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變買為租的邏輯,還能用在哪呢?

我有個朋友,做兒童繪本生意。繪本,就是“畫出來的書”,有很多漂亮的繪畫,和少量的文字。

他相信,繪本能培養孩子閱讀興趣,而閱讀興趣能改變孩子一生。但是,繪本印刷成本很高,所以售價也很高,而且孩子沒幾天就看完,扔在一邊了。

家長捨不得買,他也賺不到錢。怎麼辦?

概念:變買為租

這個問題的本質是,你其實只需要繪本幾天的“使用權”,但卻不得不買下它完整的“所有權”。那怎麼辦?試試“變買為租”。

2016年一位演講者說:100萬開車的人中,如果有10萬人騎自行車,交通會更好;如果有50萬人騎車呢?空氣會更好。理想很美好,可怎麼實現?

他說:我要把自行車“變買為租”。

你買一輛自行車,擁有了它完整的“所有權”,但每天你會行使“使用權”幾次呢?

早上騎車到公司,下午再騎回來,兩次。加在一起1小時。

但是,一輛自行車,一天理論上至少有12小時的“使用權”啊!你就像“買兩碗豆腐腦,吃一碗、倒一碗”的土豪一樣,“霸佔自行車12小時,用1小時,扔11小時”,多付了11倍的錢!

這位演講者決定,用“變買為租”的方法,釋放被“所有權”霸佔的“11小時”。

3個月後,這位演講者真的“買”下了很多自行車,投放在上海街頭,供用戶“租”用。

這些自行車,就是“摩拜單車”;這位演講者,就是摩拜的聯合創始人,王曉峰。

然後,因為優化了傳統自行車的交易結構,摩拜開始瘋狂增長,一年多後,它的估值達到30億美元,相當於3個“獨角獸”。

共享經濟:變買為租的邏輯,還能用在哪呢?

“共享單車”的模式新鮮嗎?

一點都不新鮮。為了從上海飛到北京,你會買一架波音747嗎?

大部分人不會“買”飛機的所有權,只會“租”飛機的使用權(土豪請跳過本段)。這個“租”的憑證,就是“機票”。那麼,為了從家去辦公室,你為什麼一定要“買”自行車呢?

那為什麼以前人們租飛機,租火車,但是不“租”自行車呢?因為僱人守在自行車邊上“賣票”的成本,比自行車都貴。但是今天,有了手機,有了二維碼,有了定位系統,租自行車完全可以“自助”了,“變買為租”在效率上,成為了可能。

回到最開始的案例。那我這個朋友應該怎麼辦?

設立“繪本兒童樂園”,用“變買為租”的邏輯,出租兒童繪本。

假設一冊繪本的壽命是3年,也就是1000天,但是孩子只需要其中的不到10天。那“繪本兒童樂園”就可以買下這冊繪本的“所有權”,然後把全部1000天的“使用權”,拆成100個10天,租給100位媽媽。你收1/100的價格,就能回本;收1/10的價格,就能賺得盆滿缽滿。

2017年,以“共享繪本”為基礎,加上各自特色的創業公司,曲小瓢,飯米粒,租介,領袖小玩家等等,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成為資本市場的新寵。

共享經濟:變買為租的邏輯,還能用在哪呢?

運用:

那這個“變買為租”的邏輯,還能用在哪呢?

我家有一件空房間,基本不用。我能不能把“所有權”,切割為大量的“使用權”,拿來共享呢?於是共享房間,AirBnB就誕生了。

大家的汽車使用率都很低,能不能拿來共享呢?於是共享汽車,ZipCar就誕生了。

我孩子有好多玩具,但都玩不了幾次,怎麼辦呢?於是共享玩具,Pley就誕生了。

我太太有繁星一樣多的衣服,可都不怎麼穿,怎麼辦呢?於是共享衣服,RenttheRunway就誕生了。

那如果你是土豪,私人飛機,遊艇嚴重閒置呢?沒問題,共享私人飛機的Netjets,和共享遊艇的PROP就誕生了。

變買為租,其實是一種把所有權,拆分為“使用權,處置權,獲益權”,然後單獨處置“使用權”的過程。

這種“拆解思維”,可以用在很多事情上。

李書福說,汽車不就是四個輪子加一個沙發嗎?

在大家的嗤笑聲中,李書福的汽車做出來了,最後還收購了沃爾沃,甚至奔馳。

你把你熟知的事物,拆解到自己都不認識嗎?這也許是創新的開始。

在商場裡,候車大廳,經常會看到共享按摩椅,掃碼支付便可以躺在上面享受按摩服務。

這種按摩椅是典型的變賣為租。把按摩椅的所有權變為使用權,讓在商場裡走走類的人和在候車大廳裡等車等累的人都能享受到便捷的按摩服務。

變賣為租的模式成立有兩個前提,投放的商品能產生超級租售比。或者有閒置使用權的商品。

共享經濟:變買為租的邏輯,還能用在哪呢?

投放的產品產生不了超級租售比,優化不了交易結構的共享商業模式,可能就是曇花一現。

例如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甚至共享男友。

在某商場一層站著一排帥哥,每個帥哥都有自己的標籤,上面寫明性格愛好星座等,路過的美女們可以掃碼,享受讓帥哥拎包的服務。

大型寫字樓和工業園區一定程度上也是變賣為租的共享經濟模式。

一些公司由於成本原因買不起寫字樓或是沒必要買整幢寫字樓而選擇和其他人共享該寫字樓。我在一些商場裡看到一些玩具區,支付一定費用,孩子能夠隨意玩所有玩具,這也是將買玩具變成了租玩具。

買玩具,價格高,沒多久孩子就玩膩了,性價比低。同樣的,美國精英參加盛宴時更多選擇租奢侈品而不是買奢侈品也是這個邏輯。

共享經濟,涉及到一個成本或者說性價比的問題。

有時候我們知道租比較划算,還容易回本,為什麼有時候不租呢?

因為租不是簡單的使用的加和:租給十個人,每人一次,比只租給一個人十次,成本要高很多。

不僅是因為多人使用的磨損成本高(比如小黃車就比你自己的車容易壞的多),也有更多的溝通的成本以及交易的時間成本(比如順風車有時第一次拉客後,就開始私下拉同一個客人多次,而不再同一時間拉其他的客人了)。

所以,在考慮租“出去”的時候,更多的是要考慮租給多人時的收益是否能夠超過成本(比如有的人寧願房子空著,也不願租給別人,使得房間弄髒亂差,增加了打掃和折舊的成本,以及較高的心理承受的成本)。

而租“過來”的時候,要考慮對方租給多人的成本可能更高,此時就可以向對方還價,用更低的租金,幫出租方減少成本(比如順風車乘客要求每日接送,但價格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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