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了好處費就能“操作”公租房?可千萬不能信

映象網訊(記者 王韶卿 通訊員 李景生)2018年5月至10月期間,周女士、張女士等多人來到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分局案件偵辦大隊報案稱,許某以給他人操作公租房為由,先後騙他人20000元、60000元等不同數額的錢財……民警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線索,撥打許某的手機已欠費停機。而且,也不在家中。為此,民警於2018年10月將許某上網追逃。

給了好處費就能“操作”公租房?可千萬不能信

近日,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分局案件偵辦大隊中隊長李曉有、中隊指導員張定舉、偵察員羅春風、趙丹等人,經過多日偵察,終於發現許某在吉林省梅河口市的行動軌跡。民警決定前往實施抓捕。昨日早上,民警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大力配合下,在梅河口市一居民小區許某的租房處,一舉將其抓獲,並於今日凌晨1時許押解回鄭。

民警經過審訊得知:許某、49歲、鄭州市人、無正當職業。謊稱自己的弟弟在鄭州市房管局上班,能操作出公租房來,只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即可幫人操弄公租房。並根據他人所需公租房面積大小,收取他人20000元、30000元、40000元、50000元、60000元等不同數額的好處費。

2016年春節過後,周女士、張女士等多人找到許某,表示願意讓許某幫忙操弄公租房,先後收取了多人的好處費共計40餘萬元,並承諾2018年春節後,就可以拿到公租房鑰匙。

周女士等人本以為交了好處費,就等2018年春節過後,領鑰匙就可以住進新房。可誰知,整日好吃懶做的許某,將騙來40多萬元錢,早已花光。伴隨一個個諮詢公租房的電話打入,許某來了個電話停機,玩起了失蹤。

據許某交代,她家根本就沒有人在鄭州市房管局上班,說謊就是為了讓“他人給自己好處費”。她收取了20餘人的好處費早已花光,無奈,才逃往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居民小區租房居住,沒想到這麼快就被民警抓了回來。

目前,許某已被刑拘。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公租房是國家的一項惠民政策,請廣大市民群眾走正規渠道申請,千萬莫輕信謊言,以免上當受騙,到頭來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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