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檢察院決定逮捕一人、公訴一人,都是副廳級

雲南 銀行 刑法 大理 王祥 雲南法眼 2019-07-13

雲南省檢察院決定逮捕一人、公訴一人

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消息,雲南省富滇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孔彩梅(副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罪案被提起公訴;以涉嫌受賄罪對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祥(副廳級)作出逮捕決定。

具體如下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孔彩梅涉嫌貪汙、受賄、高利轉貸、騙取貸款案提起公訴

近日,雲南省富滇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孔彩梅(副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彩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大理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孔彩梅在擔任富滇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兼營業部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騙取單位公款,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轉貸牟利為目的,騙取銀行信貸資金,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明知他人不具備貸款條件,仍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造成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祥決定逮捕

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祥(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祥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雲南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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