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0年的終身制員工如被公司裁員,如何賠,2N+1嗎?

10 個回答
也许杂谈
2019-08-29

首先,不是“終身制員工”,是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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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固定期勞動合同,通俗來講,是指:

  • 無確定的終止時間;
  • 只要不出問題,可以一直幹到退休為止;
  • 具有很強的穩定性,對用人單位有一定約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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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不可解除

雖然擁有以上諸多優點,但也不是說就進了保險箱。

當符合法律要件時,如協商解除、滿足解聘條件、裁員等情形,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解除。

  • 其中的“滿足解聘條件”,就有大把的可操作空間

如單位設立考核標準,未達標便解除合同;如單位設立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就有“解除合同”項;等等。

單位耍流氓的情形也是屢見不鮮,只要想找,總能找出解除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理由來。雖然最終通過法律手段能要到一些錢,但單位的目的大致是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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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問題(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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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商解除

如果工作時互相覺得很不愉快,(好一點的)單位有可能提出協商解除,當然,也有可能是自己主動提出要解除。

這種解除方式主要看自己的談判能力。如果對法律規定及相關案例比較熟悉,能要到一個很好的價錢。

我的一個朋友,因為在單位幹得不痛快,就通過“主動要求協商解除”的方式,要到了“2N+1”的經濟補償金。

所謂“2N+1”,即“工作年限*2+1”。(“N”的算法附後)

協商時,可多加參考“單位有違法解除情形”,

具體見《勞動合同法》“法律責任”項,並在網上多參考一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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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員

單位不行了,發不出錢,或者因“其他原因”要裁員。雖然說相關法律要求優先留用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人員,但如果單位非要耍流氓,無固定期人員也有可能被“優先裁員”。

此時一般按“N+1”補償(好單位能給到“N+2(+3)”。(“N”的算法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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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產解除

如果單位窮得鍋都揭不開,要完蛋了,“原則上”要補償,補償標準為本單位工作年限。

如果單位沒錢賠,那隻好認倒黴了。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注意,是“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優先,如果“優先”之後 還能剩下錢,就有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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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有補償的情形

如果滿足了法律要件,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

如:違反單位相關制度的,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等。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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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作年限的算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月工資高於上年度月平三倍的,最近出了新的政策,麻煩讀者自查一下)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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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1年5個月,賠11.5個月工資;工作11年6個月,賠12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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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N”的算法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注意,是前12個月的所有“貨幣性收入”的總和,再除以12。(不是一個月的基礎工資)

青年杂记
2019-08-23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那就是現在並不存在所謂的終身制員工,以前在日本有這種說法,但是現在已經逐步在取消了,國內的終身制員工無非是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簽了這個合同並非就是終身制員工了,只是三種勞動合同中的一種形式而已;

其次,無固定期限的員工也不是不能夠裁,如果企業確實遇到了生存的困境,那麼裁員降本增效是必然的選擇,但是對於裁這些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是有講究的,並能隨便讓公司動刀子。比如,一般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工齡都比較長,如果離退休年齡已不滿5年,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原則上是不能裁員的,否則是要按照雙倍賠償,也就是2N*M+1(N為工作年限,M為裁員前12個月職工的月平均工資),如果沒有達到退休年齡差額這個條件,那麼若公司無正當的理由,違法裁員的話,按照規定,也是要按照上述標準賠的。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那就是現在並不存在所謂的終身制員工,以前在日本有這種說法,但是現在已經逐步在取消了,國內的終身制員工無非是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簽了這個合同並非就是終身制員工了,只是三種勞動合同中的一種形式而已;

其次,無固定期限的員工也不是不能夠裁,如果企業確實遇到了生存的困境,那麼裁員降本增效是必然的選擇,但是對於裁這些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是有講究的,並能隨便讓公司動刀子。比如,一般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工齡都比較長,如果離退休年齡已不滿5年,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原則上是不能裁員的,否則是要按照雙倍賠償,也就是2N*M+1(N為工作年限,M為裁員前12個月職工的月平均工資),如果沒有達到退休年齡差額這個條件,那麼若公司無正當的理由,違法裁員的話,按照規定,也是要按照上述標準賠的。

