保護周老師的情況下才報警的,但是校方並沒有對此事的細節做具體說明。

銅陵陳瑤湖中心學校周安員老師,深愛著教育,從小的理想就是當一名好老師,打開他的電腦,裡面全都是他的備課,學生優缺點記錄,學生成績分析等等,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深愛教育的老師,在今年7月3日,他選擇從銅陵長江大橋縱身跳下,結果他19年的從教生涯,結果了他的生命。

7月15日,警方最終確定周安員老師是自殺,銅陵市郊區教育局和銅陵市公安局郊區分局也發出通報,對周安員老師的死作出了說明。但周老師的家人看了此通報卻表示分外失望,認為“與事實明顯不符,漏洞百出”。

那麼,從目前教育局和警方的通報來看,哪些情節與事實不符呢?據周家人爆料:

一、周安員老師在6月20日與學生及家長所發生的衝突中選擇報警,原因在於周老師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受到了嚴重威脅。而通報中將處理過程寫得很平靜,這不符合邏輯。

周老師的姐夫認為,教育局和警方發出的通報中將周老師與學生及家長髮生的第二次衝突的解決過程敘述的異常平靜,其實這不合邏輯,因為周老師第一次與學生家長髮生衝突時,學生家長首先衝到課堂上扇了周老師三個耳光,之後又追打到去辦公室的路上,在那樣激烈的衝突下,周老師都沒有選擇報警。

而第二次衝突,如果如校方和警方的說法那樣,周老師並沒有受到極大的欺辱和不公平對待,沒有發生激烈的衝突,周老師是不會選擇報警的,而周老師選擇報警的原因應該是自己的工作和人身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而且校方也不能保護周老師的情況下才報警的,但是校方並沒有對此事的細節做具體說明。

二、校方稱在校方和警方的出面調解下,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書面協議,周安員老師也非常平靜,當場支付檢查費930名,而事實並非如此,周老師始終沒有接受向學生家長道歉和支付醫藥費的要求,而且整個調解過程,周老師都是沉默而痛苦的。

三、校方稱事後,學校總務主任與周老師進行了談心交流,校長也分別於6月21、24、28日通過電話和麵談的方式與周老師談心,讓其不要為此事所困擾,安心工作,而實際情況是,校方所謂的三次“談心交流”,其實是學校三次給周老師施壓,讓周老師儘快道歉賠錢,不要把事情鬧大影響學校。

四、在周老師失聯這段時間,校方、當事學生家長等人從未積極尋找過周老師,也不曾積極調查周老師的案件。周老師家人不僅要問:老師是學校的員工,員工受了委屈,出了事,學校的態度應該是這樣的嗎?而之前學校對媒體所稱的“從未放棄尋找周老師的希望”純粹是學校的謊言。

銅陵陳瑤湖中心學校周安員老師,深愛著教育,從小的理想就是當一名好老師,打開他的電腦,裡面全都是他的備課,學生優缺點記錄,學生成績分析等等,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深愛教育的老師,在今年7月3日,他選擇從銅陵長江大橋縱身跳下,結果他19年的從教生涯,結果了他的生命。

7月15日,警方最終確定周安員老師是自殺,銅陵市郊區教育局和銅陵市公安局郊區分局也發出通報,對周安員老師的死作出了說明。但周老師的家人看了此通報卻表示分外失望,認為“與事實明顯不符,漏洞百出”。

那麼,從目前教育局和警方的通報來看,哪些情節與事實不符呢?據周家人爆料:

一、周安員老師在6月20日與學生及家長所發生的衝突中選擇報警,原因在於周老師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受到了嚴重威脅。而通報中將處理過程寫得很平靜,這不符合邏輯。

周老師的姐夫認為,教育局和警方發出的通報中將周老師與學生及家長髮生的第二次衝突的解決過程敘述的異常平靜,其實這不合邏輯,因為周老師第一次與學生家長髮生衝突時,學生家長首先衝到課堂上扇了周老師三個耳光,之後又追打到去辦公室的路上,在那樣激烈的衝突下,周老師都沒有選擇報警。

而第二次衝突,如果如校方和警方的說法那樣,周老師並沒有受到極大的欺辱和不公平對待,沒有發生激烈的衝突,周老師是不會選擇報警的,而周老師選擇報警的原因應該是自己的工作和人身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而且校方也不能保護周老師的情況下才報警的,但是校方並沒有對此事的細節做具體說明。

