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限購將放寬或取消 專家:引導使用將成交通治理重點'

"

新京報快訊(記者 姜慧梓)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提出釋放汽車消費潛力,實施汽車限購的地區要結合實際情況,探索推行逐步放寬或取消限購的具體措施。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東表示,相比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等三部門下發的通知,此份《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將從更大範圍、更大力度刺激汽車消費。

各地結合實際探索逐步放寬或取消限購

《意見》提出,實施汽車限購的地區要結合實際情況,探索推行逐步放寬或取消限購的具體措施。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東認為,落實環節絕不能搞“一刀切”,包括城市道路的擁堵狀況、購車訴求、環境空氣質量等,都是各地需要“因地制宜”考慮的問題。

站在買車用車的需求角度,程世東認為“放寬”可能存在幾種情況,一方面可能放寬購車人資格,也可能放寬汽車數量,讓更多人有更大的概率擁有汽車。

針對新能源車,《意見》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對購置新能源汽車給予積極支持。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等三部門印發通知,提出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

程世東認為,“支持”的具體措施需要結合各地情況,補貼優惠、建充電樁等都是可能的措施。同時 ,由於新能源車相比燃油車對環境空氣的影響更小,加之此前曾提出取消新能源車限行、限購,綜合考慮,程世東認為新能源車可能是此次刺激汽車消費的關鍵。

此外,《意見》還提出進一步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應允許符合在用車排放標準的二手車在本省(市)內交易流通。

專家:引導使用將成為交通治理手段

從城市交通治理的角度出發,程世東表示,當初實施限購政策就是從緩解城市交通壓力去設計的,現在逐步放寬或者取消必須考慮這個問題。

“一方面,審視限購政策對交通擁堵的緩解程度有多大,通過限購治理城市交通的必要性有多強,另一方面則是限購取消後城市交通治理要依靠什麼的問題。”程世東表示。

他認為,接下來包括停車等在內的汽車使用問題可能成為關注重點,“之前我們是從汽車擁有的角度去治理城市交通,現在擁有放寬了,使用方面可能要求就更嚴一些。”

程世東強調,影響城市交通的關鍵是“汽車使用”而非“汽車擁有”,隨著購買限制的放寬,接下來需要逐步培養城市居民“停車有位”的理念,“買到了車不能再把停車的壓力交給社會。”

解讀

“促進汽車消費已成整體基調”

相比於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等三部門印發的《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 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程世東表示,從汽車消費的內容來看,無論從內容上,還是出臺政策的機構層級上,都呈現了更大範圍、更大力度、更高層面的特點。

今年6月的文件中提出嚴禁各地出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程世東認為,從這份文件中已經可以看出“放寬”的趨勢,加上此次印發的“消費20條”,促進我國汽車消費已經成為一個整體基調。

汽車消費對國內整體消費市場意義重大。此前,國家發改委曾表示要以穩汽車消費來托住商品消費“大頭”。2018年,國內汽車市場出現了28年來的首次負增長。國家發改委綜合司司長劉宇南曾於今年1月表示,汽車消費減速是2018年消費增速下滑的一個主要因素。

根據國家統計局測算,2018年僅汽車消費一項減速,就造成了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回落0.8個百分點。但從今年一季度數據來看,新能源車表現較好,汽車類零售額雖同比下降3.4%,但新能源汽車增長了48.2%。

程世東表示,今年6月的放寬限購政策是由國家發改委提出,是部委層級出臺的意見;此次促進消費的20條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提出,政策出臺的機構層次不同,新政會在更大力度、更高層面推動我國汽車消費市場潛力的釋放。

新京報記者 姜慧梓

編輯 陳思 丁天 校對 柳寶慶

"

相關推薦

推薦中...