最後,剛剛說到的是理論上的,在實際操作中有各種潛規則,員工是很難拿到2N+1的賠償的,一般有三種情況下可以拿到,一是你所在的公司很有名氣,即使裁員也要保留自己的面子,這種情況下,公司會考慮到社會影響,有可能會按照這種方式來賠付,不管是不是觸發了退休差額年限或者是違法解除的條件;而是你的公司被財大氣粗的公司給收購了,這種情況下一般在短時間內會很有錢,而且新的母公司為追求平穩過度,一般在裁員這方面還是比較大度的;三是你在非常正規的企業,比如國企、港資、外企獨資企業,這樣的企業財力雄厚,裁員屬於戰略性調整,都備著資金來處理這樣的問題,而且他們也是《勞動合同法》監管最嚴的企業,所以他們一般也不會吝嗇。

以我去年處理的實際案例為例,簡單分析一下一般民營企業的策略:

之前我們公司因為產品轉型,原有的一條生產線轉了一部分人到新的生產線後,人數多了,需要進行裁員,共計劃裁掉26名工人,公司採取的措施主要有兩個:一是安排他們做轉崗培訓,培訓結束後,進入另外一個車間上班,但是另外一個車間並不能消化掉這麼多人,而且工作環境要差很多;二是保留原來的崗位,但是工作地點是公司在湖南的分公司。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那就是現在並不存在所謂的終身制員工,以前在日本有這種說法,但是現在已經逐步在取消了,國內的終身制員工無非是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簽了這個合同並非就是終身制員工了,只是三種勞動合同中的一種形式而已;

其次,無固定期限的員工也不是不能夠裁,如果企業確實遇到了生存的困境,那麼裁員降本增效是必然的選擇,但是對於裁這些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是有講究的,並能隨便讓公司動刀子。比如,一般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工齡都比較長,如果離退休年齡已不滿5年,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原則上是不能裁員的,否則是要按照雙倍賠償,也就是2N*M+1(N為工作年限,M為裁員前12個月職工的月平均工資),如果沒有達到退休年齡差額這個條件,那麼若公司無正當的理由,違法裁員的話,按照規定,也是要按照上述標準賠的。

最後,剛剛說到的是理論上的,在實際操作中有各種潛規則,員工是很難拿到2N+1的賠償的,一般有三種情況下可以拿到,一是你所在的公司很有名氣,即使裁員也要保留自己的面子,這種情況下,公司會考慮到社會影響,有可能會按照這種方式來賠付,不管是不是觸發了退休差額年限或者是違法解除的條件;而是你的公司被財大氣粗的公司給收購了,這種情況下一般在短時間內會很有錢,而且新的母公司為追求平穩過度,一般在裁員這方面還是比較大度的;三是你在非常正規的企業,比如國企、港資、外企獨資企業,這樣的企業財力雄厚,裁員屬於戰略性調整,都備著資金來處理這樣的問題,而且他們也是《勞動合同法》監管最嚴的企業,所以他們一般也不會吝嗇。

以我去年處理的實際案例為例,簡單分析一下一般民營企業的策略:

之前我們公司因為產品轉型,原有的一條生產線轉了一部分人到新的生產線後,人數多了,需要進行裁員,共計劃裁掉26名工人,公司採取的措施主要有兩個:一是安排他們做轉崗培訓,培訓結束後,進入另外一個車間上班,但是另外一個車間並不能消化掉這麼多人,而且工作環境要差很多;二是保留原來的崗位,但是工作地點是公司在湖南的分公司。

公司給出的選擇無非是想逼著員工自己辭職,員工也明白這些,在幾番拉鋸之後,有三名年齡比較輕,工齡也比較短的辭職走人了,但是剩下的人,超過10年工齡且已滿55歲的職工有4人,超過5年工齡的有十多個,所以他們拒絕公司的安排,而是要求公司按照正常裁員程序給他們補償,公司不願意妥協,各種書面文書、各種催促上崗的函件,最終在公司工會和法務部門的主持下,公司開始和員工展開談判。