二、校方稱在校方和警方的出面調解下,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書面協議,周安員老師也非常平靜,當場支付檢查費930名,而事實並非如此,周老師始終沒有接受向學生家長道歉和支付醫藥費的要求,而且整個調解過程,周老師都是沉默而痛苦的。

三、校方稱事後,學校總務主任與周老師進行了談心交流,校長也分別於6月21、24、28日通過電話和麵談的方式與周老師談心,讓其不要為此事所困擾,安心工作,而實際情況是,校方所謂的三次“談心交流”,其實是學校三次給周老師施壓,讓周老師儘快道歉賠錢,不要把事情鬧大影響學校。

四、在周老師失聯這段時間,校方、當事學生家長等人從未積極尋找過周老師,也不曾積極調查周老師的案件。周老師家人不僅要問:老師是學校的員工,員工受了委屈,出了事,學校的態度應該是這樣的嗎?而之前學校對媒體所稱的“從未放棄尋找周老師的希望”純粹是學校的謊言。


接下來,周老師一家表示,周老師雖然人已經不在了,但是事情的真相必須被真實的披露出來,還周老師一個公道,而如今通報中的說法,再次讓周老師的死陷入不明不白之中,周家人不會接受,決定起訴校方和學生家長。

那麼,校方和學生家長將為周老師的死負哪些責任呢?小徐老師分析如下:

一、校方責任質疑:

  • 1、兩次師生衝突中,校方並沒有對鬧事家長進行阻止,致使周老師被掌摑、追打、威脅等欺辱行為,甚至在周老師受到嚴重的人身安全威脅,不堪其擾的情況下,也是周老師打電話報的警,學校並沒有出面保護周老師,這是學校對學校教職工人身安全的漠視,是嚴重不負責任的表現。
  • 2、周老師在上課期間,竟然讓學生家長進課堂行凶,掌摑、追打周老師,請問學校的安全措施是如何實施的,是誰讓懷有惡意的家長隨便進入學校的,而且進入學校後,還可以公然進老師講課的教室,學校如此鬆散的管理,誰的責任?而在周老師被追打過程中,並不見學校相關人員出來制止或報警,這又是何等的冷漠?
  • 3、周老師制止學生打架,本屬正常教學行為,而家長故意找茬,讓周老師負責學生並沒有檢查出任何病症的檢查費,還要賠禮道歉,學校不但不為周老師主持公道,反而三次施壓周老師,讓周老師儘快道歉賠錢,這難道不是校方的助紂為虐,難道不是校方的不作為?

  • 4、與周老師起衝突的學生,出自單親家庭,是周老師從三年級開始就特別關照,並一直為其免費補課,當該學生和另一女生打架,周老師上來拉架時,該生上來就給周老師一拳,周老師為了制止該生而用力按住該生致使該生心生怨氣,回家給家長說,周老師打了他,然而學校有沒有了解此事的前因後果,有沒有了解過周老師曾多年來關愛此生的事實,有沒有人向該生家長解釋過這一切?如果校方沒有積極應對這一衝突,那麼校方的失職無可避免。

    銅陵陳瑤湖中心學校周安員老師,深愛著教育,從小的理想就是當一名好老師,打開他的電腦,裡面全都是他的備課,學生優缺點記錄,學生成績分析等等,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深愛教育的老師,在今年7月3日,他選擇從銅陵長江大橋縱身跳下,結果他19年的從教生涯,結果了他的生命。

    7月15日,警方最終確定周安員老師是自殺,銅陵市郊區教育局和銅陵市公安局郊區分局也發出通報,對周安員老師的死作出了說明。但周老師的家人看了此通報卻表示分外失望,認為“與事實明顯不符,漏洞百出”。

    那麼,從目前教育局和警方的通報來看,哪些情節與事實不符呢?據周家人爆料:

    一、周安員老師在6月20日與學生及家長所發生的衝突中選擇報警,原因在於周老師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受到了嚴重威脅。而通報中將處理過程寫得很平靜,這不符合邏輯。

