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舟山交警部門對頭盔管理再升格
未佩戴者採取現場暫留車輛
今年以來,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強勢推進以駕駛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為重點的專項管理工作。本週起,嚴查頭盔管理措施再度升級:未佩戴者採取現場暫留車輛,待駕駛人員取回頭盔消除不安全違規行為後,再發還車輛允許上路。
案例1
本週三上午,定海環城南路與環城西路路口,一位騎電動車未佩戴頭盔的市民被交警攔下,車主表示剛從家裡出來,忘了帶頭盔。交警要求這位市民大姐現場停車,戴好頭盔後再安全上路。
三分鐘後,市民大姐回家取來了頭盔,交警幫她作了正確佩戴的示範並作教育後,予以放行。
案例2
同一路口,市民小丁騎電動自行車同樣未佩戴頭盔被交警攔下來,電動車也被暫留。隨後,小丁打電話叫朋友送來頭盔,戴上後,交警才給予取車放行。
在此值勤點,1小時左右共有14名駕乘人員因未佩戴頭盔被交警攔下,其中6名是帶了頭盔但未戴,8名是沒有頭盔。交警要求只有戴上頭盔且接受訓導後才能上路離開。
除了暫留車輛外
市屬單位人員還將抄告所在單位
交警除了對未佩戴者採取現場暫留車輛措施處置,為確保全市各級市屬單位工作人員戴盔率達到100%,近期公安交警部門將與文明辦共同開展抽查,上下班時間到市屬單位門口檢查頭盔佩戴情況,對未戴者作現場登記與通報。據統計,自4月11日以來,全市已抄告市屬單位工作人員駕駛電動車未戴頭盔171人次。
目前我市電動車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逐日遞增
但仍有個別駕乘人員心存僥倖
切記!頭盔保命!
自去年7月至今年4月
全市至少發生典型的“頭盔保命”案例23起
近日,我市又發生一起電動車與汽車碰撞的案例
電動車車主撿回一命!
血淋淋的案例
10月5日上午10點半左右,一輛黑色的suv從新城金躍大廈南門出來後左轉,與東西向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樑某倒地後,頭部被捲入車底,頭上佩帶的安全頭盔被SUV車左後胎壓扁了,邊上有血跡。據新城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樑某倒地後頭部受到了車輪的碾壓,好在佩戴的安全頭盔起到了防護作用。
頭盔保命
保的是駕駛員的命!
這是對自己生命負責!
注意!
對於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一律現場訓導;對電動自行車安裝擋風罩、一體式手套等非法裝置的,一律現場拆除;對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罰,接受現場教育;對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企單位工作人員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的,一律抄告所在單位。
內容綜合:舟山交警、舟山日報、《汪大姐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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