大部分員工的訴求是N+1的賠償就行了,而超過10年工齡的老員工堅持要求按照2N+1的標準賠付,估計他們在談判前是找律師諮詢過了,所以態度一直很強硬,第一次談判無果而終,公司繼續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員工參加培訓或者儘快上崗,並規定了時限,超過時限就定義為員工曠工,凡此種種,員工也被逼的很無奈,拖了一個星期後,員工要求進行第二次談判,這次員工有所妥協,不再強求2N+1,但是要求公司多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並且在計算前12個月平均工資是要將其中停產兩個月的工資摳除,同時給他們辦理失業保險。

公司在確定M這件事兒上堅決不讓步,因為人資初步估算後,如果摳除停產兩個月的工資,公司預計要多支付賠償金16萬,這是領導層不希望看到的。最終,第二次談判再次流產,不過公司的態度更加強硬,並放出風去,準備直接以曠工為由集體開除,並做好了對簿公堂的準備。而員工在僵持了一個多月後,再次妥協,畢竟很多人還要繼續找工作,還要養家餬口,他們耗不起,有幾個不願妥協的就退出了集體談判。

第三次談判比較順利,除了6人沒有參加,其他20人都接受了公司的賠償方案,N*M+2,其中M是按照法律規定的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停產兩個月也計算在內,為了誘導剩餘的6人接受這些條件,公司經過一番權衡後,決定多給這些員工一個月的工資補償,以顯示公司對他們辛勤工作的感謝,不過這多出的一個月工資,並不是按照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算的,而是直接以最低工資標準來算的。

剩餘的6人因為不同意公司的方案,最終走到了仲裁程序,不過仲裁委還是習慣性的希望走調解程序,在仲裁委的主持下,那6名員工最後還是接受了原先的方案,既沒有多,也沒有少,但是卻浪費了他們近2個月的時間。

綜上,如果自己耗得起,也願意為了個人的利益據理力爭,在確實應該得到2N+1而沒有得到時,完全可以跟公司談判,甚至以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自己沒有達到必須按照2N+1的標準賠償的話,建議就不要死磕了,站不住腳不說,還要面對公司的各種噁心手段,不值當。

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职场再出发
2019-04-29

哪裡有什麼終身制員工,無外乎就是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而已,簽了這個合同你以為就拿到了尚方寶劍嗎?現實中企業也是說裁就裁的!


以我司為例,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非常多,畢竟第三次籤合同基本就籤無固定期限了。前段時間裁員,理論上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是要優先考慮留用的,但最終裁掉的卻都是這批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別拿著法律條文照本宣科,現實中都有通用的潛規則的。

哪裡有什麼終身制員工,無外乎就是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而已,簽了這個合同你以為就拿到了尚方寶劍嗎?現實中企業也是說裁就裁的!


以我司為例,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非常多,畢竟第三次籤合同基本就籤無固定期限了。前段時間裁員,理論上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是要優先考慮留用的,但最終裁掉的卻都是這批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別拿著法律條文照本宣科,現實中都有通用的潛規則的。

慣例:賠償

舉個例子,比如小王在公司工作了10年,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每個月工資8000元,4月份發了年終獎金30000元。要被公司裁掉了,最通用的賠償就是NM+1。下面開始算數學題了。


計算:N就是工作年限,這裡就是10;M指的是員工連續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也就是M=(12*8000+30000)/12=10500。NM這部分的賠償就是10*10500=105000。再加上一個月工資,也就是8000。這就是最常見的賠償方式!


而且,注意這個而且!N+1後面的這個1是可以溝通的,有的公司可能賠償N+3,等等。而且這個N也是有12年限制的。M是有三倍社平限制的。大概如此!