    周老師的姐夫認為,教育局和警方發出的通報中將周老師與學生及家長髮生的第二次衝突的解決過程敘述的異常平靜,其實這不合邏輯,因為周老師第一次與學生家長髮生衝突時,學生家長首先衝到課堂上扇了周老師三個耳光,之後又追打到去辦公室的路上,在那樣激烈的衝突下,周老師都沒有選擇報警。

    而第二次衝突,如果如校方和警方的說法那樣,周老師並沒有受到極大的欺辱和不公平對待,沒有發生激烈的衝突,周老師是不會選擇報警的,而周老師選擇報警的原因應該是自己的工作和人身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而且校方也不能保護周老師的情況下才報警的,但是校方並沒有對此事的細節做具體說明。

    二、校方稱在校方和警方的出面調解下,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書面協議,周安員老師也非常平靜,當場支付檢查費930名,而事實並非如此,周老師始終沒有接受向學生家長道歉和支付醫藥費的要求,而且整個調解過程,周老師都是沉默而痛苦的。

    三、校方稱事後,學校總務主任與周老師進行了談心交流,校長也分別於6月21、24、28日通過電話和麵談的方式與周老師談心,讓其不要為此事所困擾,安心工作,而實際情況是,校方所謂的三次“談心交流”,其實是學校三次給周老師施壓,讓周老師儘快道歉賠錢,不要把事情鬧大影響學校。

    四、在周老師失聯這段時間,校方、當事學生家長等人從未積極尋找過周老師,也不曾積極調查周老師的案件。周老師家人不僅要問:老師是學校的員工,員工受了委屈,出了事,學校的態度應該是這樣的嗎?而之前學校對媒體所稱的“從未放棄尋找周老師的希望”純粹是學校的謊言。


    接下來,周老師一家表示,周老師雖然人已經不在了,但是事情的真相必須被真實的披露出來,還周老師一個公道,而如今通報中的說法,再次讓周老師的死陷入不明不白之中,周家人不會接受,決定起訴校方和學生家長。

    那麼,校方和學生家長將為周老師的死負哪些責任呢?小徐老師分析如下:

    一、校方責任質疑:

    • 1、兩次師生衝突中,校方並沒有對鬧事家長進行阻止,致使周老師被掌摑、追打、威脅等欺辱行為,甚至在周老師受到嚴重的人身安全威脅,不堪其擾的情況下,也是周老師打電話報的警,學校並沒有出面保護周老師,這是學校對學校教職工人身安全的漠視,是嚴重不負責任的表現。
    • 2、周老師在上課期間,竟然讓學生家長進課堂行凶,掌摑、追打周老師,請問學校的安全措施是如何實施的,是誰讓懷有惡意的家長隨便進入學校的,而且進入學校後,還可以公然進老師講課的教室,學校如此鬆散的管理,誰的責任?而在周老師被追打過程中,並不見學校相關人員出來制止或報警,這又是何等的冷漠?
    • 3、周老師制止學生打架,本屬正常教學行為,而家長故意找茬,讓周老師負責學生並沒有檢查出任何病症的檢查費,還要賠禮道歉,學校不但不為周老師主持公道,反而三次施壓周老師,讓周老師儘快道歉賠錢,這難道不是校方的助紂為虐,難道不是校方的不作為?

    • 4、與周老師起衝突的學生,出自單親家庭,是周老師從三年級開始就特別關照,並一直為其免費補課,當該學生和另一女生打架,周老師上來拉架時,該生上來就給周老師一拳,周老師為了制止該生而用力按住該生致使該生心生怨氣,回家給家長說,周老師打了他,然而學校有沒有了解此事的前因後果,有沒有了解過周老師曾多年來關愛此生的事實,有沒有人向該生家長解釋過這一切?如果校方沒有積極應對這一衝突,那麼校方的失職無可避免。

    二、涉事家長一方面的責任質疑:

    • 1、當事學生家長要周老師當著全班同學的面道歉,賠償檢查費,並揚言自己“上面有人”,要周老師“幹不成老師”,從6月20到7月初給周老師帶來的人身和精神上的嚴重威脅,致使最終周老師向該學生家長賠償930元檢查費,而在周老師沒錯,也未傷及學生的情況下,這算不算敲詐勒索?

    • 2、兩次師生矛盾中,家長對周老師實施的毆打,侮辱,恐嚇和侮辱等行為,算不算違法,能不能追究法律責任?

