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盜竊60多萬元寶馬車開回家1天 獲刑10年'

"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省歙縣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7月25日上午,歙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寶馬車被盜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審判決:被告人詹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詹某是池州市青陽縣人在歙縣務工。2019年1月22日晚,詹某在其租住的一民宿店內,趁店主不在之機,將一樓吧檯抽屜內的一串寶馬汽車鑰匙盜走。兩天之後,詹某返回青陽縣家中。

由於春節將至,被告人詹某務工又未掙到錢,遂心生盜竊之前民宿店寶馬汽車的想法。1月29日晚,詹某駕駛自己的汽車從青陽來到歙縣,將自己的車停在縣城一小區內,然後步行至被害人民宿店門口,利用先前偷盜的寶馬汽車鑰匙,將停放在民宿店門口的一輛黑色寶馬730轎車盜走。為避免公路上攝像頭監控發現,詹某用手將寶馬汽車牌照掰下丟棄,連夜將盜竊來的汽車開至青陽縣,藏匿於一停車場內,並將寶馬車鑰匙及車內物品藏匿在其租住的雜物間等處。之後,詹某當天即乘車返回歙縣,將自己的車又開回青陽。經鑑定,被盜的寶馬730轎車價值628693元,被告人詹某案發時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1月31日,被告人詹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被盜的寶馬轎車也被依法扣押後發還被害人,詹某取得被害人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詹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受刑罰處罰。鑑於詹某具有坦白、退贓、取得被害人諒解等從輕量刑情節,綜合考慮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法官提醒大家:根據目前安徽省關於盜竊數額認定標準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達到2000元的,即構成盜竊罪;數額達到5萬元的,即屬於數額巨大,可能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達到40萬元的,即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希望大家能夠守住底線,用聰明才智和勤勞的雙手創造屬於自己的人生。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