哪裡有什麼終身制員工,無外乎就是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而已,簽了這個合同你以為就拿到了尚方寶劍嗎?現實中企業也是說裁就裁的!


以我司為例,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非常多,畢竟第三次籤合同基本就籤無固定期限了。前段時間裁員,理論上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是要優先考慮留用的,但最終裁掉的卻都是這批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別拿著法律條文照本宣科,現實中都有通用的潛規則的。

慣例:賠償

舉個例子,比如小王在公司工作了10年,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每個月工資8000元,4月份發了年終獎金30000元。要被公司裁掉了,最通用的賠償就是NM+1。下面開始算數學題了。


計算:N就是工作年限,這裡就是10;M指的是員工連續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也就是M=(12*8000+30000)/12=10500。NM這部分的賠償就是10*10500=105000。再加上一個月工資,也就是8000。這就是最常見的賠償方式!


而且,注意這個而且!N+1後面的這個1是可以溝通的,有的公司可能賠償N+3,等等。而且這個N也是有12年限制的。M是有三倍社平限制的。大概如此!

實際:操作

上面說的頭頭是道,但一說到具體的企業,操作就五花八門了。通常而言,企業想要開掉員工了,就會找各種名義,比如要裁員了,要末位淘汰了,要績效改革了,要模式轉換了,要創新發展了,總之名義很多,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讓這些無固定期限老員工覺得自己不適合企業發展了。下面就進入談判溝通階段,通常而言,這些老員工都會拿N+1/2/3補償金走人。


實際上,有些企業連談判協商的心情都沒有,而是用“五大絕招”逼迫老員工自己辭職,五大絕招就是第一調崗,你越不想幹什麼越讓你幹什麼;第二就是調薪,打著績效考核的名義把你的薪資逐漸降低,以後就是賠償也少了很多;第三就是噁心,比如讓領導給你穿小鞋,讓領導故意折磨你,工作的再好也會受到批評;第四就是丟臉,調一個小年輕做你領導,當眾羞辱你等等;第五就是查違紀,盯著你一舉一動,比如查你的考勤查你的報銷等等,找出問題就可以光明正大以違紀開掉你。

哪裡有什麼終身制員工,無外乎就是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而已,簽了這個合同你以為就拿到了尚方寶劍嗎?現實中企業也是說裁就裁的!


以我司為例,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非常多,畢竟第三次籤合同基本就籤無固定期限了。前段時間裁員,理論上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是要優先考慮留用的,但最終裁掉的卻都是這批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別拿著法律條文照本宣科,現實中都有通用的潛規則的。

慣例:賠償

舉個例子,比如小王在公司工作了10年,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每個月工資8000元,4月份發了年終獎金30000元。要被公司裁掉了,最通用的賠償就是NM+1。下面開始算數學題了。


計算:N就是工作年限,這裡就是10;M指的是員工連續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也就是M=(12*8000+30000)/12=10500。NM這部分的賠償就是10*10500=105000。再加上一個月工資,也就是8000。這就是最常見的賠償方式!


而且,注意這個而且!N+1後面的這個1是可以溝通的,有的公司可能賠償N+3,等等。而且這個N也是有12年限制的。M是有三倍社平限制的。大概如此!

實際:操作

上面說的頭頭是道,但一說到具體的企業,操作就五花八門了。通常而言,企業想要開掉員工了,就會找各種名義,比如要裁員了,要末位淘汰了,要績效改革了,要模式轉換了,要創新發展了,總之名義很多,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讓這些無固定期限老員工覺得自己不適合企業發展了。下面就進入談判溝通階段,通常而言,這些老員工都會拿N+1/2/3補償金走人。


實際上,有些企業連談判協商的心情都沒有,而是用“五大絕招”逼迫老員工自己辭職,五大絕招就是第一調崗,你越不想幹什麼越讓你幹什麼;第二就是調薪,打著績效考核的名義把你的薪資逐漸降低,以後就是賠償也少了很多;第三就是噁心,比如讓領導給你穿小鞋,讓領導故意折磨你,工作的再好也會受到批評;第四就是丟臉,調一個小年輕做你領導,當眾羞辱你等等;第五就是查違紀,盯著你一舉一動,比如查你的考勤查你的報銷等等,找出問題就可以光明正大以違紀開掉你。

