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央行新規施行,現金交易超過5萬要上報

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外匯 金融 聯金所 2017-07-16

以前去銀行存取20萬元以上才會上報到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從今年7月1日開始,央行新規《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將現金交易標準下調至5萬元。同時,對個人購匯也將有所限制。那麼,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對我們生活有什麼影響呢?下面隨著聯金所小編一起來看看。

7月1日起央行新規施行,現金交易超過5萬要上報

大額現金交易受到關注

7月1日開始,凡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超過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存取、匯款、結售匯、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金融機構要送交大額交易報告,否則會被納入關注名單。同時,可疑交易報告上報時間由10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據銀行工作人員介紹,其實新規對普通用戶現金交易影響甚微。此舉,是為了加強反洗錢工作,央行只是對高頻次的可疑交易監察,從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境外提現千元也需上報

7月1日起央行新規施行,現金交易超過5萬要上報

以後在境內辦理的銀行卡,在境外單筆消費或提現超過一千元人民幣,交易信息也需上報。想逃避監管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也不可行,此舉讓許多“海購族”困擾。

但業內人士解釋說,其實80%以上的境外消費單筆金額都低於一千元人民幣,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影響甚微。

購匯不能用於境外買房

7月1日起央行新規施行,現金交易超過5萬要上報

以前,個人去銀行購匯,不需要說明外匯使用時間。新規中外管局要求:“預計用匯時間”填報項必填,每人每年購匯的額度為5萬元美元,不得藉助別人的個人額度來購匯,否則會上徵信黑名單。

同時,境內個人辦理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購買返還分紅類保險、證券投資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可以對外支付的項目有:因私旅遊、境外留學、探親、境外就醫、公務及商務出國、貨物貿易、購買非投資類保險以及諮詢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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