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橫縣一男子酒駕送朋友回家出車禍 女孩成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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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結束,南寧橫縣22歲的小李帶著醉意開車送4個朋友回家。不料半路車子撞上一輛大貨車,小李當場死亡,另外4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一名17歲女孩甚至成了植物人。

事故發生後,因賠償問題協商不下,其中3名乘客的家屬將小李的父母、大貨車司機及保險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

近日,橫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小李和大貨車司機各承擔一半賠償責任。可由於小李沒有遺產,無法進行賠償,3名傷者從貨車司機處獲得的賠償,甚至還不夠支付醫藥費……

悲劇:

男子醉駕釀1死4傷事故

去年3月6日晚,橫縣男子小李借了朋友的小轎車,拉上朋友小劉、小陸、小農、小黃等4人前去聚餐。聚會結束後,喝過酒的小李開著車送朋友回家。

不料,小李因超速行駛,撞上了關某駕駛的大貨車。事故造成小李當場死亡,車上另外4人也不同程度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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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結束,南寧橫縣22歲的小李帶著醉意開車送4個朋友回家。不料半路車子撞上一輛大貨車,小李當場死亡,另外4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一名17歲女孩甚至成了植物人。

事故發生後,因賠償問題協商不下,其中3名乘客的家屬將小李的父母、大貨車司機及保險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

近日,橫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小李和大貨車司機各承擔一半賠償責任。可由於小李沒有遺產,無法進行賠償,3名傷者從貨車司機處獲得的賠償,甚至還不夠支付醫藥費……

悲劇:

男子醉駕釀1死4傷事故

去年3月6日晚,橫縣男子小李借了朋友的小轎車,拉上朋友小劉、小陸、小農、小黃等4人前去聚餐。聚會結束後,喝過酒的小李開著車送朋友回家。

不料,小李因超速行駛,撞上了關某駕駛的大貨車。事故造成小李當場死亡,車上另外4人也不同程度受傷。

南寧:橫縣一男子酒駕送朋友回家出車禍 女孩成植物人

▲17歲的小陸在事故中不幸成為了植物人。

事後,交警認定,關某左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小李則是醉酒超速駕駛,兩人過錯作用相當,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在4名傷者中,小劉受傷較輕,小農和小黃雙腿骨折,而17歲女孩小陸的傷情最嚴重:顱腦重型損傷,並伴有肋骨、鎖骨、雙腿等多處骨折。經過230多天的住院治療,花去醫藥費32.8萬餘元。

今年3月,小陸的父親申請司法鑑定,鑑定結論為,小陸因該事故致顱腦損傷遺持續植物生存狀態,傷殘等級為一級,需要完全護理。

索賠:

3名受傷乘客狀告涉事各方

今年4月,小陸、小農、小黃3人將關某、大貨車所屬的某物流公司、小李的父母,以及大貨車、小轎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橫縣人民法院。其中,小陸索賠各項損失153萬餘元,小農索賠19萬餘元。

法院調查發現,關某所駕駛大貨車購買了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幫小陸墊付了16.9萬多元的醫藥費,幫小農等3名乘客各墊付了1萬元的醫藥費。

而小李的父母稱小李沒有遺產,並聲明放棄繼承小李的遺產。在該事故中,小李的父母共獲得18萬餘元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小陸、小農、小黃則認為,這筆賠償款也算小李的遺產。

法院:

小李對事故承擔一半賠償責任

根據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法院認定小李和關某對該事故各擔一半的賠償責任;因小李是醉駕,小轎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免除賠償責任;由於小李在事故中已死亡,其父母放棄繼承其財產,所以,小李的父母對小李的債務不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小李父母所獲得的死亡賠償金等,法院認為,死亡賠償金是基於受害人死亡對其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不屬於受害人的遺產範圍。因此,小李父母所獲得賠償不屬於小李的遺產範圍。

法院經釐定,認定小陸的各項損失為149.8萬餘元,小農的損失為17.3萬餘元,小黃的損失為10萬餘元。

9月4日,一審法院判定,大貨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及某物流公司仍需賠償小陸58萬餘元、小農7.7萬餘元、小黃近5萬元。

律師:

別搭酒駕司機開的車

對該判決結果,小陸的父母及小農表示無法理解。小農說,事故後僅醫藥費她就花了9.9萬多元,但現在這個賠償款還不夠她的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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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結束,南寧橫縣22歲的小李帶著醉意開車送4個朋友回家。不料半路車子撞上一輛大貨車,小李當場死亡,另外4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一名17歲女孩甚至成了植物人。