    周老師曾在離家失聯的前一天告訴家人:“賠了錢,就意味著我錯了,但我沒有錯。”自始至終“沒有錯”的周老師,愛學生、認真負責的周老師,從三年級一直關照為其打架學生補課的周老師,在相關人員的冷漠欺辱下“崩潰”投江,家人說,周老師是把自己的名節看得比命還重要的人,他一輩子的理想是當一個好老師,然而,最終周老師的一切理想和信念在現實面前一文不值。

    銅陵陳瑤湖中心學校周安員老師,深愛著教育,從小的理想就是當一名好老師,打開他的電腦,裡面全都是他的備課,學生優缺點記錄,學生成績分析等等,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深愛教育的老師,在今年7月3日,他選擇從銅陵長江大橋縱身跳下,結果他19年的從教生涯,結果了他的生命。

    7月15日,警方最終確定周安員老師是自殺,銅陵市郊區教育局和銅陵市公安局郊區分局也發出通報,對周安員老師的死作出了說明。但周老師的家人看了此通報卻表示分外失望,認為“與事實明顯不符,漏洞百出”。

    那麼,從目前教育局和警方的通報來看,哪些情節與事實不符呢?據周家人爆料:

    一、周安員老師在6月20日與學生及家長所發生的衝突中選擇報警,原因在於周老師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受到了嚴重威脅。而通報中將處理過程寫得很平靜,這不符合邏輯。

    周老師的姐夫認為,教育局和警方發出的通報中將周老師與學生及家長髮生的第二次衝突的解決過程敘述的異常平靜,其實這不合邏輯,因為周老師第一次與學生家長髮生衝突時,學生家長首先衝到課堂上扇了周老師三個耳光,之後又追打到去辦公室的路上,在那樣激烈的衝突下,周老師都沒有選擇報警。

    而第二次衝突,如果如校方和警方的說法那樣,周老師並沒有受到極大的欺辱和不公平對待,沒有發生激烈的衝突,周老師是不會選擇報警的,而周老師選擇報警的原因應該是自己的工作和人身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而且校方也不能保護周老師的情況下才報警的,但是校方並沒有對此事的細節做具體說明。

    二、校方稱在校方和警方的出面調解下,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書面協議,周安員老師也非常平靜,當場支付檢查費930名,而事實並非如此,周老師始終沒有接受向學生家長道歉和支付醫藥費的要求,而且整個調解過程,周老師都是沉默而痛苦的。

    三、校方稱事後,學校總務主任與周老師進行了談心交流,校長也分別於6月21、24、28日通過電話和麵談的方式與周老師談心,讓其不要為此事所困擾,安心工作,而實際情況是,校方所謂的三次“談心交流”,其實是學校三次給周老師施壓,讓周老師儘快道歉賠錢,不要把事情鬧大影響學校。

    四、在周老師失聯這段時間,校方、當事學生家長等人從未積極尋找過周老師,也不曾積極調查周老師的案件。周老師家人不僅要問:老師是學校的員工,員工受了委屈,出了事,學校的態度應該是這樣的嗎?而之前學校對媒體所稱的“從未放棄尋找周老師的希望”純粹是學校的謊言。


    接下來,周老師一家表示,周老師雖然人已經不在了,但是事情的真相必須被真實的披露出來,還周老師一個公道,而如今通報中的說法,再次讓周老師的死陷入不明不白之中,周家人不會接受,決定起訴校方和學生家長。

    那麼,校方和學生家長將為周老師的死負哪些責任呢?小徐老師分析如下:

    一、校方責任質疑:

    • 1、兩次師生衝突中,校方並沒有對鬧事家長進行阻止,致使周老師被掌摑、追打、威脅等欺辱行為,甚至在周老師受到嚴重的人身安全威脅,不堪其擾的情況下,也是周老師打電話報的警,學校並沒有出面保護周老師,這是學校對學校教職工人身安全的漠視,是嚴重不負責任的表現。
    • 2、周老師在上課期間,竟然讓學生家長進課堂行凶,掌摑、追打周老師,請問學校的安全措施是如何實施的,是誰讓懷有惡意的家長隨便進入學校的,而且進入學校後,還可以公然進老師講課的教室,學校如此鬆散的管理,誰的責任?而在周老師被追打過程中,並不見學校相關人員出來制止或報警,這又是何等的冷漠?
    • 3、周老師制止學生打架,本屬正常教學行為,而家長故意找茬,讓周老師負責學生並沒有檢查出任何病症的檢查費,還要賠禮道歉,學校不但不為周老師主持公道,反而三次施壓周老師,讓周老師儘快道歉賠錢,這難道不是校方的助紂為虐,難道不是校方的不作為?

