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據教育部官網消息,教育部人事司在中國政法大學宣佈了教育部黨組的任免決定,馬懷德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黃進不再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教育部人事司、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關同志出席會議。

馬懷德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資料圖

據公開簡歷,馬懷德出生於1965年10月,青海循化人,他曾回憶,少時生活很艱苦,“為了吃飽,常常要用白麵換更多的苞米、青稞等雜糧。一塊五的學費都掏不起,還要申請減免。”

1984年,時年19歲的馬懷德以全省第六名的成績,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讀書期間,他對行政法產生興趣。本科畢業後,他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師從行政法學領域著名學者應鬆年。1990年,他提前攻讀博士學位,師從應鬆年和訴訟法領域著名學者陳光中。1993年,他成為新中國培養的首位訴訟法專業行政訴訟方向的法學博士。

博士畢業後,馬懷德留校任教至今。期間,1998年33歲時被破格聘為教授,35歲時成為博士生導師。2006年開始擔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

讀博士期間,《行政訴訟法》頒佈實施,《國家賠償法》的起草提上日程。馬懷德參與了《國家賠償法》的起草工作。當時,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問題引發討論,有人認為應適用過錯原則,也有人認為應適用過錯加違法原則,還有人認為應適用無過錯原則。馬懷德與老師應鬆年在《中國法學》發表了論文《國家賠償立法探索》,文中對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進行了專門論述,建議應適用違法原則。最終,國家賠償法的立法採用了這一建議。

參與國家賠償法起草期間,馬懷德完成了博士論文《國家賠償法的理論與實務》,並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由於其在國家賠償法立法過程中的貢獻,獲得了“馬國賠”的稱號。

自國家賠償法以來,馬懷德直接參與了《行政處罰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等上百部重要法律法規的起草、修訂工作。

去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監察法是反腐敗國家立法,是對國家監察工作起統領性、基礎性作用的法律。馬懷德參加了這部重要法律的專家論證工作。他受聘擔任中紀委特邀監察員多年,曾三次參加王岐山主持的中紀委專家學者座談會並就反腐倡廉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建言獻策。

2017年,馬懷德獲評CCTV年度法治人物。當時的推薦詞中評價說,馬懷德是“行政法治大廈的建設者”、“傳播法治精神的佈道者”、“法治政府建設的推動者”,每年平均要為黨政機關授課20餘次;2013年,組織開展“中國法治政府評估”,每年對全國100個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設狀況進行客觀中立的評估併發布報告,成為學術機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典範;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建部、福建省等多個部委和政府機關的法律顧問。

獲評法治人物時,馬懷德表示,“我還是非常樂意迴歸學術界”,“能被學生記住,成為他們人生很美好的一段經歷,是做教師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我的想法是更專注於學術,培養更多更好的學生,讓我們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和我們的行政法學能夠往前再邁進一步。”

據報道,多年來,馬懷德直接指導碩士研究生60餘名、博士研究生近30名。他們中相當一部分已經成為享譽學界的青年才俊或實務部門的業務骨幹。

由於同時擔任學校領導,馬懷德工作十分繁忙。他給學生髮郵件,時間大多在深夜。“對學生提交的論文,從題目選定、篇章架構、觀點斟酌、論證過程及至具體的文字表達,都會仔細的審閱,提出修改意見。他對學生要求嚴格。學生提交的作業,他的評價大多是‘還可以,但還需要修改’;偶爾被認為‘還不錯’,已是十分難得”。

前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生於1958年12月,畢業於武漢大學,曾任武漢大學副校長。2009年調至中國政法大學任職。2015年,黃進出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現任中國政法大學黨委書記為胡明,生於1962年4月,畢業於南開大學,長期在中國政法大學工作,歷任中國政法大學組織部部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等職。2017年出任中國政法大學黨委書記。

據官網介紹,中國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學科為特色和優勢,兼有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歷史學、哲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等學科的“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直屬於國家教育部,正致力於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學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四校的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學院,毛澤東同志親筆題寫了校名。學校被譽為“中國法學教育的最高學府”“中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術重鎮”。

新京報記者 王姝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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