事故發生後,因賠償問題協商不下,其中3名乘客的家屬將小李的父母、大貨車司機及保險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

近日,橫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小李和大貨車司機各承擔一半賠償責任。可由於小李沒有遺產,無法進行賠償,3名傷者從貨車司機處獲得的賠償,甚至還不夠支付醫藥費……

悲劇:

男子醉駕釀1死4傷事故

去年3月6日晚,橫縣男子小李借了朋友的小轎車,拉上朋友小劉、小陸、小農、小黃等4人前去聚餐。聚會結束後,喝過酒的小李開著車送朋友回家。

不料,小李因超速行駛,撞上了關某駕駛的大貨車。事故造成小李當場死亡,車上另外4人也不同程度受傷。

南寧:橫縣一男子酒駕送朋友回家出車禍 女孩成植物人

▲17歲的小陸在事故中不幸成為了植物人。

事後,交警認定,關某左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小李則是醉酒超速駕駛,兩人過錯作用相當,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在4名傷者中,小劉受傷較輕,小農和小黃雙腿骨折,而17歲女孩小陸的傷情最嚴重:顱腦重型損傷,並伴有肋骨、鎖骨、雙腿等多處骨折。經過230多天的住院治療,花去醫藥費32.8萬餘元。

今年3月,小陸的父親申請司法鑑定,鑑定結論為,小陸因該事故致顱腦損傷遺持續植物生存狀態,傷殘等級為一級,需要完全護理。

索賠:

3名受傷乘客狀告涉事各方

今年4月,小陸、小農、小黃3人將關某、大貨車所屬的某物流公司、小李的父母,以及大貨車、小轎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橫縣人民法院。其中,小陸索賠各項損失153萬餘元,小農索賠19萬餘元。

法院調查發現,關某所駕駛大貨車購買了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幫小陸墊付了16.9萬多元的醫藥費,幫小農等3名乘客各墊付了1萬元的醫藥費。

而小李的父母稱小李沒有遺產,並聲明放棄繼承小李的遺產。在該事故中,小李的父母共獲得18萬餘元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小陸、小農、小黃則認為,這筆賠償款也算小李的遺產。

法院:

小李對事故承擔一半賠償責任

根據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法院認定小李和關某對該事故各擔一半的賠償責任;因小李是醉駕,小轎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免除賠償責任;由於小李在事故中已死亡,其父母放棄繼承其財產,所以,小李的父母對小李的債務不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小李父母所獲得的死亡賠償金等,法院認為,死亡賠償金是基於受害人死亡對其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不屬於受害人的遺產範圍。因此,小李父母所獲得賠償不屬於小李的遺產範圍。

法院經釐定,認定小陸的各項損失為149.8萬餘元,小農的損失為17.3萬餘元,小黃的損失為10萬餘元。

9月4日,一審法院判定,大貨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及某物流公司仍需賠償小陸58萬餘元、小農7.7萬餘元、小黃近5萬元。

律師:

別搭酒駕司機開的車

對該判決結果,小陸的父母及小農表示無法理解。小農說,事故後僅醫藥費她就花了9.9萬多元,但現在這個賠償款還不夠她的醫藥費。

南寧:橫縣一男子酒駕送朋友回家出車禍 女孩成植物人

▲出事前的小陸。

“女兒本來陽光、漂亮,因為這個事故,這一生都毀了。”9月11日,提起小陸,陸爸爸哽咽著說不出話來。小陸需要終生護理,身邊離不開人,這點賠償款,他不知道能維持多久。

“這是一起坐朋友順風車引發的悲劇,該案也提醒大家,在搭乘順風車時,也要注意考察司機。”本報公益律師團律師——廣西南國雄鷹律師事務所律師覃茂江說,就該案而言,同車的幾名乘客與司機同吃同飲,應該知道司機醉酒駕車,不僅沒有盡到勸阻、制止的義務,還乘坐醉駕車輛,以至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乘客自身也是有責任的。

覃律師提醒,在搭乘順風車時,乘客一定要了解司機是否有駕照,是否有飲酒、吸毒等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以確保自身安全。同時,搭乘別人,司機也要注意有可能產生的責任。

來源:廣西新聞網頭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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