    • 4、與周老師起衝突的學生,出自單親家庭,是周老師從三年級開始就特別關照,並一直為其免費補課,當該學生和另一女生打架,周老師上來拉架時,該生上來就給周老師一拳,周老師為了制止該生而用力按住該生致使該生心生怨氣,回家給家長說,周老師打了他,然而學校有沒有了解此事的前因後果,有沒有了解過周老師曾多年來關愛此生的事實,有沒有人向該生家長解釋過這一切?如果校方沒有積極應對這一衝突,那麼校方的失職無可避免。

    二、涉事家長一方面的責任質疑:

    • 1、當事學生家長要周老師當著全班同學的面道歉,賠償檢查費,並揚言自己“上面有人”,要周老師“幹不成老師”,從6月20到7月初給周老師帶來的人身和精神上的嚴重威脅,致使最終周老師向該學生家長賠償930元檢查費,而在周老師沒錯,也未傷及學生的情況下,這算不算敲詐勒索?

    • 2、兩次師生矛盾中,家長對周老師實施的毆打,侮辱,恐嚇和侮辱等行為,算不算違法,能不能追究法律責任?

    周老師曾在離家失聯的前一天告訴家人:“賠了錢,就意味著我錯了,但我沒有錯。”自始至終“沒有錯”的周老師,愛學生、認真負責的周老師,從三年級一直關照為其打架學生補課的周老師,在相關人員的冷漠欺辱下“崩潰”投江,家人說,周老師是把自己的名節看得比命還重要的人,他一輩子的理想是當一個好老師,然而,最終周老師的一切理想和信念在現實面前一文不值。

    小徐老師支持周老師的家人起訴學校和涉事家長,要給周老師沒去說的理兒找個能說的地兒說一說,要讓冷漠的、不作為的,不分青紅皁白,不主持公道一味給老師施壓的校方相關人員聽一聽周老師的委屈,要讓欺辱周老師的家長,任意毆打周老師、威脅周老師的家長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多麼忘恩負義,恩將仇報,多麼可恥!

    即使周老師的死法律無法給一個說法,但是學校的不作為,相關人員的失職必將受到教育部門的處理,而無理取鬧的家長的做法也必將受到良心的譴責,受到道德的審判。

爱河北人
2019-07-18

當你批評學生的時候,你得防著有一支錄音筆正在錄製證據,然後有人會從中截取一段,讓你成為眾矢之的,讓你身敗名裂,讓你無處藏身。你今天還是一個受人尊重的優秀教師,明天就成了一個千夫所指的萬惡之徒。

當你批評學生的時候,你得防著有一支錄音筆正在錄製證據,然後有人會從中截取一段,讓你成為眾矢之的,讓你身敗名裂,讓你無處藏身。你今天還是一個受人尊重的優秀教師,明天就成了一個千夫所指的萬惡之徒。

當你處理違紀學生的時候,那個藏在角落裡的你把他當兒子對待的學生偷偷的拿手機在攝像呢,一會兒功夫,這段視頻就會在網絡上發酵。然後,家長找你麻煩,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找你談話,緊接著,各種處分鋪天蓋地而來,能保得住飯碗,你就謝天謝地了。

有兩個學生打架,你上去制止,家長說你體罰了,然後,不斷找你麻煩,讓你出醫療費,讓你向學生道歉,然後沒完沒了的折磨你。尊嚴一點點喪失,直到乾乾淨淨。你成了一個犯錯的孩子,那個壞學生的家長卻成了你的家長,可以隨便對你吆五喝六,可以決定你的生死存亡。

當你批評學生的時候,你得防著有一支錄音筆正在錄製證據,然後有人會從中截取一段,讓你成為眾矢之的,讓你身敗名裂,讓你無處藏身。你今天還是一個受人尊重的優秀教師,明天就成了一個千夫所指的萬惡之徒。

