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中無法太猖狂 惠民一男子無證二次醉駕被刑拘'

惠民縣 刑法 孫武 孫凱 海報濱州 2019-09-15
""目中無法太猖狂 惠民一男子無證二次醉駕被刑拘

醉駕犯罪嫌疑人馬某勇被依法刑事拘留

大眾網·海報新聞惠民9月12日訊(記者 王君彩 孫凱 通訊員 趙文婷 付學晶)近日,惠民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依法刑事拘留一名無證二次醉駕犯罪嫌疑人馬某勇(男,40歲,惠民縣孫武街道辦事處堡馬村)。

2018年12月2日15時45分許,馬某勇駕駛魯MG**2N的小型汽車行駛至惠民縣樂胡路與慶淄路路口附近時,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惠民縣公安局交警四中隊民警查獲,經對馬某勇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進行鑑定,結果為140.8mg/100ml,達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

2019年6月13日惠民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馬某勇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的處罰。

2019年8月13日拘役剛結束的馬某勇相隔16天的時間於2019年8月29日21時46分許酒後駕駛車牌號為魯MT**2W小型轎車行駛至惠民縣城武聖大道處時被正在執勤的交巡警大隊民警再次當場查獲,查獲期間馬守勇還拒不配合交警執法工作,胡攪蠻纏。經對馬某勇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進行鑑定,結果為299.8mg/100ml,再次達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現已將馬某勇進行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惠民交巡警提醒:喝酒開車害人害己,醉酒駕駛禍及家人,一旦因醉酒駕駛被刑事拘留,會對自己及家人未來的生活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包括子女上學、就業等都會受到影響,廣大駕駛員切勿以身試法,酒後請勿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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