何時2N

我職場呆了20年,2N的一共也就見過五六例,總結起來基本就兩種情況。第一是合併重組裁員時,公司發善心,我有個朋友的公司被某大公司收購了,大公司不想要他們這些人,直接給了2N讓他們走。


第二就是公司非要開除某位員工。我司有次來了個新銷售總監,他非常看不慣某位大區總,可這位大區總兢兢業業,確實沒有任何過失之處,公司生意蒸蒸日上,也沒法搞裁員,而且這位大區總德高望重,把他調崗也不太合適,因為他只要在公司裡就會有影響力。最後銷售總監和他談,讓HR給了他2N的賠償,讓他走人了。


理論上來說,只有公司有過錯時,員工才能主張2N。或者公司非要開掉某員工,而某員工沒有任何過錯,而且耐心很好就是不走,公司又不準備用其他手段耗下去。


總之,超10年的終身制員工如被公司裁員,通常情況下是不會拿到2N+1的,一般也就是N+1/2/3;我們公司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就是這個價碼,我們是世界500強企業,裁員絕對走的是合法程序,其他企業也差不都的。

世界500強全國培訓經理,20年老職場,只講升職加薪的實在話,如果你喜歡我的文章,請點擊【關注】,謝謝!

喜之缘2019
2019-08-26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全靠自已的談判技巧和口才。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解約一般最少是賠N+1。N是倒退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獎金、補貼和加班費等)1是純底薪。

如果你口才好是可以談到2N+1或者更高。另外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十多年工齡應該有好幾萬。

要是因為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被開除的話。就沒有賠償。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全靠自已的談判技巧和口才。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解約一般最少是賠N+1。N是倒退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獎金、補貼和加班費等)1是純底薪。

如果你口才好是可以談到2N+1或者更高。另外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十多年工齡應該有好幾萬。

要是因為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被開除的話。就沒有賠償。


晚来风生活百态
2019-05-18

謝邀,小編目前正處於這個情況中,而且事情還沒有結束,還在和公司法律訴訟中。

下面就以小編的情況來給大家說明下具體的示例。首先要糾正下沒有終身制員工這個說法,這個更準確的說法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同一個公司連續簽訂7三次合同或者連續工作滿10年那麼就會成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也就是沒有異常情況下一直可以和公司合作到退休。

謝邀,小編目前正處於這個情況中,而且事情還沒有結束,還在和公司法律訴訟中。

下面就以小編的情況來給大家說明下具體的示例。首先要糾正下沒有終身制員工這個說法,這個更準確的說法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同一個公司連續簽訂7三次合同或者連續工作滿10年那麼就會成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也就是沒有異常情況下一直可以和公司合作到退休。

題主問的是無固定期限超過10年員工裁員的賠償問題。首先勞動法的基本條款是賠償N+1的,即工作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後面的1是可以協商。這個是建立在協商基礎上的。至於2N的情況那是在公司有過錯的前提下才能拿到2N,但是非常困難,這個要看各個公司的人品了。

謝邀,小編目前正處於這個情況中,而且事情還沒有結束,還在和公司法律訴訟中。

下面就以小編的情況來給大家說明下具體的示例。首先要糾正下沒有終身制員工這個說法,這個更準確的說法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同一個公司連續簽訂7三次合同或者連續工作滿10年那麼就會成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也就是沒有異常情況下一直可以和公司合作到退休。

題主問的是無固定期限超過10年員工裁員的賠償問題。首先勞動法的基本條款是賠償N+1的,即工作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後面的1是可以協商。這個是建立在協商基礎上的。至於2N的情況那是在公司有過錯的前提下才能拿到2N,但是非常困難,這個要看各個公司的人品了。

