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欠債千萬,我要一直還下去嗎?”'

銀行 婚姻 浙江省 讓夢發生 衢州檢察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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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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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法制報

“前夫欠債千萬,我要一直還下去嗎?”


童錫基

前夫婚內借款後跑路

市民金女士問:

2008-2009年,我前夫在外地辦企業期間,經手簽字舉債了1000萬元。2010年10月,我與他離婚。隨後,他出了國再也沒回來,也沒承擔子女的撫養費用。我對他的借款用途和公司經營的具體情況並不知情,但此後我被債權人以“共債”為名起訴。2016年6月起,我的每月工資被強制執行,但對千萬債款只是“杯水車薪”。請問我能怎麼辦?

浙江六和(溫州)律師事務所監事羅洋律師答:

依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本案中,金女士的前夫因經營企業的舉債,而企業收入本身就是家庭收入來源的話,則該債務是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若案件仍在原判決或裁定生效6個月之內的,或有新證據證明債權人明知是個人債務,或明知夫妻之間的財產為各自所有的,可以向原審法院或者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由於本案中,案件已經到了執行階段,若本案經申請再審,且再審判決支持了金女士的再審訴訟請求,對原判決進行了撤銷的,則此時金女士才可以依據法院的裁定取回已經被執行的相應款項,否則根據生效判決,金女士對債務一直負有清償的義務。

借款12萬給堂弟要不回

市民何先生問:

3年前,堂弟以買房為由向我借了12萬元,當時簽了借條,但沒有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如今,看著堂弟又買了車,我催他還款多次卻沒有結果。我該怎麼處理?

羅洋律師答:

合同法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約定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借貸雙方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且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需要指出的是,此處的合理期限,與借款金額、借款當時雙方商議的借款目的等因素均有關聯。

本案中,何先生向堂弟出借的12萬元雖然簽訂了借條,但是雙方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因此沒有明確的還款時間。何先生可以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催告堂弟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若堂弟未在合理期限內還款的,何先生可以在合理期限屆滿後以起訴的方式主張借款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需要提醒的是,未約定還款期限的也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因為法定最長的時效是20年。

沒有借條只有聊天記錄

市民陳先生問:

我借給我朋友5次錢總共30萬元,因為關係好並沒有籤借條。現在,我想給兒子買房子了,催他還錢,他卻把我拉黑了,還不接電話。而我手上只有微信聊天記錄和銀行轉賬記錄。請問我如果起訴的話,能要回這筆錢嗎?

羅洋律師答:

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在貸款人完成提供借款時生效。銀行轉賬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視為貸款人完成提供借款;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亦視為貸款人完成提供借款。本案中,陳先生以微信聊天和銀行轉賬的方式借款給朋友,借款合同自出借款項從陳先生的銀行賬戶轉賬到達對方賬戶時成立並生效。故此,雙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本案中,若陳先生和朋友在借款時有約定還款期限的,陳先生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向法院起訴主張對方返還借款;如果雙方對還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陳先生可以以發送律師函等書面催告方式要求對方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若朋友未在合理期限內還款的,陳先生可以以起訴的方式主張對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為了獲得更好的訴訟效果,建議從陳先生收集並保存好相關證據。例如微信聊天記錄的截圖,聊天記錄最好能夠完整地反映雙方之間的借款合意、對方對借款事實的肯定及微信轉賬記錄、所有銀行轉賬的憑證等。此外,在訴訟過程中,陳先生還可以通過申請法院去移動公司調取實名認證手機號碼與微信註冊使用號碼是同一人的相關證明來補強證據證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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