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西安住宅區綁架9歲男童致死 一人被判死刑一人獲無期徒刑'

西安 刑法 陝西 不完美媽媽 北青必讀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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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9日通報稱,9月9日上午,西安中院依法對在住宅區內綁架鄰居9歲男童致死的被告人令元傑、趙宇昊一審進行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令元傑犯綁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趙宇昊犯綁架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共計人民幣4.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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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9日通報稱,9月9日上午,西安中院依法對在住宅區內綁架鄰居9歲男童致死的被告人令元傑、趙宇昊一審進行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令元傑犯綁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趙宇昊犯綁架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共計人民幣4.4萬餘元。

兩人西安住宅區綁架9歲男童致死 一人被判死刑一人獲無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底,被告人令元傑與被告人趙宇昊預謀,計劃綁架西安某小區託管班內一名女孩。令元傑承諾事成之後給趙宇昊支付購買手機費用。2018年5月2日,令元傑自行臨時決定將綁架目標更換為與其同住一棟樓一個單元的9歲男童曹某。並於當晚8時許,令元傑將自家床單撕開用於蒙面,通過手機告知被告人趙宇昊自己準備實施計劃並獲得了鼓勵後,獨自前往22樓的曹某家。將曹某帶至7樓的自己家後,令元傑要求曹某給其母打電話索要贖金10萬元,之後又改為5萬元。曹某沒有撥打母親的電話並伺機逃跑,被令元傑追上撲倒後用身體壓住全身數分鐘,直至曹某不動。之後,被告人令元傑判斷曹某已經死亡,將屍體拋放於22層與樓頂夾層一空房地面,令元傑為了消除作案痕跡,將曹某所穿衣褲全部脫光後帶走,並打電話告知趙宇昊自己的犯罪行徑,要求趙宇昊幫助清洗自己家中被害人留下的指紋等犯罪證據。2018年5月3日零時,被害男童曹某經搜尋被發現後送至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西安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被害人曹某符合被他人捂口鼻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西安中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令元傑、趙宇昊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並殺害被綁架人,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規定,應以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情節、犯罪的後果及社會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北青報記者 屈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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