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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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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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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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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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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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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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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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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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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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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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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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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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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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意見》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整車產能達到1000輛,氫燃料發動機產量超過1萬臺,氫能產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

推廣應用方面,氫燃料電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儲能、用戶側熱電聯供等領域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加氫設施方面,在現有加油(氣)站以及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內佈局建設加氫站,力爭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試點區域氫氣供應網絡初步建成。

到2025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備的氫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產業體系;加氫設施網絡較為完善,氫能在汽車、船舶、分佈式能源等應用領域量化推廣,成為國內氫能產業高地。

以下是文件節選內容:

重點任務

  • 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高比功率車用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集電器、車載供氫系統等核心器件相關技術。

積極開展高效低成本制氫、安全可靠的氫儲運技術和裝備開發,力爭在高壓儲運氫設備輕量化、高效液氫製備和儲運、金屬氫化物儲氫、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氫燃料發電站和分佈式能源應用等方面技術研究取得突破。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 著力推進加氫站建設

在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氣)站和規劃建設的綜合供能服務站中佈局加氫裝置,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氫氣供應網絡。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集團

  • 提升氫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

鼓勵利用省內化工企業副產氫資源提純氫氣,支持企業開展液氫製備、儲運、加註、供應產業化示範項目。

支持浙江大學等單位與國內外知名的氫安全研究機構合作,搭建氫能安全研究中心,研究氫安全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自主研發一批氫能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浙江大學、省能源集團

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範:

1、嘉興公交應用示範試點

力爭2019年在嘉善開通1條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公交線,建成3座加氫站,投入運營2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

到2022年,嘉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佔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少於50%;嘉興全市氫燃料電池車示範運營不少於200輛,建成加氫站8座。

責任單位:嘉興市人民政府、嘉善縣人民政府

2、寧波港口物流應用示範試點

重點針對北侖、大榭開發區等港口物流需求,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港區集卡、叉車等應用。

到2022年,建成加氫站2座以上,車輛應用規模達到100輛以上。

責任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3、杭州亞運會通勤專線應用示範試點

以杭州舉辦2022年亞運會為契機,選擇在場館、亞運村、景區等區域設立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專線,探索重大活動利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通勤保障模式。

責任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4、舟山海洋應用示範試點

推進氫能在船舶、海洋運輸等方面的應用,探索打造氫能源海上供應鏈。

責任單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要積極給予支持。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各市每年更換或新增公交車優先支持採購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和完善氫能產業發展的標準規範體系,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將自主創新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氫氣安全使用規範,明確加氫站選址與建設及氫使用、存儲、加註、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四、加強安全監管

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制氫、儲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主體安全風險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和規章制度。建設氫能運營監測體系,實現儲運氫設施、加氫站實時監測和分析預警。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

五、積極做好宣傳

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認知度,促進氫能發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於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協

《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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