小編公司想裁員,人數超過10%,然後拒絕談判,或者故意顧左右言他,官方套話很多沒實際行動。首先是突然發出通知給裁員人員,願意賠N,不同意的話轉崗,然後放假待崗發基本工資,三個月後停發,何時復工等通知。

首先,小編和其他員工不同意賠償N倍,理由是公司要裁員,公司錯誤在先,按照合同法要2N,公司百般狡辯,處處設陷阱。

謝邀,小編目前正處於這個情況中,而且事情還沒有結束,還在和公司法律訴訟中。

下面就以小編的情況來給大家說明下具體的示例。首先要糾正下沒有終身制員工這個說法,這個更準確的說法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同一個公司連續簽訂7三次合同或者連續工作滿10年那麼就會成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也就是沒有異常情況下一直可以和公司合作到退休。

題主問的是無固定期限超過10年員工裁員的賠償問題。首先勞動法的基本條款是賠償N+1的,即工作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後面的1是可以協商。這個是建立在協商基礎上的。至於2N的情況那是在公司有過錯的前提下才能拿到2N,但是非常困難,這個要看各個公司的人品了。

小編公司想裁員,人數超過10%,然後拒絕談判,或者故意顧左右言他,官方套話很多沒實際行動。首先是突然發出通知給裁員人員,願意賠N,不同意的話轉崗,然後放假待崗發基本工資,三個月後停發,何時復工等通知。

首先,小編和其他員工不同意賠償N倍,理由是公司要裁員,公司錯誤在先,按照合同法要2N,公司百般狡辯,處處設陷阱。

小編指出,公司通知上的幾點問題,首先裁員10%要事先通知工會,張榜公告,還要上報上級管理單位,公司沒有,所以公司說的不成立。然後公司就開始下面幾次的輪番無恥嘴臉。

要求協商轉崗,小編同意轉崗,但是轉崗前提是薪資不變,工作符合自身的業務專業範疇,平級移動,合同重新簽訂。但是公司要求降薪,轉崗到產線做操作工,這個是具有侮辱性轉崗,是不合法的,公司也承認不對,但是他們只是口頭說,不出具文書,所以小編錄音了,而且公司已經把小編轉了兩次崗了,所以第二回合公司敗興而歸。

謝邀,小編目前正處於這個情況中,而且事情還沒有結束,還在和公司法律訴訟中。

下面就以小編的情況來給大家說明下具體的示例。首先要糾正下沒有終身制員工這個說法,這個更準確的說法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同一個公司連續簽訂7三次合同或者連續工作滿10年那麼就會成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也就是沒有異常情況下一直可以和公司合作到退休。

題主問的是無固定期限超過10年員工裁員的賠償問題。首先勞動法的基本條款是賠償N+1的,即工作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後面的1是可以協商。這個是建立在協商基礎上的。至於2N的情況那是在公司有過錯的前提下才能拿到2N,但是非常困難,這個要看各個公司的人品了。

小編公司想裁員,人數超過10%,然後拒絕談判,或者故意顧左右言他,官方套話很多沒實際行動。首先是突然發出通知給裁員人員,願意賠N,不同意的話轉崗,然後放假待崗發基本工資,三個月後停發,何時復工等通知。

首先,小編和其他員工不同意賠償N倍,理由是公司要裁員,公司錯誤在先,按照合同法要2N,公司百般狡辯,處處設陷阱。

小編指出,公司通知上的幾點問題,首先裁員10%要事先通知工會,張榜公告,還要上報上級管理單位,公司沒有,所以公司說的不成立。然後公司就開始下面幾次的輪番無恥嘴臉。

要求協商轉崗,小編同意轉崗,但是轉崗前提是薪資不變,工作符合自身的業務專業範疇,平級移動,合同重新簽訂。但是公司要求降薪,轉崗到產線做操作工,這個是具有侮辱性轉崗,是不合法的,公司也承認不對,但是他們只是口頭說,不出具文書,所以小編錄音了,而且公司已經把小編轉了兩次崗了,所以第二回合公司敗興而歸。

