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三方面入手規範信息披露

日前,盛運環保、飛馬國際等多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

對此,中郵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信披違規時有發生,其違背了信披及時、準確、有效、透明的原則,違反了資本市場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信披違規直接挑戰監管權威、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破壞金融資本助力產業資本服務實體經濟的傳導路徑、嚴重挫傷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

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完善的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的基石,相反大規模的信息披露違規必將帶來一系列危害:一是信息的失真,必然會導致股價無法真實反映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二是中小投資者利益受損,市場和上市公司管理層的信息不對稱,必然會導致違規的信息披露不利於中小投資者,使得中小投資者出現高位接盤,投資受損。

黃志龍認為,上市公司之所以不進行完善的信息披露,出現信息披露違規,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護大股東或上市公司管理層的利益。

尚震宇認為,讓上市公司信披落到實處,三方面措施缺一不可,一是強力加大對上市公司、金融機構及直接責任人的經濟處罰力度,按信披違規情節的輕重,從行政處罰、民事責任直至追究直接負責人的刑事責任;二是從企業信用評級、再融資等業務開展和監管評級等方面深度規範上市公司及金融機構行為;三是創設由違法違規罰金組成的證券市場信披基金,補償投資者損失,從而引導市場參與者行為,倡導價值投資理念。

黃志龍表示,監管部門已經制定了一系列信息披露違規的處罰措施,還需要執行到位。另外,監管部門應建立完善的監管人才和第三方信息披露審查機制,對於信息披露違規的上市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保薦人等實施一票否決制。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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