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二次赴港上市,馬雲願助香港打造第二大金融中心!

阿里赴港上市制度條件已經滿足,但阿里若赴港上市將會給它帶來更多監管成本。

阿里二次赴港上市,馬雲願助香港打造第二大金融中心!

圖:全景網

5月28日消息,據彭博社報道,據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在紐約進行創紀錄的首次公開募股(IPO)後,阿里巴巴正考慮通過第二次在香港上市籌集200億美元資金。

阿里是否滿足上市條件

那麼阿里是否會赴港上市呢?

此前香港的上市規則不允許同股不同權,阿里巴巴有特殊的AB股制度,在港交所上市無望後轉而赴美IPO。目前,港交所已經取消了這項限制,給雙重股權結構的公司開出了“綠燈”。去年,香港證監會批准美團點評和小米公司發行具備不同表決權的股票。

來港作第二上市,市值要求是100億元,同樣只限新經濟企業,已在美、英上市的同股不同權企業,可沿用當地的同股不同權架構,不需遵行香港針對同股不同權所設的投資者保障,意味阿里及京東等可不作架構重組,直接在港作第二上市。今日以後始上市,而日後有意在港第二上市,則要符合香港對同股不同權的要求。

也就是說阿里赴港上市制度條件已經滿足,但阿里若赴港上市將會給它帶來更多監管成本。阿里是否有需求來港股上市呢?

今年4月,港交所總裁李小加在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阿里巴巴百分之百會回港交所上市,只是時間長短問題。

但李小加提及,現在阿里不需要融資,也不需要再多一個交易場所,“若阿里增加一個上市地,會給其帶來更多監管成本”。他認為將來“北水”可以通過互聯互通機制買阿里的股票了,也許就是阿里回來的一天。

而阿里如果港股上市,北水不能買入的限制條件是什麼呢?就是不同權架構至今還未開放,像小米、美團等內地無法通過互聯互通購買。不過,2018年底,滬深港三大交易所齊齊發出公告稱,已就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納入港股通股票範圍達成共識,預計2019年年中生效實施。

赴港二次上市 早有動作

最早在2007年11月,阿里巴巴旗下B2B公司曾登錄港交所,共募資116億港元,成為當時中國互聯網公司融資規模之最。掛牌上市後,公司股價曾飆漲至發行價的3倍,成為當年的“港股新股王”,近千名阿里員工因此成為百萬富翁。

但緊接而來的金融危機,使得阿里B2B公司股價一路暴跌;再加上C2C市場擴大、B2C領域再度勃發等多重因素影響,阿里的B2B業務開始成為雞肋。阿里B2B公司最終在2012年選擇私有化,退出香港聯交所。

2013年,阿里巴巴集團希望以同股不同權的合夥人制度在香港上市,但由於港交所不認可合夥人制度,亦不接納同股不同權機制,阿里赴港上市最終遭遇碰壁。

2013年9月,阿里巴巴集團執行副主席蔡崇信發文稱:“我們沒有期望香港監管機構為了阿里巴巴一家公司做出改變。”阿里巴巴集團CEO陸兆禧也表示,香港市場對新興企業的治理結構創新,還需要時間研究和消化。

2014年,阿里巴巴遠赴紐交所上市,共籌集了250億美元資金,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IPO。

錯失阿里後,港交所逐漸意識到同股不同權在新經濟公司中愈加流行,若不尋求改變將失去更多。香港前財政司司長樑錦鬆曾表示,沒有讓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是個很重大的錯誤,港交所總裁李小加也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因錯失阿里而遺憾。

2018年4月,港交所新規下允許雙重股權公司上市,以及已在海外上市的創新產業公司將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的標準,小米、美團、映客、海底撈、寶寶樹等企業先後赴港,給港交所帶來了全球IPO募資額第一的成績。這也讓阿里在港二次上市成為可能。

如今,阿里香港二次上市的消息傳出,市場將其解讀“使得融資渠道多樣化並增加流動性”。

馬雲本人也曾透露出希望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的願望。2018年1月8日,在香港浙商聯合會成立儀式上,馬雲表示香港通過了關於“同股不同權”的規定,這是巨大的變化,也是對阿里巴巴的肯定。

馬雲說:“我們一定會認真考慮香港這個市場,而且希望參與香港金融市場打造,把它真正打造成為世界繼紐約後第二大金融中心。”

注:本文為綜合編輯。

編輯|阿板 校對|堅果 視覺|牛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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