第三,公司要求員工不用來上班,給員工放假,準備冷處理員工,大家不同意,任然堅持上班,公司取消員工進入辦公場所權限,並且不讓進公司,這個就過分了,遇到這樣的問題請堅持到公司報道上班,拍攝視頻錄音,證明上班遭到拒絕,不是員工問題就可以了。中午公司忍不住了,露出最後的無恥嘴臉,開出開除通知,理由是擾亂公司秩序,可笑。

好了,拿到解僱文書,直接勞動仲裁吧,一般勞動仲裁有和稀泥行為,不用管他,時間到了直接裁決,小編這個這麼明顯的問題仲裁庭遲遲不給裁決,好吧,小編申請停止仲裁,上訴一審,一審過後還有二審,二審直接裁決。

謝邀,小編目前正處於這個情況中,而且事情還沒有結束,還在和公司法律訴訟中。

下面就以小編的情況來給大家說明下具體的示例。首先要糾正下沒有終身制員工這個說法,這個更準確的說法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同一個公司連續簽訂7三次合同或者連續工作滿10年那麼就會成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也就是沒有異常情況下一直可以和公司合作到退休。

題主問的是無固定期限超過10年員工裁員的賠償問題。首先勞動法的基本條款是賠償N+1的,即工作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後面的1是可以協商。這個是建立在協商基礎上的。至於2N的情況那是在公司有過錯的前提下才能拿到2N,但是非常困難,這個要看各個公司的人品了。

小編公司想裁員,人數超過10%,然後拒絕談判,或者故意顧左右言他,官方套話很多沒實際行動。首先是突然發出通知給裁員人員,願意賠N,不同意的話轉崗,然後放假待崗發基本工資,三個月後停發,何時復工等通知。

首先,小編和其他員工不同意賠償N倍,理由是公司要裁員,公司錯誤在先,按照合同法要2N,公司百般狡辯,處處設陷阱。

小編指出,公司通知上的幾點問題,首先裁員10%要事先通知工會,張榜公告,還要上報上級管理單位,公司沒有,所以公司說的不成立。然後公司就開始下面幾次的輪番無恥嘴臉。

要求協商轉崗,小編同意轉崗,但是轉崗前提是薪資不變,工作符合自身的業務專業範疇,平級移動,合同重新簽訂。但是公司要求降薪,轉崗到產線做操作工,這個是具有侮辱性轉崗,是不合法的,公司也承認不對,但是他們只是口頭說,不出具文書,所以小編錄音了,而且公司已經把小編轉了兩次崗了,所以第二回合公司敗興而歸。

第三,公司要求員工不用來上班,給員工放假,準備冷處理員工,大家不同意,任然堅持上班,公司取消員工進入辦公場所權限,並且不讓進公司,這個就過分了,遇到這樣的問題請堅持到公司報道上班,拍攝視頻錄音,證明上班遭到拒絕,不是員工問題就可以了。中午公司忍不住了,露出最後的無恥嘴臉,開出開除通知,理由是擾亂公司秩序,可笑。

好了,拿到解僱文書,直接勞動仲裁吧,一般勞動仲裁有和稀泥行為,不用管他,時間到了直接裁決,小編這個這麼明顯的問題仲裁庭遲遲不給裁決,好吧,小編申請停止仲裁,上訴一審,一審過後還有二審,二審直接裁決。

以上是小編的處理經過,想要說明的是,只要是自己沒有過錯,那麼就要爭取合理合法權益,這個期間會遇到很多不平等情況,甚至人身威脅。見識到非常多的醜惡嘴臉,讓你懷疑社會,懷疑人性。只要自己沒有問題,那麼就不要委屈求全,雖然公司一整個人事法務團隊極盡所能的製造事端,但是最後還是不能得逞。這期間對小編身心造成很大的創傷。

謝邀,小編目前正處於這個情況中,而且事情還沒有結束,還在和公司法律訴訟中。

下面就以小編的情況來給大家說明下具體的示例。首先要糾正下沒有終身制員工這個說法,這個更準確的說法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同一個公司連續簽訂7三次合同或者連續工作滿10年那麼就會成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也就是沒有異常情況下一直可以和公司合作到退休。