當你處理違紀學生的時候,那個藏在角落裡的你把他當兒子對待的學生偷偷的拿手機在攝像呢,一會兒功夫,這段視頻就會在網絡上發酵。然後,家長找你麻煩,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找你談話,緊接著,各種處分鋪天蓋地而來,能保得住飯碗,你就謝天謝地了。

有兩個學生打架,你上去制止,家長說你體罰了,然後,不斷找你麻煩,讓你出醫療費,讓你向學生道歉,然後沒完沒了的折磨你。尊嚴一點點喪失,直到乾乾淨淨。你成了一個犯錯的孩子,那個壞學生的家長卻成了你的家長,可以隨便對你吆五喝六,可以決定你的生死存亡。

一個學生不聽話,不學習,欺負同學,當你把他批評完之後,你心裡會戰戰兢兢:這個孩子會不會在二十年之後找我的麻煩?

現在,人們正在熱議是否將戒尺還給老師,但是,當戒尺真正落下的時候,誰能給老師一枚免死金牌呢?

五蓮二中的楊守梅老師僅僅是用書敲打了兩個遲到後又不服從管教的學生,這位全縣最優秀的老師——中考前十名中她的班裡出了四個,卻背了一個掃地出門的處分。棄之如敝屣——她將永遠離開她奮鬥出了這麼輝煌成績的二中,不知道還有哪所學校敢接收她。

當你批評學生的時候,你得防著有一支錄音筆正在錄製證據,然後有人會從中截取一段,讓你成為眾矢之的,讓你身敗名裂,讓你無處藏身。你今天還是一個受人尊重的優秀教師,明天就成了一個千夫所指的萬惡之徒。

當你處理違紀學生的時候,那個藏在角落裡的你把他當兒子對待的學生偷偷的拿手機在攝像呢,一會兒功夫,這段視頻就會在網絡上發酵。然後,家長找你麻煩,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找你談話,緊接著,各種處分鋪天蓋地而來,能保得住飯碗,你就謝天謝地了。

有兩個學生打架,你上去制止,家長說你體罰了,然後,不斷找你麻煩,讓你出醫療費,讓你向學生道歉,然後沒完沒了的折磨你。尊嚴一點點喪失,直到乾乾淨淨。你成了一個犯錯的孩子,那個壞學生的家長卻成了你的家長,可以隨便對你吆五喝六,可以決定你的生死存亡。

一個學生不聽話,不學習,欺負同學,當你把他批評完之後,你心裡會戰戰兢兢:這個孩子會不會在二十年之後找我的麻煩?

現在,人們正在熱議是否將戒尺還給老師,但是,當戒尺真正落下的時候,誰能給老師一枚免死金牌呢?

五蓮二中的楊守梅老師僅僅是用書敲打了兩個遲到後又不服從管教的學生,這位全縣最優秀的老師——中考前十名中她的班裡出了四個,卻背了一個掃地出門的處分。棄之如敝屣——她將永遠離開她奮鬥出了這麼輝煌成績的二中,不知道還有哪所學校敢接收她。

而且原本一個正直的人,就因為處理了兩個違紀學生,就背了一個“老賴”的名號——被打入信用黑名單。

宣威九中一位班主任也是因為處理了兩個搗蛋的學生,被處以降檔處分。這兩個學生上晚自習的時候邊吃零食邊說話,值課老師勸其別吃了,這兩個學生吃得更凶了,說話也更凶了,完全不把老師當回事。教學秩序遭到嚴重破壞,同學們都干擾得沒法學習。值課老師沒有辦法,只好給這位班主任老師打電話。班主任老師抹黑從家裡趕來,將那兩個傢伙打了兩巴掌,踢了幾腳。被學生偷偷錄了視頻,然後發到網上。這個老師就被處分了。

我們先分析一下,這兩個學生如此破壞教學秩序,該不該教訓?為什麼戒尺落下去,學生毫髮無損,而老師卻遍體鱗傷呢?

在這些事件裡面,那些逃課的、遲到的、打架的、破壞教學秩序的學生,都變成了“受害者”,成了保護對象。我不明白,為什麼要保護這樣的人呢?

而制止他們、教育他們、管理他們的老師成了暴徒,成了壞人,不僅受處分,還得低三下四地向這些壞學生賠禮道歉。

如果這種現象成為常態,我們的教育必將進入萬劫不復的境地。老師的管理權的喪失,造成的惡果實在是難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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