題主問的是無固定期限超過10年員工裁員的賠償問題。首先勞動法的基本條款是賠償N+1的,即工作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後面的1是可以協商。這個是建立在協商基礎上的。至於2N的情況那是在公司有過錯的前提下才能拿到2N,但是非常困難,這個要看各個公司的人品了。

小編公司想裁員,人數超過10%,然後拒絕談判,或者故意顧左右言他,官方套話很多沒實際行動。首先是突然發出通知給裁員人員,願意賠N,不同意的話轉崗,然後放假待崗發基本工資,三個月後停發,何時復工等通知。

首先,小編和其他員工不同意賠償N倍,理由是公司要裁員,公司錯誤在先,按照合同法要2N,公司百般狡辯,處處設陷阱。

小編指出,公司通知上的幾點問題,首先裁員10%要事先通知工會,張榜公告,還要上報上級管理單位,公司沒有,所以公司說的不成立。然後公司就開始下面幾次的輪番無恥嘴臉。

要求協商轉崗,小編同意轉崗,但是轉崗前提是薪資不變,工作符合自身的業務專業範疇,平級移動,合同重新簽訂。但是公司要求降薪,轉崗到產線做操作工,這個是具有侮辱性轉崗,是不合法的,公司也承認不對,但是他們只是口頭說,不出具文書,所以小編錄音了,而且公司已經把小編轉了兩次崗了,所以第二回合公司敗興而歸。

第三,公司要求員工不用來上班,給員工放假,準備冷處理員工,大家不同意,任然堅持上班,公司取消員工進入辦公場所權限,並且不讓進公司,這個就過分了,遇到這樣的問題請堅持到公司報道上班,拍攝視頻錄音,證明上班遭到拒絕,不是員工問題就可以了。中午公司忍不住了,露出最後的無恥嘴臉,開出開除通知,理由是擾亂公司秩序,可笑。

好了,拿到解僱文書,直接勞動仲裁吧,一般勞動仲裁有和稀泥行為,不用管他,時間到了直接裁決,小編這個這麼明顯的問題仲裁庭遲遲不給裁決,好吧,小編申請停止仲裁,上訴一審,一審過後還有二審,二審直接裁決。

以上是小編的處理經過,想要說明的是,只要是自己沒有過錯,那麼就要爭取合理合法權益,這個期間會遇到很多不平等情況,甚至人身威脅。見識到非常多的醜惡嘴臉,讓你懷疑社會,懷疑人性。只要自己沒有問題,那麼就不要委屈求全,雖然公司一整個人事法務團隊極盡所能的製造事端,但是最後還是不能得逞。這期間對小編身心造成很大的創傷。

小編建議大家,任何時候被公司脅迫裁員時候都要拍照錄音,視頻,保留好一切證據。合理的賠償是員工應得的。協商一致之外,只要公司犯錯一定是2N的賠償。

以上,感謝題主邀請回答。關注小編獲得更多的社會,職場等資訊信息。

圖片來源網絡

长城汽车金融
2019-08-16

具體按照合同法進行即可,另外,所謂2N基本上在小編的職場生涯中還未曾見過。

dreambottyy
2019-04-28

70年前後的人遇到的比較多,中部四線小城市,企業走破產,廠房土地賣賣,結餘的錢補足工人養老醫療到退休,一個人還能分幾萬塊錢。

如果不是破產,個人不違法亂紀,是不能辭退的,個人辭職就什麼都沒有

李佳颀466
2019-04-28

國內的企業或公司能n+1(按勞動法n最多為12)就不錯了。2n想多了。

旁觀者337
2019-04-30

我國沒有終身制

东来东往73434399
2019-04-30

我廠現在就是這樣,減人,但又不裁你,把你調到沒事幹的部門,每天八小時雙休,靠拿低薪,都被搞走好幾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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